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嵩,骆 丹
2020 年6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要不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水平对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中心进行文本解析,通过系统研读党的历次党章,全面梳理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建设在百年党章史中的理论流变,深刻总结其发展演进的有益经验,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供历史镜鉴和未来遵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等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内容是我们党组织制度建设实践的根本遵循,历次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修正内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发展脉络。
1921 年7 月,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简称“一大纲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一大纲领虽然不是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章,但其中不乏许多有关党的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明确了接收党员的流程手续、成立委员会的人数条件以及委员会成立后的人员设置,还明确规定了纲领的修改须经过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代表的同意等(1)《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61-62.。这些内容说明,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初期开始重视党的组织制度管理工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922 年7 月,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章程诞生(简称二大党章)。与党的一大纲领相比,二大党章从体例结构到具体内容、从根本原则到具体制度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规定中央和区两个级别的执行委员会依旧实行选举制,其他各级执行委员会实行推举制;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任期分别为一年和半年;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等(2)《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65-66.。尽管二大党章在组织机构、组织制度等方面与俄国共产党的党章仍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我们党已经开始注意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例如,考虑到当时党员数量少且不公开,就没有规定党员候补期,特别是规定党章的修改权属全国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我们党的一大创新。总体而言,二大党章是在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制定的,理论准备不足,实践经验较少,因此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中过分强调集中,对党内民主缺乏具体的规定。1923年6 月,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简称三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修正章程。党的二大以后,党员人数有所增加,党的组织也有了发展,为推动革命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弥补二大党章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在坚持对二大党章进行局部性修改的原则上,三大党章基本上保持了二大党章的主要内容。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新的变动表现在:首次规定了候补党员的候补期制度,并根据候补党员是否为劳动者条件规定了不同的候补期;党组成立的人数要求从原来的三至五人改为五至十人;强调地方执行委员会切实发挥一级组织作用(3)《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70-72.。由于当时的革命情况所迫,三大党章无法作根本的、全面的改动,只重点对入党手续和党的各级组织作了一定修正,把一些弹性制度作了确定性规定,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有所完善。1925 年1 月,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简称四大党章),基本上保持了三大党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只作了个别改动。其中,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四大党章首次规定了支部产生的条件及其成员产生办法;调整了三大党章候补党员候补期制度的部分内容,重新规定了候补党员参加支部会议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义务和正式党员相同;下放党员管理权限;第一次设总书记,实行总书记制(4)《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78-79.。与前两个党章相比,四大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规定更加注重纪律性,是我们党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一大进步。1927 年4 月,中央政治局根据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决议案》的原则和要求,6 月,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虽然它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正式通过的党章,但我们仍习惯性地把它称为五大党章。同以往的党章相比,无论是体例还是内容,五大党章均作了根本性修改,其中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作出的新规定有:专列了“党的建设”一章,第一次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部的指导原则规定下来;重新规定各级党部的执行机关都实行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制;各级党组织实行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首次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的设置和组成以及追认制度;首次明确规定了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等(5)《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86-95.。从章程内容看,五大党章是建党以来规定最丰富全面的一部党章,它提出了很多具有开创性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1928 年6 月,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总结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教训,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共六大在莫斯科举行,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简称六大党章),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史上唯一一部在国外制定的章程。六大党章在基本保留第三次修正章程内容的基础上,另作了部分新的补充。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并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特别是有了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党员管理制度方面,首次规定了党员自愿脱党的制度;首次在党章中规定了实行党的全国会议制度,不再沿用召开临时会议的办法,而是改为“党的全国会议”,这是我们党在组织生活方面的一大进步(6)《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98-107.。总之,六大党章对当时处于特殊严酷环境下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的指导作用,但由于我们党对革命道路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加上客观形势所迫,因此深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很多规定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脱离了中国实际,不符合当时革命发展的现实情况,导致我们党不能完全独立自主地决定党内事务,党的组织制度建设难以顺利向前发展。
