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智堂 黄邦炜 杨卉
摘要:水库移民安置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关键一环,受库区环境容量限制,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涉及的湖北省14.38万农村移民中,有7.73万人出县外迁安置。通过对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外迁移民的安置效果和居住现状开展全面调查,分析影响外迁移民长住安置区的主要因素,了解安置区长住移民与非长住移民的基本情况,提出吸引移民长住安置区的措施建议。研究成果可为后续移民安稳发展扶持精准施策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撑。
关键词:农村移民; 外迁安置; 居住现状; 丹江口水库
中圖法分类号:D632.4 文献标志码:A DOI:10.15974/j.cnki.slsdkb.2022.02.018
文章编号:1006 - 0081(2022)02 - 0100 - 06
0 引 言
丹江口水库库周90%以上是农村居民,初期工程移民中21.1万人就地后靠[1],加之返迁移民返回原籍、挤插库边,土地环境紧张。丹江口大坝加高后,又淹没河南、湖北两省土地面积3.08万hm2,使原本有限的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紧张[2]。为使移民搬迁后的生活不低于原有水平,防止库周过度开发和挤占生产资源,恶化生态环境,保证库区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库周农村提供可持续发展条件,丹江口水库农村移民必须以出县外迁安置为主[3],这是根据丹江口库区安置容量有限的实际情况,以及丹江口水库作为水源工程客观要求做出的必然选择。
但是外迁对移民造成的文化断裂、语言差异、民俗和生活习性长期不易融合等问题在过往的水库建设中逐渐暴露[4-6],考虑到丹江口水库新老移民交织、故土难离的心态,加之社会环境、相关政策和指导思想的转变[7-9],类似长江三峡工程移民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安置难以实现,因此两省决定出县外迁移民均在本省内进行安置,尽量减少外迁对移民的各种影响,让移民更快安居乐业。
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目前,距离移民搬迁完毕已有9 a时间,外迁移民在安置区的生产生活、安定情况,是否回到库区,以及回到库区的移民数量及原因,以上问题需展开调查。为此,在湖北省范围内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农村移民居住现状调查工作,以全面了解湖北省移民安置效果和居住现状,进一步掌握全省丹江口水库农村移民居住、就业去向等情况,为后续移民安稳发展扶持精准施策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撑。
1 外迁安置区基本情况
湖北省涉及农村移民共14.38万人,其中7.73万人在全省9个省辖(直管)市的21个区县集中安置,共修建集中安置点192个,其中小型村102个、中型村55个、大型村13个、特大型村22个[10]。外迁安置区基本情况包括安置点区位条件、生产用地情况、移民村集体经济收入、生产发展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等[11]。
1.1 区位条件
安置点区位条件分为城市规划区、集镇郊区、靠近产业园区和纯农村4类。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集镇郊区指集镇周围在行政管辖上属这个集镇的地区;靠近产业园区指距离产业园区3 km以内;不属于上述3类的区域归入纯农村区域。湖北省外迁移民安置点位于城市规划区、城镇郊区、产业园区附近条件比较好的安置点有60个,纯农村区位条件一般的安置点有132个,分别占安置点总数的31.25%和68.75%。
1.2 生产用地
湖北省外迁安置区农村移民均为种植业安置,192个集中安置点生产用地面积共0.84万hm2,土地类型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园地等,一般为连片调整,易于耕作。总体上,外迁安置区移民户家庭承包地现状经营方式主要为流转和自种,其中流转比例为65.03%,自种比例为34.64%,剩余0.33%主要是被其他建设项目征收利用。从各安置区县看,21个外迁安置区县中团风、黄陂、东西湖、江夏、汉南、蔡甸、襄州、荆州开发区、京山、潜江等10个安置点区位条件较好、就业资源较多或者安置规模较大、土地易于流转,土地流转比例达82.85%~100.00%;宜城、南漳、沙洋、屈家岭、随县、仙桃、天门等7个区县流转比例为40.14%~65.53%;枣阳、老河口、曾都等3个移民安置点规模较小的区县,土地流转比例较低,为15.00%~21.74%。
1.3 集体经济收入
