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威,白利鹏
(1.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2.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从1953年12月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到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上升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历经了一个逐步完善的演进过程,并不断在实践中加以深入。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奋斗目标,又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利益诉求。2022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作为经济发展政策取向的重要内容,这也就意味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性的实现路径。
“共同富裕”思想的提出,其中既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借鉴,也有对中国革命先驱有关共同富裕理想的传承和创新,还有对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共同富裕思想的中国化探索,更有对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共同富裕所取得的现实经验的实践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有关“富裕”“平等”“公正”等思想和观念。中国古代有关于“均贫富”“共富裕”思想的表述。《礼记·祭法》中有黄帝“以明民共财”[2],提倡共同享受和开发物产的理念;《管子》中有以天下财利天下人的政策主张;《晏子春秋》中也记载了贫富平均的思想主张;南宋的钟相更是表达了“等贵贱、均贫富”[3]的平等情怀,并映射出广大农民渴求共同富裕的炽热心声。
“大同社会”是古代儒家关于社会治理的最高理想。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设想了这样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大同”理想包含了古人对公正、平等、均富的强烈追求。孔子曾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这里,同样表现出古人对平等、和乐、均富的强烈渴望。有人曾批评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其实是误解了古人的意思。孔子的意思是:在公正和富裕二者之间,更强调“公正”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并非只要“公正”而不要“富裕”。事实上,一个国家在不能做到基本公正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达到真正富裕的。富裕必须是共同富裕,而要做到共同富裕,公正和平等是其基本的前提。可见,共同富裕思想是中国源远流长的一种优良传统。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思想先驱康有为,依据中国古代的“小康”“大同”说,在其《大同书》中提出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大同书》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并非人类追寻的终极目标,“欧美略近升平……据乱之后,易以升平”,亦或是太平。康有为认为太平以后还有小康,“小康之后”才是“进以大同”[4]这个更高级的人人平等的、幸福的美好世界。针对社会中财富过度集中和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孙中山也曾论道,“我们现在是患贫,贫穷就是我们的痛苦”,贫穷也是阻碍中国变成一个无贫困、无剥削的美好社会的挡路石,要将少数人有钱的假富的国家,变成一个“要多数人有钱才是真富”[5]的国家。实行民生主义,就是孙中山怀抱共同富裕的伟大理想而探索出的现实举措。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论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实现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关联。马克思曾说,“社会生产力……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6]。这种以追求“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的远大目标深刻体现了马克思对于人类未来理想社会的深切关怀。恩格斯在其著作中亦有与马克思一致之见,指出社会化生产的优势之处即在于“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使大家变得日益富裕起来,物质生活日渐充裕,而且“体力和智力”也可能被保证获得真正自由的、充分的“发展和运用”[7]。列宁也曾强调,只有以社会主义科学原则为指导进行生产和分配,劳动者们才能“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8]。
早在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之前,党内的马克思主义先驱们就已经对“广大劳苦百姓何以摆脱贫穷”这一问题展开了追问与反思。1917年,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中,陈独秀尖锐指出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过重于权利,造成了“贫富悬隔,极其流弊”[9]的社会现象;1921年1月,陈独秀进一步强调,虽然“近代所讲的社会主义”,其宗旨是让无产阶级摆脱苦恼与贫困,但“方法却不是理想的简单的均富论”,而是筑基于认清社会经济事实基础之上的现实的、共同的富裕,所以说马克思往后的社会主义,不仅仅“是科学的是客观的”,而且更“是建立在经济上面的”[10]真正的社会主义。同月27日,李大钊也表达了要让一般人、普通人,特别是“广大的下层农民富裕起来”[11]的深切关怀。同年4月,瞿秋白更是强调“照亮共产主义的宗旨本要接近真正的无产阶级,贫苦的农民”[12],势必要让数千万穷人摆脱痛苦的境遇、过上富裕的生活。可见,以共产主义为目标、走社会主义道路、赢得国家的独立与发展、寻求广大下层农民和劳工阶级的解放与自由,都为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义无反顾地带领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民族复兴”奠定了奋斗基调。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个纲领中,直接指明了要“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13]的奋进方向。1921年11月,毛泽东不仅对广大劳工深表同情,而且强调要“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14]。在1923年党的三大制定的《农民问题决议案》里,中国共产党更是表达了对当前社会“以致农民生活愈加困难”的无限担忧,强调要“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15]的斗志和决心。
在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和“限制富农”不仅是土地革命的任务指向,而且是中国共产党为广大劳苦农民谋富裕所提出的实践口号,其目的就是彻底废除农村土地关系中的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并将土地分配给贫穷的农民。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为应对经济封锁所造成的物质匮乏局面,中国共产党又倡行了减少地租和利息、开垦荒地、给予农民低利贷款等有效举措,进而确保了抗日军民的粮食及生活用品的自给自足,实现了抗战经费的战时供应,创造了不凡成就。虽然此时广大劳苦百姓的生活还算不上富裕,但是毛泽东已经指出要让“经济上受压迫的中国……变成一个经济上繁荣的中国”[16]。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既为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生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又让广大劳苦农民切实减轻了负担、改善了生活、获得了土地,进而“使国家和人民稳步地进入富强康乐之境”[17]。
在近代,由于列强的侵略和殖民剥削,中国沦落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也沦落为政治衰败、经济贫穷的国家。但是中国人民并未屈服,一直在顽强斗争,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就肩负起领导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任。经过一系列艰苦卓绝的斗争,克服了各种艰难险阻,付出了极其巨大的流血牺牲,终于在1949年10月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中华民族走上了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初几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与此同时,在帝国主义封锁的极其险恶的环境下,我们国家开始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经过20多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初步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展了钢铁、机械、化工、煤炭、电力、石油、轻纺等传统产业,建立了汽车、飞机、电子、原子能、宇航、石油化工、合成材料、自动仪表等新兴工业,为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在农村,虽然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在国家的支持下普遍获得了土地,但是在生产中,农民仍然面临着获得生产资料困难、抵御自然灾害棘手、改进生产技术受阻这三重亟待冲破的现实困境。对此,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从解决问题着手、从客观实际出发,系统制定了针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农民通过互助合作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只有实现这种改造……才能使农民真正丰衣足食、大家富裕起来”[18]283。
