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史观视野下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的百年实践及其启示*

2022-02-16 04:11
中州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农民农村

王 承 哲

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解决“三农”问题,从而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取得的重大成就时指出,“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长期占据总人口的大多数。因此,农民问题始终是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要想了解中国,就需要首先了解中国乡村和中国农民;要想解决好中国的问题,就需要首先解决好中国的农民问题。只有跳出历史发展的细枝末节,从更高的历史层面俯瞰农民问题,我们才能对农民问题有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更本质的认识和了解,才能真正理解、把握中国的农民问题。当前,用大历史观回望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具体实践,把握历史、总结规律、获取启示、展望未来,对于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党解决农民问题的政策,推进党的农村建设工作在新时代新起点再出发,创造出中国农民新的更加辉煌灿烂的未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的探索历程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是农耕文明最为悠久的国家。自古以来,农民问题就是中国历史发展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往往决定朝代更迭和国家的治乱兴衰。因此,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刻起,就对农民问题保持密切关注。同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过程中,党不断加深对中国农民问题的认识,不断探索更有效解决农民问题的方法,不断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创新中国特色解决农民问题的理论。从历史的维度考察,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探索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历史时期。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这一时期,党解决农民问题的认识和实践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从1921年到1927年为第一阶段,党在革命实践中对农民问题的认识逐步走向深入,重视程度逐步提升;从1927年到1949年为第二阶段,党在实践中通过建立工农联盟、开展土地革命等一系列举措,逐步解决农民问题,也由此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党在建立之初,对农民问题和农民的重要作用还没有清晰的认识,随着革命斗争的深入开展,党很快就意识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1926年9月,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中作出了“农民问题乃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的光辉论断。从党的二大开始,党对农民的态度持续转变。党的三大通过了《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案》,对农民问题的重要性进行了一系列论述。党的四大明确提出了农民同盟军的思想,标志着党对农民问题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也为后来党深入农村并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土地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带领亿万农民求解放,为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力量。”大革命的失败让中国共产党对革命的前途和方向进行了新的反思。在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党进一步深化了对农民问题的认识,认为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才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因此,只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赢得广大农民的支持,革命才能成功。在井冈山、赣南、闽西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深入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开创农村根据地后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次年4月,他又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1931年2月,党修改《井冈山土地法》,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在3年多土地革命实践中,党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政策。党的革命重心开始全面转向农村,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党在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提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广大解放区的农民分得了土地,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空前提高,这对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时,新解放区虽拥有占全国一半多以上的人口,但尚未完成土地改革,这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1952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全国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约7亿亩土地,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缴纳的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从1953年开始,党开始在农村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到1956年,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存在工作推进过急、较粗及形式简单化一等问题,但整体上还是符合当时中国农村发展的趋势和需要的,也切实解决了农民在实际生产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农村的生产力进一步得到了解放。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1957年全国粮食产量比1952年增长19%,平均年增长率3.7%。农业合作化期间,每个农业劳动者提供的农业净产值年均增长1.7%。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系统总结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就和经验,反思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研判了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作出了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的英明决策。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反映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此后,党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遗憾的是,这些做法违背了经济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党中央和毛泽东决心认真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从1958年冬到1959年7月,中共中央先后召开了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上海会议以及八届七中全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力图纠正已经察觉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某些错误。1960年,党制定了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1962年,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继续调整农业政策。七千人大会后,大批劳动力回到农业第一线,农村劳动力明显增加。国家增加农具、农药和化肥的生产与供应,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削减粮食征购量,从而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

