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静,张凤娜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350)
惠民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距离省会济南约一百二十千米。明清时期,县域“东西广八十里,南北袤九十五里”,横穿过境的大清河碧波荡漾,为该县的重要水利资源,特别是其承担的运输渤海之盐的重任普惠两岸百姓,这里“民安乐土,槐榆夹道,禾黍盈畴,居然濒海一大都会”。(1)乾隆《惠民县志》卷一《地理志》,乾隆四十七年刻本,第五、二十二页。而自咸丰五年(1855)黄河改道侵入大清河,县域水患接连不断。知县柳堂所作的《勘灾行》述及其亲眼目睹的灾害情形:
冯夷肆虐没田畴,八百村庄付黄流。
……
居民几与鱼鳖俦,屋顶树梢室家谋,
老幼啼饥声啾啾,况复风雨送新秋,
朝不谋夕等蜉蝣,灾民危苦竟如此,
回视舟居胜高楼。(2)柳堂:《灾赈日记》卷四,见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11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7415页。
受灾害打击,惠民昔日的繁华景象不复存在。光绪中期重修县志时曾这样描述其间发生的变化,“岁时之景象,倍觉萧条,土物之生殖,日形减啬”。(3)光绪《惠民县志》卷一六《风土志》,光绪二十五年刻本,第一页。民国初期,实业教育家林修竹在对山东各地乡土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原大清河沿线已非常贫困,其中惠民县“土性沙松,质含斥卤,民多贫瘠,户少巨富”,他认为持续不断的黄河水灾是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4)林修竹编,陈名豫校:《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第124页。地理学领域的权威研究显示:
河流是地理系统中最活跃的要素。河流和其他要素之间存有复杂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关联。因此,在冲击平原上流动的河流可以看作其地理系统中的子系统,并与其他子系统比如地形、土壤、地下水、植物,以及水产、农业生态系统等联系在一起。人类在使用和管理河流时不可避免地通过系统的反应与反馈影响其他子系统。(5)Jiongxin Xu,“A Study of Long Term Environmental Effects of River Regulation on the Yellow River of China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Geografiska Annaler. Series A, Physical Geography, Vol. 75, No. 3 (1993),pp. 61-72.
就具有“善淤、善决、善徙”特性的黄河而言,其突然侵入大清河,不仅给下游冲积平原造成了极其深重的灾难,还促使沿河区域环境系统发生变化,并与之交互作用。官绅百姓出于本能治理水患,改变环境,又不能不对包括河流在内的其他子系统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惠民县更是如此。
目前,学界对晚清黄河水患关注较多,或从宏观着眼考察水患治理,或基于历史地理视角总体分析水患对山东人口迁移、区域环境、河神信仰等产生的影响,(6)相关研究如夏明方:《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清史研究》1995年第4期;董龙凯:《山东段黄河灾害与人口迁移(1855—1947)》,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1999年;贾国静:《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与晚清政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阿梅龙:《19世纪后期山东黄河流域的环境动态》,《真实与建构——中国近代史及科技史新探》,孙青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3-18页;古帅:《晚清黄河变迁与山东区域环境(1851-1911)》,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9年。但很少从微观地域入手探究水患与社会系统、环境系统之间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建构的复杂关系。毫无疑问,惠民县可以为此提供很好的个案实践。原因除前述所及,还在于光绪后期柳堂担任县令期间,治绩颇佳,其撰述的《灾赈日记》《宰惠纪略》《书札纪事》《续书札纪事》,及其主政期间编修的《惠东颂言》《惠民县志补遗》等,对黄河水患及相关内容多有记述,为深入研究提供了比较扎实的文献基础。