1945 年4 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尽管党的六大和七大时隔十几年之久,但召开七大具有充足的理论准备。1929 年12 月,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在组织上要严格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1938 年9 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扩大)制定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党内法规。1941 年7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重申了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后来被七大党章基本采纳。经过长期的讨论准备,党的七大党章终于在对六大党章作了比较全面的重大修改基础上应运而生。其中在组织制度方面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为对民主集中制明确的理论概括,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第一次把民主与集中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七大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工作做了一定调整,包括把党的代表大会实行的“年会制”改为三年制,特殊情况下作弹性调整;首次规定中央委员会实行主席制;首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强调了党员组织的管理制度化(7)《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114-121.。七大党章彻底摆脱了共产国际的影响和干扰,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通过的党章,当中关于党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等内容的规定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中基本定型,成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史上新的里程碑。1956 年9 月,中共八大在我们党执政七年后顺利召开。这一时期党员数量比七大时候增加了八倍,多数党员在各级国家机关中担任了一定职务,官僚主义习气有所滋长。为此,党认为除了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和党规上作出规定,最终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八大党章)。八大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作了一些重大调整:规定中央主席不再兼任党的总书记;党的监察机关领导体制改为受同级党委领导;首次规定县级及以上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突出强调了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相结合的问题(8)《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240-251.。八大党章是对七大以来党的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与七大党章没有原则上的不同。在今天看来,七大党章和八大党章中许多关于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内容基本都是正确的,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共产党建设实际紧密结合的章程典范,标志着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基本成熟。
1969 年4 月,在“文化大革命”发动三年后,中共九大对党的八大党章作了全面修改,最后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九大党章),九大党章是党和国家在非常时期制定的,当时“文化大革命”正处于高潮,“左”的浪潮席卷全国,个人崇拜达到狂热程度,国家各项制度和党内各项生活准则遭到了严重的践踏。从九大党章修改的内容看,带有浓厚的极“左”色彩,在组织制度方面存在很多错误:将“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9)《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02.写进党章,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样的规定为林彪集团篡党夺权创造了合法化条件;在承认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的前提下,删除了八大党章中的许多正确规定,增加了不少错误规定,如把党长期以来坚持的选举制度改为“民主协商、选举”(10)《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04.,为“四人帮”等人在党的领导层安插自己的亲信提供了规章依据。此外,还删除了八大党章中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等重要内容,体现了明显的重集中轻民主特点。九大党章是特殊环境下的历史产物,其多数内容呈现出历史倒退的趋势,对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1973 年8月,中共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十大党章),它不仅延续了九大党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左”的错误规定,而且在一些错误方面还有进一步发展:继续取消党员权利,取消党的监察委员会,进一步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11)《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09-311.,这些规定使十大党章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变得极差。正如邓小平所批评的:“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69.特别是在组织上继续了九大的错误,党的组织制度建设遭遇了更大的阻力。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党和国家终于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7 年8 月,中共十一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十一大党章),是我们党开始从错误走向正确的一部党章。由于十一大党章是我们党正处于过渡徘徊时期制定的章程,因此具有明显的双重色彩。一方面,在总结党的九大、十大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作了一些正确规定:在总纲中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恢复了八大党章关于“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首次在党章中规定了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重新恢复了党员预备期制度等(13)《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17-320.。这些内容有利于加强党内生活民主规范,提升党员队伍质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十一大党章沿袭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肯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错误内容(14)《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15-317.,是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一大历史遗毒。对于十一大党章,我们既要看到它对九大、十大党章部分纠错的历史功绩,同时也要看到它的纠错步伐迈得还不大,仍具有明显的“左”的色彩的重大缺陷。但值得肯定的是,此时我们党已经意识到了“左”的一些重大错误,并有所反思,是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转向正确轨道的良好开端。
1982 年9 月,在党经历了重大建设曲折并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后,中共十二大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十二大党章),特别重视党的建设,对新时期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强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相支持、相互监督;继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15)《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36-339.。上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工作制度等有关组织制度建设付出的巨大努力,不仅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而且还继承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尤其是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汲取“文化大革命”中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危害的深刻教训,特别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执行,另外对中央和地方的组织体制也作了许多新规定,成为我们党组织制度建设史上继七大党章之后的又一里程碑。党的十二大党章确立后,十三大党章至十九大党章并没有对党章作根本性的全面修改,这可以从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名称看出,十二大党章后的每部党章根据时代变化的特点和需要,仅在前面的党章基础上作了部分修订和适当补充。1987 年10 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简称十三大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十三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突出党组织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和解决问题;重新调整了中央领导机构设置或组成人员的选举方法(16)《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68-371.,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组织和民主管理的组织特色。1992 年10 月,中共十四大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简称十四大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十四大党章进一步强调了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出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17)《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384.。十五大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于肯定了邓小平理论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意义,把邓小平理论写进了党章(18)《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412-413.。