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分配正义的共享原则

2022-02-19 02:59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正义分配利益

刘 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

“要实现社会正义,关键在于解决分配正义的问题。”[1]分配正义是一个常谈不衰的话题,作为衡量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尺度之一,它与人类“同呼吸、共命运”。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追求分配正义的历史,文明社会的高级形态就是共享社会。人们考察分配正义原则的视域持续拓展,共享原则在新时代融入这一视域的空间不断拓宽。

一、共享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分配正义的逻辑关联

(一)共享的基本内涵

共享理念积厚流光。中国古代《礼记》大同观念、“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贵贱、均贫富”等旗号,佛教众生平等观、斯多葛学派……处处体现共享精神。近代社会,人们依然关注共享,功利主义者强调需求之共享,自由主义学派突出投入之共享。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带领全国人民唱响了共享社会的神曲: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共享;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的先富带动共富的分步共享;新时代的全民共享、全面共享等。在理论和实践的舞台上,“共享”成为了“耀眼明星”。

“共享”指自己和他人共同拥有诸类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意同“分享”。“独享”指自己单独享有某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同享”指同时分享诸多资源的权利。追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全球首脑会议以“共享社会”作为中心议题,可见,“共享”己引起了全世界人们的瞩目。当然,它也纳入了新时代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中,它的基本内涵包括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等几个方面。

依共享主体而论,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国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消解了人们的人权;翻开近代中国屈辱的历史画卷,当局政府腐朽没落,列强炮火纷至沓来,百姓饱受战乱之苦,尽管从应然的角度,有志之士力争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从实然的角度,人们无人权的现象依旧。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上继承和发展了中共前几代领导人的人民观,崩塌了无人权的现象,唱响了中华民族“强起来”的时代神曲。一般认为,中国人生来就是华夏儿女,平等地参与国家治理,任何人都应当共享国家治理之成果,这是分配正义的应有之义。试想,倘若国家治理之成果的分配上产生非义,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损,那么和谐社会构建的梦想必将灰飞烟灭。

依共享客体而谈,应当是全面共享。马克思论述的“现实的人”是首先解决“衣、食、住、行”的人;马斯洛需求理念告诉我们,基本生活需求处于人们需求的底端。部分人觉得共享专指共享经济,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至理和实情而论,共享是全面共享,不仅限于经济层面,还应当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层面。共享理念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旨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和社会的发展是立体型、全方位的发展,而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新时代优化了我们发展的全面共享环境,提升了社会进步的全面共享空间。

依共享路径而言,应当是共建共享。众人齐心划桨才能开动大帆船,国家治理的伟大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单个力量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它需要我们心连心、手拉手,精诚团结、群策群力去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从一个角度来讲,共建是共享之基石。守株待兔只能使改革成果成为“空中楼阁”,有米是巧妇之炊的前提,有物品是共享的前提,有“大蛋糕”才能分享“蛋糕”,人民只有在共建中才能共享。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各守其位、各尽其责,才能做出“大蛋糕”,才能创造充裕之共享成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共享是共建之引擎。倘若总是让人民共建国家治理的伟大事业,而消解人民的共享,则会瓦解了人民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非义的共享阻碍共建,正义的共享促进共建,驱动共享引擎,共建之车才能风驰电掣。二者有机结合,国家治理的伟大事业之船才能“直挂云帆济沧海”。

依共享进程而说,应当是渐进共享。共享并非一步登天,它是一项渐进社会工程,即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过程。“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激进共享只能是昙花一现,我们应当脚踏实地地共享。新时代,我们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没变,“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人民共享要立足国情、把握当下,竭尽全力提升共享的最大空间。践行共享理念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按部就班、时段性地化解国家治理中出现的矛盾,最终进入实质性的共享殿堂。共享国家治理成果是一个变化不定、起浮跌宕的过程,并非一个简单的分配过程、甲富足乙贫瘠或乙富足甲贫瘠的“独赢”,而是要在生产力大力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前提下,尽力寻找调节诸多利益张力的平衡点之“众赢”,使分配成果在人民心中拥有出彩的共享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共享与分配正义的逻辑关联

