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下的生产社会化与企业分工协作:演进与特性

2022-02-10 08:39李晨阳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分工社会化劳动

□王 璐 李晨阳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191)

引言

2020 年11 月,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①2020 年11 月20 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的发展,数字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生产活动,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数字技术作用下的生产社会化正进一步发展,这一趋势主要体现在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变革中,即:企业间分工协作更加紧密的大趋势使全球范围的分工协作成为可能;同时生产车间正以更加科学的方式安排数字化机器体系的分工协作,并可进行个性化的大规模生产。其间,数字经济在生产社会化发展中的双刃剑特性愈发明显。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重塑了劳动过程,不仅使数字化原料成为重要的劳动对象,而且数字技术本身也成为数字劳动过程的技术基础,并与传统劳动资料融合,进而使数字劳动过程成为一种以数字化原料为劳动对象、以数字化劳动资料进行产品生产的普遍生产活动,这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并使生产活动更具计划性;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推动生产社会化的不断发展,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也不断加强,由此导致经济中的基本矛盾不断变化。基于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基础,通过对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和企业内部数字劳动过程的剖析,试图阐明数字经济推动下生产社会化的最新进展,及其在这一进展中必然表现出的双刃剑特性,并在此基础上表明数字经济下企业分工代替社会分工,以及所有制形式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形式转变的发展趋势。

论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说明数字经济的概念与分类,引出本文研究对象;其次概括理论基础,阐述生产社会化的内涵、发展趋势及其矛盾运动;再次通过对数字经济中企业分工协作体系包括企业间分工协作与企业内部分工协作的剖析,表明生产社会化发展的演进路径及其最新进展;最后通过论证数字经济的双刃剑特性,表明数字经济下的生产社会化必将呈现出的独特发展趋势,从而为我国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数字经济及其生产过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数字技术对生产力体系的数字化改造;第二,数字技术推动传统劳动过程向数字劳动过程转型;第三,数字技术改变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方式。

其一,关于数字技术对生产力体系的数字化改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指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构成数字经济的生产力因素[1]。王梦菲和张昕蔚认为,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范式推动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通过提高单个企业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在产业内部和不同产业之间产生数字技术的“溢出效应”和“赋能效应”,从而引起生产力体系的进一步变革[2]。罗伯特·库兹(Robert kurz)认为,数据和知识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下会通过技术应用渗透到生产活动中,从而成为“直接的生产力”[3]。波斯纳(Posner)和瑞(Weyl)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据的生产性利用会表现出要素收益递增的特征[4]。黄再胜甚至认为,数据生产力在数据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5]。

其二,关于数字技术对劳动过程的重塑。首先是劳动资料的数字化。戴双兴认为,劳动资料的数字化是数字技术引起变革的起点,即数字本身成为劳动资料,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和数字机器等劳动工具[6]。尼格瑞(Negri)认为,数字机器是数字劳动过程使用的特殊固定资本,也是数字化时代人类“一般智力”的转化,同时传统劳动资料也被数字化改造和使用[7]。其次是,数字技术通过劳动资料的数字化影响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创造出数字生产方式。韩文龙和刘璐认为,数字劳动过程分为传统雇佣经济的数字劳动过程、互联网平台和零工经济中的数字劳动过程、数字资本公司技术工作者的数字劳动过程,以及非雇佣形式产销者的数字劳动过程[8]。弗克斯(Fuchs)对数字劳动过程通过作案例分析来进行分类,包括社交媒体用户的无偿数字劳动、数字设备装配工的劳动以及硅谷软件工程师的劳动过程[9]。最后是数字技术对劳资关系的重塑。赵敏和王金秋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工人进一步“去技能化”,同时传统雇佣劳动日益被不稳定的自由职业替代,这类似于前资本主义经济中家庭包工制的“封建式”劳动形式[10]。伊万·马诺卡(Ivon Manokha)认为数字劳动过程中的用户行为监控技术强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监督和控制[11]。Sevignani 认为数字劳动在资本主义逻辑下被不断异化和剥削,并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帝国化的掠夺趋势[12]。

