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理论建构探析*

2022-02-13 11:14丁继勇丁雷杰王卓甫胡磊闯张瑞
项目管理技术 2022年1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业主工程项目

丁继勇 丁雷杰 王卓甫 胡磊闯 张瑞

(1.河海大学商学院/工程管理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1100;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38;3.中海宏洋地产(盐城)有限公司,江苏 盐城 224000)

0 引言

自我国建筑业引入项目管理以来,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就成为工程界和学术界持续讨论的热点问题。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一概念,至今仍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学者对其内涵理解和外延界定依然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工程交易过程和工程实施过程总是交织在一起,基于交易视角,狭义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被称为工程交易模式,包括工程交易方式和交易合同安排[1]。相比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工程交易模式能够更加清晰地反映问题本质,同时体现项目参与方之间的重要关系。因此,从交易视角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近10年来,我国工程交易模式研究成果逐渐丰富,工程交易模式的内涵也在不断拓展。2006年,“建设工程交易理论与交易模式”研究课题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和2010年,“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及其效率衡量体系研究”和“面向过程的工程项目交易方式选择及其实证研究”两项课题先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这些国家基金项目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工程交易模式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然而,系统的工程交易模式理论体系尚未形成。

从工程实践来看,国内外建筑业一直都在寻找更为有效的工程交易模式以提高项目绩效。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逐步改变传统的项目交易模式[2],如BIM技术在水工业项目交付过程中的应用带来了明显的收益[3]。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多种工程交易模式并存的局面,而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也在催生着新的工程交易模式[4]。例如,随着BIM技术的逐渐成熟,一种新的工程交付模式——综合项目交付(Integrated Project Delivery,IPD)已在国外得到成功应用[5-6],与IPD相匹配的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也同时得到创新。在此基础上,国外学者还进一步探索了基于精细原则操作系统的项目交易模式——精益项目交付(Lean Project Delivery,LPD)[7]。通过研究国外工程交易模式的形成、发展和演变历史可以发现,各国工程交易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其发展过程、变革焦点也不尽相同,主要原因在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也不同。就某一个国家而言,其工程交易模式通常并不是唯一的[1]。例如,美国建筑业工程交付模式多样,DBB、DB、IPD等模式最为流行[8]。近年来,水利、建筑等领域的工程项目正逐渐从传统的DBB模式转向更有协同性的IPD等交付模式[9-10]。

在吸收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工程交易模式。其中,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以往多以政府单一投资为主,而目前出现了多种模式。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得到有力推行,但工程交付模式(也称工程发包模式/方式)仍以设计、施工相分离的传统方式为主,相应的合同类型(计价方式)和业主方管理方式总体上较为单一,仍存在较为严重的“一刀切”现象,这对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十分不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工程交易模式在工程项目中的弊端凸显,已不能完全满足我国建筑业发展要求和国家战略需要。近30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行DB、EPC等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并利用系统思维和管理理论开展了工程交易模式选择决策方面的研究[11-12]。目前,有些学者创新性地将工程交付模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进行组合研究[13],但相关成果较为鲜见。因此,我国工程交易模式急需创新,以解决不同经济属性、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和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管理中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工程交易模式与工程结构类似,是设计的产物。随着工程技术、管理理论和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建设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提升,工程交易模式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建筑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14]。另一方面,不同国家所处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也存在较大差异,应设计适合本国情境的工程交易模式。

综上所述,当前急需结合我国工程建设与管理具体特点和实践,开展工程交易模式理论建构研究,探索工程交易模式创新路径和设计范式,以适应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本研究对于加快与国际工程交易模式接轨、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以及推动我国工程交易模式的创新均具有重要意义。

1 建设工程交易模式概述

1.1 建设工程交易及其市场分析

建设工程交易是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等任务为交易客体。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是不断开展一系列交易的过程。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建设工程交易具有自身特点,但其交易要素同样可概括为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合同和交易管理等方面[15]。

建设工程交易主体是指参与工程交易的相关组织,包括买方和卖方。从业主方的视角来看,建设工程交易是业主方分别与其他工程主要参与方的一系列交易,包括工程设计方、施工方、咨询方、监理方以及工程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方等。换言之,工程项目交易主体的一方(买方)为业主方,另一方(卖方)为其他参与方之一。工程项目交易主体须符合法人地位、资质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建设工程交易客体是指买卖双方交易的标的物,主要包括工程实体、工程设备、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监理等。交易客体的差异往往决定了交易的程序、交易的复杂程度和交易的持续时间等。因此,建设工程交易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借助合同界定交易的对象、交易计价等。其中,交易计量和交易价格的界定尤为重要。因此,工程交易合同安排成为工程交易得以成功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

此外,为了保证工程交易顺利完成,交易过程管理十分重要。在实际操作中,交易时间长、交易过程技术性强、不确定因素多、交易合同的不完备等因素导致交易管理问题突出。因此,建设工程发包方通常需要委托专业人员对交易过程进行管理。

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即建筑市场,是开展工程产品及相关要素交易的场所,是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工程产品的交易场所。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由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个部分构成。建设工程交易市场构成分析如图1所示。