分配正义是共享的前提和终极价值诉求。法国大革命高举“自由、平等、博爱”大旗,西方经历世界大战和经济危机的洗礼,分配正义备受关注。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论和诺齐克的持有正义论之争使平等和自由的价值博弈陷入窘境,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念从更高境界破解了上述二人之争的密码。马克思主义从人类解放的高度提出的正义观内涵了共享原则,分配正义的旨归是解放全人类,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实现共享目标。反观中国,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仅为0.16,2003年飙升至0.45,2009年为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0.473,2014年0.469,2015年0.462,2016年0.465,2017年0.467,2018年0.474,而国际基尼系数警戒线为0.4,中国发展面临巨大困境,政治、文化等领域也存在类似现象。收入分配非义、教育资源分配非义、社会保障资源分配非义等落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目标。共享理念以共产主义分配正义的最高级为目标(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分配正义是国家治理过程中的终极价值诉求,共享理念在践行时只有以分配正义为终极价值诉求才能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共享是分配正义的内在要求,是文明社会的显著标识。分配正义是社会诸多利益集团的利益博弈,它一方面反映了富裕群体的持有正义,另一方面反映了弱势群体的补偿正义。体现了诸类利益群体对其利益分配的正当诉求与正义秩序调整的正当期盼,凸显了人们对正义天平把持的合理分配准绳之呼吁。共享理念内涵了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等几个方面,不管从共享的主体和客体来说,还是从共享的路径和进程而言,它的使命是使人民拥有受到平等对待的机会和权利,它的目标是使人民拥有至多的幸福感,分配正义是通过人际之间利害关系的妥洽来实现的,它内在要求人们受到平等对待的机会和权利,从而使人民拥有至多的幸福感。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明社会的重要观念里程碑,分配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义,共享就是这一内涵要义的实现模式。

二、新时代分配正义之共享的内容指向及多维原则

(一)共享的内容指向

1.共享经济正义

经济正义指在分配正义普遍视域下,集中体现分配正义之实践伦理原则,从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共享经济是信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是整合各类分散资源、准确发现多样化需求、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的最优化资源配置方式。”[2]新时代我国的经济形态,尤其是分配体制机制等应该以共享理念为指导而策划,其目的是激发社会成员的做事活力、增加社会的总财富、普惠民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折射了我国共享发展也要转型。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的基本解决凸显了低层共享目标的基本实现;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向高层共享发展阶段,即要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神州之车正在高质量发展的康庄大道上行驶。国家统计局权威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GDP首次超过100万亿,比上年增长2.3%,己稳居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与高收入国家发展的差距快速缩小。2021年“第一个百年”目标基本实现,这为我们今后国内外动态双循环之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奠定了有力基石;我国经济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财富共享理念深入人心。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比翼齐飞引领中国正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

2.共享政治平等

“政治资源的平等分配是政治利益以及经济利益平等分配的前提。”[3]我们认为,共享经济正义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弥补。简单而言,政治平等即享受平等之政治权利,履行平等之政治义务。中国法治的发展推动了公民权利之合法合理性的确证,这是“中国之治”的飞跃,领航了中国社会法治化民主化的正确走向。最大公约数架构共享政治在大部分人和少部分人之间政治利益协调的融合系数,提升大部分人政治参与的获得感。政治平等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是当代政治生态发展对人际间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分配正义,它保障了大部分人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原则需要共享原则来调节。”[4]人们在自由、平等准则下参与政治,表达合理意愿,申诉合法权益,纵然社会利益网错综复杂,人们政治平等意愿折射的政治资源分配正义的要求,是政治平等共享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普遍的意义上,无论是森所说的对于‘贫困’的克服,还是齐美尔所说的那种作为自由权利具体内容与标识的‘实力’及其‘增长’,均不可能简单地由市场交换自发实现,均离不开国家的正义性制度安排。”[5]任何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当国家的正义制度保护此权利时,公民才能有序参与政治生活,良序社会矫健发展最佳引领民主政治制度正义的实现。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作为“中国之治”的见证者,不是“闭塞眼睛捉麻雀”,而应当是广开言路,政治生活有序参与要求人民有知情权和话语权,而且在此权利上,人人机会平等。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同时,全心全意投入国家治理中来。这种透明化、阳光型的公民政治平等参与形式使公民权利意识觉醒、政治平等权利适度,既屏蔽了“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丑恶现象,又伸张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政治正义。