其三,关于数字技术对企业分工协作方式的改造。首先是企业间分工协作。张昕蔚认为,在数字经济中,网络空间和物理空间的融合发展使企业间的资源配置方式发生变革,其组织方式由工业时代的一体化组织架构向网络化、协同化的组织方式转变[13]。王梦菲等认为,网络化生产组织这一方式将技术、数据、生产制造和销售能力等连接起,并在整个分工生产网络中产生协同效应[2]。摩尔(Moore)认为企业存在于跨行业商业生态系统中,这一系统使各个企业发挥协同作用,并在整个分工生产网络中产生协同效应[14]。其次是企业内部分工协作。尼尔·拉尔森(Neil Larsen)等认为,组织科学通过数字技术渗入资本主义分工方式,推动了企业内部分工朝着模块化和标准化发展[15]。希瓦娜(Tiwana)等则认为模块化和标准化组件使生产变得更具柔性[16]。赵敏和王金秋认为,企业内部劳动过程通过信息物理系统(CPS)获取特种设备性能,并借助物联网传感器将机器设备连接在一起;而工业生产车间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建立起无人工厂和虚拟车间,以此实现大规模多样化生产[10]。李策划认为,数字技术发展使传统机械化、流程化的生产过程被网络化、协同化的生产过程替代,技术分工把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紧密相连,以此实现劳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并提升分工灵活性和资源配置效率[17]。

由上可知,国内外学者分别从生产力、劳动过程,以及企业分工协作的角度,对数字经济及其生产过程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但从生产社会化和企业分工协作的角度对数字经济演进路径进行整体分析的文献还较为少见。因此,本文拟从生产社会化和企业分工协作的演进和特性这一视角出发,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对数字经济推动的生产社会化发展,尤其是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中的劳动进一步社会化、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水平大幅提升等现象进行全面阐释,以此阐明数字经济所引起的生产社会化矛盾运动及由此带来的双刃剑特性。

二、数字经济与生产社会化——政治经济学的解释

生产社会化表现为生产规模化和生产集中化,二者分别对应企业分工协作中的劳动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在此基础上,以技术革命为核心的生产社会化发展主要表现为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变革,其发展趋势体现为企业分工中劳动进一步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水平的不断提升。由此,现代数字经济在推动生产社会化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会使社会生产活动更加具备计划性和高效率,另一方面也会激化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的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其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经济中的生产社会化发展

(一)数字经济的概念与分类

关于数字经济的概念,国内外很多学者都作过细致研究。卡梅伦(Cameron)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为基础来出售数字商品或提供数字服务的商业模式[18]。阮玉秋安(Nguyen Thi Thanh Van)等认为,数字经济的根本特征在于以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依托来进行经济活动[19]。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它通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以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1]。由此可知,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发生了重要变化:一方面劳动对象发生了变化,或直接以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为劳动对象,或系由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与传统的劳动对象相融合后的数字化改造的劳动对象;另一方面劳动资料也发生变化,或直接为数字技术和信息网络等数字化的劳动资料,或系与传统的劳动资料相融合后的数字化改造的劳动资料。总之,数字技术通过改变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不仅重塑了传统经济的劳动过程,而且将其转化为数字劳动过程。

关于数字经济的分类,简单来说包括四种类型:一是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包括电信业、互联网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产业的发展促进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的建立和软件开发;二是产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包括数字技术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融合,重塑了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三是数据价值化,包括数据采集、交易、定价等,使数据成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原料;四是数字化治理,即以“数字技术+治理”为特征的技管结合[1]。其中,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共同构成了数字经济的生产力因素。本文所研究的具体劳动过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数字产业化中的数字技术创新活动;二是产业数字化中的工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与工业生产的融合,它在现实中的表现还包括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本文将通过对这两种生产活动的细致分析,进一步说明数字经济引起的生产社会化发展、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演进路径及其矛盾运动。

(二)生产社会化的内涵与发展趋势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在于生产社会化。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中,马克思对二者分别进行了说明:“第一,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单个劳动者的直接财产,而表现为社会生产的能力,尽管首先表现为不劳动的资本家的财产”;“第二,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同社会支配自然力的成果相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20]。因此从整体上看,生产社会化主要表现为生产规模化与生产集中化;前者体现为劳动社会化,后者体现为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用,从而劳动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用共同构成了生产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其中,劳动社会化以分工协作为主要内容,单个劳动者通过分工协作体系组织起来,使得其劳动和生产具有了社会性。这里,分工协作体系包括社会分工协作和企业分工协作,而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就在于企业分工的不断细化与发展。

