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方志馆建设的“十大关系”

2022-02-17 02:12郑金月
江苏地方志 2022年6期
关键词:方志数据库数字

◎郑金月

(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浙江杭州310007)

近年来,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各地建设的方志资源数据库、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方志新媒体传播平台等不断涌现。作为方志馆建设在数字时代的产物,数字方志馆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国家数字方志馆、北京市数字方志馆等一批数字方志馆已建成运行。然而,数字方志馆建设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数字方志馆的性质定位、基本功能、建设内容等概念模糊、认识不清,有的甚至张冠李戴,这种问题的存在及其不利影响,已经成为制约数字方志馆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数字方志馆与相近事物的关系着手,深化对数字方志馆的认识,进一步廓清数字方志馆建设的相关理论问题,从而更准确地把握其概念内涵与功能定位,明确其建设内容,理清其建设思路。

一、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的关系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传统的实体方志馆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转型升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各级方志馆在建设实体方志馆的同时,应建设数字方志馆。”“建设数字方志馆,实现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协同发展,大幅提升方志馆服务能力,已经是方志馆建设的要义所在”。[1]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一样,都是方志馆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数字时代方志馆建设的必然取向。

方志馆的呈现方式可分为物质形态的方志馆、数字形态的方志馆以及物质形态与数字形态相融合的方志馆。实体方志馆以物质形态呈现,数字方志馆以数字形态呈现。“方志馆具有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开发利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交流等功能”,[2]数字方志馆作为方志馆的一种形态,其功能定位、展示内容与实体方志馆应是总体一致的,建设数字方志馆的目的就是要在数字世界里实现方志馆的功能与价值。与实体方志馆相比,数字方志馆具有馆藏数字化、传输网络化、管理自动化、资源共享化等特征,其优势在于:一方面,利用者享受服务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另一方面,方志数字资源的利用没有排他性,可以实现众多利用者的在线共享。

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具有紧密联系,但并非必须依托实体方志馆而存在,一些暂时没有条件建设实体方志馆的地方,也可先行建设数字方志馆。如浙江省目前尚未启动省级实体方志馆建设,但数字方志馆早在2017年就已建成上线。当然,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更需要相互融合,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作用,在功能发挥上有协同放大效应。王伟光指出:“数字方志馆建设作为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设中要注重与实体方志馆协调发展和同步推进,注重传统和现代相得益彰与融合发展。”[3]因此,已经建成的实体方志馆,应积极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努力实现实体方志馆与数字方志馆的融合、协同发展。

二、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信息化的关系

数字方志馆是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信息化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局部必须服从整体,数字方志馆建设应当遵循地方志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方面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作了统一的规划,也对数字方志馆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也强调“方志馆应按信息化要求,建立门户网站、数据库、电子阅览系统等,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为社会提供服务”。数字方志馆建设不能脱离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标准自搞一套,要在遵循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和统一部署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特点来推进。

2016年国家数字方志馆揭牌(图片来源:中国方志网)

另一方面,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信息化又是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志、鉴、史、馆是“四驾马车”,都是主力军,但志书、年鉴、地方史都是工作的客体,只有方志馆是工作的主体,从这一意义上说,方志馆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体。与此相对应,数字方志馆也应该是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志、鉴、史成果的数字化则是数字方志馆数字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主要还是要依靠各级方志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特别是各级数字方志馆的建设来顺利实现。”[4]所以,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必须把数字方志馆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发挥其主体和主力作用。

三、数字方志馆与方志资源数据库的关系

方志资源数据库是在计算机系统中用来组织、存储和管理方志数字资源的数据仓库。数字方志馆本质上是一个数字化平台系统,一般由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四横四纵”的体系组成。方志资源数据库属于数据资源体系,与数字方志馆的关系是要素与系统的关系,方志资源数据库是构成数字方志馆系统的关键要素,是建设数字方志馆的重要基础。方志馆的首要功能是收藏志书、年鉴等方志资源,其他功能都是建立在收藏功能基础之上的。建设方志资源数据库,归集、保存方志数字资源,同样是数字方志馆的首要功能。与实体方志馆的库房保存志书、年鉴、地情文献等资源一样,方志资源数据库实质上就是保存方志数字资源的数字库房。建好方志资源数据库,是数字方志馆实现方志数字资源在线利用、社会共享和深度挖掘的基础前提。

方志资源数据库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具体类型有很多。按内容对象分,有地方志数据库、年鉴数据库、地情资料数据库、期刊数据库、图片数据库和音视频数据库等;按信息著录详略分,有全文数据库、目录数据库、提要数据库、专题数据库等;按照数据来源分,有地方志工作成果数据库、地方志工作业务数据库等。方志资源数据库是数字方志馆建设的核心内容,建设方志资源数据库就是把数字化志书、年鉴、地情资料、旧志、史志期刊、音视频、图片等资源汇聚起来,建成区域性方志数字资源中心,以实现数字方志资源的便捷查询、共享共用与数据分析服务等数字方志馆功能。方志资源数据库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数字方志馆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方志资源数据库集成的数字资源越丰富,数据治理能力越强,数字方志馆的功能也就越强大。