3.共享文化精神

“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6]教育公平是文化共享的应有之义,文化共享是通过融媒体技术,适度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社会成员对此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多样性、创新性、富厚性的契合折射了文化共享的精髓。文化共享要从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上提供人们在精神文化方面的诸多需要,在判若云泥的文化之间架构畅达简便的沟通桥梁,以开放、平等的态势进行互动沟通,勾勒“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精美画卷、唱响“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时代凯歌。共享文化的建设,需要我们建立健全共享文化的有效体制机制,承认文化的差异性、尊重文化的独特性,崩塌不同文化间的鸿沟大厦;计算寻求万紫千红文化中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减少“文化间距”,实现人们对文化共享的基本权益。“通过文化发展提供丰富文化产品以实现文化共享的思想、理论探索。”[7]文化共享的理论基石是共享理念,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使文化共享更具立体感。文化共享的就是要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综合素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诸类文化共享活动中,中华文化的感染力、亲和力和号召力提升了,人们文化生活滋润万千,百姓精神力量充实有劲,人们文化获得感与日俱增,自由全面发展迈向更高境界。

(二)共享的多维原则

1.系统性原则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前提条件就是在国家治理中做到资源分配正义,分配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环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各类资源的合理开发、公平分配、有效利用,国家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系统性是其本质属性。党委、政府、企业、学校,党政领导人、企业管理人员、各类各级学校管理人员都是国家治理分配系统中之组成因素。合理规划、统筹兼顾、高屋建瓴能提升资源分配之系统功效,也就是说,可以提升子系统之宏观功效与微观功效、整体功效与局部功效。国家治理系统具有连锁之干系性和相互依存性,这里的干系性指国家治理系统和全球治理寰宇系统的相关性,中国的国家治理整体内部诸类局部细胞的相关性;相互依存性在国家治理系统中意指此系统中的各级各类主体和周围环境之动态联系沟通的进程中形成之国家治理系统的诸类因素在相互依存时的彼此影响、对立统一,使系统在辩证否定中融合成一个和谐体。不言而喻,欲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一定要眷注它的系统性特点,特别是共享理念下的资源分配正义之系统干系性和相互依存性的特质。我们只有驾驭了干系之法则、把握了相互依存之规律,融合筹划资源分配,顺利实现资源共享,才可以凭正能量和高能量启航国家治理系统的“大船”。

2.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指突破封闭定势与局促眼界,宽领域、全方位、多视角分析问题的特性,开拓性、主动性与积极性是它的内涵属性;“共享”指自己和他人共同拥有诸类资源的一系列权利的享用模式,因而,开放性是共享的题中之义。

因为空虚了精心布局,或许参杂了情感好恶因素,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分配资源的时候,有时遵循自己之主观意愿,而忽略了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子部门之间、个际间的分配准则及资源共享问题,这种分配方式容易产生“分配恩怨”现象。“分配恩怨”造成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情况的出现,必然会成为资源分配共享的核心短板。从宏观层面谈共享的开放性还包含全球开放之意蕴,由于中国与世界间的关系愈来愈微妙,不管怎样,中国走向世界的车轮正滚滚向前,中国贡献世界的步伐客观上要求我们接受世界诸多国家的检视、督查等。症结在于,全球资源无限量,从一定意义上能和中国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达成全球共享。资源分配之开放的实质在于要规避系统陷于无序“泥塘”,启动系统的低能级运行模式,即让系统放射更多自由能量,降低系统熵值,更多负熵被系统摄取,因而系统愈益有序。国家治理不管是国内资源还是国外资源,开放之问题在分配正义还是非义这一点上始终存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分配正义客观上要求国际间、地区间等的资源共享,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效率、达成共享、实现全球正义。