在马克思的分析中,生产社会化发展以技术革命为核心,其发展趋势体现为劳动社会化的不断发展和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水平的不断提升。首先,生产社会化发展以技术革命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变革中。正如马克思在分析工场手工业时指出:“这种形式的变化,除了在次要事情上的变化以外,始终只是由于劳动工具的革命。”[21]421显然,生产工具的发展曾推动分工协作由简单协作向机器体系的大规模分工协作发展,并使分工从自然分工转化为专业化分工。由此,马克思指出:“发达的机器——以使用机器为基础的生产体系——以工人集结在同一个地点,以他们在空间上集中在资本家的指挥下为前提。这种集中是机器生产的条件。”[22]比如蒸汽机的发明即机器生产要求劳动和生产资料的集中,从而构成了机器生产的技术基础[23]。由此,先进的技术必然会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而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构成了数字经济中生产社会化的技术基础。其次,生产社会化发展趋势在于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中劳动社会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生产资料社会使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站稳脚跟,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地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从而对私有者的进一步剥夺,就会采取新的形式”[21]873。在数字经济中,数字技术为生产社会化发展提供技术基础,促使企业分工协作采用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的形式进行,这使得生产进一步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劳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水平也不断提升。

然而,技术革命一方面会推动生产活动不断朝社会化方向前进并推动生产力发展,从而使社会生产活动更加具有计划性;另一方面也会激化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的矛盾,以及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其中前者表现在企业分工对社会分工的替代,后者则表现在私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马克思认为,当生产力发展到了极限,就会使“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21]874。恩格斯进一步将其概括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越加鲜明地表现出来。”[24]658这正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重要表现。

三、数字经济中的企业分工协作体系

当前,数字经济下的生产社会化发展主要表现在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演进中。由数字技术所推动的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演化,一方面是世界范围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表现为以垄断企业的资本集中为前提、以生产专业化为背景、以数字技术为技术基础;另一方面是企业内部数字劳动过程的演化,表现为数字企业通过数字劳动过程进行数字技术生产,或者工业企业内部建立起数字劳动过程,进而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计划生产,也可运用信息物理系统设计分工协作体系,还可利用数字化机器体系从事大规模生产。这样,发生在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中的数字化重塑,在进一步推动劳动社会化的同时,也会要求生产活动安排对数字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用。因此,这一部分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数字经济中的企业分工协作体系

(一)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

数字经济中的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以垄断企业的资本集中为前提,以将非核心业务外包为背景,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推动劳动进一步社会化和数字化生产资料的集中使用。

其一,资本集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的规模化、集中化趋势在一个部门中会发展到完全垄断水平,由单个垄断企业掌控社会总资本,“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21]723。而且,垄断企业还能通过资本集中掌控这一生产部门的全部社会生产。“国内同一工业部门的大生产者联合为一个‘托拉斯’……正因为如此,它们就趋向于更加集中的社会化:整个工业部门变为一个唯一的庞大的股份公司,国内的竞争让位于这一个公司在国内的垄断”[24]809-810。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许多领域中都存在着处于垄断地位的龙头企业,他们通过掌控大量资本或采取“‘参与制’……使垄断者的权力大大增加”[25]。这样,借助于参与制和资本集中,企业利用资本权力支配其他企业生产活动并进行社会化生产的能力也会不断增强。

其二,生产专业化与非核心业务外包。马克思认为资本集中和生产集中能够带来生产上的规模经济,即“资本的这种集中或资本吸引资本的规律,……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21]722。这也是机器大工业及后来福特制生产方式所体现的大规模生产逻辑。为实现这种规模经济,工业时代的产业组织以垄断企业为核心建立起庞大的一体化组织架构,并连接起产业链上下游以扩大垄断企业规模,进而通过细化企业内部分工实现更高效率的生产。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通信、物流的成本不断下降,获取生产要素的过程更加便捷,也会使垄断企业将原本一体化组织架构拆解,并将原料供应、生产、销售等部门外包出去,只保留最核心的设计研发部门,从而在不影响生产效率的条件下节省非核心部门的运营成本。在这种专业化分工日趋细致的今天,原料供应活动由分散在世界各地的供应商进行,生产活动则由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加工厂进行,而销售活动由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代理商进行。从表面看,这种垄断企业和外包企业相分离,以企业专业化分工为基础建立的企业间分工协作体系的生产方式,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分析的生产集中化趋势相背离;但事实上这种与数字技术融合的现代生产组织,同时也是一种更高水平的企业分工组织,更容易实现高水平的劳动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用。