已有研究围绕《灾赈日记》或《宰惠纪略》探讨基层灾害救济及社会治理,或就柳堂的个人生命展开,(7)相关论文主要有王亚民:《从〈宰惠纪略〉看晚清知县的乡村治理》,《东方论坛》2010年第2期;李关勇:《文人·官员·社会变革: 一个晚清地方官的生命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1年;赵晓华:《晚清州县官视野中的救灾活动——以柳堂〈灾赈日记〉为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亦为本研究提供了一些参考。缘此种种,本文拟基于地方文献,探析晚清惠民县域黄河水患与社会系统及环境系统之间的互构、纠缠、共生,并藉此管窥黄泛区生态脆弱带的形成机制,思考晚清黄河水患的研究路径。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既有研究表明,黄河自河南兰考铜瓦厢改道山东大清河后,频繁泛滥决溢,兼以长期无防无治,为患至深且巨。位处下游河段的惠民县由于黄河横穿过境,大面积遭受淹浸,生产秩序陷于混乱,百姓生活困苦不堪。不仅如此,素有“一碗水,半碗泥”之称的黄水所过之处,还淤塞河渠沟洼,改变土壤质量,促使水、土等陆地环境系统的基础性要素发生剧烈变化。
大清河横穿惠民,长八十余里,原为县域的主要水利资源,就像地方志收录的诗歌《渡大清河》所描述的,“造物钟囦脉,利济众所归”。(8)乾隆《惠民县志》卷一〇《艺文志》,第六十页。而自从黄河侵入,这一景观顿然消失,普惠两岸百姓的水运经济亦遭受重创。更为严重的是,汹汹而来的黄水冲刷能力极强,很快就将大清河河道刷宽,同时随着巨量泥沙沉积,河床不断淤垫抬高。光绪十五年(1889)荷兰海外工程促进会的实地测量显示,与同治七年(1868)英国人内伊·埃利阿斯的观测相比,新河道水深平均减少了4到5米。(9)“Extract of the Accounts of Captain P.G.Van Schermbeek and Mr. A.Visser, relating their travels in China and the Results of their Inquiry into the State of the Yellow River”,Memorandum relative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Hwang-ho or Yellow River in North-China,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1891,pp.68-103. Ney Elias, “Notes of a Journey to the New Course of the Yellow River in 1868”,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4, No.1(1869—1870),pp.20-37.由此可以想见河床淤垫抬高的程度。不仅如此,周遭的支流水系亦被波及,“其利害皆与黄河相维系者也”。(10)《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京报全录》,《申报》1898年9月14日。以坝河为例,该河原为章丘绣江河的北支,入惠民县境后曲折二十余里汇入大清河,而自黄河改道,出水之路受阻,屡屡发生水患。并且随着“大清河道淤填渐高,坝水逆流,为患甚巨”,尽管地方管河官员尝试“将河口截塞,计免黄水之灾,而坝水下注,终无所归,为患尤烈”。(11)民国《齐东县志》卷二《地理志》,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第三十一页。
除了大清河,横穿过境的还有徒骇河,东西长约七十六里。该河位于大清河以北,两河最近处“莫如惠民县东南白龙湾地方,相距不过十里许”。(1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山东河工成案》,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690页。以前两河大体相安无事,而自黄河侵入大清河,水势汹涌,屡屡顺地势北泛,灌入徒骇河。据山东巡抚奏报,黄河改道后的三十二年间,“北决入徒骇河者三十余次。水性就下,其势使然”。(13)《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陈侍郎奏稿》,第1945页。因此,徒骇河同样存在黄水泥沙沉积淤垫河床的问题。知县柳堂就其淤塞情况实地调查后发现:
(县境)共七十六里零,内有旧河全淤者三段,仅有河形者三段,其余除部分畅流不计外,有河身有水而节节阻滞者,有以水冲溜沟当河而待扩充者,有加堤者,有堵口者。(14)柳堂:《宰惠纪略》卷四,光绪二十七年笔谏堂刻本,第十六、十七页。