3.资源分配问责原则

问责指究查行政人员的责任,即权利和责任对等,反映了政治文明的重大进步。资源分配问责是通过请示、说明、解说等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相关媒体、各级政府对资源分配的原则、路径、功效等进行监管和督查。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证明,问责制是不可或缺的,它能监管、督查、评价各类资源管理部门在经济、政治、文化、公共服务等资源的分配情况及其成效,进而规避、制止、杜绝稀有资源之浪费,提升各类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从某种程度而言,还可以加速可持续发展战略。出示充足之理由是一切资源分配主体和客体在分配资源和接受资源分配的前提和基础,倘若出现蹧跶资源、分配非义等丑恶现象,那么必须要有相匹配的限制、处理、惩罚机制。尤其是资源分配的稽查和审批部门负责人一定要用心、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做到工作一丝不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根源上理清分配思路,合理把控资源分配之共享航向。换言之,以政策为导向,以制度为依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使其对资源分配问责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公平效率契合原则

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一直是分配正义的核心议题,在共享理念下,二者关系尤为重要。学界对此议论纷纷,总体而看,二者是矛盾统一体,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二者统一性体现如下两点:一方面,效率是公平之前提。有了效率,生产力才会大幅度提高,才会出现剩余产品,才会出现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越是在落后时期,分配越偏倚,而到财富充裕的共产主义社会,分配越公平。另一方面,公平推进效率。分配公平能使全体社会成员摆出主人翁姿态,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社会的整体劳动效率。二者矛盾性亦体现如下两点:其一,公平对效率有一定迟延性,效率提高时,暂时居支配地位的传统之公平思想会窒塞生产力的进步。其二,在特定年代必须牺牲某些效率才能达成公平;反之亦然。

解决共享问题一定要高屋建瓴,要实现分配正义,达成公平与效率之双赢,还要依赖人们共享思想和行为的柔韧性,共享之公平与效率还需要夯实相关操作层面的工作,科技应当是操作层面工作的重要拐点。换言之,共享之达成凭借于科技的完善。例如分配资源库信息共享系统的投入、建设、完善、运用等。效率还要考虑共享的投入和产出的比率,倘若共享的投入过高而产出过低,那么这种低效率的共享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继而优化共享的方法和路径。

三、新时代分配正义共享原则的三个结合

(一)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

国家利益是一个统合性观念,内涵了如下特性:普适性,体现了一个国家内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前置性,国家利益的主体是国家,有国才有家、有国才有个人,国家利益必须前置于所有利益。必然性,它一定可以实现,并非扑朔迷离。个人利益是个人生存、发展所诉求的诸类利益的总和。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对立统一,国家治理之共享是关涉一切人之共享,既要考虑国家利益,又要思量个人利益。

其一,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同一的。首先,二者相互依赖。个人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础。积沙成塔,个人利益愈富足,国家利益就愈充盈;个人利益亦仰仗国家利益,大河有水小河满,国家利益愈充盈,可分配给个人之利益就愈富足。

其次,在一定前提下二者相互转化。国家是一个抽象集合名词,国家利益是抽象之利益主体,始终要具体化,即要被分配给个人享有,可以认为,个人利益基本是国家利益的组成细胞。最后,二者相互包含。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相互转化蕴含了它们是“心连心、手拉手”的包蕴关系。我们认为,国家利益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任何时期,皆由个人利益汇集的。个人利益具有初始性,没有个人利益就不会产生国家利益,二者共通共容。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原则要从两个维度探讨:一方面,个人是作为国家的组成细胞而存在的,应当以促进国家利益增长来实现分配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个人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存在,应当以增进个人利益来实现分配资源的共享。这两个维度共容共通。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原则要以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着力点,融合共享观念的宏观、中观和微观诸层面的综合操作可行性,使分配理念具有新时代的价值取向和指定的内涵客体。