其三,网络化分工协作、劳动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社会化使用。网络化分工协作的背景是垄断企业自身仅从事核心业务而将非核心业务拆分给大量外包企业,这种分工协作实施的前提是,掌控核心部门的垄断企业能通过资本集中和“参与制”掌控外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垄断企业在将原料供应、库存管理、生产加工等活动外包给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外包企业的同时,依然掌握对外包企业经营活动的指挥权。这里与指挥权相对应的,是对整个生产活动的实际指挥能力,即对世界范围内网络化分工协作的实际指挥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发挥须以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基础。因此,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是以生产专业化为背景、以参与制和资本集中为前提、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企业分工协作体系。而且在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中,垄断企业还掌控了存有消费者需求信息的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并以此为依据来计划、指挥生产活动。它通过互联网向分散在世界各地的供应商传递产品原料需求信息,然后将来自世界各地的原料组合、分配到生产各种组件的中小厂商,并将中小厂商生产的各种组件组合、分配到从事最终产品生产的加工厂。同时,垄断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指挥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外包企业,并以精确的信息匹配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从本质上看,这种网络化分工协作仍然是一种企业分工协作,但突破了企业组织形式和空间限制,并主要利用互联网代替一体化组织方式来连接生产活动中的上下游环节。这里,由垄断企业和外包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组织劳动者从事专业化生产活动,而不同企业的劳动过程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它们共同推动了产品的生产社会化进程,这显然是一种更高水平的劳动社会化和更大规模的商品生产活动。其中,网络化分工协作所要求的生产资料集中不再是在企业内部集中,而是通过资本控制和互联网将世界范围的生产资料集中到垄断企业所控制的产品生产活动中,从而也是一种更高水平、更广范围的生产资料的社会使用。因此,数字经济中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作为一种更加规模化、集中化的现代生产方式,不仅大大推动了生产社会化的进程,而且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内部的数字劳动过程

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21]208关于劳动资料,“广义地说,除了那些把劳动的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因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充当活动的传导体的物以外,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也都算做劳动过程的资料”[21]211。按照马克思的分析方法,由于数字经济中的劳动对象主要是数字化的知识、信息以及数字化的普通原料,其劳动资料也就包括容纳劳动对象的场所、机械性的生产工具、发动生产工具的动力系统、能源系统和运输系统,以及为了实现劳动资料的最佳结合所需要的信息传递系统。因此,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现代数字经济中,革命性的变化主要发生在信息传递系统上,它使企业分工协作方式产生了重要变革。

第一,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的数字劳动过程。在数字产业化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劳动过程是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的数字劳动过程;它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主要劳动对象,以数字技术和设备为主要劳动资料,专注于数字技术和软件的开发和创新工作,这种劳动过程的成果包括工业部门需要的信息物理系统、数据分析软件和云计算技术等。与简单劳动者可能成为机器的附庸不同,数字企业的劳动过程因强调技术工作者本身拥有的技能,而必须主要由技术工作者来主导。在此基础上,资本家对生产劳动的管理通常依靠研发团队进行,不同团队间则以研发任务为基础进行相互的分工协作,团队内部成员又进一步以技能为基础进行个体的分工协作。现实中这种分工协作一般通过互联网连接,首先,其中的技术工作者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和相关数字软件获取数字化的劳动对象并进行局部劳动;其次,通过互联网和数字软件传输局部劳动成果,而局部劳动过程则按照技术研发顺序不断完善;最后。分工协作得到数字化成果。显然,这种数字化成果是工业部门建立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和数字劳动过程的技术基础。

