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理论的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创新策略优化研究*

2022-02-09 04:44康月林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22年47期
关键词:产教协同岗位

康月林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株洲 412000)

引言

高职院校办学目标是将优质的人才输送到社会的各个产业当中。高职院校需要保障自身培养出的人才符合相关产业的人才需求,故高职院校需要与产业组织保持联系,从产业组织中获得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产业组织角也希望能够通过高职院校来获得更多更优质的人才。因此双方都有与对方合作的意愿,由此促成了产教融合理念的诞生。产教融合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如果两者融合后并不能取得良好成果,就说明两者融合存在问题。由此,相关领域强调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需要得到创新,同时还提出了协同理论基础,使得如何在协同理论基础上实现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成了当前人们关注的问题。

一、协同理论的核心观点

协同理论所强调的是协同关系,相关理论论述中对这种关系的特征进行了描述:首先,协同关系是建立在多方之间的一种交互关系,因此协同关系具有交互性特征。该特征下协同关系中的相关主体要了解其他主体的具体情况,诸如其他主体需求等,再结合自身情况提供帮助,又或者将自身需求告知其他主体,促使其他主体配合自身需求开展工作,这些行为发生在任何主体与主体之间,说明只有符合交互性特征的关系才能被称作为协同关系。其次,协同关系还具有最终目标相同的特征,即无论协同关系涉及多少个主体,各个主体来自哪些领域,这些主体的最终目标必须是相同的。这不仅是多个主体达成协同关系的基础,也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必要元素,因此相同的最终目标也是协同关系的重要特征[1]。

在两大特征下,协同关系的核心观点为:有关于协同关系的工作中,关系的多方主体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用自身长处弥补对方短处,协助对方完成阶段性目标,一步步达成相同的最终目标。

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现状与主要问题

1.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现状

因为产教融合理念对于职业人才培养意义重大,所以我国很早就开始推进产教融合改革,通过多个渠道让高职院校与相关产业建立合作关系,由此诞生了“校企合作”教学模式,该模式就是产教融合的一种体现,现普及于高职教育领域。该模式下,高职院校与产业内企业组织(下文简称为“产业组织”)彼此之间存在合作关系,院校可以从产业组织内获得一些自身不具备的资源,诸如大量的实践工作岗位,可用于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实操能力、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等,而产业组织则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更多的人力资源帮助,且人力资源质量有良好保障,有助于产业组织自身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可以看出,“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具有很好的育人效果,这是该模式普及的原因。但模式普及之后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产业组织都发现了异常,即该模式下去的教学成果并不如预期所想,学生接受教育之后依然存在职业能力方面的缺陷,综合水平与以往并无太多改变,这种现象就说明“校企合作”模式的实施方式存在问题,而该模式作为产教融合理念的标志,其存在问题就代表产教融合也存在问题,故面对现状人们要改变高职院校产教融合问题,创新融合机制[2]。

2.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主体混乱

职业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板块,分别为理论板块与实践板块,原则上这两个板块都应当由高职院校负责,但结合现状了解到,人才培养中高职院校主要负责的是理论板块,实践板块则由产业组织负责,诸如学生在校内先接受理论学习,达到一定水平后接受院校评估,如果评估通过,院校就会给学生提供实践渠道,在学生愿意的情况下让学生进入产业组织开始工作,而一旦进入该阶段,学生就脱离了校园环境,开始接受产业组织的“教育”。但产业组织并不是专门的育人组织,缺乏育人工作需要的育人能力与意识,因此会影响实践板块育人质量,还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因为缺乏育人能力,很多企业组织不知如何与学生进行交流,所以普遍采用的育人方式是提出工作要求,让学生独立完成,但学生本身尚处于学习阶段,独立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会遇到很多困难,最后不仅可能无法保障工作成果满足要求,还会打击学生的学习自信。其次,因为缺乏育人意识,所以很多企业组织对学生不重视、不信任,经常安排学生完成一些岗位职能以外的“杂活”,使得学生职业能力得不到充分锻炼,自然无法保障实践育人成果。以上表现说明教育主体混乱,融合机制创新中应当予以处理[3]。

(2)目标略有差异

协同理论下,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是协同关系中的两大主体,因此两者应当有共同的目标,但实际情况中两者的目标略微有一些差异,而正因为细微的差异,所以导致职业人才培养结果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首先是高职院校,其育人目标是培养出符合自身毕业标准的职业人才。其次是产业组织,其育人目标是培养出符合自身岗位任职要求,或者组织发展要求的人才。可以看出两大主体的育人目标虽然都是培养出职业人才,但各自对人才的培养要求存在差异,而差异之下高职院校培养出的人才就可能不满足产业组织岗位任职或发展方面的需求,导致人才无法为产业发展做贡献,还加剧了人才就业难题,说明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符合协同理论描述,需要得到创新[4]。需要注意的是,两大主体目标上的差异说明主体对人才培养的观点不同,而只有观点统一才能达成目标统一,因此要解决该问题还要考虑到两者观点如何统一。

三、基于协同理论的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创新优化策略

在育人过程中,高职院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经过不断探索,逐渐加强了与企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实现了职业教育和产业组织之间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了两者在育人工作中的优势条件,通过两者协同培育更多的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1.建立“挂职”岗位机制,突出高职育人主体地位