在1953年12月16日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中国共产党首次正式提出“共同富裕”这一概念。该决议是根据毛泽东的要求起草的,并强调要“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克服工业与农业间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使农民能够逐步、彻底地摆脱贫困,过上“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18]661-662。有鉴于此,“共同富裕”在正式提出之时,其内涵表述显然有着现实的指向,即:锁定并解决农业和农民问题。质言之,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大力施行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将其列为“三大改造”之首,是因为: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发展,能够形成互为因果的良性互动局面;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尽快满足农民渴望摆脱贫困的现实诉求,使农民对于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生活的殷切期望能够成为现实。
总而言之,一方面,共同富裕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已然深深烙进了中华民族的记忆里。在以救亡图存为主要任务的近代,共同富裕只能作为一种理想愿景保存在民族的记忆里。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顺应了全国人民的愿望,适时提出了共同富裕的主张和发展方向。“关于中国的前途,就是搞社会主义”[19]。共同富裕理想唯一可以之寄托者,也是社会主义。虽然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且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并极大地鼓舞和凝聚了全国人民的奋斗精神。然而,在过于单一的集体经济形式下,由于过度追求公平和过多顾虑两极分化的问题,短时间内,我们党还未能正确认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没有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办法。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认知逐渐深化而形成的理论表述,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对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之间本质关系正确认识的现实表达。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上升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既与毛泽东关于共同富裕思想论述的精神实质一脉相承,又融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线脉络。自邓小平伊始,中国共产党人全面开启了共同富裕的探索之路,并将“共同富裕”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穷”及“消除两极分化”在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相互作用并不断深化。
回首往昔,虽然取得的辉煌成就不胜枚举,但是此时所造成的挫折与留下的教训同样发人深省,“‘吃大锅饭的’管理办法,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20]176。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为了打破发展的桎梏、冲破束缚中国腾飞的障碍,中国共产党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首先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邓小平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21]355,改革亦是如此。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下,新的生产关系不仅代替了旧的生产关系,而且“改革”也为生产力的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前景,促进生产力迸发出更加饱满的活力。可以说,生产力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它是衡量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一种基础性尺度。生产力既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基点,又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还是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实现程度的衡量标尺。
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邓小平“两个大局”的部署之下,中国共产党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缩小东部、中部、西部人民的收入差距,带领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更是与时俱进地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22],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发展生产力。
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强调只有继续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中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安排:包括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推动中部地区的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新的要求,这些都是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确保“现代化宏伟目标”基本实现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23]所做出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不仅基础相对薄弱,在世界范围内仍是很贫穷的国家,而且“历史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和其他非工人阶级思想的影响”[20]309依然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出现,且长期发生作用。此时的中国社会仍然以极为深刻的方式,反衬并警示着每一位中国人,共同富裕何以前路漫漫?究其原因,贫穷和剥削依然是摆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不可回避的现实性挑战。
通过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和现实形势的审度,邓小平对中国的共同富裕之路有了更为明晰的判断。一方面,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做了思路的调整,强调“贫穷”不等于“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也不能证明社会主义的真理性与深刻性。毫无疑问,“平均主义”思想指导下所导致的局限性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优越性之间已然呈截然相互对立的状态;另一方面,不论计划和市场二者当中哪一个更多一点,这都“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因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21]358。
江泽民也曾指出,如果中国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而是按照一些人的主张让中国回到资本主义的旧路上,最终的结果将只会让绝大多数的人民“重新陷入极其贫困的状态”。同时,退回到所谓的“这种资本主义”,也“只能是原始的买办式的资本主义”[24]67,这就只能意味着中国的各族人民将又一次地沦为国外资本乃至国内剥削阶级的“阶下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的根本意义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境遇。因而唯有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够真正让全体中国人民彻底消除贫穷、消灭剥削。
