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 秦皇岛市文物保护中心(北戴河秦行宫遗址博物馆)
作为我国民族文化最为浓厚的线性文化遗产,长城扎根于源远的历史长河,融汇了丰富的文化底蕴。长城的客观存在,不仅具有地理标识、文化符号的作用,如今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象征,成为国家的形象标识[1]。长城是人类建筑史上的杰出成就,是中华民族抵御外敌的不屈精神的象征[2]。现阶段,我国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带动经济转型,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高,推动遗址文物保护进入新阶段。我国长城作为世界建筑奇迹,要最大限度地发挥长城文化在带动区域经济当中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同时兼顾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在古代,长城作为军事防御工程的代表,主要体现在军事价值。而发展到现代,长城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历史文物遗迹的文化价值凸显。坐落于河北省境内的长城,是由两部分组成:①早期长城,②明长城。根据长城的历史资源调查数据,其中明长城共有1338.6 千米,耗时239 年,规模最大,自1620 年建成至今经历风霜雨雪仍昂然屹立,令人叹为观止。多年以来,围绕河北长城,中央领导对如何开展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并给予政策支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国家文物局、河北省委及省政府、河北省文物局、省内各市县政府的支持助力、多管齐下、联动配合下,对长城的保护利用被提高到了“重中之重”的高度,长城保护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
我国声名显赫的长城专家罗哲曾说:“山海关长城是万里长城最精粹的地段。”秦皇岛市的长城覆盖面大、资源深厚。东西横跨223.1 千米,跨越3 区2 县、16 个乡镇、93 个村,老龙头入海石城与城子岭口分立两端,其间所涉建筑鳞次栉比,共计905 座,包括敌台、烽火台、关堡等诸多军事设施。历史上出于防御考虑,围绕关城,东西建罗城、南北设翼城,可谓是“前拱后卫、左辅右弼”,从高处俯瞰,犹如大鹏展翅之态。如此之多的文物古迹,集中出现在一个区级行政区域,便是在全省也是不可多见的。
坐落于此处的山海关长城,相较于其他地区表现出更为鲜明的特色和优质的生态环境:第一,此处的长城依山傍水,颇有“行也安然,坐也安然”的悠然之态。角山、长寿山、花果山、天马山等诸多旅游名山簇拥在长城沿线,石河、滦河、燕塞湖、天马湖等河流更是美不胜收,其中更有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柳江盆地为长城的自然风光锦上添花。第二,此处的长城齐聚“雄奇险秀”,荟萃“人文名胜”。雄伟的山海关、奇特的入海石城、险要的三道关和板厂峪、秀丽的祖山长城雕刻装饰等,共同造就了独一无二、气韵深厚的秦皇岛区域文化。除了自然景观之外,贞女祠、宝峰禅寺、天马山石刻等不胜枚举的文物遗存,更是使得长城拥有了人文名胜尽揽于怀的魅力。以长城为主干,零散分布在沿线上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丰富资源,共同形成有机整体,形成了一条无可比拟的文化长廊。
鉴于长城是我国当前举足轻重的文化遗产,如何实现充分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成为有关部委的重点关注内容。2006年,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相关人员共赴山海关,开展实地调研后做出决定,自此作为对长城保护的首批项目,率先开始推进落实对山海关长城的保护工作。2008 年7 月,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竣工仪式在天下第一关广场隆重举行,在重建过程中,山海关起于秦汉的文化底蕴和历史脉络被最大限度地保留下来,成为当之无愧的历史文化栖息地。2014 年颁布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对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与流程加以明确,同时也为具体实施提供了框架、指引了方向,使长城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逐步推动长城保护维修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近年来,《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提出了创设性的思路,主张发挥地缘优势,对长城、运河和西山三处文化带的建设加以统筹,从而从整体性角度形成针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连片成线”保护格局,打造历史文化体验带与生态环境保护带。除了要重视长城本身作为遗产的建构外,还应当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全面谋划、全盘布局,强化其与各有侧重的其他社会系统的互动,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既做到尽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也做到为区域经济发展助一臂之力,有序实现三者间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长城文化要在新时代实现创新性发展,满足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不仅要保护精品建筑,富有风土人情的民居与民俗同样应当纳入保护范畴。2019 年,山海关区政府与包括中央美术学院在内的多所高校合作,形成“校地合作”模式,共同致力于长城创意发展的样板打造。
现阶段,我国的相关工作实践在客观上表现出滞后性,相关政策与制度的落实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遗产整体性的价值认识欠缺且狭隘,对长城的定位停留在“高大墙体和重要军事设施”的认知层面。从表面上,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等组成了长城,但长城的价值绝不仅仅局限于一个简单的集合体,其更重要的内容,与之休戚相关的屯兵、烽燧讯息传递、驿传交通等系统所联动形成的高协同性、强系统性、多层次性防御体系与关系,才是长城更深层次的价值所在。
第二,对山海关长城的地理特质利用有待强化,“山、海”与长城结合的特征不够突出。山海关长城旅游近年来表现出了明显的后劲不足,其旅游项目还停留在对角山、姜女庙等景点的观光游览上,旅游资源利用度不高、形式单一,导致旅游的经济效益每况愈下、不尽人意。
第三,保护规划没有实现统筹兼顾,忽视了遗产保护的完整性。保护规划更倾向于对长城形象工程、经济效益的追求,对于规模大、遗存完整的地段投注了高度的关注,而对级别低、遗存状况不良的地段,则严重忽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导致恶性循环的出现,致使此类地段在时间的推移中受损越发严重,由此对遗产整体的完整性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为此,需要将保护长城完整性,放到各省级行政区划协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予以推进。
要实现“完整”保护长城,不是一蹴而就的。面对保护工作开展中遇到各种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各界人士纷纷群策群力、贡献力量,作出了大量探索尝试。但需要承认的是,长城工作当前仍旧限于文物行业领域,对其保护与开发还有很大的推进空间。在新时代,要开启长城保护与开发的新征程,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战略实施的统筹规划、坚定实施,为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第一,构建文物整体保护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应。