他在《惠民县志补遗》中还有记,自黄河改道至光绪十三年,县境徒骇河已“淤三十余里,与平地无殊”。(15)《惠民县志补遗·地舆志》,光绪二十六年刻本,第五页。可见,惠民县域徒骇河或淤塞或阻滞,几被破坏殆尽。1920年,山东省建设厅曾兴举全河疏浚工程,但由于该段半数淤塞,河属沙质,挑挖非常困难,“工程浩大为全河冠”。(16)《疏浚徒骇河志》,山东省政府建设厅编印,1935年,第38页。而黄河带来的影响却不止于此。
沙河在惠民县境行河三十余里入徒骇河,其职能主要为泄水。以前县域南部的洼地积水,主要通过人工挑挖的导水沟引入该河,再入徒骇河,其实县名就取自明嘉靖年间疏浚的“民甚赖之”的惠民沟。(17)乾隆《惠民县志》卷一《地理志》,第十七页。也就是说,沙河与徒骇河通过广泛连接县域的河渠沟洼,构成了一个地域性水网络,并在其中发挥着疏泄洪水及洼地积水的重要作用。而由于徒骇河屡被黄水侵入,河床严重淤垫,沙河包括周围与之关联的沟渠洼地亦深受黄河侵袭之困。民谚“开了百(白)龙湾,淹了惠民县”,(18)满铁调查资料:《山东省惠民县农村调查报告》,北京大学农学院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所,1939年,第70页。说的就是黄河一旦在距离徒骇河最近处即白龙湾发生决口,即会造成诸水并涨,大范围淹没庐舍田禾,几乎全境百姓都深受其害。不仅如此,整个疏泄网络还因黄水侵入以及泥沙沉积而被打乱。柳堂实地查勘后发现多处淤阻,遂组织民众挑挖西惠民沟,以解决沙河以南数十村庄的泄水问题,但由于日后官民疏于维护,此导水沟又因淤垫而丧失了引水功能。(19)民国《惠民县新志·舆地志·河渠》,民国二十一年稿本,无页码。
由于晚清政局跌宕起伏,黄河新河道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黄水肆意漫流成为常态,泥沙沉积的范围非常之大,不仅破坏了惠民县域的水网络,而且深刻影响着土壤质量以及地形地貌。长期与黄水相处的滩区百姓曾有总结,“急搭沙,慢搭淤,不紧不慢搭的是‘莲花地’”,意即黄水急流地带,淤泥被冲走,留下的多为沙砾,而缓流地带,随着淤泥沉淀,形成了胶性土壤,只有水流平稳或多次落淤之地,才淤沙相掺,适宜耕作。(20)山曼等编著:《山东黄河民俗》,济南:济南出版社,2005年,第50页。就惠民县而言,由决口冲淤而成沙地的情形不胜枚举。比如受光绪十六年黄河决口的影响,南北王庄一带形成了面积达1080顷的沙地,且“沙层深者丈许,浅者六七尺,间有堆成沙丘者”。(21)《水利专刊》中编,山东省政府建设厅编印,1936年,第48页。另因黄水长期侵袭而地力下降或者盐碱化的土地亦不在少数。民国年间山东省建设厅的调查显示,“黄河两岸二十里内亟须改良之田地十四万六千七百余顷”,“沙碱地共一万六千余顷,类皆不毛之地”。(22)《水利专刊》中编,山东省政府建设厅编印,1936年,“序一”。当然,也有盐碱之地“经过黄水,变为良田”的情况。(23)民国《惠民县新志·舆地志·土壤》。土壤质量发生变化,地形地貌亦有改变。据民国时期编纂的县志记载,县境原本十有五洼,因“黄河屡次决口,直令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任何洼泽,不被淤没垫平者寡矣”。不仅如此,汹汹黄水还刷出不少新洼地,城南红庙洼、豆腐寨洼、打箔李路洼、岳白庄洼、寇家洼、赵家营洼、沈家洼、陶家堤口洼、黄于庄洼等“确系黄河决口冲刷所致”。(24)民国《惠民县新志·舆地志·洼泽》。
同治七年,英国人内伊·埃利阿斯在新河道实地勘察时,看到紊乱的河流水系,被黄沙掩埋的房屋,因泥沙沉积而发生变化的土壤等,不由得惊叹黄河水患对泛区自然环境的改造能力之强。(25)Ney Elias, “Notes of a Journey to the New Course of the Yellow River in 1868”,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4, No.1(1869—1870),pp.20-37.1929年,日本满铁调查惠民县农村状况时发现,土壤上层的黄色细沙有70厘米厚,地下50—60厘米的水碱性很强,浅井很难用来灌溉,这一切皆因黄河泛溢所致。(26)满铁调查资料《山东省惠民县农村调查报告》,第43页。结合前文分析可以说,黄河侵入大清河造成的区域地理系统中的河流子系统的剧变,强力联动着县域水、土等其他环境要素,并促其发生巨变,而这又势必加深本已饱受水患之苦的官绅百姓的困顿状况。面对近乎常态化的黄水侵袭和生存所依的环境系统的改变,县域社会如何因应,又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铜瓦厢改道之前,黄河治理由品级很高的河督专门负责,而改道后,新河道一时责无归属,清廷又无暇顾及,沿河督抚及基层官绅不得不自行组织救治。在惠民县,知县凌寿柏“出银四百两,倡捐修筑”拦御黄水的堤坝,翌年又“亲莅督工,复加赏京钱二千串,绅民感激,踊跃趋工”。(27)光绪《惠民县志》卷四《堤防附》,第九页。河督黄赞汤在奏报中还提到,凌寿柏组织绅民“堵筑白龙湾,四年来均无水患,并挑浚徒骇河八十余里,境内一律疏通,未曾动用官帑”。(28)《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东河奏稿》,第1176页。咸丰帝闻之颇感“欣慰”,谕命河督及山东巡抚“择优褒奖”。(2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0册,第551页。基层官绅承担治河重任的局面持续了数年。及至光绪十三年,随着山东河防总局设立,地方性治河规制大致形成,分工如下:山东巡抚负总责,下设道员分管上中下三段,基层则设窝铺负责日常看守。该制度确立后,惠民县设有窝铺七十五处,河道遂由防营专门看守,“地方官多不过问”,惠民知县孙前甚至终年不到河工。(30)柳堂:《书札纪事》卷二,光绪三十二年刻本,第一页。