第二,工业部门的数字劳动过程。从工业部门的角度来看,这一进程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方面,这一过程的起点首先在于建立消费者需求信息系统。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也促使需求不断变化,导致消费者需要的商品不再是福特制企业生产的同质、标准化商品,而是个性化、定制化商品。其中,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矛盾促使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组织生产活动,而对消费者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和个性化规模生产能力成为供给侧与需求侧匹配的条件,它要求企业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建立起消费者需求信息系统。这里,获取消费者需求信息的活动分为两个方法:一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建立订单系统来接收消费者的商品订单,这种方法是对消费者需求信息的直接获取;二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通过收集消费者搜索、下单记录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来分析、预测消费者需求。在现代数字技术协助下,垄断企业能够根据消费者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指挥商品生产活动,从而实现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和商品生产。

另一方面,这一过程的主体是以信息物理系统为核心的个性化大规模生产。在数字经济中,生产活动所需原料经过数字化处理,其信息被收集、传输到垄断企业的控制系统中;后者利用互联网和数字系统指挥原料配置、零件生产和产品加工,从而精准控制生产所需要数字化原料进入生产环节的过程。借助于物联网的各种传感器,工厂内部的机器体系通过网络连接在一起。其中,工厂进行数字化生产所依赖的信息物理系统,是负责收集作为劳动资料的机器体系和数字化原料等数据的主体,在收集这些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起数字化的虚拟车间。这里所谓的虚拟车间是实体车间在云平台上的再现,也是对真实车间的数字化模拟。马克思认为:“所有发达的机器都由三个本质上不同的部分组成:发动机,传动机构,工具机或工作机。”[21]429在数字经济时代,发达的机器体系以信息物理系统为基础,建立起作为控制器的虚拟车间以计算、安排实际的生产过程。在数字化生产车间中,技术工作者依靠信息物理系统和虚拟车间的技术环境对生产过程进行优化和模拟,并通过数字化设备科学地设计机器之间的分工协作;而处于不同模块的机器则进行快速、自动化的局部生产活动。同时,各机器间通过物联网来安排不同产品的生产路径,并由机器体系对经由不同生产路径和生产模块的原料进行自动化的加工生产活动,从而能够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实现个性化生产。其中,具体生产过程由机器体系自动进行而不再需要工人在实体车间的劳动,而生产流程的安排也不再受技术知识积累和人体生理机能的限制,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产品的生产过程发生了分离。此时劳动者之间以操控数字技术的需要来安排分工协作,而不同的劳动过程和形态通过信息物理系统连接在一起并实现对现实生产过程的分工控制,由此,数字技术为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提供了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物理系统的渗透,使工业部门的数字劳动过程逐渐表现出对车间工人体力劳动的替代,主要原因是车间工人在工业生产数字化发展中的“去技能化”。当实体车间由数字化的机器体系进行生产时,原本维护流水线和机器体系的工人所掌握的技能不再被需要,而是被释放到虚拟车间,仅仅按照数字平台发送的命令和分析结果进行简单操作,这样其劳动过程便与实际生产过程相分离。与机器体系的分工协作相似,负责维护工厂信息物理系统活动的虚拟车间的功能被分解,工人在这些被分解的局部劳动中进行分工协作,而这种工作可替代性极强,从而使大量车间工人被闲置释放到劳动后备军中。同时,数字化的劳动过程还会对相当一部分脑力劳动工人进行替代。比如在数字化劳动过程形成并实现之前,生产过程需要专门的劳动者来负责核算、监督和工序设计等,而采用信息物理系统之后这些脑力工作也被数字化的信息系统所代替。一方面在机器体系的运行过程中,信息物理系统可以随时获得机器的各项数据;另一方面在劳动者从事劳动的过程中,信息物理系统可以借助摄像头、监视器等设备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天候的自动化监督。由此,这些原本需要由大量脑力劳动者从事的工作都能够被数字化系统所替代。

