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锦浩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依靠政府单一力量,是无法有效推进生态治理整治工作,难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的;这就需要社会资本的多方参与,比如:社会企业、农村组织等。社会资本的参与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更多力量与资源,促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呈现更多可能。在实际过程中,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构建协调社会组织、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模式、多元协作的关系网络,促使社会资本良性运行,才能够充分发挥起社会价值,形成互惠规范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良性运行。
社会资本是由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的,对社会资本定义为:在社会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际关系,或者是所发生的资源交换。社会资本要素包括:规范、社会网络与信任。社会资本概念是在这一基础上,结合经济学理论演化而来的,传统的资本是领域中的人力资本、物力资本,但是这两种资本无法解决一切经济现象,因此,人们开始提出、运用社会资本,界定为:经济管理活动中,出现的一种资本的概念,是对原本自然资本、物力资本、人力资本的补充,是一种可以调动集体行动、促进集体之间互相合作,提高社会效率的资本形态。在中国农村环境中,社会资本广泛存在,不易枯竭,这是由于农村环境中村民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且“熟人社会模式”特征鲜明。社会资本的存在可以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提供“第三只手”,与政府的“有形的手”,市场的“无形的手”共同协作,驱动生态环境治理计划的实施;同时能够为政府治理与村委会自主治理搭建互动平台,实现农村集体选择与村民个体行为的统一。
立足社会资本视域观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可以发现存在很明显的农村环境资本资源利用率不足,对社会资本关系网络的搭建缺失问题,具体可以体现如下。
第一,政府与农村村民信任缺失。信任是社会资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更是农村生态环境高效治理的基础。根据目前的农村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农村结构发生较大的改变,原本封闭共同体被打破,利益结构分化明显,这一过程中政府没有及时建立起与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二者之间缺乏良性利益协调机制,促使农村村民与政府之间缺乏共同利益,不具备牢固的信任基础。村民对政府缺乏信任,这就导致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村民缺乏对政府政策的理解,不能够积极主动响应政府号召,不能够主动监督社会企业行为,甚至会成为社会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损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辅助者;甚至部分农村干部还会为了应对政府部门的检查而“敷衍了事”,从而影响农村社会生态环境的治理效果。
第二,缺乏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要求。根据2020年出台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文件要求,要加强社会资本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根据振兴乡村战略要求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节中。这里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十分支持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且给予明确指导、大力支持。但是,目前所发布的政策与文件,大多是从整体上出发,提出对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政策,缺乏对各地区实际情况的考量,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行为的制度、机制体系。这就导致社会资本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时自主权过大,无法保证社会资本参与过程的规范性,无法确保社会资本参与之后农村环境治理的高效性。
第三,社会关系网内部协作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农村环境各个主体参与其中,多个主体协作共赢。就目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实施情况来看,没有充分调动起农村主体的积极性,比如:乡镇企业对秸秆回收再利用等生态治理措施参与度不足、农村村民与政府之间缺乏沟通、村民个体与农村集体利益期待目标不同等。农村社会关系网络内部协调性不足吗,就难以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中的社会力量,从而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社会资本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元素,在生态环境治理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能够起到凝聚农村力量、规范农村资本参与、构建良性关系网络的作用,有助于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结合上述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情况,社会资本的作用能够有效改善上述问题。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运用社会资本,就是将农村环境中的社会力量整合、凝聚起来,促使各社会主体形成共同目标,通过自主治理模式向着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的方向努力。借助社会资本功能,各农村主体之间的交流更加顺畅,能够形成更科学的合作模式。通过有效整合农村环境治理资源,协调有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弥补目前缺乏完善、详细制度的缺失,从而起到协调社会组织关系,引领农村社会资本遵循相关规则的作用,更好地搭建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社会资本参与中,需要各个主体参与到具体的生态环境治理活动中,各主体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实现互惠往来,各主体之间有效交流、正向沟通,协作完成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主体凝聚力。社会资本的规范性要素促使各主体都能够主动遵循环境保护准则;社会资本形成的非正式要素,会促使农村人民在要素影响之下自我约束与督促,且这些非正规规范与原则会潜移默化影响农村人民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促使其能够做出更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行为。这样一来,农民,社会企业、农村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纷纷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依托非正式规则协同治理、互惠共赢,这就是农村社会资本参与的作用所在。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运用社会资本,能够进一步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关系网络,实现多元治理,提高农村环境中的关系网络运行效率,提升信任水平,最终形成良性的多方治理格局。在农村环境的社会资本参与中,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环境治理的主要实施人,政府在农村农民群体中的口碑与形象能够直接反映出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社会资本状况。农民与社会企业是政府决策的推进者、落实者,农民、企业、社会之间通过互动增强彼此信任度,彼此公开信息、交换资源,了解彼此的需求,这样能够促使利益协调更加顺畅,从而形成运行有序的多元治理关系网络。
第一,社会资本视域下开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可以从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介入点入手,借助社会资本的作用构建农村多元治理关系网络,从而有效弥补缺乏规范完善制度体系的情况,有效改善当下农村环境治理主体之间联系不足、缺乏信任的情况。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信任是基础,合作机制是重要构成部分,而社会资本的参与恰好能够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这些方面的保障。
