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协同治理全面巩固脱贫攻坚行动的对策

2022-02-11 10:16:47阿力木日则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凉山616250
农业工程技术 2022年30期

杨 娟,阿力木日则(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农业农村局,四川 凉山 616250)

当前,全面脱贫攻坚行动圆满成功,需要对成果巩固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要求予以深入分析,并提出为避免返贫现象发生所需采取的措施,深入发掘治理主体之间的行为关系,从而通过培育多元协同治理主体以及构建创新贫困治理体系的方式,逐步增强贫困治理的成效,为巩固脱贫攻坚战胜利成果贡献力量,同时为区域性扶贫提供参考。

1 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的构建要点

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强化贫困治理,必须积极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始终基于主体视角看待问题,以实现多元贫困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为根本目标,实现多主体协同治理关系和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所谓主体视角,就是从主体自身的立场和角度看待、分析问题,在多主体协同背景下集思广益,能为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全面性提供保障[1]。从现实角度来看,基于主体视域探讨脱贫攻坚巩固,将会为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和拓展贫困治理研究理论提供辅助,也能为脱贫攻坚巩固实践提供指导,可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扶贫攻坚事业高歌猛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更可以为脱贫治理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建设政策完善奠定基础。

结合实践不难发现,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保证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战,打造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的基础。该体系建设具有历史必然性,它是符合现代脱贫治理要求、满足中国特色贫困治理需求的时代选择,更是实现国家贫困治理体系创新和实现精细化扶贫与精准化巩固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层次解决脱贫治理问题,激发扶贫开发内生力和可靠性的迫切需要。实际作业环节,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主要有五类主体:(1)政府;(2)市场;(3)群众;(4)社会组织;(5)党的组织。其中,扮演主角的是政府主体,作为贫困治理的主导力量该主体在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中作用最为突出;与之相比,党的组织主体是这一体系的中枢,它发挥着领导作用,是体系构建的核心。而市场主体、组织主体和群众主体,则分别对应着贫困治理环节的引擎力量、社会力量和基础力量,在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中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是基于主体视角推进全面脱贫攻坚行动的必然要求,但在实际作业环节该体系构建带来极大挑战。事实上,价值困境、主体困境以及效力困境是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主体结构不合理、主体关系难协调、主体行为难保证以及主体功能发育不全等因素,也让现代化贫困治理体系建设备受阻碍。想要真正发挥多元主体的主导性,展现民生民权的引擎作用,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强化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当前,制度建设的重点应集中在多主体参与机制建设、协同治理责任与能力机制建设上。

2 主体视角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行动的要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现代化贫困治理,必须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在这一过程中,应保证多元主体之间做到思想协同,使其思想认知、思想行为保持协同,也应该做到职能定位协同,即确保所有主体各司其职,按照权责划分承担职责与义务。应该做到能力协同,让主体的主观意愿与客观能力一致,使主体能力与职责匹配。当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阶段,还必须保证各主体之间的行动协同性,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保证各环节协同、实践过程整体有效。在实践当中,多元贫困理治主体的共同介入,需要着力解决扶贫不精准、动态扶贫调节难、低保线高于贫困线等问题。同时,关注并处理个别贫困户好逸恶劳的不良风气,保证精神扶贫、养老扶贫有效性,切实防止返贫现象出现。

3 主体视角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

3.1 政府主体视域下的措施

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中,政府主体必须扮演好“主导者”角色,成为实践工作的带头人和领导者。为此,要求政府主体强化制度保障,通过构造政府主体制度规范来保证主体视角下的全面巩固脱贫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实际作业环节,需重点关注该主体的行为法治化,保证各级政府的规范化、制度化贫困治理质效。重塑政府主体制度规范时,必须保证权利与义务、发展与变化统一,兼顾公平与效率。当然,实践中要做到以公平为重、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实践工作中,地方政府必须加大贫困治理自治力度,夯实贫困治理支持基础。基于政府高位推动、落实“四步”管理模式、组建专责小组、强化治贫信息化建设等手段,从政府主体角度出发做好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

3.2 市场主体视域下的措施

与政府主体相比,市场主体在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中的角色更具灵活性,该主体需要尽职尽责地扮演好“带动者”角色,承担起有效精准扶贫的重任,依托于市场活力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2]。为此,市场主体参与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时,应该充分发挥自身实力,展现其扶贫开发价值。通常来说,市场主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金融机构;第二,企业组织;第三,商业组织;第四,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第五,非盈利组织。实践中,市场主体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不断强化参与意识、自觉参加政府组织的扶贫开发活动,充分展现生命力和带动效应。以企业主体带头致富为例,各地或各行业龙头企业都应自觉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通过开展产业扶贫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精准扶贫。比如,打造“企业+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企业通过提供就业机会、资金支持、技术培训以及市场销售,为贫困户增收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3.3 社会组织主体视域下的措施

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活动中,社会组织主体扮演的角色是“组织倡导者”。实践中,这一类主体需要与其他主体做好配合,为全面协调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供保障,也为实现扶贫资源定向流动、扶贫重心有效下沉和全社会共同扶贫形成合力奠定基础。因此,社会组织主体需要辅助“一帮一联”制度落实,积极构建扶贫信息平台以及社会扶贫服务网络,打造社会精准扶贫机制和多元化扶贫参与机制,以便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参与到现代化扶贫治理中,让扶贫攻坚成果巩固落到实处。

3.4 群众主体视域下的措施

扶贫开发不仅需要外力引导和辅助,更应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力。所以,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中,群众主体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主体。该主体视域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需要解决“精神贫困”与“能力贫困”问题;通过提升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推进群众主体自我成长和持续学习,进而达到贫困治理目的。为此,必须强化精神层面和能力层面的双重培养,扭转贫困群众的错误认知,纠正他们的不良价值观,并且基于有效培养提高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以便从根本上实现扶贫、杜绝返贫。比如,重点关注农村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地选定技术、技能培训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思想引导,提高此类主体的综合素质;加强资金供给、制度保障,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夯实贫困主体增收基础等。

3.5 党组织主体视域下的措施

作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最重要基础,党组织主体扮演着“战斗堡垒”的关键性角色。为发挥主体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治理,党组织主体需要让党员干部统一思想,保证扶贫权责落实,而且还需要在扶贫攻坚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党建,基于组织架构完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绩效考核辅助,使基层党组织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4 结语

总而言之,在主体视角下进一步推动全面脱贫攻坚行动的发展,有利于提升脱贫攻坚中各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治理贫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深入发掘造成大规模返贫的主要因素,通过探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路径,能够激发脱贫攻坚行动各参与主体的内生动力,巩固全面脱贫攻坚战已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