村集体经济收入划分为5万元以下、5万~10万元、10万~20万元、20万~50万元、50万~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等6档,对应安置点数量为141,28,14,6,1,2个,分别占总安置点数量的73.44%,14.58%,7.29%,3.13%,0.52%,1.04%。可以看出,移民点集体经济总体相对薄弱,7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甚至许多村集体经济收入为0;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较高、在20万元以上的移民点仅占4.69 %,主要分布在黄陂、江夏、汉南等区位条件、资源环境相对较好的地区,例如,江夏区武当村修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通过出租给祺良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武汉锦丰源纺织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村集体负责收取租金并参与管理,获得了较高的集体经济收入。
1.4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对移民在安置点居住意愿影响较大。55%的安置点距离最近的城市在20 km以内,68%,85%,88%的安置点距离最近的集镇、等级公路、小学在5 km以内,88 %的安置点采用自来水供水,安置点的网络、动力电(380 V)、垃圾收集设施、保洁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卫生室、农家书屋、公共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配备率较高,均在90%以上。总体上,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好,水、电、路、环卫等设施配套齐全,移民出行、购物、上学、就医比较便利,能够满足移民日常生活需要,安置点内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服务中心等设施基本配套,为丰富移民文化生活、提高移民服务效率、推进移民新村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
1.5 生产发展
移民安置点生产发展情况包括各安置点引进龙头企业情况、移民培训情况、成立合作社、经营工商副业及农家乐数量等。外迁安置区安置点共引进龙头企业42家,累计引进资金9.2亿元,接纳移民人数1 700余人;移民累计培训2 400批次、3.6万人次,促进移民就业1.2万余人;成立种植合作社116个,养殖合作社52个,经营工商副业341个,经营农家乐120户,培养致富带头人583人。移民搬迁安置后,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对口支援帮助下,通过引进龙头企业,成立農业合作社,加强移民生产技能培训,拓宽移民就业门路,指导移民发展生产,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移民经济生产得到有效恢复。通过工商副业、务工、经商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发展,移民收入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当地居民收入仍有一定差距,仍需要加大后续扶持力度,采取特殊措施帮助移民发展,使移民尽快融入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轨道。
2 长住率影响因素分析
将安置点内长住户数占移民总户数的比例用长住率表示,即长住率=长住户数量÷安置点移民总户数。长住户是指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长期在安置点本地生活的移民户,判别标准为:安置点房屋内有基本的生活设施设备,移民户家庭成员自住,且水表、电表、天然气表等有正常运转数据。从安置点基本情况、集体经济情况、生产发展情况、移民培训情况等角度,对影响安置点长住率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
2.1 安置点基本情况
按照人口规模,安置点分小型村、中型村、大型村和特大型村4类[12],平均长住率差别不大,均在66%~70%之间,长住率在60%以上的安置点所占比例在60%~70%之间,可见安置点移民长住情况与安置点规模大小没有必然联系。
从平均长住率看,靠近产业园区的安置点最高,为86.92%;其次是武汉及周边城市规划区的安置点,为73.58%。这是因为移民从库区搬迁至外迁安置区,除了人均0.1 hm2的生产用地外,再无其他生产资料,原有多元化的谋生方式也要随之改变,打工成为移民收入主要来源,由于产业园区、城市周边具有大量的就业机会,且可提供的工作类型多以体力劳动输出为主,对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不高,居住在周边的移民文化水平大多不高,既可就近从业,也能照顾家庭、管理田地,因此,大多移民户会选择居住在安置点内,优越的就业机会是留住移民的关键因素。
(1) 移民迁出地经济条件较好、安置区条件也比较好的安置点,如黄陂区三里街博雅新湾、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孙家湾大队、汉南区湘口街银莲湖等安置点(好对好[13]),移民长住率相对较高,达61.00%~88.16%。
(2) 移民迁出地经济条件较好,安置区条件一般的安置点,如由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迁出、安置在荆州开发区和由武当山特区迁出、安置在京山县的移民(较好对一般),长住率偏低,为12.16%~39.27%。
(3) 移民迁出地经济条件一般、安置区条件较好的安置点(一般对较好),如团风县黄湖新区、枣阳市的吴店镇二郎村、环城办事处西郊村等安置点靠近产业园区,就业条件较好,移民长住率较高,达92.86%~96.55%。