第二,在实际过程中,需要把握社会资本与人力资办、物力资本的本质差别,把握住农村大环境中,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情感关系网络、资源交互机制,有效协调社会矛盾,缓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体现其调节器、润滑剂的角色。通过解决集体行动矛盾,能够有效缓解社会压力,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作用,促进多方合作,进行资源整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性。
第三,要始终把握社会资本作为政府、市场补充的效用,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系列社会活动中构建人际关系网络,且保证这一关系网络中具备网络、信任、规范三大要素。依托这三大要素构建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为农村区域内的各项生态治理活动、生态整治工程的落实提供驱动力。
第四,要充分发挥农村社会资本存量丰富的优势,利用社会资本弥补传统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中的不足,缓解不同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治理落实中的矛盾,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需从实际情况出发,形成恰当的合作机制,驱动多个主体互相合作;需要从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出发,加强对社会资本存量的培育,深入发掘社会资本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从而逐步构建出契合农村实际情况,满足其发展需求的生态治理模式。
社会资本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具有突出作用,能够兼顾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与社会信任机制的完善,其本身极具价值。因此,要重点培育社会资本,不断丰富农村区域社会资本存量,强调社会资本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价值,保证在之后的生态环境治理中能够具有源源不断的社会资本支持。在以往的农村环境治理中,政府是环境治理主导者,基层政府部门既是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制定者,也是各方利益的裁判者,更是治理过程的命令者。基层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占大头”的情况促使农村区域中的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足,无法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的参与热情,不能够引起村民的积极反馈,这就是农村社会资本不充裕的表现。因此,需要改变这种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积极培育有效的社会资本,构建多元主体的生态治理模式。通过这种方式,驱动市场、村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循序渐进地引导乡镇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个体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形成对社会资本的培育。
根据现阶段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来看,农村区域中存在明显的社会资本不良因素,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落实、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言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优化农村社会结构,建议要加强对现阶段社会资本的创新与调整,促使农村社会资本更契合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立足社会资本视域的整体视角,农村社会资本的主要构成主体包括农村家族、家庭、村域,这些主体以地缘关系、血缘关系为纽带。良性社会资本的运行能够促使农村区域内家庭和谐、邻里和谐、村镇和谐,提升村域人际关系紧密度,从而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基于此,需要对良性社会资本提供支持,对不良社会资本给予遏制,尤其是要打破现阶段传统农村社会资本封闭现状,对“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进行解决,促使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深入农民群众心中,深深植根于农村社会资本主体中。只有这样,才是对农村社会资本的创新,对良性社会资本的塑造,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农村区域内的社会资源配置,改善现阶段农村生态治理中存在的信任缺失、治理关系不稳定的问题。
根据现阶段存在的农村区域内社会资本参与规范性不足的情况,建议要进一步构建规范互惠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立足当前农村区域的生态治理情况,各地区基层政府部门可以结合我国政府发布的公示文件内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制定契合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社会资本参与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社会企业参与生态治理工程的资质要求、过程要求、劳务合同要求、周期要求、环保要求等;再比如:农民个体参与农村集体生态环境治理活动中的利益协调要求、民主监督要求等,形成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的引领,进一步协调政府、市场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三者拥有共同利益目标,形成有效的顶层设计模式,在保证村民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政府主导地位,兼顾社会市场资源的引入,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社会资本主体之间的协调,促使各主体互惠规范地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引入社会资本,能够为社会主体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进一步实现各主体之间的资源交互、信息共享。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建议要结合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多主体共同参与情况,充分考虑农民主观能动性需求,考虑现实中的农村环境治理困境,搭建多元主体的沟通交流平台。搭建平台环节,可以依托新媒体发展契机,搭建贯穿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直播间、知乎网络平台、微博平台等多个媒体平台的交流空间。之后,根据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环境问题,定期发布视频、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公示,尽可能地促使社会资本参与过程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各主体之间的互通、沟通、协调提供工具,促使各主体可以互相协调、合作共赢,真正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中的良性治理。
农民群众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社会资本主要力量,也是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形式,更是监督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坚力量。为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力量,要加强对生态环保、生态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定期给村民讲解、展示生态环境问题的引发原因、影响后果。在宣传时,要保证宣传内容契合实际情况,宣传手段符合农村居民思想素养水平,让农村居民能够听懂,让农民更多地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不良后果,促使农民认识到自己利益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使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中,促使其主动监督市场企业在生态治理环境中的行为,发挥民主监督力量。
结语:综上所述,立足社会资本视域分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可以发现存在明显的社会资本参与问题,而这些问题出现的角度恰恰都是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作用所在。因此,在今后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加强社会资本的投入与运用,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壮大农村经济的同时为农村生态环境机制的形成、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支持,兼顾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