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杰
上一讲我们介绍了中国哲学中的礼仪文化,接下来我们介绍一下与礼仪文化密切相关的廉耻文化。
在古代八德中,往往把“礼义廉耻”并用。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把“知耻”当做为人处世的最后底线,《荀子·修身》说:“偷儒惮事,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其中讲的廉耻之义,就是指廉操和知耻。做人做官做事要有廉耻感和廉耻心,守得住大节,立得住人之本质,才能为民众和社会做出表率,也才能治理好国家和社会。
自人类学会用树叶来遮盖耻部开始,耻感就已存在于人类的心灵,并作为人类区别于野兽的特质,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历史中发展出更高级的文化。按照一些心理学家的划分,人的内在情绪制裁大致可分为“耻感”与“罪感”两类。与西方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罪感取向”不同,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耻感取向”。若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不佳,作为主体道德良心的“超我”便会产生耻感。
中国社会“耻感文化”的体现,是一种特别注重他人反应和评价的文化。古代中国的“耻感文化”强调外在的约束力,即主要表现为他人对主体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敬仰,为群体所钦佩,就会产生荣誉感;反之,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鄙视,为群体所贬斥,就会产生羞耻感。孟子所说的君子三大乐事之一,就有“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孟子·尽心上》),这是耻感文化的典型表现。这里所谓的“天”和“地”显然都是虚幻的,真正使人感到愧怍的是主体之外的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
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和法家,都非常强调“知耻”的重要性。耻感文化是儒家思想的精髓之一。儒家强调,“耻”是道德的基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并把“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做为人处世的根本。孟子又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他甚至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礼记·哀公问》说:“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意思是,如果大众感到耻辱,足以激励人们振奋起来;如果国家感到耻辱,足以激励国家兴盛起来。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朱子语录》卷十三)清末的龚自珍将个人的知耻与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提出了著名的“廉耻论”。他指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明良论二》)。
由此可见,儒家不仅早就认识到耻感在指导和制约人的行为、引导社会风尚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并将其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安邦的有效手段。法家虽然主张“信赏必罚”,以“专任刑法”以臻于治,但其在强调法治、主张“一断于法”的同时,也同样重视“知耻”对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的重要性。如《管子·牧民》就认为:“国之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四维。”由此可见,管仲虽为法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但他对于廉耻观念也是相当重视的。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的羞耻心,就是耻感文化维持社会伦理的重要方式。
耻辱刑,是统治者运用耻感文化对国家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与肉刑、自由刑等不同,耻辱刑的制刑目的,是希望激活罪犯的耻辱感,使其感受到罪恶、耻辱,进而对自身行为感到懊悔、自责,寻求宽恕,愿意赎回和补偿;同时,对其他人也有一种明显的警示作用。“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孔子家语·刑政》)。东汉陈宠亦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后汉书·陈宠传》)。耻辱刑,正是古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法律制度有机结合的产物,体现了统治者把“礼”与“刑”融为一体,“以法辅德”“以德彰法”,以期实现“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的治国理念。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强调廉耻,其中不少优秀思想资源大有裨益于今天的道德建设。耻,就是羞耻之心。如果说廉能让人有所不取,那么耻则会让人有所不为。明代大学者吕坤指出:“五刑不如一耻。”再严酷的刑罚,也不如让人懂得一个“耻”字。在社会治理中,教育人们懂得廉耻要比使用刑罚更有效。人们的道德水平提高了,知道了什么叫羞耻,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就能明辨是非,就会有行为底线,这远比犯法后再处罚更有效。孔子讲:“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如果仅仅用政令来治理百姓,以刑罚来整顿他们,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却不知行为是可耻的;如果用道德来引导百姓,用礼乐教化来教育他们,百姓便有羞耻之心,就能端正自己的言行,进而自觉地有所不为,自觉地避免犯罪。