其二,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的。一般认为,普适利益是一种虚幻利益形式,任何一个人诉求的是自己的实在利益,在原初社会,这种观点或许能站稳。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出现,这种观点便风雨飘摇,个人利益的博弈使得国家的出现成为必然,国家利益对个人利益的约束与调解成为必要。在二者有冲突时,个人利益应当驯顺于国家利益。我们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承认个人利益,尤其是个人经济利益,这是我们按劳分配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否则就走上分配虚无主义。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8]当二者对立时,我们应当牺牲个人利益而去维护国家利益,国家治理资源分配之共享是全国人民的共享,这是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最高级。

(二)同一性受益和差异性受益相结合

共享的实质是使所有人在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中同一受益,只是同一受益不等于完全相同的受益,还应当有差异,共享原则应当坚持同一性受益和差异性受益结合的原则。“差异性正义原则是按照被认可的‘差别’进行分配之原则,同一性正义原则是按照被认可的‘同一’进行分配之原则。”[9]

同一受益指所有人在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中普遍和平等的受益,这是共享原则的目的和归宿。理应“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求状况,使所有人共享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0]。共建是理解的关键,任何人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聪明才智,应当得到正义的分配。我们领悟同一受益,要避免两种错误倾向:一方面,避免把同一受益理解为“多数人受益”。罗尔斯认为,“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11]公平的正义观消解了“多数人受益”的症结。另一方面,避免把同一受益理解为完全平等之均等主义。均等主义是原始社会的普遍现象,是人们对等级社会分配正义的美好憧憬,“‘不公正’的公正,则绘就了现代性‘正义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反动图式。”[12]无差别的均等主义扭曲了社会秩序,窒息了社会活力,阉割了共享成果,迷离了新时代分配正义的价值取向。

差异性受益指所有人在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中并非完全相同,而是“量体裁衣”。“人们的损益是不是因为他接受自己预见到并可以发生的孤立风险。”[13]德沃金提出,因为运气带来的不平等产生的差异性受益(人人概率一样)是人们可以接受的。在多元化社会,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倘若没有差异,活力社会将烟消云散、分配正义将土崩瓦解。因而,共享一定避免不了合法、合情、合理之差异。毋庸讳言,新时代分配正义理念的价值取向是让一切人共享国家治理之成果,进而言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一切人都应当有契合自己的发展环境,必须要把个人追求的实质利益和贡献社会的大小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社会才有活力,国家整体财富才能增长。人与人之间的先天与后天差异不可避免,对国家做的贡献大小就客观存在,完全平等就是不平等,差异之不平等就是平等。所以,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原则在同一受益的前提下一定避免不了合法、合情、合理之差异。

合法、合情、合理之差异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识,文明社会的共享就是有差异的共享。但差异只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不等于压抑,如果压抑差异,势必带来比差异自身更严重的矛盾。我们亦非纵容无限扩大的差异,否则,“金字塔”型的社会将分崩离析。如何把握好这个“差异度”,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摆在首位,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各种途径做好相关的教育工作。第二,适宜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第三,共享原则中存在的差异是否违背了分配正义应当是国家权衡“差异度”的关键评判尺度。共享原则是分配正义之重要原则,倘若共享的“差异度”超标,分配非义、民怨沸腾,那么就要极力调节此差异。合法、合情、合理之差异是多元化差异,多元化非两极分化,而两极分化是分配正义的克星,是国家治理中实现共享要匡正之世界难题。

