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建议

2022-02-05 20:27杨恩泰陈一飞
决策咨询 2022年1期
关键词:双城经济圈成渝

◆杨恩泰 陈一飞

一、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要求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深化重庆、四川两地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新时代西部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要举措。党和国家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寄予厚望,四川省委也是将“强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进程中,成渝地区“协同发展”“协同治理”是主基调,重点在于突出特色、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相辅相成、区域平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虽名为“经济圈”,但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本质上是成渝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领域的协同治理与协同发展。区域间的协同治理与协同发展需要牢牢树立法治思维,法治对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需发挥法律系统的作用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的发展,再以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的发展反哺法律系统,最终实现多个系统的共同发展。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地区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尤为重要。推进和完善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是为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开好局、护好航、夯好基的制度保障要求[1]。同时,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有利于总结提炼现有地方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试点经验,统筹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布局。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创新工作发展要求需要整合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素优势,共商共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体制机制,共享引领型创新发展优势。因而,发现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并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路径,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成渝两地区域性知识产权领域协同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成渝两地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但具体如何开展和落实牵涉两地协作、多元保护、数据共享等多方面问题,合作机制需要通过立法层面等进一步细化确认。成渝两个主体地位层级不同、发展情况有别,加上地方立法思维、立法趋势与立法规划有所不同,必然存在协同立法上的实施困境。

(二)成渝地区执法协作、司法协作及信息互通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成渝两地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协作较少,也还未形成统一的“司法案件大数据库”,诉讼集成度低,部分人工智能技术仅限于个别法院使用,尚未全面覆盖成渝两地经济圈。更大范围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统一适用标准亟待构建,疑难典型案件在区域间通过联席法官会议沟通应形成常态机制,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需要纳入定期的机关公报、数字媒体的宣传推广内容中。“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的联调联控机制亟待完善[2]。成渝两地法院在联合发送司法建议、开展司法调研、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方面还存在较大探索空间。

(三)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人才横、纵向常态化交流机制尚未健全

成渝两地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都因地理位置及工作待遇等原因存在知识产权科技人才和法律人才分布不均衡、专业能力两极化的问题,基层和经济弱势地区需要有更多知识产权人才支持。此外,由于各地司法、执法需求不同,法官、执法人员交流培训制度存在差异,培训资源未能互联互通,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挂职机制、人才交叉培养协作机制尚未健全。

(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系统性建设有待完善

一方面,成渝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有待改进,四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仅有的评估、认证和专利大数据等基础性的展示功能,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由于缺少基础数据支撑仅提供知识产权过程管理,成渝地区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上海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知识产权战略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成渝地区知识产权服务组织、服务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以2021年2月成立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服务联盟”为例,该联盟和服务中心为非盈利合作联席会议型工作业务组织,其章程规定的事权涉及范围广泛,从“搭建工作机制”、“对会员单位政策引导”、“构建诚信体系”到“规范行业秩序”、“建立国内外维权体系”、“培养人才和智库”等,仅依靠联席会议难以确保具体业务运作、职能分工、经费执行、人力资源、效果监督评估的有效落实。会员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是否加入“联盟”和“服务中心”,其覆盖范围有限。

三、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以成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完善成渝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机制构建的突破口

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成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在川渝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既可以加强西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司法能动性,也可以为成渝地区探索区域性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协同实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探索成渝地区知识产权领域跨行政区划协同立法、协同执法和协同司法

成渝地区的协同治理和协同发展需要以协同法治为保障,执法协作、司法协作及信息互通在于优化协调、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法律资源促进跨区域、跨层级法律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下,在可协同的法律事项范围和程序领域内,为实现公平正义、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消除障碍。整理对比成渝两地关于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渝两地之间不相协调的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通过省级人大授权和政府间合作,探索实现成渝地区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领域的统一立法[3]。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之间的联合执法、司法协作实践,加强常态化交流、案件处理事前知会、事中沟通、事后复盘总结机制建设,为长期有效务实的知识产权领域联合和司法协作奠定基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决定了其需要较高素质的科技和法律专业人才才可胜任,必须培训和储备熟悉跨区域、跨层级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的专业人才,助力成渝地区跨区域、跨层级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成渝两地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叉执法和交叉司法交流机制,试点推进成都地区和重庆地区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相互观摩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双向交流机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增加成渝两地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和司法方面的交流、理解、互信,加强不同层级和不同区域执法、司法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交流。依托四川重庆两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定向培养熟悉知识产权事务的法律和科技人才,壮大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建立常态化、多向度的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交流机制

(四)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打造成渝地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公共服务体系

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从申请到获得、再到保护依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大数据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建议考虑以中国科技云为核心,整合成渝城市群内重要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建立区域综合服务云,通过汇集区域城市群知识产权数据实现数据互通[3]。加大在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的投入,培养熟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服务队伍,提供一体化专利检索和专利代理服务、商标和软件著作权等数据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4],减少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不够人性化、便民化的制度障碍和技术障碍,与时俱进建设成渝地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体系,以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助力技术创造、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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