第三,数字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用,包括数字化原料和数字化劳动资料。一方面是数字化原料的社会化使用。无论是对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还是工业部门而言,在数字劳动过程中的数字原料都已成为分工协作的重要劳动对象,对大数据也都具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其中,在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的数字劳动过程中,数字化知识和信息收集分析是建立分工协作并进行数字技术创新的基础;而在工业部门的数字劳动过程中,垄断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是供给侧与需求侧匹配的前提条件,它要求对消费者数据的社会化使用。具体来说,整个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运行,需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需求数据、原料数据和生产数据的收集、分析与传递,并通过数据安排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因此,网络化分工体系和企业内数字劳动过程都要求数字化原料的社会化使用。另一方面是数字化劳动资料的社会化使用。其中,在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的数字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对数字原料的获取、操作环节的控制以及成果的传递都是以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社会化使用为前提的;而在工业部门的数字劳动过程中,垄断企业对消费者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传递都是以数字技术的社会化使用为基础,而垄断企业对生产活动的安排及具体生产活动的进行同样都是以数字技术和数字化机器体系的社会化使用为基础。因此,无论是对数字企业技术工作者还是对工业部门的数字劳动过程而言,数字技术都已成为组织生产活动的核心,它对传统劳动资料进行着数字化重塑,其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必然要求数字劳动资料的社会化使用。

综上可知,在数字技术推动生产活动朝着进一步社会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的数字劳动过程逐渐成为一种更加发达的大规模生产方式;它实现了更高水平的劳动社会化,并要求对数字化原料和数字化劳动资料的社会化使用,进而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四、数字经济下生产社会化的双刃剑特性

数字经济下的生产社会化过程改变了企业分工协作体系,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双刃剑特性。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使生产社会化进程加速进而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计划性不断加强;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激化了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的矛盾,以及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矛盾,并在企业分工不断替代社会分工的同时,也让资本家能够无偿获取生产社会化所创造的生产力并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从而必然要求生产关系的变革。由此,数字经济给生产社会化带来的双刃剑特性展示出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逻辑关系(如图3所示)。

图3 数字经济的双刃剑特性

(一)积极影响:生产力发展加快与生产计划性加强

其一,数字技术推动了生产力发展。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21]59因此,具体的劳动过程是生产力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其中“劳动的生产力”包括劳动过程中由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带来的生产力,以及劳动过程组织方式变革带来的生产力。一方面,在数字劳动过程中,生产活动采用的劳动资料转变为数字化机器和虚拟车间,不仅有利于把自然力和科学技术更便捷地投入生产过程,从而使生产活动衔接顺畅并使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而且还有利于更大规模地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从而使生产活动更加社会化,由此创造出更高水平的劳动生产力。另一方面,在数字劳动过程中,分工协作的方式也进一步发展。马克思认为:“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21]378,这样“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21]378,即由企业分工的发展所创造出的协作力。因此,随着现代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化分工和企业内数字化机器体系逐渐成为主要分工方式,自动化生产将更大规模地通过数字化机器体系来主导劳动过程,从而创造出更高水平的协作力,并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其二,数字技术使生产活动的计划性增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其中社会分工按照盲目无政府状态的物化关系组织生产,而企业分工按照有意识的管理计划组织生产。在马克思看来,企业分工这种生产方式更加符合生产力按比例发展的内在要求,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和工厂的内部结构有共同的特点,这就是社会也有它的分工。如果我们以现代工厂中的分工为典型,把它运用于整个社会,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为了生产财富而组织得最完善的社会,毫无疑问只应当有一个起指挥作用的企业主按照预先制定的规则将工作分配给共同体的各个成员”[26]。显然,富有计划性的企业分工是一种更具有效率的分工方式,其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社会化趋势为加强生产活动计划性提供了条件。在数字技术推动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垄断企业不断进行资本集中,所控制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企业分工规模也不断扩大并不断替代社会分工,使生产朝着高度集中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从而导致经济运行中的计划性的比重也不断扩大,促使企业的计划调节取代无政府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大数据和数字技术为生产活动的计划性提供了技术基础。在数字经济时代,垄断企业首先利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获取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并运用云计算技术处理生产活动所接收的数字化资料信息,由此设计世界范围的分工协作活动;然后将局部生产计划和生产资料数据分配至处于各局部环节的加工厂,为其设计的具体生产活动提供所需要的数字技术;之后再利用信息物理系统和虚拟车间调配、购买原料商手中的生产资料,组织和控制数字化机器体系的分工协作活动;最后按照生产计划将生产部件配置到下一环节的生产商,直到商品按照计划售出。因此,在企业分工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渐替代社会分工的社会化过程中,数据原料和数字技术明显加强了企业分工活动的计划性,使生产活动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