胡锦涛也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25],消灭贫穷和剥削才是社会主义。“消灭贫穷”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题中之义,又是中国共产党引领全体中国人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体中国人民把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日益“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前景”[26]612,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必将如期实现。可见,消灭剥削、消灭贫穷的难题不仅属于过去,也属于当下,更属于可以预见的未来。社会主义必须告别剥削、挥别贫穷。
邓小平曾指出,之所以提倡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让这些先富的地区去帮扶那些落后地区更好地发展;倡导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初衷也是如此,其本意就是要让这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帮助那些不够富裕或没有富裕的人,最终目的则是为了彻底地消灭剥削、消除贫困,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不是朝向两极分化。邓小平开创性地提出以“先富”带动“后富”,进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先富带动后富”是中国共产党应对“两极分化”的长远性挑战提出的有效方案。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一次实现,而要从容不迫、逐步推进。在整个社会保持适当差距的基础之上,可以鼓励并支持能够较快发展起来的地区或有能力的那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应慨然担当,为“后富”做表率,进而起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作用。“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27]。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为防止两极分化的关键一招,“先富带动后富”不仅在理论上具有独到性、深刻性与彻底性,且在现实意义上是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捷径”。
20世纪90年代,为了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进一步提出了解决收入分配差距的切实措施:一方面,充分利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鼓励先进、提高效率,在合理范围内将收入差距拉开;另一方面,“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24]52,要求更加注重公平,进而防止两极分化,最终逐步地达到共同富裕。
进入21世纪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要求统筹兼顾,着眼于解决人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心促进社会建设,以区域振兴发展战略缩小区域差距,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6]116。
综上所论,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共同富裕”内涵的把握已不断深入。从“共同富裕”的第一次正式提出,到邓小平有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完整阐述,再到江泽民、胡锦涛坚定不移地践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根本原则,党在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时间里,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艰难性挑战面前,中国共产党人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置于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位置,突出强调消灭剥削和贫穷、消除两极分化,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以及社会主义本质的认知与实践水平提高到了新的层次,这意味着,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穷、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而实现共同富裕则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穷、消除两极分化的最终结果,且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能否最终达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依据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根本原则,翻开了共同富裕的实践新篇章。十九大之后,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深刻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内蕴至少有三:其一,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相互契合、高度统一,彰显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其二,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和新期待,突出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一致性;其三,中国共产党将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目标,体现了共同富裕与民族复兴目标的未来同向性。
自新中国成立起,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就和社会主义道路紧紧相连、紧密相依。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语境中的重要概念”[28],其与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更是相互契合、高度统一。具体而言:首先,生产力是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发展产生共鸣与交集的核心要素。生产力既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思考的重要出发点,又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关键因素,还是中国共产党选择改革开放之路的内在根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和现实,都决定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29]11。
其次,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和制度条件。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进一步显现。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巩固、发展和深化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让二者相互增益、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更好地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更大程度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深刻改变了中国经济发展态势,为推进共同富裕筑牢了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有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有助于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最后,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就要求:在新时代,一是坚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效率,确保人民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三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彰显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及数据等要素的价值,使各类要素的致富创富活力竞相迸放;四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再分配的公平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畅通向上流动渠道,形成人人参与的良性社会发展环境。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方面,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备了更加牢固、更具优势、更为适时的条件与基础;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发展中显露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短板,不仅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主要限制因素,而且是妨碍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绊脚石。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之路中,中国共产党不仅对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做出了精确判别,而且还一心一意解决人民群众困难,真心真意关切人民群众生活,全心全意带领人民群众追寻共同富裕之路。