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及其社会的文明高度,在加大投入、充实机构的同时,长城保护期待更多力量参与[3]。在政府决策的同时,也要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为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提供更多渠道和机会,以包罗万象的姿态汲取各方智慧,形成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行为的规范性,要遵循秦皇岛当地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的规律,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山海关长城保护和开发的工作始终。
全面推进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 大运河(河北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19-2021 年)》,围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秦皇岛段)建设保护实施规划》,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与传统利用4 类主体功能区,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及数字再现五大工程。重点推进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山海关长城风景道、长城旅游公路等建设,实施山海关长城维修等一批长城保护项目。
第二,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发挥组织力量壮大长城保护队伍。
长城保护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单枪匹马就能完成的,要实现保护工作良性循环运转,必须立足于我国实际,积极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保护与执法监管当中,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到保护山海关长城的长期工程之中。一方面,要对当前已经参与到长城保护项目中的民间组织的工作进行巩固和大力宣传;另一方面,要鼓励创建富有社会责任感与人文情怀的民间组织,同时争取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体能积极参与到长城文化的传承活动中。推动各种尝试逐渐成熟定型,使其能及时升级为更符合当地情况的保护条文,为后续山海关长城保护开发工作提供规范的依据。
第三,打造专业研究与管理的高素质队伍,深入推进长城保护的理论研究。
搭建山海关长城研究平台,成为该领域专家和学者发挥的舞台,使其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在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综合科研优势的前提下,山海关长城项目组统筹理论研究与管理实际,围绕长城的遗产价值、管理体制、保护技术等开展长期稳定的学科交叉研究,开辟一条“专、精、研”的保护之路。近年来,以长城保护管理需求为核心,着重开展相关基础、应用与标注规范等的研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打造了一支热爱、保护长城并愿意真正为之投注心血的高素质科研队伍,形成了推进长城保护研究团队的雏形。
第四,建立山海关长城文明示范基地,发挥先试先行的榜样力量。
除了对长城文物古迹的保护作出详细规划,散落于山海关长城的多处四合院民居同样属于被重点保护的对象,也应受到重视。长城文明提出的根本目的在于,借助于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统筹,推动山海关区域在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方面齐头并进,实现旅游经济与文保的协调发展。因此,长城文明具有保护(首要指标)与利用程度的衡量指标之外,还应包括促进环境友好与区域文明水平。推动长城文明发展,必须立足于秦皇岛宏观建设形势下的区域实际,同时着重解决经济开发与山海关长城文物保护失衡问题,既不能为了开发山海关长城旅游资源而放弃环境效益,也不能为了环境效益而放弃经济发展。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对长城资源进行合理调配,追求山海关整体效益的和谐发展,真正在长城文明上做出示范。
构建山海关长城文明示范基地,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科学的评价反馈指标体系。随机选取若干山海关长城周边村落,开展综合性评价,全方位对比评价结果后,筛选出其中符合条件的村落,以其为样本“先试先行”。在此过程中,国家以及地方政府会向其提供针对性的资金扶持以及政策优惠,各村落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政策环境开展具有契合实际的开发,逐渐摸索经验道路,进而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村落发展。
第五,完善长城保护制度建设,整体保护措施与协同管理模式。
对世界遗产山海关长城的保护,除了对其本体投以高度关注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其系统性与外部环境的协同性。随着长城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国务院首次针对单项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专门性法规,公布实施了《长城保护条例》。同时,为了落实并进一步细化该条例,基于充分的问题与需求调研,国家文物局颁布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文件和导则,如《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加强文物“四有”建设。完善长城文物档案,完善文物保护标志。加强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市级文物保护项目库,推进长城、近代建筑文物保护项目的储备申报。继续推动区域考古评估工作。
长城资源种类丰富,长城保护也涉及多级、多类单位和部门的协作,为了避免保护出现空白地带或职能交叉难覆盖的情况,要制定长城整体宏观视角的保护规划,对各省市单位保护职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协调,实现分级、分段妥善保护。长城九边重镇的历史分段,并不能与当前的行政区划完全契合,出于历史各镇、路划分保护完整性的考量,管理模式上可以尝试采用跨区域协作模式。对长城的保护,不仅限于对墙体、烽火台等体现局部遗产价值的要素保护,墙体周边一定范围以及地下部分同样被纳入其中。此外,还需要综合周边建筑与历史环境,长城保护工作也要协调山海关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旅游开发的适度与合理性,开辟一条兼顾经济、长城文化与社会效益的共赢之路。
长城是我国最具民族文化特色的线性、带状文化遗产,具有绵延久远的历史,丰厚博大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这是新时期我们推介长城文化的基础[3]。长城不仅是军事防御体系,周边有形的山形水势、村落民居,以及无形的人文风土都早已融入长城之中,成为长城这一文化符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在经济建设进程中极易受到损害,且难以复原。因此,在保护与利用长城遗产时,首要的是秉承整体可持续发展理念,尤其是关注文化景观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并且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4],只有这样才能完整真实的为长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