图1 建设工程交易市场构成分析

1.2 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的内涵及其拓展

建设工程交易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项目实施规划的制订,其核心是项目交付方式及合同策略[15]。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项目交付方式的成功实施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合同计价方式作为支撑。与此类似,不同的交付方式通常也要求业主方采用适合的管理方式。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交付方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三方面的合理性和匹配性极大地影响着项目实施效率和项目成功的概率。因此,应将上述三个方面纳入同一个框架进行整体优化。

基于此,王卓甫等明确提出“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概念,基于交易视角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将“工程交易模式”这一概念等同于狭义层面上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包括工程交易方式(也称工程交付方式/发包方式)和交易合同安排[1]。随后,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设工程交易理论与交易模式”的研究成果中,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内涵进一步被拓展为:被业主方经常采用,用以确定基本交易要素的方式或类型的总称,包括工程交付方式(也称工程交易方式/发包方式)、合同计价方式(即交易合同的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1]。目前,国外已有一些研究将工程交付方式、合同计价方式和业主方管理方式三者相结合,尤其是将工程交付方式、合同计价方式两者相结合开展研究[16],但尚无学者使用工程交易模式或相近的综合性概念。

随着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工程交易模式的内涵逐步得到拓展,但其外延还有待进一步界定。一方面,从宏观层面看,目前工程交易模式仅关注静态的工程交易活动方式,鲜有文献将动态的工程交易机制纳入工程交易模式的范畴;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看,工程交易模式已涵盖的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明晰,如工程交付方式的边界尚不清晰。随着交易范围由传统的设计施工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延伸,工程交付方式的内涵可拓展为包含项目融资和项目运营、维护保养等在内的相关任务的分配方式。由此,PPP、BOT、BOOT、DBOM、DBFO等模式均可纳入工程交付方式的范畴。

由于工程交易模式涉及主要参与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和联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工程项目的“商业模式”,其集成了支持承发包双方成功交易的一系列交易要素,包括业主方需求、项目价值/目标、交易结构、交易主体、合作伙伴、交易标的、交易合同等。从这个角度看,工程交易模式涉及承发包双方交易什么、怎么交易和交易价格如何确定等一系列与工程交易相关的问题。随着我国学术界和工程界对“重建轻管”问题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工程企业向总集成商转型的需求,工程交易模式也应向建筑产业链的前后端延伸,以涵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所有交易活动所涉及的交易方式与交易机制。因此,广义上的工程交易模式可视为一个由多因素构成的系统,是交易要素的有机组合,是一个体系或集合,是多角度的整合和协同,强调在系统层面用整体的方式解释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如何开展交易活动的问题,并能清晰地反映出业主方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与交易机制。

基于上述讨论,工程交易模式至少涉及以下问题:

(1)交易什么?即交易客体(或交易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交易的客体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是整个项目,也可以是项目分解后的某些子项目,具体内容可以是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内容,也可以是某些阶段的内容。

(2)和谁交易?即如何确定交易主体。建设工程交易核心的主体是业主方,其通过一定的方式(如招标)选择市场主体来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即确定合同的另一方交易主体——工程承包方或咨询方等。

(3)交易方式或手段是什么?从业主方来说,是指如何将交易客体(内容)发包给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可以分解为多个部分,交易主体也可以有多个。客体如何在主体之间进行分配,是业主方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承包方来说,是指如何将自身承包的交易内容完成并将相应成果交付给业主方。

(4)如何支付交易价款?包括如何确定交易价格,采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

(5)如何进行交易管理?作为主导方,业主方如何对工程交易过程进行管理,以保证工程交易顺利完成。

(6)如何筹集工程交易所需资金?即采用什么样的融资模式。如对于公共项目,以往通常由政府投资,目前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即引入PPP模式。

2 工程交易模式的宏观结构与微观要素分析

2.1 宏观结构

如上文所述,工程交易模式是确定工程交易中基本交易要素的各种方式的总称。而工程交易要素主要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合同和交易管理等。从宏观层面看,上文提及的6个问题都与工程交易要素相关。这些问题之间联系紧密,且相互交叉。针对这6个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项目承担者选择方式、交付方式(发包方式)、合同计价方式与业主方管理方式等概念,均涉及相关交易要素。

(1)交易主体的确定——项目采购方式(承包商等承担者的选择方式)。可以从范围和目标两个视角确定。基于范围视角,由于业主方选择的主体承担工作范围不一样,可以选择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具体选择方式包括招标、协商等;基于目标视角,主要涉及的是相应的评价方法,如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综合评分法、最佳价值法等。有的方法是单目标的,有的方法是多目标的。