(三)理想型共享和现实型共享相结合

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一方面是理想的,否则何谈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是现实的,否则何谈现实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力推进了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遵循丛林法则的市场经济本身亦有弱点,拥有各领域稀缺资源之人通常在激烈的竞争中“独占鳌头”,这使他们在诸类资源中可以“蟾宫摘桂”,即斩获一切或大部分的资源份额,而另一部分人则被淘汰出局,马太效应立竿见影,这严重挫伤了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要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一方面,需要弱者认可逐鹿准则,另一方面,也需要强者认可并保障弱者之根蒂权益,只有这样,或许可以实现一切人对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然而,此共享非单纯诉求实质平等的理想型共享,而是鞭策共享数量与质量综合提高的理想型共享和现实型共享相结合的共享。毋庸讳言,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作为一种资源分配模式,需要调整现实的资源分配格局,对弱者给予必须的帮助,在某种意义上阻碍了强者利益索取的力度和进程,可以说是“此消彼长”式的现实型共享。此时,我们要认识到,国家治理分配正义之共享自身亦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发展进程,它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诉求,它是无限的,人们在现实生活对共享价值的追求只能逐渐接近而不可能彻底达到,从理想状态而言,可以说是“互利众赢”式的理想型共享。

按劳分配实现的是现实型共享。首先,按劳分配指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依据每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对个人消费品进行分配。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现实型共享,它内涵了共享与独享的统一,是通向按需分配的必由之路。按劳分配主要体现现实型共享,而不是理想型共享,因而,它不能成为驾驭现实型共享和理想型共享的综合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从实质而论,奠基于人的各方面差距并默认人的各方面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基于人的抽象同一之分配模式与按劳分配格格不入。从应然角度而言,如果人们的实际付出相同,其实际应得也应当相同。按劳分配原则牵涉的是人们之间各方面的差距问题,人们之间高矮胖瘦、贵贱美丑、先天禀赋、后天能力等的差距决定了人们的付出就会有差距,从而决定了人们的回报有差距,并且此差距应该凸显在分配过程和结果中,即按劳分配原则应该落实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不能获得收入”理念中来,因而,从实质而论,按劳分配的结果带来的是差异化的生活世界,这就是现实型共享。倘若按劳分配仍要驾驭理想型共享,那就必须把人的理想性转变成人之若干理想性付出,这是“画蛇添足”的赘余之念。所以,按劳分配就是付出有多少、回报就有多少,它体现的是现实型共享。其次,按需分配主要体现理想型共享,而非现实型共享。一般而言,按需分配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试想,如果你需求什么,就分配给你什么,那么,一个人需求的物品从何而来,难道它从天上掉下来?天上是不会掉物品的,物品是人生产的,那么试问,人生产物品的动力在哪里?既然他的需求得到满足了,他为什么还要去从事生产活动?当然,这是从世俗的角度而言,如果从马克思主义自由人联合体下人的劳动而言,劳动成了人的第一需要,就另当别论了。总之,按劳分配实现的是现实型共享,按需分配实现的是理想型共享,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成为统驭现实型共享和理想型共享的综合分配原则。

四、新时代分配正义共享原则的优越性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分配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荟萃呈现了共享原则的价值诉求,它坚持人民立场、保障人的权利、代表人民利益、表达人民意愿,散发出新时代分配正义原则持续的正能量。

人学理念是诸多学者探讨的核心议题,这里的以人为本之“人”非空洞抽象之人,而是切实的、具体之人。在新时代的中国,目的和手段之契合驾驭了人的内涵。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诉求。所以,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中共和国家所有工作的起点和归宿。另一方面,人亦是国家治理的多元化主体之核心力量。国家治理一定要充分摆正并尊崇人民的主人翁地位,释放他们的发展活力,切实做到一切工作依靠人民。