(4) 移民迁出地经济条件一般、安置区条件也一般的安置点(一般对一般),如宜城市邓林农场三分场二队、潜江市广华农场、枣阳市琚湾镇及兴隆镇的部分安置点等,移民长住率较低,为29.03%~40.51%。
由此可见,外迁移民安置点长住率的高低与移民来源没有本质联系,主要还是取决于安置点条件,如果安置点条件好,长住率都相对较高。
2.2 安置点集体经济收入
不同集体经济收入的安置点移民长住率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安置点的长住率与集体经济收入不呈正比关系,如:134个长住率超过60%的点,有123个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占91.79%;6个点集体经济收入10万~20万元,占4.48%;5个点集体经济收入20万~50万元,占3.73%。集体经济收入50万~100万元的安置点,长住率只有20%~40%。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2个安置点,长住率只有53.85%和38.46%。另外,集体经济在5万元以下的移民安置点,长住率分布呈现中间多两端少的状态,且长住率在50%以下的安置点数量较多,集体经济在5万元以上的安置点,其长住率基本在55%以上,集中于70%附近。由此可见,安置点的长住率虽然与集体经济收入不是正比关系,但是集体经济收入高,移民安置点的长住率也相对较高。
2.3 移民生产发展情况
移民生产发展情况主要指企业引进资金,从引进资金规模与安置点的长住率关系来看(图2),安置点引进资金越多,产业发展势头就越强劲,移民就业机会就越多,安置点的长住率总体上就越高,长住率在60 %以上的安置点所占的比例也越高,总体上长住率呈上升趋势。
2.4 移民培训次数
从移民培训次数与安置点的长住率关系来看(图3),安置点培训次数多在20次以下,但培训次数与长住率呈现良性循环的态势,移民培训的次数越多,移民创业就业本领就越强,长住率也就相对越高。
2.5 主要影响因素
18 141户外迁移民中,长住户12 154户,长住率67.00%。影响移民是否长住的关键因素是安置点能否提供稳定、良好的就业条件,这与安置点区位条件、安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安置点自身产业发展情况关系密切:① 安置点区位及安置区整体经济发展等外部条件越好,长住率就越高,如在区位优势突出、经济发达、就业机会多且稳定的武汉郊区和产业园区旁的安置点,长住率达到70%~100%;② 安置点自身的产业发展水平也影响着长住率的高低,引进资金额度越大,产业发展势头就越强劲,移民就业机会就越多,长住率呈上升趋势。③ 移民培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培训次数与长住率呈现良性循环的态势;总体上,培训移民的次数越多,移民创业就业本领就越强,长住率也就越高。
集体经济引领产业的发展情况:目前安置点集体经济收入总体不高,88.02%的安置点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产业的拉动力弱,带动致富能力不强,尚不具备带动移民扎根新家园、共同致富的能力。
3 移民居住情况分析
3.1 外迁移民去向总体情况
192个外迁安置点共安置移民18 141户,移民去向总体呈现“50%,30%,20%”的规律,即:全家分几处生产生活的移民8 713户,占48.03%,接近一半;全家在安置点本地生产生活的移民5 195户,占28.64%,接近30%;全家回到库区生产生活的移民3 394户,占18.71%,接近20%;全家在库区和本地以外的其他区域生产生活和去向不明的移民较少,只有839户,仅占4.62%。这与库区内安移民居住现状相同,也与中国广大农村居民居住情况吻合,是现代中国农村的新常态。
3.2 长住户与非长住户基本情况
外迁安置点长住户12 154户,包括两类情况:①全家在安置点本地生产生活、真正居住在安置点的移民户有4 952户,占长住户数的40.74%、占外迁移民总户数的27.30%。②全家并不在安置点本地生产生活、但逢年过节会回到安置点居住的有7 202户,占长住户数的59.26%、占外迁总户数的39.70%。这些移民户中,全家在库区生产生活的有506户,全家在安置点和库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生产生活的有203户,全家分几处生产生活的有6 462户,全家去向不明的有31户。不管家庭成员分布在何处,他们在安置点的房屋仍保留,房内有基本的生活设施设备,逢年过节或者移民点举办各类活动、仪式时,他们仍会回到安置点参与其中。
外迁安置点非长住户5 987户,占33%,其中:全家在库区生产生活的2 888户,占非长住户的48.24%、占外迁总户数的15.92%;全家分几处生产生活的2 251户,占非长住户的37.59%、占外迁总户数的12.41%;全家在本地和库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生产生活的586户,占非长住户的9.79%、占外迁总户数的3.23%;全家在本地生产生活的243户,占非长住户的4.06%、占外迁总户数的1.34%;全家去向不明的19户,占非长住户的0.32%、占外迁总户数的0.10%。與长住户比较,5 987户非长住户已完全离开安置点,且逢年过节也不回安置点居住。他们在安置点的房屋有79.74%闲置,10.71%出租,7.78%已经变卖给他人,1.77%免费给他人使用。而在他们现在生活的地方,77.49%的移民已自建(购)住房,只有22.51%是租房居住。