至光绪二十二年,情形又有变化。该年九月,清河镇险情迭现,形势危急,刚刚莅任知县的柳堂,面对百姓观望不前、顾虑物料缴纳后无处领钱的状况,“对众料户大声言曰,将来公款不到,由本县垫赔,并准以料价钱封完钱粮,又复谆谆谕以各保身家性命之义”,后续又“于地丁项下提银二千两易钱,示期照旧由钱店领取”,从而极大地激发了百姓的积极性。“有一日送料六百车者,料既应用”,“有四五十里外送料至工者”,此次抢险工程共“用料三百余万,料户无一人钱不到手”。柳堂本人不仅因敢于担当博得了绅民拥护,不再想一死了之,而且通过组织抢险对治河工程及其扰动的人事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即窝铺所起作用非常有限,百姓因长期与水患搏斗,“民困已极”。(31)柳堂:《宰惠纪略》卷一,第十五、十六页。其时,山东巡抚李秉衡正拟就河患日久、民生困顿的状况,“令沿河州县各抒所见,以备采择”,柳堂遂趁机联合士绅将辖区七十五处窝铺改成了调夫局,设防汛总局一处,分局五处(五约)。柳堂认为这一改革的好处很明显:
每局分段不满二十里,水不涨时,但用里差三人、地方一人住局梭廵,除每人日给饭食钱贰百,别无支销。至水陡涨,即责该役于险工处所搭盖窝铺,星夜知会首事带夫来工帮同抢护,抢修稳固即将民夫撤回。
为切实发挥调夫局的作用,他又就总局与分局的人员设置、运营经费、民夫调用等细节问题制定章程十条,并报请巡抚批准立案,以期永为定章。(32)柳堂:《宰惠纪略》卷四,第二页。可见,此举基于惠民县域水患致成的现实困境,顺应上司李秉衡的思路进行调整,将应对水患与纾解民困结合考量,可谓官绅联合民力治理河患的一大探索,亦有助于这位新任知县进行社会治理。
惠民官绅改窝铺为调夫局的重要意义,在此后的水患治理中不断得以凸显。光绪二十四年夏秋之际,黄河下游出现大洪水,山东济阳桑家渡等多处决口,形势极为险峻,早就抽身而出的清廷不得不予以重视,派李鸿章会同东河总督以及山东巡抚商讨救治办法。作为临县沿河地方,惠民县也深受其害,好在知县柳堂面对险情,命调夫局首事组织民夫奋力抢护,较具成效。据首事李心恕禀告,“民夫或数十人,或百余人,或数百人,分布各段,帮同防营抢险,现白龙湾一带已经抢护稳固”。不仅如此,面对上级派给的协助抢堵临县决口的重任,柳堂亦与士绅一同尽力筹划,着力发挥调夫局的作用。其中料物一项,由五约首事分别办理,每约负担四十万斤,这样既较为迅速地筹集到了所需料物,又不致过多扰累百姓。柳堂在日记中有记录,“创设调夫局,境内管辖七八十里,幸不为害”,同时感叹济阳抢险工程中料物筹集环节河印两官“不力求尽职”,真是雪上加霜。(33)柳堂:《灾赈日记》卷一,见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11册,第7407页。
可是几年之后,调夫局又改回了窝铺,其原因当与李鸿章勘察水患形势后制定《山东黄河大加修筑办法十条》,拟在三道之下增加厅、汛、堡三级管理机构有关。尽管此法在清廷看来“繁琐委曲,断难克期告成”,未予支持,(34)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326页。但山东巡抚周馥大致贯彻了这一加强河防建置的思路。比如光绪三十年,他奏请将黄河两岸包括惠民在内的二十一州县,“改为兼河之缺,以专责成”,“其原设同通佐贰等官,请酌量移驻河干,责令经理河务,以辅助州县所不及”。(35)《清德宗实录》卷五二九,光绪三十年四月丙子,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9册,第54页。不难想见,随着沿河州县印官被纳入地方性治河规制,河务成为考量其政绩的重要事项。以河工所需的土牛为例,河务局命各地预先在河堤上堆积,“原就暇日约略而言,非必各县皆如此数,且非窝铺外另调民夫”,但在实践中,各地印官无论是否农闲都命民夫堆筑土牛,且以多为善。光绪三十一年惠民县王县令曾凭借土牛堆积超过额定数目被记大功两次。更需关注的是,该县令得此奖赏后变本加厉,翌年命令“每窝铺足十八土牛之数”,后考虑时间紧迫,很难短时间内堆够所定数额,“遂于窝铺外又调民夫”,以致“沿河五约力有不逮,摊及合境,且调百里外民夫往堆土牛”。可见,地方印官为谋取政绩,不惜负累百姓、劳民伤财,这与此前柳堂改窝铺为调夫局,尽可能治理水患纾解民困的做法截然相反。光绪三十二年六月,柳堂第三次担任惠民知县,看到局面已经大变,“调夫局改归窝铺,变本加厉,向来旧章,水不大时,每铺止上二人,今则开头即上十人矣”。(36)柳堂:《续书札记事》卷二《与首道徐书(三次惠民任)》,稿本。尽管其致信在河防局担任要职的好友徐世光,以“稍施补救”,但由于“窝铺、土牛虽不利于民,而大有益于营”,“欲改归调夫局,万做不到也”。(37)柳堂:《续书札记事》卷二《与首道书论诸政·复论河工》。