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启和, 张月昕
(1.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2.中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实施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以生态振兴助力乡村振兴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提升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让乡村生态振兴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这就必须发挥生态文明教育的作用。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多次强调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这表明,农民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主体,必须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农民自身生态文明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乡村生态振兴的兴衰成败。因此,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是培育生态农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现实需要,更是形塑乡村生态文明风尚、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必由之路。
就乡村生态振兴而言,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培育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能力尤为重要,唯有使农民成为“生态人”才能激发农民积极投身于乡村生态振兴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受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2]在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只有实现农民这一乡村振兴主体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才能形塑乡村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在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中,单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性、单向度的推进,生态振兴是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要把乡村生态振兴落到实处,必须依靠全体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觉醒和生态文明素质的养成,让农民具有建设乡村生态文明的内生主体意识和内在主体动能。一个生态文明的社会必须实现人的生态文明,没有人的生态文明就没有社会的生态文明。只有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具有了较高的生态文明意识,才有可能建设成一个生态文明的社会。由此可见,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培育生态型农民,从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因而,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不能缺少针对农民开展的生态文明教育,这是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应当看到,有效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不仅需要作为乡村主体的农民通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道理”,更需要农民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能够达成一致的“小道理”上有获得感。只要广大农民通过参加生态文明教育实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农民就能真正成为生态农民而自觉地参与到乡村生态振兴中来。
优美的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根基,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基础。没有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就没有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关涉到农民的生活质量,是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当前,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健康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也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农村农业经济也取得很大成就。但是由于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农村环境卫生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不同步的问题影响着乡村生态振兴。没有乡村的生态振兴,就没有农村人居环境的根本改变,乡村振兴也就难以实现。“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反映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质的提升,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美好家园的追求。”[3]32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这是党中央实施乡村生态振兴的重大部署,事关农民的生态福祉和美丽中国建设。可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家园,是乡村生态振兴的应有之义。唯有如此,具有较高生态文明意识的农民才能够更好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才能够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同时,通过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可以减少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禽畜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从而建设美丽乡村。
乡村被誉为生态文化的宝库,我国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理念、敬畏自然的信仰和顺应自然的智慧,形成了农民群众共同遵守的生态道德,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广大农村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垃圾围村等环境问题,乡村生态文明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没有生态文化的滋养,乡村生态振兴也就没有了灵魂,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因此,传承生态文化不仅是乡村生态振兴的应有之义,也必将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离不开乡村生态文化的滋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就把繁荣乡村文化、重塑乡村生态文化列为乡村振兴的基本任务之一。我国传统文化中所形成的以崇尚自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特征的乡村生态文化,应该成为广大农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个人道德的完善只有在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才能得以实现,没有形成友善的社会文化环境,生态文明教育也将失去精神的支撑。乡村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广大农民在其长期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有利于自觉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义务,有助于对违背农村生态伦理道德规范者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其不敢或不会破坏生态环境。因此,乡村生态文化是倡导农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强调生态道德是人们行为判断标准之一[4]。通过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在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同时,可以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乡村生态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实施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党中央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了战略支撑。农民生态文明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要服务于乡村振兴。由此,农民生态文明教育要寓于乡村经济的发展、乡风文明的完善和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之中,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只有与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农村精神文明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才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数千年来,农业作为人类社会的第一产业,一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在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发展生态农业是首要任务,这必须充分利用好农业自然生态系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尤其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农村地区可以依托自身的生态优势,走出一条不同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道路,推动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发展工业经济的基础薄弱,工业技术和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不充分。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很难在内部寻求出走工业化道路以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良方。过去乡村建设中出现的经济发展不足和经济发展不当的教训已告诫人们,乡村振兴不能再走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之路。乡村的生态资源既是乡村的自然财富,也是乡村的经济财富,更是乡村发展经济的独特优势。乡村生态振兴应立足于人们对绿色、循环、低碳生活的追求和身心健康的诉求上,依托城市难以寻找、也难以替代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着力点,走乡村特色转型之路,推动乡村生态振兴。通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帮助农民树立新发展理念,认识到绿水青山包含着经济财富、经济价值,乡村社会生产不再是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二元对立,而是生态的即是经济的,生态效益可以转变为经济效益。也就是说,随着人们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不断增加,乡村生态优势的经济效益不断显现,乡村优美的生态环境能够为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以乡村资源为基础的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多样性乡村产业越来越受到青睐,由此也吸引着各类市场要素不断向乡村集聚。乡村产业发展的刚性资源优势,正在变成乡村产业发展的新引擎[5]。