(二)消极影响:激化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间的矛盾

关于社会分工,马克思认为,“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从而使它们转化为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21]407-408即社会分工形成的机制是市场交换,在市场机制下分散的生产者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并按照盲目无政府状态的物化关系组织生产。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者需要以更高效的方式从事生产,这就要求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以形成更多生产部门,并通过专业化生产来促进生产力发展。关于企业分工,马克思认为企业分工是由资本家设计的。这里设计企业分工的前提有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它使资本家掌控企业分工的主导权;另一个是市场竞争,即资本家为获得更多利润而不断推动企业分工发展,从而企业分工按照有意识的管理计划来组织生产。由此可知,社会分工与企业分工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社会分工的生产资料分散于众多生产者,而企业分工的生产资料多集中于一个资本家;二是社会分工通过市场调节生产,而企业分工的生产活动按照企业主的计划进行;三是社会分工以竞争为导向,而企业分工以资本家意志为主导。因此,数字经济的社会化发展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激化了两类矛盾。

1.第一类矛盾:数字经济激化了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间的矛盾。一方面主要表现在企业分工对社会分工的替代。在数字经济中,企业间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不断发展,这种分工体系表面看来是社会分工的发展,本质上则是企业分工的发展。(1)资本家控制数字技术并通过科学设计分工活动获得利润,这种动机下的核心企业通过外包活动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各中小企业分散进行,而细分部门的社会分工事实上由资本家设计。(2)分散在世界范围的中小企业生产活动依据核心企业制定的生产计划进行分工协作,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其生产活动服务于核心企业追求利润的需要。(3)处于外包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在形式上分散于各中小企业而不再处于同一企业内部,从而表现出形式上的社会分工的发展,但事实上分散在世界范围的生产资料仍由核心企业在指挥,即核心企业的资本家控制着生产资料在分工活动中的社会化使用。因此,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分工,并且形式上的社会分工发展在实质上也处于资本家控制中。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作为企业分工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不断精细化,并表现为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本进一步集中,从而使企业分工不断取代社会分工而成为主导的分工方式,以服务于资本家追逐利润的需要。例如在苹果公司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中,其本身只从事核心产品研发工作,同时向分散在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工厂下达零部件的需求订单;这些工厂再按照苹果公司的要求从事生产,随后将零部件运送到作为装配加工厂的富士康公司。其中,苹果公司对后者的生产数量和质量制定标准与计划并指挥加工厂的生产活动,由此体现着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的企业分工本质。

另一方面,企业分工的发展也使剥削的范围和强度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1)随着企业分工不断发展,核心资本家的剥削范围不断扩大。在企业分工发展的过程中,可供资本利用的劳动力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地域范围而是扩大到世界范围,核心资本家将处于世界各地的工人纳入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并通过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外包企业加强对工人剥削。例如苹果公司所控制的工厂,既包括中国境内的富士康工厂也包括分散在东南亚各地的工厂,大量工人服务于苹果公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并处于后者的剥削范围。(2)企业分工的发展提高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强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机器对工人的替代,随着企业分工的发展,数字化机器体系将大量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和部分从事脑力劳动的工人闲置释放到劳动后备军,而机器对工人技能的替代降低了工人的议价能力;另一个是资本家控制和监督能力的增强,在数字技术协助下资本家能够监督劳动者在高劳动强度下的长时间劳动,如实时监控的信息系统等的应用,降低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生产活动的监督成本,提升了监督效率。两个因素共同使工人不得不在高强度下从事更多劳动工作,从而提升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强度。

2.第二类矛盾:数字经济的发展也使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矛盾愈发尖锐。资本家凭借私有制无偿占有生产社会化所带来的生产力,而与此同时,私有制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从而要求生产关系发生变革。