进言之,随着新河道修守制度趋于繁密化,惠民县再次被纳入统一规划之中,而治河绩效却大幅下滑,远不及此前柳堂主政时。惠民县调夫局虽然只存在了几年,但其在治河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成效,从一个侧面说明,晚清政局跌宕起伏之下,新河道治理复杂多变、充满艰辛,与救灾实践类似,基层县官的素质和能力往往起着重要作用。(38)参见赵晓华:《晚清州县官视野中的救灾活动——以柳堂〈灾赈日记〉为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诚然,就水患的实际影响而言,受害最深者莫过于基层百姓。惠民士绅李凤冈在《询刍追笔》一文中以居士与老者对话的形式描述到,百姓所遭遇的灾难不止田地被淹“竟不蒙赦,其苦倍甚”,以及官修大堤占压民地给价“不足四分之一”,还有被征河夫温饱难求的困苦与辛酸:
合境之民,其去河或四五十里六七十里,以至百里不等,而皆阻于水,迄无途径,跋涉至河约须二三日之程……且首事奉委员之命兴工有期,必先将夫调齐,或夫至而工不兴,或工兴而价不给,此三五日者将枵腹待乎……吾辈汪洋巨浸中,二年来颗粒不获,官赦其丁银而不能赦其出夫。呜呼!孰知出夫有甚于丁银哉……
李凤冈作为当地开明士绅,留心时势、体察民情,此记述当能反映惠民百姓对于官方治河工程的真情实感,就像知县柳堂所评论的,“虽寄情讽喻,有慨乎其言之实,亦记事之文本,实而道焉”。(39)《惠民县志补遗·艺文志》,第三十至三十二页。基层百姓在田地被淹、颗粒无收、生存面临巨大威胁的情况下,仍需按田出夫,参与官方组织乏力的治河工程,其悲痛、凄惨、困顿的情景不难想见。仓场侍郎游百川奉命前往新河道查勘时,曾亲眼目睹百姓的困顿之状,比如“民情各顾其私,甚至激成械斗,如章丘、齐东、青城、惠民皆有戗伤重案”。(40)游百川:《河工重要亟应妥筹长策疏》,见葛士濬编:《清经世文续编》卷九〇《工政三》,光绪石印本,第八页。《清实录》中亦记有光绪十年民人王雪堂赴都察院呈诉治河工程废地弃民,且“强令赴工,苦上加苦”一事。(41)《清德宗实录》卷一七八,光绪十年二月丙寅,第54册,第486页。惠民士绅在柳堂六十寿辰之际所作的德政碑中有如下表述:
数代以来,黄河屡徙,治河者与水争地,培薄而兼增高,劳费无已,种地者筑道塞流,损人未必利己。讼累不休,世风不古,殊堪怜悯……光绪二十一年,有人将青龙道暗塞,十余庄水不下流,禀请孙邑侯亲临勘验……去冬又复暗塞,今夏又被水患,随禀请柳邑侯复勘……从此连年丰稔,百姓和亲。(42)《惠东颂言》卷一《邑侯纯齐柳公弭灾德政碑》,光绪丙午年刊,第七页。
结合前文提到的基层水患治理的权责更替,柳堂主政期间的切身感受,以及李凤冈所记百姓的悲惨境遇,可以说,在水患的持久打击下,县域社会系统中的官民关系以及民民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基层县官承担治河重担,不得不对士绅更加依赖,对百姓则或凭借个人执政能力予以救济,或因河工形势所在,有形无形中进行欺压榨取。百姓与百姓之间既有基于共同利益而协同抗灾的一面,亦不乏因利益问题矛盾激化乃至酿成械斗的情况。
当然,就区域环境系统而言,治河工程长期实施亦有消极影响。如秸秆被大量征作河工物料,极大地加重了区域性燃料短缺,造成砍伐树木以补充燃料不足,进一步恶化了生态环境。(43)彭慕兰:《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马俊亚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35-138页。土作为另一重要物料,其获取甚至直接造成农田变洼地的问题。不过无论如何,面对河水泛滥成为常态的局面,基层知县都不得不因形势作出调整,士绅百姓亦出于生存本能主动应对,其中除了治理水患,还体现在努力适应变化了的生存环境。
黄河水患对惠民县域环境系统与社会系统的扰动从以上所述可见一斑,而黄河作为一个开放的耗散结构的巨系统,其影响不止于此,还引起了更为复杂的连锁反应。晚清时期,黄河以灾害的形式深入新河道沿线地方,而不同渠道、多种形式的反馈,尤其是基层官绅百姓出于生存所需不断地自我调适,又无形中强化了其延伸的程度,二者的互构形成了新的县域生态系统。下面将围绕农业生产、房屋住宅、交通出行等作简要分析,以进一步揭示黄河新河道与县域社会环境相互建构、融为一体的样态。
从前文可知,黄水漫淹之下,县域土壤多沙化或者盐碱化,严重影响小麦等农作物的种植与生长。由于不同农作物对土壤条件的要求各异,百姓尝试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的方式适应土壤的变化。以沙质土壤为例,鉴于其肥力较低、有机质含量不高,而土质疏松、渗透性好的特性,百姓多引种花生、大豆、番薯等作物。针对洼地壤质,则种植耐涝性强的高梁。这些调整因地制宜,有利于改善水患致成的困窘局面。粮食收获后所剩秸杆是治水工程所需的重要物料,亦有助于常态化治河工程的兴举与维护。民国时期治河专家王应榆赴黄河沿线考察时,曾目睹两岸“农田皆种高粱与黄豆”,并认为“农民以之和而作食,味虽不佳,而养料颇丰”。(44)王应榆:《黄河视察日记》,南京:新亚细亚学会出版科印行,1934年,第21页。