依照协同理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都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应当互相帮助,用自身长处去弥补对方短处。在当前产教融合关系中,产业组织的短处已经暴露出来,即产业组织缺乏育人能力与意识,而该短处正好与高职院校的长处对应,因此高职院校理应依照原则与产业组织融合,发挥自身长处对学生进行全过程教育,提升育人工作的效果。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在具体实施策略上,高职院校可以建议产业组织建立“挂职”岗位机制,通过该机制来突出高职育人主体地位,以便院校能发挥自身长处。“挂职”岗位是一种特殊岗位,任职者不需要长时间在岗工作,只需要保持自身能力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在岗即可,因此该岗位机制下高职院校可以委派教师进入企业,成为“挂职”岗位任职者,一方面能够让教师继续在校内进行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能够让教师在实践阶段陪同学生一起进入企业,作为学生工作小组的“管理者”带领他们开展工作,由此就弥补了产业组织的短处,能保障实践阶段的育人质量,也避免了相关问题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挂职”岗位虽然是特殊岗位,但该岗位对于任职者的职业能力、工作经验等依然有一定要求,甚至比正常岗位的要求更高,说明如果任职者在能力或经验上存在缺陷,就无法成为“挂职”岗位人员,而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都存在理论能力突出,但实践能力、经验不足的现象,不符合“挂职”岗位认知要求,这种情况下将阻碍“挂职”岗位实施,影响育人效果。因此为了应对这种情况,高职院校在产业组织建立了“挂职”岗位机制之后,应当围绕该岗位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具体方式为:首先,应当要求教师定期进入产业组织,按照岗位职能及组织要求参加工作,促使教师在工作中得到培训,可以增强其实践能力,并积累相关经验,使自己成为一名“双师型”教师,更好地在日常教学、岗位实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其次,产业融合组织要负责对教师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评估,这里可以考虑采用绩效评估法(依照教师工作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评分,一段时间后如果教师绩效评分达标,就说明教师符合任职要求,相反则不符合要求),若评估结果显示教师绩效评分达标,那么就允许教师回到院校进行教育工作,相反则要在高职院校的工作调整下继续接受工作培训,这样可以保障产教融合的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另外,考虑到在实际情况中某些产业组织可能无法建立“挂职”岗位机制,这时高职院校可以反行其道进行应对,即院校在自身岗位体系内部设立“挂职”岗位,让产业组织的相关技术人员入校接受教育工作实践培训,提高其育人能力与意识,这样也能解决问题,具体是否使用这种方式,取决于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的实际情况。

2.区分主次地位,建构目标统一性维系机制

首先,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在育人目标上是存在地位上的区别的,即从职业人才培养角度上讲,人才的最终归宿就是服务于某个产业组织(包括现有组织以及人才自身在未来可能建立的组织),其将在组织内的某个岗位系统中奋斗一生,因此产业组织在育人目标上的层次更高,如果高职院校按照自身设立的目标去培养人才,没有充分考虑到用人企业组织的实际要求,就会导致人才就业困难、产业组织得不到充足人力资源支持,故目标设立上应当以产业组织岗位任职要求为主,即高职院校应当对自身育人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标要与岗位任职要求一致,这样才能建立正确的协同关系,发挥双方功能培养出优质人才。诸如某产业组织对于财务岗位提出了“任职者需要具备一定财务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要求表明产业组织需要的是管理会计,而非传统会计,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的育人目标应当是“培养管理会计人才”,要侧重于学生的财务专业水平、管理能力进行培养,院校还要为此建立交叉学科课程体系以及多专业教师协同机制,以便达成目的。

其次,因为任何产业都始终处于发展状态,所以产业组织中任何岗位的任职要求都可能发生变化,而当某岗位任职要求发生变化,高职院校若未能及时对自身育人目标进行调整,就会导致相关问题再次发生,使得双方目标再次不统一,故为了避免问题发生,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都有责任对目标的统一性进行维系,应当建设长效维系机制。长效维系机制的建设方法有很多,本文将列举其一以供参考:首先,产业组织内岗位任职要求是否发生变化、会发生何种变化,取决于产业组织,因此产业组织掌握了第一手信息,而每当信息产生,产业组织就必须与高职院校进行沟通,告知院校相关信息,促使院校能及时调整育人目标,并尽快完成调整后的配套工作,由此维系目标统一性,如此循环可保障长效性。其次,高职院校也应当定期向产业组织公开自身育人成果信息,以便产业组织能够根据育人成果作出岗位认知要求的合理决策,诸如高职院校的成果信息中显示,某一类高素质人才培养已取得良好成果,向社会输出了大量人才,此时产业组织可以改变自身岗位任职要求,但如果人才数量较少,那么产业组织就没有必要急于调整,否则会导致高职院校育人目标及相关工作来不及开展,或多或少都会造成影响。

结语

协同理论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产生了显著作用,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导致育人过程、育人成果有不良表现,不满足当前人才培养要求,因此两大主体要对问题引起重视,并针对问题积极改革,旨在创新双方融合机制,建立正确协同关系。正确的协同关系让高职院校与产业组织能够相互帮助,用自身长处弥补对方短处,形成一个完善育人体系,使得教育与经济发展实现有效融合。在该体系下,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将得到保障,培养出的人才符合产业组织需求,因此一方面可降低人才就业难度,另一方面促使产业组织得到充足人力资源支撑,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也能充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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