18 141户外迁移民中,目前有3 394户全家回到了库区生产生活,占18.71%,其中:506户逢年过节还会回到安置点居住,2 888户不再回到安置点居住。移民回到库区主要是因为在库区有住房、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适应了一辈子的生活习惯、有构建多年的个人社会关系,或是为了便于子女上学,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下正常的农村人口流动,不是传统意义的移民返迁(即移民离开安置区回到库区,在库边搭建临时住房、依靠消落区生存)。
3.3 移民就业情况
长住户和非长住户家庭成员就业均以务工为主,但由于居住地点不同,长住户务工比例低于非长住户14.09%,而务农比例则高于非长住户15.42%,两者务工、务农比例之和差别不大,均在63%~65%左右,其他就业方式也均相差不大,这再次说明,移民离开安置点,是经济社会发展下正常的人口流动。
4 建 议
为了改善外迁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湖北省为移民调整了人均0.1 hm2的耕地,按照“把安置点建设成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思路,对安置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配套完善了各类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领先当地农村几十年。即便如此,目前全家在安置点本地生产生活、真正居住在安置点的移民只有4 952户,仅占27.30%。虽然这是目前中国农村居民的居住常状,但同时也反映出“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安置目标尚未完全实现,建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从以下几方面实施帮扶,让安置点留得住人、留得住心,让国家花费巨资修建的移民点真正成为美丽乡村的典范。
4.1 加大产业扶持
立足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及文化特质等,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培育具有市场需要、惠及面广、效益高、符合实际的优势产业,增加移民返乡就业的动力,激发移民回乡创业的热情,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形成产业良性发展、经济条件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4.2 壮大集体经济
在移民村摸索租赁或承包经营、挂靠企业、流转土地、参股经营、成立农机合作社等路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增加群众和集体财产性收入,促进移民致富,增强村集体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同时,集体经济收益还可用于弥补公共服务的缺失,为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行管理提供保障,实现与新村城镇化生活方式的接轨。
4.3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进一步加大移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促进移民上岗就业、增产增收,推进移民村社会经济的全面繁荣和发展。
4.4 提升移民新村治理能力
以扶持移民增收为目标,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文化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载体,在移民新村深入推进 “一站三民”(帮民致富、由民做主、助民成长的一站式服务)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移民办事不出村、社情民情全掌握、(一般)矛盾纠纷全化解、收入快速增长、权利有保障的目标,引导移民热爱新家园、扎根新家园。
5 结 语
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后的现阶段,既是社会关系重建、管理体系重构、公共利益调整、生产方式转变、风俗习惯和心理调适的过渡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和发展的起步期,对于外迁移民而言尤其如此。从移民安置目标来看,“搬得出”已全面实现,是否“能发展、可致富”还要看移民是否真的能“稳得住”。本文通过对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外迁移民居住现状的全面调查,发现安置点区位条件、集体经济情况、生产发展情况和移民培训情况是影响移民是否长住安置点的主要因素,有必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切实保障移民“稳得住”初步安置目标的实现,进而为移民的后续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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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