日本满铁调查时也注意到,县域百姓主要食用黄豆,有时也会食用去皮的黑豆。(45)满铁调查资料《山东省惠民县农村调查报告》,第44页。另据民国时期编纂的县志记载,县域沙地广布,百姓生活困顿不堪,但自推广花生种植后,“民生因之渐裕”;有的沙地种植山芋,“产量亦丰”。(46)民国《惠民县新志·产业志·物产》。除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惠民百姓还引种适宜沙地生长的树种等。据地方史志所载,光绪二十七年新唐家村唐圣真从东明县引入了柳杈。该树种具有生产周期短、投资少、效益高的优点,其一般两年成杆,三年成杈;若生长过程中定期修剪,长成后可加工做成工具,供生产生活使用,还可销往外地,增加经济收入;具体种植亦比较便利,可单一也可杈农间作,对于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具有积极作用。(47)惠民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惠民地区风物综览》,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89年,第155-157页。因此,柳杈试种成功之后,在县域内大范围推广。据县志记载,该树种“不畏水涝”,“乃沙地农民为环境所迫,新兴之为业”,发展较好的新唐家村每年收入可达三四万元。(48)民国《惠民县新志·产业志·物产》。相较之下,盐碱化的土地少有农作物生长,惟耐碱植物如红荆等适宜。即便如此,百姓在极其贫穷困顿的境遇中亦努力利用现有资源,改善生存状况。由于这类土地“白碱突起极多,如小孤堆者,扫之均滤盐”,(49)民国《惠民县新志·产业志·无机物》。百姓不乏藉滤盐解决日常所需者,甚至有用来出售赚取微薄收入的情况。
在适应土壤质量调整种植结构之外,百姓还采用传统翻耕法和刮碱法,尽可能地利用沙地和盐碱地发展农业生产。所谓“翻耕”,就是在沙碱较轻的区域,把下面适宜农作物种植的壤土翻到沙碱土之上。刮碱法则是通过把土地表层的碱土刮去,露出下面的壤土来种植农作物。据临近的齐河县县志记载,光绪中期,黄河频繁决口,各村土地沙压较重,“浅者四五尺,深者至丈余,一白无际,道途迷漫,望之如烟瘴如流水,即寸草亦不生殖,一班居民无不待炊,仰屋相向而嗟”,在生存面临巨大威胁的情况下,“忽有翻淤土以筑墉者,所遗赤埴,试植蔬菜,异常畅茂”。(50)民国《齐河县志》卷三四《艺文志》,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第三十、三十一页。此成功经验在沿河村庄迅速传开,包括惠民在内百姓争相效仿。由于此法只适用于沙碱层不厚的土地,且翻垦“耗费太多,非殷实农民不能举办”,所以不具普遍性,难以普及推广。(51)《水利专刊》中编,山东省政府建设厅编印,1936年,第31页。与之类似,刮碱法有利于农作物种植,但如若碱质层很厚或者下面的土壤壤质不佳,就可能白费气力。何况黄河频繁决溢,沙碱问题极易反复,甚至一次决口就将刚刚翻耕、刮碱的良田变回原样。故而土壤质量改良与治河实践一样,亟待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科技水平的提升。
黄河水患造成的生存困境还包括世代累居的村落被淹,日常居住的房屋被毁,甚至出现有光绪二十年榆林全镇塌陷河中的惨况。(52)民国《惠民县新志·舆地志·河渠》。20世纪90年代,惠民县地名委员会就县境地名村落的变迁情况进行过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因黄河河道摆动而由河南变为河北者,有因被黄水截成几块儿而分散者,有因泥沙沉积村落地势抬高而改名者,有从堤内迁到堤外或者堤上重新建置者等。(53)参见山东省惠民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山东省惠民县地名志》,北京:改革出版社,1993年,第51-243页。也就是说,惠民县域百姓根据水患形势迁移村址、更改村名、整合村落、重构房屋的行为,是在“住”这一基本生存需要方面努力建构新秩序的具体体现。村址从低处迁往高处,从堤内迁到堤上或堤外,均属区域内迁移,此即以往研究所言的为躲避水患而形成的“后撤型移民”。(54)董龙凯:《清光绪年间黄河变迁与山东人口迁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1期。再者,黄河水患强力驱动之下的村落迁移或者重新整合,促成了不同的村落形态。据研究,在高坡上建立的村庄,地势往往中间高而四周低,形成簇状的村落形态;在废堤旧坝上的村庄则按照堤坝的走向而建,呈条状;还有许多村落中户与户之间互不相连,留有一定距离,住户排列也不成街巷,而是犬牙交错,这种形态的好处在于可避免黄河发水时阻挡水流,保障洪水下泄通畅。(55)李振峰、王勤山:《黄河三角洲水文化研究》,合肥:黄山书社,2018年,第222页。20世纪80年代,惠民县清河镇人口仍“沿河堤依势分布,呈点片不等复合式散列状聚落”。(56)惠民地区地名词典编辑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山东分卷·惠民地区部分》,1986年,第157页。总之,为适应黄河水患造成的灾害环境,百姓不断调整居住地与村庄结构,从而促成了独具特色的沿黄村落景观。
