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旺
质保监督是质保监查的一种补充间接验证活动,有效地开展质量保证监督活动,过程中需要充分注意以下原则。一是质保监督应从核电站的设计、建造、调试、运行等活动入手,针对领域活动的重要程度和活动范围,在基于工作业绩提升的基础上,由合格的质保监督人员通过“现地现物”的观察、调查、访谈等手段,来验证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要来执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二是监督前准备应充分,监督结果应当基于事实和客观证据,抽样检查应分层取样,如有问题可适当扩大检查面或抽样量。三是质保监督应独立、客观、公正并有针对性。监督时应及时收集质量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问题追溯和经验反馈活动的开展。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个体不符合应考虑验证不符合的程度,以确定是否需要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四是监督方与被监督方应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以获取质量相关足够的信息,并确定采取适当措施。五是监督提出的问题应有依据,证据应充分,并已经被监督方确认。
根据质保监督是否有预先的计划分为计划监督、随机监督两种类型。
(一)计划监督。计划监督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要素、活动、问题、事件或管理层指定的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调查和分析。在基于绩效的基础上,验证质量活动的程序符合性,评价相关规定的适用性。计划监督包括年度计划监督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是指根据质量趋势、故障统计、重点关注问题等,对相应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质保监督活动。
(二)随机监督。随机监督是指在年度计划项目之外,随机性的监控、检查,以及参加供方或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监查、开工检查、控制点见证、专项检查和验收等。
一般监督部门需要根据电站设计、建造、调试、运行计划编制年度监督计划。年度监督计划编制时需要考虑以下情况。一是电站重要的管理指标;二是重要的管理要素(主要指有关核安全和可用率);三是年度计划中重大生产运行活动(大修、小修);四是有缺陷征兆的管理环节;五是已发生的质量事件,重复发生或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六是从设备缺陷单、质量缺陷报告(QDR)、不符合项报告(NCR)、质量趋势分析报告、事件单和外部经验反馈中发现或分析推断或潜在质量问题;七是前期监查、监督、状态报告、质量趋势、新承包商的引入等信息;八是重要的管理程序、技术程序的修改,组织结构和人员的调整,接口关系的变动;九是相关专题会议上收集的执行质量保证大纲的薄弱环节或管理上缺陷;十是监督部门、上级单位和领导层关心的质量情况;十一是年度监查计划。
监督计划也可以多个监督和检查部门共同编制,联合执行监督活动,以充分整合资源,提升监督效果。监督部门应评价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当电站的计划发生变化或存在其他必要情况时,应调整监督计划或增加专项监督项目。
(一)监督前的准备工作。为做好监督过程的有序实施,需要充分开展质保监督前的监督人员、日程安排、监督通知、监督问题单等准备工作。监督主办部门在计划监督实施前成立监督组,指定监督组负责人。监督组一般由两名监督人员组成,其中一名为负责人。监督组负责人应对本次监督进行策划、编制单项质保监督计划,选择监督人员,并在监督组内任务分配;监督组应明确监督的对象、依据、目的、内容、范围,方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收集以往质量活动信息;监督负责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督方负责人(外部提前一周)。被监督方收到通知后应指定接口人员配合监督;参加监督的人员应熟悉被监督方的工作,且不直接承担被监督方的工作。当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时,监督组内可增加技术专家,以获取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监督人员在接到所分配的任务后应熟悉所监督领域的相关文件,如核安全法律法规、管理程序、执行工作的技术程序、主要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领域的监督细则等,选择与验证内容相一致的文件作为依据,并在监督开始前两个工作日编制质保检查单,并提交监督负责人审查认可。
(二)监督过程。监督实施时,应按照事先准备的提问单,开展现场监督验证,并做好检查样本的客观记录。主要包括。监督按照监督提问单开展监督活动,为识别质量问题或对有疑问的地方,在实施监督时可以超出提问单的范围;监督应把观察到的质量活动过程与合同、法规、大纲或程序的要求以及行业的良好实践进行比较和分析,并详细记录与质量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要求被监督方以抽样的方式再次对实物特性进行检查和试验,以验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发现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要求;监督应在提问单相应栏目中对验证情况作简明扼要的记录,对问题和偏差的记录应力求详细、具体和准确。监督提问单中应记录如下内容:一是验证情况(包括验证的样品名称和抽样量);二是缺陷(不符合)或偏差证据(即记录有缺陷或偏差文件或物项客观证据);三是验证的单位或场所;四是接触人员的姓名。