知廉耻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础。中华文明高度重视礼、义、廉、耻等道德品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我国传统文化始终把“知耻”作为做人的底线和自我修养的起点。子贡问孔子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君子,孔子说:“行己有耻。”这四个字振聋发聩。一个没有廉耻的人,就会肆无忌惮,任意妄为,对社会秩序破坏力巨大。人只有对自己的言行有羞耻之心,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孔子还指出:“知耻近乎勇。”知道羞耻,已经接近于勇敢。一个人知耻,便可以反省自责,把耻转化为奋发向上的动力。孟子把具备这种知耻感的“羞恶之心”作为人与生俱来的内在属性,视为人之所以为人的依据。他说:“耻之于人,大矣。”耻感对于一个人来说,意义特别重大;“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一个人没有羞耻之心,就不能算作是人。“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一个人不可以没有羞耻感,如果一个人连羞耻都不知道,那真是彻底的无耻了。
中国文化非常重视廉耻对人的行为的约束作用,强调廉耻是做人的基本底线。隋代王通在《文中子》中说:“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人最大的病痛在于听不到和听不进批评自己错误的意见,最大的耻辱就是不知羞耻。南宋大儒朱熹认为:“人须是有廉耻。耻就是羞恶之心。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一个人有了羞耻心,就会不去做那些不该做的事。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说:“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大凡不廉便什么都可以拿,不耻便什么都可以做,人到了这种地步,那么,灾祸、失败、逆乱、死亡,也就都随之而来了。康有为认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之心,若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人之所以能够有所不为,都是因为知道羞耻,如果没有羞耻之心,那么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中国文化非常强调廉耻文化在社会礼仪教化中的重要性。《淮南子》指出:“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仪,廉耻不立。”民众没有廉耻之心,那么就无法治理,不通过礼仪教化,那么民众的廉耻心就难以建立。顾炎武说:“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周代以下各个朝代的社会风气衰败,礼义被抛弃,廉耻被放在一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康有为说:“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良好的社会风气,在于培养民众的知耻心,知耻心的培养,是社会教化的最重要方面。
中国文化还十分重视士人、士大夫等社会上层人士的知耻心。宋代,欧阳修把廉耻看做“士君子之大节”,罗从彦说,“廉耻者,士人之美节;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廉耻是士人的节操,社会风气是天下的大事,政府有教化,士人便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天下才有良风美俗。清代龚自珍指出:“士皆知有耻,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一个国家的士人都知道羞耻,那么这个国家永远不会有耻辱,如果连士人也不知道羞耻了,那就是这个国家最大的耻辱。
廉耻文化一直是华夏文明世代传承的核心价值。康熙赞誉为“操守为天下第一清官”的张伯行,是古代知耻明辱、清正廉洁大臣的典范。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张伯行奉旨调任江苏巡抚。赴任后,为了杜绝接踵而来的送礼者,他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赠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文中写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意思是说,“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受的恩赐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虽说交际是人之常情,但来路不干净的钱财实伤廉耻。那些送礼者看见文章写得这么坚决,不敢自讨没趣,便都悄然离去。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人们誉为清正廉洁的“金绳铁矩”。
用廉耻文化唤醒人的羞耻心,从而达到惩戒丑恶之目的。在历史上传为美谈的唐太宗李世民赏贪故事,就是用赏贪之举来唤醒人的廉耻之心。李世民即位之初,大臣长孙顺德(长孙皇后族叔)收取了他人行贿的绢匹。长孙顺德是唐王朝开国重臣,参与过李渊父子太原起兵,后屡立战功,在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名列第十五位。如此位高权重的人还贪污受贿,唐太宗得知后愤怒地说道:“长孙顺德如果能为国家建功立业,我会和他一起共享财宝。他怎么还能不顾自己的气节和名誉,干出贪污受贿的事呢?”但奇怪的是,唐太宗并没有处罚长孙顺德,而是当众赏赐给他几十匹丝绢。主管刑狱案件审理的大理寺少卿胡演提出不同意见:“长孙顺德贪赃枉法,罪状不可饶恕,怎么还赐给他绢匹?”唐太宗回答道:“如果长孙顺德还有良心和人性的话,那么这些丝绢带来的耻辱要比让他受刑大得多。如果他接受赏赐后还不感到耻辱,那么就是一个禽兽,杀了也没什么意义了。”类似的事情,后来又发生过一次。贞观六年(632),右卫将军陈万福从宝鸡九成宫去京城长安,在驿站违法取得几担麦麸。唐太宗知道后,公开赐给陈万福一袋子麦麸,让他自己背出宫。堂堂将军,众目睽睽之下背着麦麸回家,被街上的老百姓指指点点,羞愧难堪可想而知。官员贪污受贿,唐太宗却有意赏赐,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在当时,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唤醒官员内在的廉耻之心,从而使官员能够自我约束、自我惩戒,想必也是一番苦心。