四、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的关系

地方志网站一般是指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官方网站,是地方志工作机构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业务指导、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地情网站是方志部门的信息服务平台,是指方志部门利用互联网打造的方志资源和地情信息的发布、展示、检索、服务和共享平台。

从建设内容和功能作用上看,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网站关系不大,数字方志馆需要实现的是方志馆的功能,而地方志网站呈现的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数字方志馆与地情网站关系则比较密切,很多功能有重叠。朱佳木指出:“所谓方志馆,应当追本溯源,把它办成和地情办、地情书相对应的地情馆,就是说,办成展示地情国情的展览馆,这应当是方志馆建设的宗旨和要义。”[5]可见,地情展示是方志馆当然也是数字方志馆的主要功能。基于这一视角,可以把地情网站看作是数字方志馆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建设有相互融合的趋势,很多地方开始把数字方志馆的应用服务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整合在一起,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方志文化服务,这也是符合信息化发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大趋势的。如中国龙志网(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设有龙江地情、方志工作和数字方志馆三个板块;山西地方志网(山西省情信息网)设有公众广场、政务平台、地情资料、方志文库四个板块,从其内容看,政务平台、地情资料、方志文库显然就是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和数字方志馆的建设内容;浙江地方志网站除具有浙江省方志办官网的功能外,也设有多媒体地情平台和数字方志馆板块,等等。

从信息技术的视角看,数字方志馆主要是由“资源(数据)库+应用系统”组成的,而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均属于“应用系统”的范畴。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的融合建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数字方志馆中面向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可以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集成建设或互联互通;二是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在提供服务时可以利用数字方志馆的资源(数据)库,实现平台间的资源(数据)共享。

五、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志鉴编纂系统的关系

《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并在综合办公平台的基础上,开发方志信息在线统计系统、方志成果综合管理系统两大业务系统,以实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与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之间,以及中指办内部便捷高效的协同办公,不断加强全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和交流以及全国地方志成果的综合管理。

《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推动志鉴编纂系统等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按照功能用途区分,计算机应用系统大致可以分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和业务系统两类,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属于办公自动化(OA)系统,志鉴编纂系统则属于业务系统。

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志鉴编纂系统都有所关联,但关联的层次是不同的。《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主要是为了实现中指办与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之间的协同办公,其中并不包括各级方志馆。也就是说,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与数字方志馆可以是无关的。如果能实现地方志综合办公平台与数字方志馆系统的互联互通,一方面,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将方志馆纳入在线监管指导的体系;另一方面,方志馆也能更便捷地获取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最新政策信息和指导原则,对于提升方志系统协同办公效率和更好发挥数字方志馆功能作用都是十分有益的。而数字方志馆与志鉴编纂系统的关联性,则主要取决于数字方志馆的功能定位,看其功能设计是否包含志鉴编纂功能。《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方志馆具有“编纂研究”功能,说明方志馆也是志鉴编纂的主体之一。数字方志馆作为数字形态的方志馆,自然也应具备志鉴编纂功能。因此,在数字方志馆建设的总体框架中,志鉴编纂系统可以是其中的一个功能模块,或者说是其应用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六、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新媒体传播平台的关系

在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PC互联网现已日趋饱和,移动互联网则呈井喷式发展。移动互联网是一种通过智能移动终端,采用移动无线通信方式获取业务和服务的新兴业务。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属于PC互联网传播平台,地方志新媒体传播平台属于移动互联网传播平台。新媒体具有便携性、实时性、互动性等特点,打破了传统媒体在制作周期、获取地点、公共信息利用、信息采集、读者互动等方面的限制,使信息的来源更加多元全面和快捷。

移动互联网时代,建设新媒体传播平台已是大势所趋。《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地方志新媒体传播平台,包括地方志系统微信矩阵、《方志中国》手机报以及中国方志网手机客户端、手机版网站等新媒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近年来,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利用新媒体形式大力开发方志资源,拓展地方志的服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手机版网站等新媒体,陆续被引入地方志领域。

依托新媒体传播平台为用户提供新媒体服务,已经成为数字方志馆建设的新的发展方向。新媒体传播平台可以帮助数字方志馆实现服务时空的有效拓展和延伸,强化用户跟数字方志馆的良好互动。目前,“通过公众号这类高互动性的社交应用来实现在有限开发成本上的高度社会化的利用,是志鉴数字化传播和利用有效且便捷的途径”,[6]数字方志馆结合新媒体进行业务拓展和服务提升,必将为方志文化的广泛传播提供强大的动力。

七、数字方志馆与智慧方志馆的关系

智慧方志馆是智慧城市背景下,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深度融合的结果。它是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具备实时感知与信息处置能力,智能管理和整合多元化的地方志数据和相关数据,实现业务管理智能化,并提供地方志信息泛在服务的方志馆新模式。