其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赤诚初心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价值归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秉持共享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为抓手,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消除绝对贫困创造历史功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获得完满成功。这不仅破解了消除贫困这一世界性的难题、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而且推进了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安排、完善了迈向共同富裕目标的顶层设计。为了全面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目标,中国共产党开展了更深层次的伟大实践:譬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出新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更是将“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举全党全国之力量,着力突破贫困壁垒,将脱贫攻坚提升至新的历史高度。截至2020年11月,中国832个贫困县已全部摘帽,圆满完成新时代的脱贫攻坚任务。与此同时,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党中央心系“三农”,着重锁定农业及农村的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其二,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乃至人的全面发展之间彼此关联。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有了新的追求,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更加注重人的精神文化需要及人自身的综合发展。中国共产党结合新的时代背景,进一步拓宽了对共同富裕的认知,突显了共同富裕与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内在联动性。要而言之,党中央在政治领域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做到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扩大社会主义民主”[29]20;经济领域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证经济高质量增长为切入点,注重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提升产品的质量、科技含量及性价比,进而达到迎合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文化领域“着力创作文化精品、推进文化惠民、丰富文化活动、改善文化民生”[30],在社会领域,要着力突破并克服改革开放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与人民群众需求满足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生态领域倡导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把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因为“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29]185。这既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进共同富裕战略部署所提出的举措。中国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不仅到本世纪中叶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在国家制度的建设中得以进一步完善,共同富裕的伟大战略目标也将基本实现,而且全国人民也将享受更为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
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中国人民迈向民族复兴和共同富裕的现实进程也朝前跨出关键一步。“全面小康”作为实现民族复兴和共同富裕的必要准备、必经阶段和必备环节,加快了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节奏,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正在成为现实。与此同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课题,又升华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时代意蕴。
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和“民族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向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并已然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位中国共产党人的心中。回望来时之路,中国共产党成立于民族危亡之际、国家危难之时,因而争得民族独立、赢得人民解放、追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便成了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需慨然面对的唯一选择和天然使命。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领导中国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的执着信念与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既浑然天成,又自成一体。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体人民所开展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概括为一个主题,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1]。在此意义上,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与“民族复兴”的远大目标必将在未来交汇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也就是说,实现共同富裕是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并自觉地融摄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中;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是推进共同富裕事业的目标和方向,是坚持贯彻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原动力。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更是中国式现代化中最为鲜明且最具生命力的践行主题。在现有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生动描绘了新的“两步走”战略部署: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扎实推进全民共同富裕;到本世纪中叶,将中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32],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将继续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向共进且并肩而行。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将共同富裕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体战略全局之中,就是因为其中蕴含着共同富裕与民族复兴之间的未来同向性,即“共同富裕”并非孤绝的目标,而是紧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主题,并与之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与相互渗透,二者一起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因此,中国共产党只有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将人民群众置于心中的至高位置,才能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才能助推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才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只要党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心连心,同努力、共奋进、齐进步,逐步富裕、共同富裕、全面富裕和全民富裕的理想目标就一定能够变成现实。时至今日,共同富裕的实现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待成之势与美好前景。