当下的领导干部也要不断唤醒自己的羞耻之心,做到明德知耻,不仅管好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更要管好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现在某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之外开始的,毫无节制地吃喝应酬,在一声声称兄道弟的交易中滑入了违法乱纪的深渊。领导干部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大节,就必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努力做到万事民为先,做官先做人,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做一个心地清静、品行端正的大写的人。领导干部只有淡泊明志、知荣明耻,才能守住底线、树立威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领导干部只有明荣辱,才能有效克制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的思想,才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才能明辨是非善恶,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面对物欲诱惑、面对权钱财色守住底线。只要树立了正确的荣辱观,做到知廉知耻,就不会把辛勤劳作认为是“没本事”,把团结友爱当做“冒傻气”,把诚实守信看做“老古板”,把遵纪守法当做“不开窍”,把损人利己当成“能耐”,把见利忘义当成“聪明”,把违法违纪看成“勇敢”,把骄奢淫逸当成“光荣”。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面临诱惑无处不在,“围猎”的陷阱随时出现,“送礼”的泥潭时隐时现,只有常思廉耻之义,才会在诱惑面前正气凛然,毅然拒绝丑恶的诱惑,夯实思想道德和党规法纪的防线。只有拥有正确荣辱观、崇尚廉洁、看淡金钱权力地位的人,才能更好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只有淡泊名利、安于清贫、严于自律的人,才能自我约束,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在一个国家里,领导者应该成为国家良知与道德的维护者、践行者,而不是背叛者、践踏者;如果不知羞耻为何物,那么这个国家的精神大厦将会轰然倒塌。一个人如果没有羞耻观念,就会黑白不分、是非颠倒,无所顾忌,无所不为,各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事都干得出来。一个社会若没有廉耻底线,弱肉强食、损人利己,最终就会把社会推向灾难毁灭的边缘。知耻是良知的先导。道德底线原则的最终实现,是由知耻心来完成的。为培养人的廉耻心,必须从多个层面进行努力。
首先,在国家层面,应该重视知耻心的教育。“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国家应该综合利用各种社会媒体,大力宣传真善美,抨击假恶丑,在社会树立知耻明辱的价值导向。要积极探索道德建设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坚持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道德建设的生动性和多样性、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将廉耻教育纳入到社会思想道德教育中,创新德育教育形式,避免单纯的说教式教育,采用群众乐于接受的生动形式。要在社会中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塑造一批讲道德的文明人。
其次,在公民层面,要把知耻放在做人的首位。一个人有了羞耻之心,才能临财不贪,临难不屈,才能谦和退让,取舍有度。自我修养应该从知耻开始,做人有小节大节之分,知道羞耻是做人的大节。要学会尊重他人、帮助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希望吃到有毒食品,就不要制造有毒食品;自己不希望呼吸污染的空气,就不要肆意地去污染环境;自己不希望遇到困难时没人帮助,就要主动帮助他人。要时刻注重自己的修身。“吾日三省吾身”,每天都要认真反思自己言行的对和错。要“行己有耻”,在日常生活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羞耻心,自己认为可耻的事就坚决不做。
再次,要将领导干部廉耻心的培养放到党性修养的重要位置。党性修养的基础在人性修养,如果连基本的做人道理都不懂,就谈不上党性修养。
讲廉耻,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正确的是非观。党员领导干部能否行得端、走得正,与其是否讲廉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有了廉耻观念,就有了好坏曲直之分,就有了自尊自爱之心;反之,如果一个人不讲廉耻,人生的导向就会改变,追求的生活情趣自然就会发生错位,至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风亮节,就更是纸上谈兵。
讲廉耻是党员干部的做人之本、为政之基。近年来,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但在现实中,却依然存在着不讲廉耻的害群之马。君不见,有的官员人前冠冕堂皇,幕后却权钱交易;有的干部表面道貌岸然,背后却作风败坏;有的领导在台上大讲廉政,却在会后大肆腐败;更有甚者,竟公然花天酒地,沉溺享乐,情趣取向严重变味。凡此种种,都是缺乏廉洁思想、没有羞耻观念的体现。这类人忘记了组织纪律,忽略了自尊自爱,无视党纪约束,无惧群众看法,活在了“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的个人世界里,成了群众俗称的“不要脸”,严重破坏党的声誉和形象。
人伦百行德为首。做人必须讲德行,倘若德行不好,即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是一个歪才甚至是损才,对社会百害而无一益。所以说,做官必须先做人,做人必须先修德。为人不正,为官必邪。讲廉耻,就是一种官德的标志;连廉耻都不讲的人,何德之有?要想成为受群众欢迎的好干部,修德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知廉知耻,讲廉洁、知羞耻。知道什么是廉洁之事、什么是羞耻之事,就不会去做有损执政党形象的事情,更不会去做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守住做人的底线,让“知廉知耻”成为最基本的人生坐标,讲廉耻、讲修养、办实事,把群众的评价放在眼里,确保自己的言行端正。否则,什么坏事都有可能做得出来。
中国历史上无数事实证明:廉耻心对从政者行为具有明显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从政者要从知耻明辱开始,要珍惜自己及家人家族的名声,免得被百姓指责,免得在历史上留下污点。为保名节就要做到一尘不染,防微杜渐,不能有贪腐的“第一次”,切不可因小失大。“廉耻之心,立人之大节”,领导干部应该谨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充分发掘、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耻文化,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挥礼义廉耻的教化作用,为道德建设提供文化滋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道德 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