首先,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本家获取由生产社会化发展所带来的生产成果。随着现代数字经济中生产社会化的不断推进,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和企业内部数字劳动过程的发展必然带来协作升级进而增加生产力,同时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生产过程中使用价值的快速增加。但现实中这部分增量被资本家占有而并不是被全体社会成员获得,大型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保持其单位产品的价值量,由此资本家又凭借私有制获取大量价值量。例如富士康公司于2006年开始就已进行人工智能研发并利用数字技术控制无人工厂,在强化企业分工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手机产量①参见:工控资讯.富士康“百万机器人计划”成型[EB/OL].(2013-12-09),中国工控网,http://www.gongkong.com/news/201312/67422.html,访问时间:2021年7月30日。;但在iPhone 手机2017 年利润分配中,苹果公司凭借其核心产品设计业务占有近60%的利润,而作为生产者的中国大陆工人和非中国大陆劳工仅分别获取1.8%和3.5%的利润②参见:付一夫.果粉追捧天价iPhone X,究竟在给谁买单?[EB/OL].(2017-09-25),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194351529_371463,访问时间:2021年7月30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二者获得的利润绝对量差距必然会越来越大。

其次,资本主义私有制阻碍不同企业间的协作,限制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私有制限制了生产力发展的上限并使生产力发生割裂。在现代数字经济中,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一般表现为由核心资本家控制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由此一个行业往往会存在若干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但在私有制下,单个行业中各个经济组织总是由不同所有者拥有和控制,相互间竞争激烈,而私有制的局限性又使任何个别资本都无法控制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并在很大程度上断绝其实现社会联合生产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生产力的分割。例如在美国手机市场供应商中,除苹果公司外还存在谷歌、三星等公司,其各自生产计划都以追求自身利润来制定,各自生产力相互割裂,很难进行联合生产。二是私有制限制了技术的发展速度。在数字经济的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中,通常由核心资本家掌控着核心数字技术,并通过产权保护来支持私人占有。作为数字化知识的数字技术一般是规模报酬递增的,所传播的范围越广,其使用价值增加越快,而且数字技术往往凭借数字工作者的持续研发来积累知识性产品,但技术的过度私人占有无疑会阻限其积累增速。例如在美国手机市场中,由于苹果公司长期处于龙头地位,其掌控的专利已不再仅仅定位于保障自身权利,而是成为阻击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武器,因而其所谓专利战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手机研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再次,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要求生产关系的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均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从而数字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私人企业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这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制度和私有制共同决定的。同时,资本主义国家高度发达的市场制度和私有制又是由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要求所决定的,即资本主义生产力决定了私有制的生产关系。当技术革命推动生产力发展到足够高的水平,私有制的局限性必然会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这就要求生产关系进一步变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到时只有国家能够掌握高度发达的生产力,通过实现整个社会的联合生产来协调经济的全面发展,即建立起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结论

本文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研究对象,依据马克思的生产社会化理论,在剖析生产社会化内涵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数字经济中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运作机制,试图阐明数字经济下生产社会化的最新发展与演进路径,并进一步分析其带来的结果及其不可避免的双刃剑特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一体化生产组织形式被经由互联网连接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所取代,垄断企业以数字技术为技术基础,以消费者需求信息为依据,通过指挥生产活动进行世界范围生产资料的社会使用,这是一种更加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其二,数字企业内部和数字化生产车间内部的劳动过程,均以数字化原料为劳动对象,并运用数字技术进行开发创新活动,这必然要求数字化原料和数字技术的社会化使用,从而也催生一种更加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因而在数字技术支撑下,生产社会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力也进一步发展。其三,数字技术推动生产社会化所形成的双刃剑特性愈发明显。一方面,企业网络化分工协作的发展首先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随后企业分工规模不断扩大使生产活动的计划性增强,大数据和数字技术的使用使企业分工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社会化发展也激化了企业分工与社会分工的矛盾,以及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这表现为,在企业分工替代社会分工的过程中,资本家不断加大对劳动者的剥削强度和剥削范围。特别是在生产社会化的过程中,资本家凭借私有制无偿占有生产社会化所创造的生产力,同时私有制也使产业中的网络化分工协作体系相互对立并导致生产力发生割裂,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限。此外,私有制对垄断技术的过度保护也会限制技术发展空间,进而使得私有制不再适应生产力快速发展的需要,并促使私有制不断朝着公有制的方向发生变革。由此表明,数字经济的生产社会化必将呈现出企业分工代替社会分工、生产资料私有制朝公有制方向转变的演进路径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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