十六大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了党章(19)《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443.,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对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作了补充和完善,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中共中央党校党章研究课题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编介(从一大到十八大)[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366.,这是对以往民主集中制的新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七大党章对十六大党章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把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逐步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另外增加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21)《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编委会.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7)[G].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488-504.。这些内容的增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党组织工作的效度和信度。2012 年11 月,中共十八大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简称十八大党章),它对十七大党章共作了六个方面的修缮。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十八大党章与十七大党章基本一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只是在内容和表述方面十八大党章更加具体和准确。2017 年10 月,中共十九大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简称十九大党章),它与十八大党章并无大异,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有细微不同,十九大党章“党的组织制度”一章由原来的十七条增加为十八条,多出的这一条内容则是将原来十八大党章中第十三条最后一款“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22)中共中央党校党章研究课题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编介(从一大到十八大)[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423.单独抽离为十九大党章第十四条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有所补充和完善,增加了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的内容。自党的十二大党章起,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的稳步发展中得到不断的深化完善,日趋形成完备成熟的组织制度理论体系。
党的十九次党章的修改和调整,大致擘画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党章史上的演进轨迹,为我们总结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源。我们既要看到党的组织制度建设随着党的历史发展而发生的绝对变化——日趋细致、完善,越来越重视强调纪律约束,又要看到在党的百年历程中党的组织制度永葆生命力的恒久要义——高度重视组织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厘清十九次党章中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内容的“变”与“不变”,为当下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发展遵循。
1840 年以后,中国遭受西方列强强势入侵,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民经历了太平天国运动、维新变法运动、义和团运动以及辛亥革命,但终究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中国人民在不断的探索与抗争中努力寻求先进的理论力量救国救民。直到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先进理论,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逐渐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列宁建党学说的基本原则,基本形成了以俄国共产党为榜样来建党的共识,这对我们党后来党章内容的制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在修改过程中逐渐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带有明显的俄国共产党色彩。如在组织制度规定方面,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鼓励工人、农民入党,限制非无产阶级分子入党,这主要鉴于当时苏俄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战争危机,俄国共产党只有通过严格入党门槛的方式才能提升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政治领导。而在中国共产党六大党章中却出现了“唯成分论”的思想缺陷,提出了党员和干部最好是工农出身的要求,并用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干部,各级党组织大多数成员是工人和农民,这项规定显然与中国共产党当时所面临的革命形势不相符,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势力把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在共产国际“左”倾错误指导下不断发动城市武装暴动,中国共产党遭到重大损失,党的工作重心逐渐从城市转向农村,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推动革命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必然选择。而六大党章中规定替换掉非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干部,这对于当时革命力量薄弱、理论觉悟不足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显然不明智,也与我们党要争取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群体壮大革命力量取得革命胜利的任务要求完全不吻合。因此,我们党在制定和修改党章的过程中,须正确认识党的发展形势,结合本国本民族的实际需要,创新性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灵活运用其中的原理,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党的各项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在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党章的制定和修改中,民主集中制也随之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从党的一大纲领到党的四大党章虽没有对民主集中制作出明确概括,但在党的实际工作中始终贯彻着这一原则。党的五大党章第一次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部的指导原则规定下来,七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明确的理论概括,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首次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八大党章将“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十二大党章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十四大党章进一步指出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早在1980 年,邓小平在总结党和国家在制度方面所犯错误的教训时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2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民主集中制什么时候坚持得好,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发展得好。反之,民主集中制一旦遭到破坏,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遇阻受挫。党的九大、十大党章中多数内容正是在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践踏的情形下制定的,充斥着极其浓厚的“左”倾色彩,不仅没有指导党和国家的事业向前发展,反而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直到党的十一大召开,党章总纲中才又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恢复了八大党章中的相关提法,自此之后,民主集中制在历次党章的修改和充实中得到不断的深化发展,推动着我们党的决策朝着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实现好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根本组织基础,只有真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在正确轨道上进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体系之中。从二者关系看,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根本前提,党的组织制度体系是党的领导在组织建设方面的制度样态。中国共产党在初创时期,由于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的缺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共产国际的协助,从党的一大纲领到六大党章的体例结构以及具体内容来看,很大部分是借鉴俄国共产党章程,甚至有相当部分内容直接从俄国共产党章程中移植嫁接于我们党的党章中,但由于我们党与俄国共产党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大有不同,照搬过来的苏联模式并不完全适合我们党的革命发展,这一时期我们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尚处在借鉴中不断探索的起步阶段。直到党的七大党章开始,随着我们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不断加强,历次党章的制定和修改均由中国共产党完全独立自主完成,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党章史也是党的领导发展史。随着中国共产党从幼稚向成熟的转变,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发挥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也得到不断完善。从七大党章对前面六次党章的修正看,结构体例方面调整为总纲、党员、党的组织机构、党的中央组织等十四部分。具体内容方面,对党的组织机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等规定实现了新的认识高度,组织制度体系得到明显的充实和完善。七大党章中许多具有开创性的内容被后面的党章特别是十二大以来的党章充分继承和发展,其中有关党的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也随之变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严谨化。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发展史证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建设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我们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因此,我们要坚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好党中央的领导权威,不断巩固好党的统一领导地位,才能顺利推进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建设。
