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2-02-05 16:16徐志波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 2022年6期
关键词:投融资政府部门建设工程

徐志波

(唐山国际旅游岛自然保护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河北唐山 063600)

众所周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是城市化发展建设的核心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存在密切关联,同时也是国家开展民生建设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一背景下,市政公用设施得到极大程度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需要市政部门及社会各界提升重视程度。

一、市政公用设施概念与投融资现状分析

(一)市政公用设施概念分析

市政公用设施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需要依靠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通力合作,完成各自的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共同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助力。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化建设需要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入手。通常而言,市政公用设施由城市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结合目前国内城市管理体系开展分析,市政公用设施主要包括供水项目、供电项目、照明项目及绿化项目。结合市政公用设施产品属性开展分析,可以将其分为医疗领域、教育领域及娱乐领域、文化领域。在城市现代建设环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常被视为城市及城市发展情况的重要体现,在群众意识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对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要求与日俱增,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二)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发展,会受到投融资制度的影响,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结合我国开展公共投融资发展情况开展分析,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大阶段:第一阶段,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正式提出城市综合开发这一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化建设工作,而针对城市开展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活动也在此阶段全面启动;第二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市政公用建设水平与日俱增,投融资制度发生调整,不再以政府部门为核心主导,而是全面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工作,并且循序渐进地推进价格改革工作与使用费用改革工作,吸引大批量社会资本的进入。第三阶段,是在完善阶段,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全新发展态势,这也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自身在转型发展阶段的职能定位,以此确保投融资制度的优势与作用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现存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竞争机制

竞争机制是进一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完善的重要助力。但就目前形势而言,国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尚未形成完整的投融资体系,缺乏完善的竞争机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进行制度完善与制度实施,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扶持。首先,有助于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保证公共设施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其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公益性较强,导致行业内部缺乏必要的竞争。例如,相关部门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决策环节,会对成本管控及风险分析问题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普遍存在建设成本过高、收益不足等问题,增加市政公用工程投融资难度。与此同时,在特定领域内,并未呈现市场化发展特征,民间资本在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节,需要受到各种外界因素影响,这对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制度带来阻碍,严重影响市场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二)投资主体过于单一

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主体过于单一,这也是成为投融资制度的主要问题之一。但就目前形势而言,由于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各项制度规范仍然处于基础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多数投资者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缺乏深度认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对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这也意味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具备强烈的福利性特征,而收益性特征则并未得到有效凸显,这也导致民间资本引进环节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民间资本引入效果不佳,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节,通常由财政部门的拨款作为主要建设资金来源。而政府部门自身储备量较为充足,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与资源保障,导致在公用设施投融资环节对社会资金来源缺乏重视。但需要注意的是,以政府部门为主要投资来源这种资金获取方式,容易在公用设施建设环节出现资源浪费及资金利用率低下等问题,不利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府职能优势并未得到有效发挥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效果直接关乎民生工程的建设效果,是民生工程建设工作的核心构成部分,在促进国家平稳发展、可持续发展环节起到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是城市稳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需要注意的是,在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环节,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能优势与职能作用,例如在投融资环节,若是政府部门对自身的管理范畴缺乏认知,就会导致其他主体无法发挥自身的权利。在项目投融资环节,民间资本与政府部门在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环节,始终无法实现对等竞争。同时,政府部门的监督监管权力,也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出现的违规操作及违法操作行为,无法及时揭露各项违法行为,导致政府部门维护市场和谐发展这一职能并未得到有效凸显,同时也成为政策落实的重要阻碍。

(四)缺乏规范的投融资方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环节当中的投资行为与融资行为,需要得到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但结合目前形势而言,在城市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开展管理工作,需要依赖管理者的管理经验、知识储备及思维方式。这就导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当中所采用的投融资方式,会受到相关人员主观因素影响及外界因素影响而出现判断误差,无法实现规范化发展趋势。作为投融资行为开展的核心参考依据,同时也缺乏更为具体、更为详细的制度约束条例。因此,难以实现长效管控与长效规范,加剧在投融资环节出现不合理行为与违规操作行为的概率。此外,政府部门对内部工作人员及投融资市场缺乏监督管理,导致市政公用设施投资环节,容易出现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等现象,或者在投融资决策环节,出现决策方式与决策步骤偏差,对后续更深层次的责任认定与责任追究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环节严格按照特定规范流程开展一系列工作,更无法全面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决策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优化措施

(一)构建更加完善的工程招标制度

新时期背景下,为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活动顺利开展,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工程招标制度。具体而言,在招标制度完善环节,可以有效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节当中的前期筹划工作、材料质量管控工作,为投融资制度的规范化发展与合理化发展,提供具体的制度依据与制度规范。具体而言,从以下方面开展招标制度完善工作。

首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政府部门、城市居民及社会各界等多元化主体。由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以政府部门为核心主导,因此在招标环节,对国有企业及个人企业,需要构建更加完整的工程招标制度,始终秉承公平及公开招标原则。确保招标主体积极参与招投标环节,激发各类社会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为其提供平等参与招标的机会与门槛。