建党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扎根于中国的国情,取得了消灭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卓越非凡的现实成就。现如今,“共同富裕”已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需要采取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性的重要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想要实现的共同富裕绝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将“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进而让全体人民更公平地、更多地、更好地共享成果。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可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就同时完成效率和公平之间的统一。从效率角度来看,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企业的要素生产成本可以大大降低,甚至降到最低。在此之上,政府再提供与此相适应的软硬件基础配套设施,就能降低交易费用,进而降低企业的总成本、总支出。这样即便不依赖政府补贴,企业也能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更具优势和竞争力。从公平角度来看,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可以创造最多、最大的就业机会,其结果就能让政府财政税收中用来做二次分配的资源增多。一方面,包括可以将税收用以解决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更好地用来投资教育,照顾临时失业的人群等。这不仅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使经济可以最快发展,而且资本积累也会最快,资本会从相对地短缺逐渐转变成相对地丰富。这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必须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总体下降,但总体而言基尼系数维持在较高水平,这种现象始终制约着民生改善。与此同时,中国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一个最大差异就是收入来源不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就业,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有相当大的部分得益于资本收益。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低收入群体的工资上涨就会变得非常快。反之,高收入群体的资本收益会相对降低。这样下去,低收入群体主要的收入来源,也就是劳动所得的工资会不断上升,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源,即资本的报酬会逐渐相对下降,收入分配也就会更加公平。共同富裕中的“‘共同’则更多体现在‘富裕’的基础上对‘富裕’起来的财富的分配上,要切实维护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公平’原则”[33],要切实运用好起决定作用的“劳主资辅”分配方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样既可以把“蛋糕”做大,又可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让收入分配变得越来越公平,将“蛋糕”切好分好。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计。民生保障体系需要优化,存在的短板需要补齐。相较于2020年,2021年多数居民养老金月均水平虽然有所上涨,但重大疾病仍然是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在老龄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养老服务总体供给不足,服务结构不合理,专业护理人才严重短缺。儿童福利的发展滞后,导致儿童保育费用高昂,出生率大幅下降。通过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进步,是新的发展阶段的新课题。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薄弱,根本原因是公共投资不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再分配功能发挥不足也就不利于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工作。因此,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应加强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公平性,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使公共财政更加惠及民生,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引导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及个人与家庭(家庭关系因素也会引起财富和收入的各种重置、转移等分配效应)积极参与。这是因为:首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功能,对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协调社会间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经济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也可以缩小社会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避免社会矛盾激化,还可以保障特殊社会群体(包括孤儿、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基本生活需求,不断改善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使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保障劳动者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为困难劳动者提供各种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劳动力再生产得以继续。社会保障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发展过程中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造成的不平等机会,使社会成员能够无忧无虑地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近年来,中国民间财富积累日益丰富,但慈善事业发展滞后,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尚未形成热衷于慈善的风尚。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依然存在,优质的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大都集中在一线城市,个人所得税远没有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等,这些都将影响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当前,中国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总体还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对于帮扶困难群体、促进共同富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有着非凡的意义。随着三次分配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将成为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角色,同时在自身建设与发展上也会产生深刻改变。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渠道,核心要素就是发展与壮大慈善事业。随着党和国家对三次分配的高度重视以及制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将会进一步优化,“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在这个过程中,要按照慈善事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坚持自愿的原则,绝不能搞道德绑架式的“逼捐”,更不能搞简单粗暴的“劫富济贫”,要大力倡导自觉自愿地捐献,推动更多的高收入群体和爱心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并通过网络渠道和社区平台让全民参与的“大众慈善”获得巨大的前进动能与发展空间,使中国慈善事业的社会基础变得更加雄厚坚实。这就要求:一方面,国家要运用好“捐赠穷弱”分配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和单位捐赠财物给贫者、弱者和遭灾难者;另一方面,在通过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基础上,由于政府财政税收中用来做二次分配的资源增多,国家也可以用比较合适的税收激励这些高收入群体去进行一些积极的社会公益活动。总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发展成果共享、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目标。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中国共产党锚定共同富裕的目标,一定能够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