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年,安徽秋种因严重旱灾而遭遇重重困难,省委决定把部分土地借给农民种粮种菜,并且对于所产粮食和菜品不征购,不计口粮。在这项政策措施的激励下,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极大提高,创造了超额完成当年全省秋种计划的优异成绩。此后,安徽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开始总结和发展“借地”经验,冲破旧体制的限制,开拓性实践包干到组和包产到户。同年冬,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的18户农民冒着风险,在包干合同书上按下了手印。小岗村创造的包干到户遵循“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方法,简便易行且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四川、甘肃、云南、广东等省份的一些地方也放宽政策,采取了类似做法。这些大胆尝试揭开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序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的大幕从农村拉开。党在系统总结和反思之前农村工作“左”倾错误的基础上,一方面坚决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吸纳、总结发端于民间的大包干制度,在全国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开启了农村全面改革之路。从1982年发布的第一个以农村工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开始,党中央连续5年颁布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工作的。从2004年一直到2021年,党中央连续18年发布的一号文件都是以“三农”为主题的。其中,1982年和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82年的一号文件是党中央制定的第一份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表明党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开启了持续至今的农村改革。这份文件中充分肯定了来自民间创新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将其性质界定为“不同于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而为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全面普及推行解除了理论上的束缚,也标志着党对农村发展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为包括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在内的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行奠定了理论基础。农村改革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从传统农业耕作转向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成就了这一时期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乡镇企业带动下,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经济实现了历史性发展。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以4764亿元的规模第一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显示出党在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中开始将切实提高农民具体的、实际的物质利益作为重点。自那以来,无论是持续推进城镇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都是为了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在中央文件的指导下,这一时期农民的收入实现前所未有的飞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改善。2006年,在中国实施2000多年的农业税被全面取消,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亿万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012年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根据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党中央结合农村改革实践面临的新变化,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行了重点部署。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党中央着力推进了一系列相关改革以切实解决新时代的农民问题。其中,最引人瞩目、与广大农民关系最为紧密的改革就是打响脱贫攻坚战。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工作加速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平均每年有1000多万人口脱贫。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终结了几千年来始终存在于中国农民中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奇迹。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进入新的阶段。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这为未来30年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时代党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抓手,特别是通过推进“五大”振兴,中国切实推动了农业农村新的变革。到2020年年底,农民收入较2010年翻了一番多,民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总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牢牢立足本国国情,始终把解决农民问题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实现农民利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农村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建设、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就。

二、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实践探索的内在逻辑

通过梳理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历程,我们能够发现其中蕴含的一以贯之的内在逻辑。

1.历史任务变迁中的农民使命担当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农民群体当作重要依靠,而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任务,农民群体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完成不同历史背景下的任务接续。毛泽东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1927年初,毛泽东对湖南农民运动作了32天考察。在此基础上,他撰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论述了农村革命的伟大意义,提出减租减息、分配土地等主张。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征程中,中国共产党持续努力解决农民问题,农民群体也实现着自身的阶段性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其领导下不懈奋斗。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新中国建设,着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做法的农村改革率先拉开了改革序幕,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征程。进入新时代,广大农民成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参与主体,在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同时也不断分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实现更加美好的生活。

2.基本国情未变下的农民要素力量

中国是一个农民人口长期占绝大多数的国家,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妥善解决农民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针对党内少数人轻视农民,认为农民不会加入革命的错误倾向,毛泽东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他认为,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因此,必须进行土地革命,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从而取得农民的支持。毛泽东指出:“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地彻底地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基本的条件。”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历史实践看,农民问题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基本问题的基调始终没有变,23份涉农中央一号文件和连续18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昭示着农民的重要地位没有变。这些未变的背后支撑是农民群体这支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历史已经证明,农民始终是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现实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是马克思主义之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由一定的生产力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自觉遵循和运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对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化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变革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的过程。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在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问题上,我们走过一些弯路,主要表现在急于求成,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片面变革生产关系。中国共产党及时察觉到错误并进行纠正。党中央和毛泽东强调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必须利用价值规律为社会主义服务等正确主张,这些都是党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再加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两者叠加很可能意味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又一次孕育着21世纪第3个10年的重大转变的到来,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国家建设远景中的农民美好生活需要将日益获得满足。

4.国家现代化征程中的农民补短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来,实现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战略目标。在国家迈向现代化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农民问题作为中国的首要问题、头号问题来抓。尤其是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取得的全面胜利意味着农民在现代化道路上的短板正不断地补齐、补长。中国农民从最低层次的温饱问题到教育、健康等基本民生问题被稳步解决,中国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教育文化程度持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诸如教育、健康、城镇化等方面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农民在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掉队,而且逐渐赶上,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问题实践探索的启示

10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着力解决农民问题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此同时,党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探索也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党对农民工作的领导是解决好农民问题的首要前提

2.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是解决好农民问题的重要基础

3.坚持群众路线是解决好农民问题的根本原则

4.保障农民利益是解决好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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