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建设在成就方面,通过推进党章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方式推进新时代党建理论创新,通过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的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等方式推进新时代完善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建设探索。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回望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理论发展,总结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长期实践中的有益经验,立足新时代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发展实际,展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征程里的奋斗内容,将历史、现实和未来有机衔接,实现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新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推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科学性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完善,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促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推陈出新,不断适应时代的特点和发展需要,才能充分彰显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首先,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把握党的一切工作方向的根本准则。我们党从诞生到今天,已经走过了百年的光辉历程,共召开了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十九部中国共产党章程。每一部党章的修改和调整,都反映了我们党所处的国际国内客观环境的变化以及党对自身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其最大的创新之处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这一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通过对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回答,为新时代我们党巩固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遵循。其次,增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问题导向。习近平曾说:“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2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74.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亦如此,要直面党和国家组织工作中面临的系列重大现实难题,灵活运用科学理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有益经验,努力探索新方法,推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创新发展。
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的建设定位于“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地位,可见,党的建设的好坏强弱直接影响到党在国家各方面的领导权威,进而影响到党的各项制度在社会各领域的权威性。党是我国各项制度建设的总设计师,是我们党组织制度建设的最高领导者,党在组织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权威性。首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增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权威性的根本前提。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其他方面建设的重要前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总结,增强党政治领导的科学经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直面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极大地维护了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具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其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增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权威性的直接关键。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建设的好坏强弱直接决定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情况。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党对组织建设越重视,党的组织路线越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体系也更加完善,党的组织制度越能在党和国家的事业中生威发力,特别是促进党内组织法规的立改废释,织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强化组织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再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增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权威性的重要基础。在组织纪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对形式上搞集体决策、实际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排斥异己、任人唯亲等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制度执行,不断推动党的组织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奋斗历史证明,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1938 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时提出民主集中制制度化,强调要认真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2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28.,即“四个服从”,这一表述被后来的七大党章基本采纳。正是在这一根本组织原则指导下,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善于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既强调在民主基础上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又注重在集中指导下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使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在实际执行中迸发出强大的政治引领力、组织凝聚力和群众号召力,转化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强大治理效能,最终推动我们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因此,我们党要坚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方面狠下功夫。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有强烈的组织责任意识,要把组织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体制,便于组织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清晰的责任划分和有效的法治保障。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制度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越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人民面前做好表率。榜样示范是我们党落实制度社会化的有效方式,领导干部是发挥榜样作用的有效载体,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有利于推动制度落地落细,必然产生积极的制度效力。再次,监督机关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偏离组织制度正确的方向问题,监督部门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错误,充分利用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坚决打击制度执行不力不严行为,把制度的执行放置于监督体系之中,不断激发组织制度的内在潜力,推动组织制度优势的治理效能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