创建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生态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生态福祉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6]因此,在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过程中,必须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要把农民生态文明教育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的提升相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农村。况且,乡村沉淀着一个地区、国家和民族最自然、最真实乃至最本真的一面,这一原生的、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提升乡村内在价值和文化伦理的前提条件,也是打造乡村凝聚力和创新力的重要基础。乡村的宁静生活朴实无华、恬淡悠然,让久居城市中的人们为之羡慕、心生向往。工业文明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农业仅仅具有生产功能,只是发挥为人们提供食物、为工业提供原材料的基础作用。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时代,农业的自然调节、生态涵养、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等功能越来越凸显,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大众的认可和接纳,也愈发成为乡村价值的重要体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对宁静、和谐、美丽的绿水青山的向往和追求,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机遇。还应看到,乡村可以通过文明健康、回归自然、简约低碳的绿色生活方式,吸引优质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资源进入乡村。农民可以依托乡村的特色和优势,用好乡村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以“农家乐”和民宿文化为特点的乡村生态旅游业,以及以陶冶身心健康、丰富晚年生活为亮点的乡村康养、乡村养老服务业。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具有较高生态文明意识的农民积极参与,这彰显了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让农民掌握生态技能,有力地推动乡村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这既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也提升了农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过去,由于对“农民”这一身份存在偏见,于是人们看到更多的是“跳龙门”式的弃农进城现象,很少见到“凤还巢”式的返乡归田情况。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来临唤醒了沉睡的乡村,激活了乡村的生态优势,农民这个乡村的主人逐步成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引领者。农民这个职业,与自然环境是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农民对大自然的感情、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是任何其他职业不能比拟的。农民直接与生态环境亲密互动,其劳动成果直接与自然界进行着物质交换,是与大自然直接的对话者。因而,乡村生态振兴呼唤着新型农民的诞生,农民将逐步以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引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发展。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支配下,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的新型农民将是很受欢迎的“职业”,不仅有地位、有尊严、有保障、可致富,而且意味着有文化、有技术、有作为、能创业,农民也将成为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先行者、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者。在乡村生态振兴中,经过生态文明教育启迪后的农民将会以更加主动、自觉的姿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农业农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实践指向不能只是一种纯粹形而上学的价值观念的探究,还应当立足于形而下的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现实需求,要把农民生态文明教育与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起来,既要富农民的“口袋”、又要富农民的“脑袋”,从而激发农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彰显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价值。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观念的现实体现。要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必须提升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发展生态经济的技能。因此,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平台优势和新媒体优势,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农村、进家庭,加大对农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少先队员、农民、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工作者等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将绿色环保、低碳简约的理念与生活习惯相融合,养成具有生态观念的生产生活方式。一是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伦理规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基层管理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抵制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通过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和道德规范的自律作用,引导农民增强生态文明意识,遵守自然规律,增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二是积极营造乡村生态文化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信等媒体,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与“送文化下乡”“乡村大舞台”等活动相结合,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寓教于乐中宣传生态文明知识,帮助农民群众增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与了解,从而营造“家家参与、户户关心、人人受益”的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教育广大农民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是挖掘和整合乡村优秀文化资源。加强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应该传承好中国传统文化,用传统生态智慧激发农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文明乡风建设的内在动力。深入挖掘乡村民俗文化、手工艺文化等优秀文化资源,利用好古树、古街、古建筑等传统文化要素,保护好传统村落、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保留代表性乡村公共记忆景观,涵养乡村人文精神,加强农民与自然环境的情感联系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为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但是,长期以来,广大农村不管是在基础设施方面还是在生活品质方面,相对城市来说,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城乡差距制约着共同富裕的实现,这显然与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相符,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景有偏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7]。我们追求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没有农村的富裕,就没有全社会的富裕。新时代党中央将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农村最大的优势和最大的财富就在于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在乡村生态振兴的过程中,必须把农民生态文明教育与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农民致富结合起来。必须立足农村的生态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体系,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推进生态产业化,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通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生态农业知识,开展生态养殖、节能节水和防虫防害等生态技术的培训,提升农民生态致富能力。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就要求在乡村生态振兴的过程中,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推动农民群众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好乡村的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保障,是实现农业强的领导者、农村美的推动者和农民富的引领者,同时也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领导力量。“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8]因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农民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离不开基层党建工作对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促进发展。因而,推动新时代乡村生态振兴,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的要求,以能否担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任为主要考量标准,选拔、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9],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切实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要“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科技发展经济”[10]。因此,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一是要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依托,从完善相关决策治理机制入手,赋予村民委员会在生态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选择、决定、支配的权力,广泛吸纳农民参与生态治理事务,开展“村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村民”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制定和遵守关于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道德公约等,发挥村民委员在处理和解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乡村生态法治建设,将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农民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法制保障。当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针对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法律条文大多属于鼓励性和倡导性的法律规定,体现的是以“软法”为主的状态。这往往会导致有关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法律责任较空泛,法律义务不明确,从而造成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缺少应有的“硬法”保障。因此,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乡村生态法治建设,制定出强有力的保障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硬法”,形成“软硬”兼备的综合法律体系。与此同时,通过发挥农村基层党建的引领示范,对积极支持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干部进行奖励;对积极参与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积极投身农民生态文明教育的社会组织给予激励,从而树立典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11]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针对农民开展的生态文明教育,就不会有美丽的乡村;没有乡村的生态振兴,就不会有乡村的美丽;没有乡村的美丽,就不会有中国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