对于百姓而言,改变房屋的建筑样式乃至居住习惯,亦为适应灾害环境,解决“住”这一基本生存需要的重要途径。普通百姓一般将房屋地基垫高,甚至筑成几米高的土台,在土台上建筑房屋,下面的街道兼作排水的沟渠。惠民县士绅魏肇庆的魏氏庄园,原设计主要考虑如何防范盗匪,而自黄河侵入大清河,地基愈显低洼。魏氏遂于光绪十六年挖塘垫基,并为坚实起见,不直接用泥土夯筑,而是与石灰、沙搅拌,每铺一层即夯一遍,共计垫了1丈高。(57)张建国等:《魏氏庄园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71页。另据研究,在惠民等黄河主流相对稳定的区域,因漫滩的洪水不断淤废房台,百姓往往待原房不宜居住时,在原址上拆去旧房,加高房台后再利用旧料盖起新房。这与鲁西南菏泽一带适应河道宽浅散乱、主流摆动频繁而修建的俗称“墙倒屋不塌”的房子不同。菏泽的房子遇到洪水时,即使土墙被水冲垮,砖礅仍然不倒,等洪水消退后,即加筑土墙、重整房屋。(58)山曼等编著:《山东黄河民俗》,第144-145页。形式各异而功能相近的台房,无疑成了黄河下游沿线地方的一道景观。
交通运输一向是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惠民县域作为大清河沿线地区,水路交通原本较为发达,可上至济南,下至利津海口。但黄河侵入后,地方百姓不得不根据现有条件,开发新的航运资源。总体而言,新河道自“利津以上,河槽虽无定所,然往来帆船,尚可沿溜通行”。(59)《黄河与小清河联运工程计划大纲》,小清河临时工程委员会编印,1934年,第1页。百姓针对形势变化,利用本地廉价木料制造了适应黄河特性的船只,其形状扁平,普通的载重量三千斤。(60)日本东亚同文书院编:《中国省别全志》卷四《山东省》,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第217页。在黄河水位低时,则选用吨数较小、吃水较浅、船底稍平的驳船与拖船。由此,黄河沿岸形成了许多渡口和码头,惠民县境就有“西刘旺庄、榆林、归仁、刘家口、南北王、清河镇、王平口、薛家八处渡口”。(61)山东省惠民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惠民县志》,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256页。附近百姓有做养船生意者,也有靠渡运谋生者。以清河镇渡口为例,该渡口早在咸丰年间就于黄河岸边设置,并配有货场及粮库等,其吞吐量优于他处,来往停泊的客船货船较多。至清末民初,清河镇十天有四集,客店、酒馆等店铺林立,其中画店从道光时的30余家发展到65家,每逢庙会集市,来自周边青城、博兴、章丘、沧州等地的画商前来订货。(62)《惠民县文史资料》第10辑,惠民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2003年,第76页。可以说,黄河水运与渡口设置是清河镇经济文化得以保持繁荣的重要原因。百姓还在桥梁建设、陆路交通等方面尽可能地调适。例如,为适应多沙道路,当地使用一种车轴固定,只有车轮可以转动,外圈铁质履带、中间凹陷下去的“花儿车”。1939年日本满铁调查时就注意到这类交通工具,并拍摄有照片展其状貌。(63)满铁调查资料《山东省惠民县农村调查报告》,第31页。
上述多物质环境方面,惠民县域社会还在精神层面进行调整适应,这可从河神信仰的流布和地方景观的塑造窥其一斑。总体来看,黄泛区官绅百姓面对持续不断的黄水之患,虽然积极应对,但时常感到生命财产面临巨大威胁,于是在无助之时往往祈求河神保佑。如此,过往流行的铜瓦厢口门以下河神祭祀的地点,不再是曹、单或者江苏旧河道沿线,而转变成了河南、河北、山东三省,尤其山东的祭祀活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64)董龙凯:《黄河灾害与近代山东的河神信仰、社会生活习俗》,见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98页。从惠民县域的情况来看,黄河改道侵入大清河之初,惠民知县凌寿柏组织民力修筑堤岸,九十余日即成,官民认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殆有神以默相之欤”,遂借鉴“河工海塘处所在皆恭奉神祇”的习俗,重修旧龙神庙,以答谢神灵,求得护佑。(65)光绪《惠民县志》卷二八《艺文志》,第四十七、四十八页。此后,类似情况屡有发生,河神信仰逐渐传播开来。如光绪五年,榆林镇黑水湾处形势危急,人力难施,知县仓尔英与绅民在泥涂中跪求河神保佑,“大王显示化身,未几,返风息浪”。此后,绅民纷纷请求修立庙宇予以祭祀,遂有堤内大王庙的建置,“殿中楹恭祀列位大王,左右各以将军配飨,谨以封号书立神牌”。(66)光绪《惠民县志》卷二八《艺文志》,第四十九页。不难看出,深重的灾难与严峻的形势使得县域社会的龙王信仰降温,河神祭祀逐渐取而代之,并在新河道沿线不断发展。
