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敏,徐晴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建筑色彩是城市色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建筑的色彩是指建筑白昼光下建筑表皮材料色彩的总和。过去三十年,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人们希望通过建筑色彩、城市色彩判别城市的地理环境特征和人文环境。
新时期,夜间经济已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城市特色与活力的重要载体。人们直观感受城市景观更多的是在夜晚。与此同时,建筑被色彩缤纷的人工照明所包围,城市中那些虚拟世界的色彩(人工照明、电子屏幕、电视、电影、广告)不断冲击着人的感官。比起真实物质表面的真实色彩,它们有被进一步强化的潜力,表现更为强烈,更引人注目。相比之下,真实的色彩、颜料、表面涂层似乎变得刻板、缺乏活力[1]。在此背景下,建筑灯光被设计师们当作一种时尚、经济的建筑装饰材料,改变建筑的色彩,推动城市建筑色彩发生变化。
2015年,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中国经济将和世界经济高度关联,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城市建设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建筑夜景灯光正在以“短、快”的方式迅速改变城市的形象和面貌,建筑的光彩以绚丽、虚幻、动感、强有力地冲击着人们的感官。
新时期,建筑灯光色彩给城市带来的“光污染”、“噪色”现象”,使建筑色彩的基本含义再也不仅仅是薄薄的一层改变,而是某种感知上的改变,是从以往建筑表皮的外现到建筑照明光色感知的变化,从建筑日景色彩到夜间光彩发生的变化。
色彩污染在国外曾引发过诸多纠纷和法律争议,但最终都通过采用色彩标准和规划对城市进行色彩监督管理,改善了建筑色彩应用的混乱局面。最早的城市色彩规划实践是在欧洲。自从17世纪中叶起,意大利的都灵开始有规划地实施城市环境色彩建设。在法国,以让·菲力浦·郎科罗为主要代表的人物进行大量的城市色彩设计工作。由于较好地使用了色彩标准和城市色彩规划,使老城维护和新城建设大大增色。德国是最注重色彩规划的国家之一。有统计表明,德国是国际通用的NCS系统及其色卡、色标类产品使用量最多的国家,其严格的色彩标准不仅贯穿发达的制造业,也同样贯穿于城市色彩中[2]。
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中,城市色彩总是以第一视觉感官冲击着人们对城市的印象。城市建筑色彩所暴露出的城市缺乏辨识度、生长的建筑色彩与城市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建筑灯光色彩的炫目多彩与人的生态需求等诸多问题日益加剧。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也逐步认识到城市建筑色彩的重要性。一些城市在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还包含了城市色彩规划的内容,有些城市还先后编制了城市色彩的专项规划。
早在2000年,北京将灰色调确定为城市建筑的主色调。2001年至2007年间,温州、武汉、南京、西安、杭州、重庆、广州等城市相继出台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色彩规划,长沙于2009年也公示了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2010年天津也已设置城市色彩规划。2017年,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城市色彩规划”,将秋叶落尽后的梧桐树干颜色——暖灰色定位为南京城市主色调。一系列有关城市色彩规划的政策出台,促进了城市色彩的发展。
“城市色彩规划的逐步展开,为城市营造带来了色彩审美的意识,为城市规划带来了色彩管控的思想。城市色彩开始成为塑造城市特色的新标志、城市形象角逐的新目标、城市文化表述的新内容等等,各城市的色彩追求意识明显增强”[3]。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城市建设发展,要坚持规划先行。色彩是一个对城市景观进行塑造和改善的经济,是快速而有效的手段,但如何正确使用这个手段,使之真正有利于城市建筑色彩科学地研究、规划和设计,只有尽快将建筑色彩控制指标体系纳入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中,才能使城市规划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对此进行有力的指导和管理[2]。
目前,针对城市建筑色彩开展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工作还仅存在于国内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其他城市对城市色彩的认识和管理还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建筑色彩的审批制度没有有效落实,使色彩规划编制成了相关部门的流程工作,缺乏法律执行力度。
在众多建筑师和建设单位看来,建筑照明应是投资最少、最不值得关注的工程建设内容。建筑色彩和建筑照明设计更多的是业主的喜好和建筑师方案中的一张夜景效果图。即便近年来如火如荼的城市灯光建设,建筑照明设计也没有在行业的呼吁下引起更多的重视。由此,对建筑照明设计认识的严重匮乏,导致城市夜景建筑灯光色彩出现“光污染”、“躁色”等问题。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不少城市,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也想乘上发展的列车,为快速改变自身形象、更大限度地挖掘城市照明的经济价值,盲目追求功绩,将一些国内大城市照明方式乃至设计元素照搬过来,打造“标志性建筑”的愿望非常迫切,比如过度使用LED点阵成像、显示屏等极易造成“光污染”。
城市色彩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粗犷发展,造成城市色彩凌乱。传统建筑与已建、新建建筑色彩的矛盾冲突更加明显。“传统建筑色彩迅速萎缩,新的城市建筑色彩体系没有形成。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色彩自由的愿望得以实现,但是也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大量优秀的传统建筑被摧毁,取代的是体量巨大、色彩各异的现代主义建筑,城市传承的色调被破坏”[2]。
不成熟的建筑色彩体系与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之间缺少一种和谐的处理方式,其中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值得众多研究者更进一步探讨。
在多元的建筑色彩文化中,我们不追求大一统的城市色彩,但要善于汲取国内外先进的规划设计及管理方法(见表1)[4],结合城市自身发展状况、文化特征,建立完善的“总规—专项规划—详规—导则—应用手册”的城市色彩规划管理体系,处理好建筑色彩与城市文化、人居环境等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表1 国内外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方法一览表
城市色彩专项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依据城市规模出台相适应的标准、规范及配套政策、法规,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应根据规划要求明确城市色彩管理工作的实施原则,使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统一协调;应通过规划严格控制城市建筑色彩的范围、材料、光色的运用;应建立完善可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应制定色彩计划、施工图、建筑彩色样板段审查制度,编制统一规范的建筑色彩报批标准格式,以规划色谱为标准,完善工程验收制度,强化设计、验收工作中对于建筑色彩的审查。
不可否认,城市色彩的定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某个时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人的认识应紧跟城市色彩变化的步伐,在色彩规划内容上,结合照明专项规划,将建筑照明色彩设计纳入监管范畴,摆脱效果图审查方式,强化中国建筑色卡,准确标明数值方法和建筑外立面主材的试刷核验机制。
要解决传统与新旧建筑色彩之间的矛盾,要从视觉美学层面和文化层面建立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评价体系和反馈系统。视觉层面从色彩的三大属性出发,根据色彩设计原则,对影响城市色彩是否美观、和谐进行判断;文化层面主要从区域文化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建筑色彩是否突出和呼应表达地域文化性的地方色彩进行评价。另外,建筑色彩应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各个阶段,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及时对方式方法做相应调整。总之,建立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评价体系,有助于文化自信的建立,是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依据,也是对规划设计成果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