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超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为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正确的方向遵循。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是一个系统、科学、全面的理论体系,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具有原创性贡献。系统分析和梳理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当代价值,对于新时代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目标、价值旨归、实践路径、保障举措和根本保证,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拒腐防变、永葆清正廉洁指明了方向。
回顾世界政党的发展历程,为什么有那么多大党、老党因腐败而深陷执政僵局,甚至面临垮台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大党、老党缺乏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没有解决好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没有对党内政治生态进行持之以恒的净化和重塑。“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1]。作为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从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发,不断强化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将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和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清除干净,确保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人民前进。在新时代,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总体目标就是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面向未来的赶考路上,始终保持优良作风,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首先,确保党不变质,就是始终保持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不改变。通过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力克服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彻底医治妨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附着于党的健康肌体之上的毒瘤,使我们党始终同广大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其次,确保党不变色,就是始终保持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本色不改变。通过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最后,确保党不变味,就是始终保持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改变。通过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清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整治一切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如何确保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如何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自始至终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党和人民的严格监督之下,坚决防止因权力的滥用而导致的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其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2]66。在新时代,我们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把人民满意与否、支持与否、高兴与否作为一切工作的衡量标准。一方面,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并按照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不断调整工作、转变作风。另一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和消极腐败等问题,向党内被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和特权阶层所“围猎”腐蚀的人开刀,把姓“公”而不姓“私”的权力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不懈奋斗的伟大实践中去。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综合治理的根本举措,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从最初的腐败和反腐败呈现“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直到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新时代,“打虎”“拍蝇”“猎狐”不断深入,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严厉惩治,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和国家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体制机制持续健全,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夯实,党内一系列集中学习教育先后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不想腐的自觉愈加提高。新时代反腐败治理的实践证明,只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全面、高效地反腐防腐治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既不是简单的划分成三个阶段,也不是将三个环节孤立排列并逐个推进,三者环环相扣、彼此贯通、整体运作。
首先,不敢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前提,能为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不敢腐,强调的是组织及纪律、法律对腐败的惩治和威慑作用,解决的是腐败的成本问题,改变的是掌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对腐败的心理预期。只有以严格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和执行力,对腐败问题进行严厉整治、从重查处,才能使腐败分子付出惨重代价,才能使党员、干部不敢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
其次,不能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关键,能够有效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不能腐,强调的是制度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解决的是腐败的机会问题。只有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对权力的行使实施严格的约束,才能使党员干部自觉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依规依纪依法审慎行使权力。
再次,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是不敢腐、不能腐的精神升华。不想腐,强调的是对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武装,解决的是腐败的动机问题。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最后,导致腐败的成因极其复杂,这决定了反腐败治理的举措具有多样性,仅用一种方式单个进行是不可能完全起效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防腐治腐的系统推进过程,如果把三个环节简单割裂开来、人为单独划分,必然导致反腐防腐治腐工作出现简单化、片面化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就会容易失去政治性、严肃性和系统性。对腐败的惩治可以形成震慑,但不能代替制度的约束,也无法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形成长久的自我警示、自我约束;权力监督和制度法规可以使腐败机会减少,限制腐败的发生几率,但不能完全使人趋于良善;思想教育可以使人向上向善,但不能忽视人性存在的弱点,取代惩治的震慑作用和制度的约束功能。在新时代,必须始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统筹推进、三者有机融合。“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3],增强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则令行禁止、造福人民;运用失当,则滋生腐败、害人害己。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了党内监督和党外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的“大监督”格局,为更加科学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这取决于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进入新时代,随着正风肃纪反腐斗争的深入推进,党内监督体系得到了健全与完善。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 (巡察)监督全面覆盖、并驾齐驱的权力监督格局。二是增强党内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 (党组) 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有机融合的运行机制。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增强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间的关联性、互动性和协同性。以上下统筹、联动推进的理念,形成党和国家监督的整体合力,把所有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都完全置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在整个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党居于核心地位,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我们党实现了由内到外的深度重塑,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增强。拥有这样一个良好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证。
在新时代,必须自始至终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把党中央的领导和监督摆在第一位。按照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制度安排,各级党委 (党组) 要严格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管理和监督贯穿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4]。各级党委 (党组) 书记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反腐防腐工作,重点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把握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态的实际情况,实时研判相关问题线索,亲自督办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重大案件,严格把关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方面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同高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总而言之,必须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时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中之重,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能动地反作用于实践。理论产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并推动实践的发展。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同当代中国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华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结合起来,在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党的建设实践基础上,系统回答了“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什么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怎样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反腐倡廉建设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改革开放以来管党治党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持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5]作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立场,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根本标准,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协同性,提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反腐败理念和具体实践策略,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增强拒腐防变、自我净化能力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严格部署。他指出,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6]。他认为,“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7]。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一个核心的理念贯穿始终,就是我们党一刻不停歇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而且科学提出了新时代反腐防腐治腐的方法与对策,为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提供思想助力。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以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集中整顿党风党纪,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推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1]33。经过不懈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内政治生态迎来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良好局面。
腐败是“政治之癌”,它与权力相伴相生。权力具有强制性、支配性和自我扩张性,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执政党几乎都面临着这样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如何防止权力被滥用、被腐蚀。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避免权力滥用、克服消极腐败,我们党坚持以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为指导,在大力惩治腐败的同时,对如何科学防治腐败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社会主义大国,中国积极参与到全球廉洁建设之中,为全球反腐败治理出实招、献良策。2019年4月,中国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上,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 《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并将“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写入中国与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一带一路”双边合作文件草案、 《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 ,以及与菲律宾、哈萨克斯坦、联合国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之中。[8]2021年6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举办的首次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上提出了“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的政治主张,为凝聚全球共识、深化国际反腐败合作建言献策。在习近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指导下形成并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中国模式,不仅为“清廉中国”建设谋划宏伟蓝图,也为构建更加公正、更为合理的国际治理腐败体系提供新方案,为打造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