如果说河神信仰折射的是县域社会在努力寻求精神层面的慰藉,那么作为地方符号并传达美好情感的“八景”展现的是对水患的精神适应。光绪二十五年重修县志时,鉴于“今夕不同之处,爰更拟八景,以俟后贤采择”,其中“凤台柳色”“北泊秧歌”“秦堤樵唱”均可谓黄河水患与县域社会交互作用下在自然界留存的景观,深刻反映了官绅百姓在精神层面对黄河水患的适应。以“北泊秧歌”为例,对其来源有如此表述:
八方寺洼向为积水之区,北人不解种稻,一经水潦,视若石田。邑令沈世铨亲制水车,教民栽种,每当绿云遍野,画鼓连村,讴歌声与桔槔相应,江南风景具见于斯。(67)光绪《惠民县志》卷末《杂记》,第八页。
可见,该景观形成背后是持续不断的水患。当地百姓引种水稻,制作水车,以寻求新的生存资源。将其塑造成县域八景之一,可理解为在情感上对黄河的接纳,深刻反映了精神世界的认知变化。
总而言之,惠民县域官绅百姓出于生存的巨大压力,想方设法适应水患造成的环境变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争取生存环境的改善,构建新的生产生活秩序。在此过程中,精神层面对近乎常态化的水患环境逐渐接纳,尤其是以地方景观的形式加以记忆、凝练与升华,深刻体现了河流系统剧变所带来的县域社会系统的变化之大。或者可以说,黄河通过灾害的形式与县域生态系统内的人文、水土、动植物等子系统实现了互构共生,并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透过晚清惠民县在黄河水患中的社会因应与环境调适可见,黄河改道带来的水患至深且巨,并与县域经济、社会、环境、风俗、景观等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建构,最终形成了新的但比较脆弱的生态系统,可称之为灾害性生态系统。由于这一状况在黄泛区尤其原大清河沿线地区普遍存在,又可称之为生态脆弱带。黄河改道对沿河区域社会环境具有极强的能动性,黄泛区生态脆弱带的形成又深刻反映了这种能动性所联动的子系统的范围之广、变化之深。以往研究曾将频繁且深重的黄河水患视为近代山东区域格局发生变化的重要动力因素之一,(68)参见侯仁之:《续〈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之部》,哈佛燕京学社,1941年,第28-29页;彭慕兰:《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马俊亚译,“导言”。甚至认为整个华北平原生态基础的恶化是从这次黄河决口改道开始的,(69)参见戴维·艾伦·佩兹:《黄河之水:蜿蜒中的现代中国》,姜智芹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60页。这在无意中也强调了这种局面的客观存在。因此,研究晚清黄河水灾还需关注灾害性生态系统,即不仅从灾害史的角度厘析黄河水灾的具体表现和影响,从历史地理的视角分析受黄河水灾的持续打击后人文地理环境的变迁,还要借鉴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追踪黄泛区原生态系统对黄河水患的反馈与调适,以及二者互构共生形成新生态系统的过程,以深入揭示黄河融入沿河区域社会、参与其历史演进的复杂性。按照这一思路,地理学领域有关地理环境诸要素的分析,水利学领域关于黄河特性及其生命系统的论述等均可为此提供帮助。
再者,以往研究显示,晚清政局跌宕起伏之下,河政与荒政的崩解加剧了黄河改道后肆虐致灾的惨烈程度。(70)参见贾国静:《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与晚清政局》,“绪论”。前文所揭示的县域环境系统的剧烈变化与社会系统所遭受的重创,以及作为整体的因应与调适从而构建起的新的生产生活秩序,比较客观地展现了水患之下人与自然的互动互构和矛盾交融。可以说,人与自然的矛盾已然成为近代县域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就连抗战期间日本所作的调查都处处可见这一主要矛盾的深刻反映。20世纪80年代,李文海先生重新开辟灾害史研究领域时,倡导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交互的角度重新认识近代社会变迁。通过前文所述,可见黄河水灾作为近代的一种主要灾害类型,是下游冲积平原社会变迁的重要驱动力量。水利学领域的研究表明,“河流作为流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特性,归根结底,是流域的特性决定了的”。(71)钱宁、张仁、周志德:《河床演变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页。就黄河而论,其高含沙量水流的形成跟中上游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密不可分。在黄河下游,又往往以河道大范围摆动造成生态脆弱带转移与扩张的方式,驱动冲积平原的社会环境发生变迁。这也是黄河参与文明进程时,区别于其他河流的重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