其次,应当始终秉承公开招标原则。新时期背景下,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潜藏在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当中的贪污事件也逐渐凸显出来。有的招标部门内部人员在招标环节,为谋求一己私利,与竞标企业发生交易往来等一系列不正当交易行为。这不仅会严重损害其他竞标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开展,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民生建设工作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为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对招投标部门内部人员的职业水平与职业素养加大培养力度。通过招标主体的公正性操作,有效带动整个招标环节公平性与公开性。

最后,在招标制度完善环节,应当始终坚持公开招标、公正招标原则,最为关键的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招标信息公示贯穿于整个招标环节。在正式招标之前,政府部门应当针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现状、建设预算等信息开展分析,借助各种渠道向广大招标主体开展招标信息公示,以此保证招标信息的精准性与完整性。在招标环节,将整个招标工程各项要求呈现,保证招标活动的透明性,避免在招标环节出现违规操作及违法操作行为,影响最终的投融资制度的建设效果。

(二)构建更加完善的投融资制度

就目前形势分析,部门职能不明确,是导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转变传统职能观念,构建更加完善投融资制度。具体措施如下:首先,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是国家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核心结构部分,这意味着工程的福利性远高于收益性,更加受到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政府部门在开展一系列经营管理工作期间,需要对工程的收益情况保持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环节,政府财政资金是公用设施建设工程的主要来源,这也影响公用设施建设环节的竞争,不利于市场竞争。为此,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职能,有效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引入社会组织这种方式,显著提升竞争性,确保公用设施建设行业呈现社会化经营发展趋势。其次,由于政府部门在市政公用建设环节当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社会资本及社会资金投入,通常作为政府资金的补充。而由于政府资金量充足,所以,辅助资金在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当中占据的比例较小,民间资本与社会基金在工程当中所取得的收益极为有限,严重打击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到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投融资活动当中的积极性。在此形势下,政府部门应当在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环节,大力引入民间资本及社会资本,适当降低政府部门资金投入比例,为其他社会资本主体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与投资机会,保证其投资收益性。这样不仅可以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而且可以确保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利用率稳固提升。

(三)维护投融资主体权益

就目前形势而言,缺乏严密的制度体系,是导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当构建更加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以此维护投融资主体的合法权益。首先,国家应当制定完善的制度规范,针对在投融资环节所出现的一系列违规操作问题加以规范,同时针对一系列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加强对工程建设环节各种主体行为的约束与规范。其次,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实施策略,以此确保各项制度规范可以在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活动当中充分科学实施,发挥规范与约束作用。为实现这一目的,还需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旦出现违规操作行为,民众可以向执法部门开展信息反馈,为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支持,形成更加完善的约束机制,以此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的科学性。

(四)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的投融资制度,需要突破传统部门垄断现象,丰富投资主体,以此确保投资主体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但就目前形势而言,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始终处于部门垄断的经营状态,因此,需要从部门一家独大逐渐转化为多主体共同经营,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市场化发展,而且可以为投融资制度建设指明发展方向。例如,通过降低市场准入标准这种方式,有效简化资格审核流程。针对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降低准入门槛,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环节当中的工作积极性,推动融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对上游资源与下游资源开展有效整合工作,以此确保配套产业与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可以实现联合发展。例如,除公用设施建设期间面向社会各界开放外,其他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关的项目,也可以适当开放经营权与管理权,以此推动全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行业诚信制度化发展趋势、市场化发展趋势,保证资源利用率,做好资源共建与资源共享工作,避免资源浪费等现象发生。这样可以提升资源整合效率,有助于城市管控工作顺利开展,降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开展。需要注意的是,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节,逐渐呈现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应当确保始终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居民基础生活需求及个性化需求为前提,防止在经营环节出现过分注重收益,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原则相违背现象的发生。

(五)引入外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境当中的外资占比逐渐增大,不仅极大限度缓解我国政府财政部门负担,而且也为城市化发展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不仅如此,外资企业带来更加先进的施工技术及先进施工理论,助力我国市政行业及建筑行业发展。我国应当适当对外资降低投资门槛,做好税率调整工作,有效激发外资企业投资积极性,确保其可以接触到更加丰富的投资项目及更加完整的投资信息,更加科学精准地开展风险分析工作,从而促进市政建设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制度完善与城市化发展进程存在密切关联,二者之间具有诸多互通之处。在此形势下,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投融资制度问题,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投融资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与社会经济日益发展提供助力。

猜你喜欢
投融资政府部门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广元八二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BIM技术在现代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投融资关注榜(2019.6.16-2019.7.15)
宁波民生e点通:网友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双线桥梁”
6月投融资关注榜(5.16-6.15)
4月投融资关注榜(3.16-4.15)
3月投融资关注榜(2.16-3.15)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的探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