罗文
2021年11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这是继2016年出台国家级技工教育规划后的第二次对全国技工教育发展发出号召、引领方向的重要方略文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技工教育办学方向的多维性
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种重要的职业教育类型,长期以来技工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都是职业教育领域里的一个热议话题,特别是伴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层次推进,高职扩招、应用型本科推出的新形势、新情况,许多技工教育的“老将新兵”也开始重新思考技工院校的办学方向问题。但重新思考不意味着改弦易辙,而应该是再次确认。技工教育应该旗帜鲜明地坚持技能导向、就业导向、产业导向,这是技工教育的历史烙印,也是技工教育的基因。
技工教育的办学方向的多维性应该怎么来理解呢?首先我们应该理解技工院校办学的技能导向、就业导向、产业导向,其次我们还应该深刻认识到这三个维度的层次递进性。技工教育,首要解決的应是人的问题、人的技能养成的问题,不是院校发展规模的问题,院校规模的发展是技工教育发展的顺应性结果,而不是目的性结果,我们应该注重打造出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更高、对技工教育的要求理解更深刻的技工院校,而不是简单从在校生规模、占地面积来衡量院校办学的成功与否。
人社部门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对接着人力资源市场的各类传统和新兴职业,继而靶向瞄准着就业,批量技能人才的培养,同步又支撑着产业。技能导向、就业导向和产业导向,是一个逐级演进的关系。而新时代背景下新发展格局带来的产业区域布局的调整、产业本身的发展演进,又牵引着技能人才培养方向的调整。产业导向是靶,技能导向是瞄向靶的箭,就业导向是箭射出去的箭程,这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院校层面,在校生的培养主要解决技能问题,专业和学科设置主要解决对标产业问题,通过校企合作、就业服务解决好对接就业问题。
技工院校办学职能的多维性
从《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展现的远景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赋予技工院校的办学职能来看,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载体,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共实训、技能竞赛、师资研修、就业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政策设计上赋予技工院校的多维办学职能,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好”的技工院校应该在上述办学职能的某几个或全部维度上展现出竞争优势。
从上述办学职能的多维性看,这既展现出技工院校在职业教育类院校中办学职能最为丰富的特质,但同时也给技工院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方面,任何一个维度的办学职能都有着历史的沿革和丰富的内涵,缺乏内涵建设的技工院校是难以简单进行职能拼装或者模仿的,院校内部建设、师资储备、实训设备的准备,直接影响技工院校承担上述职能的可能性,这给技工院校“软”“硬”两方面都带来挑战。另一方面,对行政管理部门的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制度设计,甚至更为宽泛意义上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等领域的政策设计都带来了挑战。最后,从目前的政策理解看,技工院校是上述职能的承接实体中的一种重要类型,而非唯一特指类型,虽然技工院校具有前述多个维度的办学职能,但其中的多数职能(比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竞赛)并非技工院校所独有的,并不具备排他性和壁垒性,并不具备天然制度竞争优势。
新的发展时期,围绕技工院校的多维办学职能,一方面人社部门应该在技工教育政策或者更高层面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上做出严肃的政策设计,在政策层面打通不同维度办学职能的内在联系,技工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绝不应该是简单的职能相加,在“十四五”时期形成各维度间有机内在联系,在技工教育的办学制度设计上、政策牵引上和相关行业政策的厘清上完成实践突破。另一方面,技工院校作为办学的实践主体,应该对自身办学职能维度的选择做出理性的思考,解决好当前能做、今后应做、未来想做的职能发展规划设计,聚焦自身、打好基础、脚踏实地,逐级拓展办学职能。
技工院校办学制度的多维性
从人社部门的技工教育政策设计看,校企合作是技工教育的基本办学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技工教育承担了国有企业几乎全部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从技能人才培养的形式上,推行了“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模式的技工学制教育,实施了“招工即招生”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这次印发的《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中,还具体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八个“共同”,即“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
怎么在坚持基本办学制度的同时,实施好八个“共同”呢?这要求技工院校必须“管住身子、伸出手脚”。技工院校首先应该是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学校,肩负着立德树人责任的学校,不是职业介绍所,同时也绝不能不伸出手脚向企业靠近(这会使得技能人才的培养脱离市场实际),要在这个前提下,积极将工作触角伸向各类企业主体。人社部门要解决其规范发展的问题,有两种政策设计选择路径,其一是制定“负面清单”,用较少的政策防范几类主要的问题,如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问题;其二是通过设计相对丰富的政策,打造“政策笼子”,帮助技工院校管住身子,同时鼓励他们从“笼子”里伸出手脚,但也杜绝把“笼子”打造成“盒子”的问题。
技工院校体系建设的多维性
从《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任务看,坚持了既往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三个院校体系层级,同步再次明确技师学院是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和培育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载体,重点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高级工、中级工培养任务。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目前的表述,坚持和延续了“十三五”期间的部门政策设计。
技工院校的体系建设和学制设计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技工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可以向下兼容,技师学院可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全类型的技能人才。一方面,这是技工院校办学的特色,其聚焦点在“人的技能层级”而不是强调“院校办学层级”,这个定位点和技工教育办学方向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这也带来了一些影响,比如,社会对技工院校办学定位的识别度模糊。以技师学院为例,由于院校往下兼容的培养模式,一些预备技师培养比重不高的技师学院,形式上展现为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都有,社会观感上容易简单将其归属于中等职业教育类型,甚至也影响了在校预备技师层级学生对自身的定位和认知感受。
在“十三五”后期,人社部门通过政策的创新、用人理念的引领,使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知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重新厘定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高级工毕业生层级和教育部门本科、专科、中专等学科类型毕业生层级的就业待遇、人才待遇的对应关系,在国家层面解决高技能人才定位问题已经有了较大的进展。比如,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中直接明确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十四五”期间,应继续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指引,脚踏实地,坚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三个院校体系层级发展思路,在这个办学体系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高技工院校对应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比例,特别是提高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的培养比例,解决好为企业培养一线高级技术工人的问题,解决好“有为”和“有位”的问题,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突破办学经费投入政策设计的问题。
结语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既对技工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给技工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人社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服务产业变革和促进就业需求,发挥技工院校等各类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实施组织化、规模化的多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培养,势必对地方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支撑、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