智慧方志馆与数字方志馆的区别在于:智慧方志馆是基于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在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建设基础上加上全面感知、信息汇聚、智能处理、定向推送、个性服务等智慧化特征,更注重高品质管理和优良的服务,并提升管理与服务的智慧程度,是数字方志馆建设的延续和升华。

智慧方志馆是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也可以看作是对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的融合发展与迭代升级。《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密切跟踪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作用,力争在拓展应用领域、创新应用模式、提升应用水平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2018年8月14日,李培林在全国方志馆建设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未来方志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建设由方志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构成的智慧方志馆。”[7]已经建成或正在规划建设的实体方志馆,应积极推动数字方志馆与实体方志馆的融合,在建成数字方志馆的基础上,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业务应用,探索建设智慧方志馆。

八、数字方志馆与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的关系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和相当程度上,史馆、藏书楼、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场馆,都直接或间接承担了方志馆的部分功能,但它们大都局限于收藏或编纂等传统功能,与现代意义上的方志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8]数字方志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都属于数字文化建设的范畴,三者在数字资源内容、系统功能和用户群体等方面既有一定的共性,又有明显的差异。在建设数字方志馆的过程中,一方面,应突出方志数字资源的特色,突出与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的差异性,从而防止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在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大框架下,数字方志馆建设也可以与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等有效互联,从而实现文化资源整合共享。

相对于数字方志馆而言,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建设起步较早,理论研究更深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如2022年9月20日,笔者通过中国知网数据总库主题检索,获得数字图书馆相关文献40921篇、数字档案馆相关文献5471篇,而数字方志馆相关文献只有26篇。所以,数字方志馆建设应积极学习借鉴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的建设经验、服务模式和理论成果,发挥后发优势,少走弯路,推动数字方志馆高质量发展。

九、数字方志馆与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关系

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将方志馆定性为“收藏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展示国情、地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文化服务供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数字方志馆建设无疑也是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数字方志馆建设应抓住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难得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意见》是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指导性文件,为社会各界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方志部门应积极争取把数字方志馆项目纳入文化数字化战略,纳入数字文化大系统,从而为数字方志馆建设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如浙江省就把“浙里有志”应用(浙江数字方志一体化平台)项目列为数字化改革数字文化系统建设的重大应用之一。

数字方志馆建设应积极融入大局,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贡献方志力量。数字方志馆建设是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助于提升方志文化服务水平,也有助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意见》提出的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等重点任务,与数字方志馆都有一定的关联性。把数字方志馆建设放到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大格局中去谋划,应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对接数字文化大系统,发挥好方志数字资源和方志文化服务的独特作用。

十、数字方志馆与数字政府的关系

2010年后,发达国家重视将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综合国力的重大战略,“纷纷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政府转型成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后政府改革的主旋律之一”。[9]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着力点,通过数据驱动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形成“用数据决策、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2022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通过数据驱动的数字政府,需要的是全面系统的数据,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地方志数据。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一地之百科全书”,是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历史和现实记载的重要资料宝库和知识宝库,记载了前人和当代人的实践活动和智慧经验。2006年12月,习近平在浙江省苍南县考察“桑美”台风灾后重建工作时,在会上向在座的领导干部介绍了当地志书对台风侵扰苍南的历史记载,并告诫大家要以史为鉴,认清台风活动以及影响浙江的规律,科学决策,不断提高防台风抗台风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10]地方志数据可以成为也应该成为数字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治理的重要依据。

江苏数字方志馆(江苏省方志馆 供图)

数字方志馆的主要功能就是地方志数据的收集、保存、展示和利用,通过数据共享和数据挖掘,构建专题知识库,可以为政府决策和治理提供历史智慧和前人经验,从而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有效支撑。因此,数字方志馆建设应努力实现与数字政府系统的互联互通,把方志数字资源的共享利用和资政决策服务作为数字方志馆的重要功能,为数字政府建设贡献方志力量。

结语

数字方志馆是运用信息技术对方志数字资源及其他相关数字资源进行收集、保存、展示和提供利用的地方志信息集成管理体系。数字方志馆是方志馆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主体。方志资源数据库是构成数字方志馆系统的关键要素,志鉴编纂系统则可以是数字方志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数字方志馆与地方志网站、地情网站建设有相互融合的趋势,新媒体服务已成为数字方志馆建设新的发展方向,智慧方志馆是对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的融合与迭代。数字方志馆与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在数字资源内容、系统功能和用户群体等方面既有一定的共性,又有明显的差异。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方志馆建设而言,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需要为之服务的大局。数字方志馆建设应遵循地方志信息化的总体规划要求,立足方志馆的功能定位,以方志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利用服务为导向,构建多元化的应用平台,推动与实体方志馆的深度融合,努力向智慧方志馆迭代升级,并积极融入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字政府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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