能否践行以人为本理念,枢纽在于能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使公平分配各类资源。在新时代,按照分配正义的共享原则,任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求基本能平等地供给,任何人的基本权利需要基本能平等地保证,再者,现实型共享能保障任何人的贡献应得比率,从而人的活力提升,社会活性增强,国家财富持续增加,为更深入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诉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动人民共富目标的实现进程。共享原则能前瞻性地关注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各个层面的需求,让人民共享国家治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层面的治理成果,拥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共享感,人的发展指数综合提升、共富目标进展一日千里。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准明显提升,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0年前的171元增加到现在的2.8万元,中等收入共同体不断增加。我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八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5个百分点,绘制了全球逆贫困的璀璨图画。实践证实了共享原则能在推进文明进步的同时,着力保障人民共享国家治理成果,奋勇迈向一切人共富目标的康庄大道。

(二)内生性演变的分配原则

共享原则在我国五千年历史文化传统、文明进步的基础上历经漫长岁月的洗礼、内生性演变而来。因而,共享原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立足国情并解决现实问题相吻合,具有旺盛的生长点和鲜活的生命力。

契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4]在孔子看来,和谐社会的支撑就是分配正义。“仁”的理念其本质就是慈善精神,它与共享是一致的。墨子“兼相爱,交相利”思想强调爱和利的水乳交融性,共享原则亦强调资源分配的爱利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互爱、互利,爱利共享。“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15]老子把天道公正当作道家正义观之起点,他强调圣人对现实世界的大爱无疆,蕴含了其对“共享”的执着诉求。……他们为共享原则奠定了富厚的文化根基,新时代的共享原则汲取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璀璨文明,深厚扎根于我们的“文化土壤”,深深打上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烙印。所以,共享原则具有实现分配正义前瞻性、复合性的原则优势,能灵验化解和应对正义社会建设道路上的百般风险挑战,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立足国情并解决现实问题。我们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新时代最大的国情。“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成员对利益共享有正确的认知,对‘共建’、‘共享’的社会建设理念有认同感。”[16]共享原则结合了当前的国情和社会主义本质,因而,我们的分配体制和机制既有社会主义的底色,又有时代特点的“混合色”,从某种意义而言,共色原则就是共享原则,驱动了发展引擎,提升了幸福指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7]分配正义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而分配正义之共享原则是这一抓手的重要原则。我们一直以来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新时代,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全体人民共富目标的重要性。共享原则创新了主要矛盾解决的思路和方法,夯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准,精准扶贫脱贫,做好老少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等都是共享原则的具体落实。

(三)具有自我革新能力的分配原则

中共的百年“千机之变”和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变”展现了我们取得的辉煌成就、印证了共享原则的优势,越来越昭示了共享原则能够与时俱进,具有强盛之自我革新能力。

共享原则具有鲜亮的中国特色,遵循分配规律,它为我们在坚持基本的分配制度条件下建立健全诸类分配体制机制铺平了道路,为发挥分配制度优势保驾护航。共享原则是推陈出新的原则。岁月车轮滚滚向前、全球环境日新月异、各类问题层出不穷,共享原则优势亦非萧规曹随、墨守成规,只有因时而变,别出机杼,才能永立原则优势的潮头。进入新时代,共享原则持续进步、与时俱进,凸显了强盛之自我革新能力。这种自我革新能力源于推陈出新、守正创新。实践在变化,理论在刷新,分配原则的完善亦无止无休。共享原则要适应时代之变化需求,契合实践变化和理论刷新不断推进原则创新,悉力构建科学的、灵验的原则体系,使分配正义的共享原则更具原则优势。

共享原则生长于华夏文明的肥沃土地上,它以兼收并蓄、气吞山河、海纳百川的姿态汲取古往今来共享文明的劳绩,清洗了其他分配原则的瑕疵与流弊,持续答好时代之问、解开时代之锁、吹响时代号角。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前后转型带来的分配原则的日臻完善之实践不断证明,共享原则既具鲜亮的中国特色,又具鲜明的时代特点,还具光鲜的全球特征,正随着实践发展而持续刷新发展、完美发展、逐渐稳定、逐步成型,己经必将继续凸显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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