(2)交易客体的分解与分配——项目交付方式(发包方式)。工程项目任务的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是组织各部分和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模式,体现为不同的交付方式,包括DBB、DB、EPC、CMR、DBO、PPP、IPD等(由于概念界定不统一,部分研究没有将PPP视为一种交付方式)。从不同视角看,工程交付方式表现为不同形式:一是交易客体的阶段划分与定序策略,包括线性/顺序法、快速路径法和平行法等。例如,GC施工总包模式通常是顺序法,即设计、招标、施工顺序开展;平行发包即平行法;快速路径法是设计施工等不同任务之间相互搭接。二是建设工程交易标的物(工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在建设工程时空二元结构中,业主方组织交易的标的物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从设计到施工一揽子交易,即EPC发包方式;将设计单独交易,再将施工分开交易,即DBB分项发包方式。

(3)交易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计价方式(合同类型)。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明确规定合同标的物(工程内容)的计价方式。在工程界,通常按工程计价方式的不同对工程交易合同进行分类。因此,本文中合同类型(如固定价格合同、成本补偿合同等类型)实际是指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是指业主与不同参与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或支付方式。在工程实践中,基本的合同形式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种类的合同,在权力责任分配、风险分配和付款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具体项目中,可以在一个合同中采取不同计价方式的组合形式,也可以在项目合同规划时为不同合同分别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类型。由于各类建设工程的不确定程度存在差异,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对合同双方风险分配不同,潜在的交易成本一般也不同。

(4)交易管理的方式——业主方管理方式(交易治理结构)。业主方对项目的管理方式包括自主管理、委托管理等。建设工程交易与其他物品交易最大的区别在于工程交易过程与工程实施过程交织。对于通过交易获得工程产品的业主方而言,对交易的有效管理不可缺失。由于工程实施(交易)过程专业性较强,业主方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管理水平。针对不同的业主方,由于专业管理水平存在差异,其对交易过程的管理方式也可以选择不同方案,如自主管理、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等。

工程项目采购方式(承担者选择方式)、交付方式(发包方式)、合同计价方式与业主方管理方式共同构成了工程交易模式,可将这4个方面看作工程交易模式在宏观层面的结构性维度。工程交易模式宏观维度比较见表1。

表1 工程交易模式宏观维度比较

将表1中的宏观维度纳入整体框架,得到工程交易模式拓展后的四维宏观结构,如图2所示。其中,将合同计价方式拓展为合同策略,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合同安排。通过对上述4个维度的整体优化组合,构建更优的工程交易模式。

图2 工程交易模式四维宏观结构模型

2.2 微观要素

在上述工程交易模式的四维宏观模型中,每一维度可细分为多层含义。因此,有必要从微观层面分析其核心要素。

项目交付方式反映了项目任务在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分配。从交易主体的角度看,其隐含了不同交易主体形成的项目组织结构,不同交付方式体现了不同的组织集成度;从交易客体角度看,不同的项目交付方式体现了不同的承包范围和不同阶段实施的逻辑顺序。项目合同策略主要包含合同计价方式、合同激励策略等。项目交付方式和合同策略同时包含风险分配情况。同时,项目采购方式的核心是选择承包方的方式和相应的评价标准,而业主方的管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和任务分配,能够反映业主方在项目管理中的参与程度。综合上述分析,基于Pishdad等[17]的研究成果,提取工程交易模式的主要微观要素,具体见表2。

表2 工程交易模式的主要微观要素

(续)

3 我国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理论建构分析

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将工程交易模式涉及的主要维度和关键要素纳入统一框架,得到建设工程交易模式内涵拓展后的整合框架,如图3所示。

图3 建设工程交易模式整合框架

由图3可知,应根据工程项目新的目标要求,在对微观要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工程管理实践,研究工程交易模式创新路径,提高建设工程交易效率与管理水平,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理论。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针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法律制度等情境因素,考虑建设工程全生命期影响,科学设计建设工程交易模式,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增值。该理论具体研究的问题如下:

(1)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结构维度及其关系。统一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的结构维度,厘清工程交易模式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工程交易模式的内涵和外延。

(2)建设工程交易模式决策。主要研究针对具体项目特点,如何选择最有效的工程交易模式,以最大化项目绩效,实现项目增值。

(3)建设工程交易模式创新路径。从宏观角度,研究工程交易模式创新的主要途径,总结工程交易模式演化规律,提炼未来工程交易模式创新的主要路径。

(4)建设工程交易模式设计范式。基于设计视角,研究不同工程项目在设计并确定其交易模式时应遵循的一般范式。

针对当前我国工程管理实践,目前值得探讨的工程交易模式理论问题主要包括:在国内建筑业大力推行PPP模式的背景下,PPP模式如何成功落地;EPC模式在我国如何有效推广以及装配式建筑EPC模式如何应用等。这些问题均涉及国家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市场化程度、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程度、营商环境、诚信水平、信息化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关系行为、联合体、动态联盟等。而这些因素都与工程交易模式理论相关,有待进一步研究。

4 结语

综上所述,从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进程、“一带一路”倡议等实施的现实需求以及学术研究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工程交易模式创新研究十分必要,对于提升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在分析建设工程交易要素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的内涵进行了拓展,构建了工程交易模式的宏观结构,分析了工程交易模式的微观要素,讨论了我国建设工程交易模式理论建构问题。今后,应进一步研究工程交易模式不同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探索工程交易模式设计的理论和方法,进而推动工程交易模式的创新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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