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正创新 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2-05 16:12石家庄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6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市委部门

●石家庄市委编办

石家庄市从制度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从制度上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紧紧围绕省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激发内生动力,奋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抓手,坚持规则先行、强化刚性约束、激发内生动力,奋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党管机构编制,从制度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严守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围绕推动市委、市委编委决策部署全面及时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关于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确保市委和市委编委决策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是贯彻决策的责任主体,真正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同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三定”规定中要求,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性安排,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二是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为确保市委、市委编委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机构编制管理重大事项和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出台《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县(市、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主体责任,细化报告事项,规定报告形式,明确惩戒措施,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更好地落实报告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制度。围绕更好地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主动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出台《关于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在政策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切实加强与组织部的衔接,将归口管理的组织优势、体制优势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二、聚焦服务省会发展大局,从制度上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

石家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奋斗目标。为完成好、实现好这一奋斗目标,对机构编制资源的统筹调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主动将机构编制工作融入省会发展大局,努力做到“大局需要什么,我们就保障什么”。一是为重点领域增强制度保障。党政机构改革以来,石家庄市有1/3的单位处于满编、超编状态,专业人才无法引进、人员结构不合理。为破解引才和用编之间的矛盾,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研究探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办法》,拟在市级机动编制总量内,确定一定数量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明确各领域用编比例和数量,实行动态管理、专编专用,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保障。二是为民生热点提供制度支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背后管理体制问题,从机构编制角度寻求突破口,着力破解影响人民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比如,着眼于解决教育系统区域性缺编和分布不均的矛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每年根据各区县在校生学籍人数,采取跨区域、跨学段调剂的办法,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2021年,将在校生数逐年减少的远郊区县1893名教职工空余编制,统筹调剂到近年来学生数增长较快的主城区中小学,有效缓解了主城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不足问题。三是为重大改革出台制度规定。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以及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等重大改革时,为确保改革过程安全稳定、不留后遗症,及时出台《关于市直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另册管理办法》等涉及职责划分、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管理的办法,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三、聚焦机构编制法定化,从制度上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一是规范事项办理流程。为防止出现机构编制申请随意、不够严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制定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办法》,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申报、审核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督办落实进行全流程规范,并通过“二维码”方式将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特别是要求各申请单位报送请示前,必须先行与市委编办进行充分沟通,并说明党委(党组)履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的有关情况,既有利于提高申请部门的工作效率,又减轻了编制部门因无效申请产生的工作负担。同时,紧盯议定事项办理“后半篇文章”,建立落实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办结时限,形成“闭环式”管理。通过这一做法,有效增强了编制部门的主动权,提升了权威性,为有序、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明晰部门权责边界。实践中,由于部门对职责分工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一些需要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试点工作基础上,创新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梳理规范部门间职责边界,明确内设机构具体任务,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职责边界进行明晰,从源头上杜绝履职越位、缺位、错位的发生。三是严肃用编进人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印发《石家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管理办法》,明确了计划招录(聘)和政策性安置、入编或使用领导职数、出编或空出领导职数等情况,编制使用管理的条件和程序,充分发挥用编进人在人事管理全流程中的前置性作用。四是强化机构编制考评。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协调市委组织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考核纳入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印发执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方式、内容和程序,将党管机构编制、改革任务完成、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等情况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全面多维、准确客观,以考核“指挥棒”促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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