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通航价值发现及其发展探讨

2022-02-06 16:45赵凤申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航空公益防控

□赵凤申

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给我国生产和民众的生活方式带来巨大影响,在党和政府正确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疫情防控的巨大胜利;2020年第四季度,我国经济强势复苏,外贸和居民消费都显著增长。

传统上通用航空以固定翼、直升机和公务机为主,近些年无人机的快速发展与应用,进一步拓展通用航空的内涵和服务能力。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旅游人数显著下降,通用航空面临巨大经营压力,但在疫情防控领域,通用航空机动灵活性也得以充分体现。据民航局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3月3日,我国共有140航空企业使用917架航空器执行311次疫情防控任务,累计飞行2190.78小时,共计6,818架次,在湖北地区除运送药品和物质外,还执行航空喷洒、消杀、巡查等任务。由于通用航空基本不占用地面通道,能够快速实现小批量、多批次、点对点的短途运输服务,并可较大幅度避免作业过程中的病毒传播,“通用航空是紧急状态下的最佳作业力量之一”[1]。

通用航空在新冠疫情中的成功运用,进一步证明了通用航空作为立体交通、综合交通的补充和延伸价值和意义,同时也促使从疫情防控等领域对通用航空的定位和发展再认识。

一、经营性通航公司数据分析

目前,对通航公司仍可以按照经营、非经营划分。但2020年政策变化较大,对于非经营性通航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对于经营性通航,则修订《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尽管仍然采用许可制和分类管理,但落实通用航空“放管服”发展思路,避免套用运输航空规定标准“过度监管”的问题[2],显著提高经营性通航活力。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共有500余家企业获得通航经营许可。通过初步分析,当前通航有如下特点:一是经营区域相对集中,主要为沿海、内陆山地区域和经济发达区域,说明通航已经具有市场驱动的内生动力;二是成立于近五年(2016~2020)的公司数量显著增加,总计225家,占比近50%,可见通航政策对市场激励效果显著;三是该期间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多为自然人,显示出民营经济对通航的持续看好和稳定投入;四是从股东构成来说,多由企业法人、合伙制基金等参与,在企业治理方面更加理性和科学。但是,也可以看出,除了部分具有国资背景的通航公司外,大部分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人员和经营规模较小,说明企业在通航投入方面仍然较为谨慎。

而从资本市场来看,同花顺“通用航空”板块共有股票31只。但是,与通航直接相关的仍然是“中”、“航”字头公司,且多以设备制造为主。部分股份公司具有通航运营“概念”,其经营规模和利润回报在上市公司的总体占比较低,显示出通航的独立生存能力较低。

二、新冠疫情对通用航空的启示

(一)对通用航空公益性的再认识。我国通航初期主要服务救护、抢险等公益领域,使得通航的市场化程度不足,并长期将通航纳入航空运输管理,制约了其快速发展。

1986年《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成立通用航空企业的审批条件和程序,但在当时通航公司以国有为主;2003年、2004年中央军委、民航总局分别颁布针对通航的飞行管理条例、非经营性通航的登记管理规定,该阶段尽管实现了通航企业化运营,且有明确的市场需求,但是还未完全摆脱其公益属性的定位;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其后几年通航政策密集发布;并于2020年9月修订《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由于通航在新冠防控中的突出作用,民航局在其〔2020〕145号函中提出“充分利用现行补贴政策,对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通用航空企业给予支持”。

任何产业的持续发展都应当接受市场检验,并在市场中生存。但是,通航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作用,应该说是其“公益”属性的价值回归;结合当前通航的发展阶段,以“公益”属性的视角,通过产业政策加强对其“服务”,提供相应的激励政策,能够更好地促进通航产业稳步发展。

(二)创新通用航空运营模式。近些年通航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境,如机场配套设施、业务量、机务维修人员、空域等不足,公司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但通航作为综合交通、立体交通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其运营模式必然无法完全市场化。

从运营模式的角度来说,一是将区域内的公益、非营利业务从原机构剥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外包等方式,保障通航企业日常运营。由于通航运营受控于严格的监管体系,因而该种模式下的运营风险较低;二是与地面交通融合经营,应该说,我国地面交通发展迅速、成果显著,铁路、公路运输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其发展过程中兼顾了市场和公益,而通航作为大交通的延伸,铁路、公路运营企业具有发展通航的责任和动力。当前,民用航空已经划归交通部门管理,扫除了体制、机制障碍,因而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促使当地优势国有交通企业,举办或者入股通航公司,以企业作为利益共同体,进而促使二者融合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通航与交通的融合经营已有成功案例,但是从数量看,还是远远不够。

(三)加强不同业态的整合。目前通航运营受控于CCAR-91部,实质上门槛仍然较高,但是高门槛也使得其与其他业态整合难度较大,但从业务和服务层面来讲,其又具有整合的动机和潜力。

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下,适当加强业态融合。一是将拓展通航飞行的高附加值服务,如地形勘测、空中航拍、线路巡检等,以及观光旅游中增值服务等,通过服务反哺运营,目前在电力巡检已经成熟应用;二是将“有人机”和“无人机”融合,目前二者虽同属于通用航空,但是由于其发展时期、技术平台、监管方式不同,仍是“泾渭分明”状态,低成本的无人机运营服务公司层出不穷,而高成本的“有人机”则举步维艰,通过整合实现业务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三是与其他新型业态融合,如在线旅游、票务、影视、广告公司等,这类公司更了解用户需求,市场策略灵活,能够为通航注入新的活力。

此处所提及的整合,并非一定是独立公司内部实现的全业务发展,而是通过相互参股、人员聘用、业务分成等多种形式的灵活整合,其实质是通过利益驱动,实现不同业态在市场框架下的协同发展,同时这些整合方式也需要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激励。

(四)创建通用航空协同发展平台。通航本身是服务行业,应当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但是当前通航发展却多以独立公司为主,规模较小,平台不足,因而通过构建发展平台,能够促进通航企业的合作和业务拓展。

1.建立通航信息公共平台。如医疗救护、电力作业、农林喷洒等领域多为跨行业、跨部门,需求信息流通并不顺畅,或信息获取成本较高,制约通航业务的开展。笔者也查阅了若干通航网站,其主要以新闻、法规、论坛为主,而需求和供应信息则几乎未见。考虑到通航企业具有一定的作业半径,可由政府或者行业协会主导,建立区域性、针对性的通航信息交流平台。

2.加强支撑通航服务能力的基础科研平台。目前的通航应用中,对于图像、视频、地理信息系统(GIS)、飞控、红外热成像、数据分析等基础性技术需求较多,但是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并非完全针对飞行场景,因而其适用性不足;因而将航空院校、非航空院校、通航公司、科技公司等联合,以科研项目等形式,发挥各自优势,针对通航场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具有实际意义。

3.拓展通航的业务宣传平台。从统计数据看,体验飞行、短途运输和包机飞行占比较大,但业务推广却较为“被动”。笔者通过查看携程等平台,通航票务几乎很难发现,而对于短视频平台如“抖音”,大量的蹦极、冲浪等体验式业务。因而借助“新媒体”实现对客户的精准广告,能够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拓展客户数量,培育客户需求。

三、结语

通航经过近些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同时承载着产业的“期待”与“希望”。在疫情防控中,通航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而从公益、运营、协同发展等角度重新思考通航的持续性发展问题,为通航企业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对通航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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