(三)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监督期间,发现不符合应及时与被监督方的相应人员沟通,以确认不符合的情况,判定不符合的程度,包括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监督发现不符合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1.现场纠正。现场纠正是对一些非重复发生的、经指出后被监督方已接受并当即可以纠正的过程缺陷,质保监督人员应口头指出,允许责任方即时纠正或改进。
2.改进建议。改进建议是对监督中发现的没有发生违反程序规定的要求,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应以建议的方式向责任方提出改进建议,供其参考。
3.观察意见单(OBN)。观察意见单(OBN)是对于程序缺陷或个别违反程序,但对后续工作的质量没有产生直接影响的情况,应提出“质量保证观察意见单”,要求责任方采取纠正行动。
4.发现问题单(CAR)。发现问题单(CAR)是对于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应提出“质量保证发现问题单”,要求责任方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对于构成不符合项的情况,要求责任方开启不符合项(NCR)。开启发现问题单一般基于以下原则:重复发生的违反程序要求;在某领域内普遍存在的违反程序要求;存在程序缺陷或违规情况,已经影响到电站系统设备的实体质量,或者将会对电站系统设备的后续工作质量造成影响。
5.停工令(SWO)。当发现严重危及质量和安全的情况时,要求立即停止指定的区域/和或工作范围的工作并使活动和/或设备置于安全的状态的指令。停工令根据停工范围的大小,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停工令停工范围最小,三级停工令停工范围最大。
6.质量违章通知单。当发生质量违章行为规范时,对相关的责任人发出违章通知单。违章通知单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分为红线违章、黄线违章和一般违章。
(四)监督报告。监督负责人应在每项计划监督结束后内发出监督报告。监督报告的外部分发通过正式信函的形式发送被监督方。被监督方在收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告中所提的要求进行分析落实和原因分析,在要求时间内答复并按计划采取纠正措施。
质保监督人员应关注状态报告、大修例会、日常生产管理组会议、工程周/月度例会等信息,对重要缺陷和质量问题及时策划实施随机监督。
质保监督人员按照现场工作开展随机监督,并考虑随机监督的覆盖性,以能够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监督后应及时填写质量保证监督记录,内容应包括监督的时间、地点、被监督方名称、监督情况、发现问题及跟踪情况(如有),随机监督检查的内容应按照质保监督活动要素分类填写。对随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需根据问题性质不同,按照规定提出管理要求。
质保监督发现问题遵循闭环管理的要求,具体处理要求如下。
质保监督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或观察建议应及时与被监督方沟通。对于确定的问题或建议,监督人员应填写发现问题或观察意见单、提出纠正措施要求、进行问题因子分类及确定答复的时间要求,然后提交监督组审查同意。经批准的外部监督问题单通过函件系统发送相关方;经批准的内部监督问题单通过工作系统发送相关方。
被监督方在收到正式的质保发现问题单或观察意见单后,应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对问题的原因分析(对于发现问题单),制订纠正措施或计划,并明确完成的时间,经被监督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发送监督部门。质保监督人员收到被监督方对发现问题单或观察意见单的正式答复后,应对照纠正要求审查其原因分析(对于发现问题单)以及采取的纠正措施或计划,评价是否接受。评价结果经监督组审查后发送给被监督方。当评价结果为不可接受时,应注明理由,并要求重新进行原因分析和(或)制订纠正措施计划。原则上质保监督人员应在规定内将评价结果通知被监督方。
对于超过规定日期未能在质保发现问题单或观察意见单上给予答复且未提交正当合理的要求延期答复的申请时,质保监督员应拟定一份通知,经审批后发送被监督方要求尽快给予答复,该通知同时报送领导以及在例会或协调会议上进行通报。
当被监督方的原因分析(对于发现问题单)和采取纠正措施可以接受时,被监督方应落实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在纠正措施实施完毕后,被监督方应及时整理相关支持性材料,并通知监督部门进行验证。质保监督人员收到被监督方验证通知后应及时对被监督方纠正措施实施的结果和有效性进行验证,给出验证结论,确认因子分类的适宜性。验证结论经监督组审查同意后,关闭监督发现问题单或观察意见单。
停工令发布后,责任单位或部门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制定纠正行动,经认可监督部门后立即组织实施纠正行动,并向监督组通报纠正行动的实施情况。停工令的解除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校核、审核、批准解除,与停工令审批权限职责相同。需要进行现场验证的必须进行确认,确保纠正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停工令的出现分步骤解除的须明确说明解除停工令的范围。停工令解除后应立即通知到责任单位或部门。
质量违章根据违章程度,其处理方式包括取消人员授权、纳入人员控制名单、质量约谈、反思汇报、违章曝光、合同经济考核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