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 西/文
高空抛物就像是高悬于头上的德谟克里特之剑,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头顶安全”,多少鲜活的生命因此遭受重创甚至是不幸离世。高空抛物不仅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也挑战着城市安全文明的底线。那么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其中又隐藏着多大的危险呢?
2022 年5 月,江苏苏州黄女士6 岁的儿子在小区空地上玩耍,不料一个鸡蛋从天而降,砸到了他的胳膊。黄女士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事发地周围有碎了一地的鸡蛋,七零八散有四五处。对此黄女士表示,这都是前两天的,每天都会有人往下砸鸡蛋。调查发现,这些鸡蛋是7 楼一孩子扔下的,起初孩子矢口否认,经教育后最终承认错误。原来,他因在家无聊便往楼下扔鸡蛋玩,已连扔了几天。最终,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021 年9 月,陕西西安李某参加完婚宴,酒后回到家中心情烦闷、借酒撒疯,从27 楼阳台窗户往楼下扔酒瓶,接连导致小区内两名住户的汽车、三轮摩托车受损。楼下路过的邻居拍下后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醉酒在家的李某当场抓获。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从高层建筑物中抛掷酒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 个月。
2021 年7 月,广东深圳郭某某睡觉时被楼下的声音吵醒后心生不满,将一个玻璃啤酒瓶从5 楼住处的窗户向外抛出,该啤酒瓶砸中被害人刘某某的丰田车,致汽车后尾箱盖毁损。最终,龙华区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7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 元。
2020 年11 月,江西上饶高中生小徐中午放学,路过一栋居民楼时,一个玻璃杯从天而降,玻璃碎片四下飞溅,虽然小徐下意识地躲闪,但还是被碎片划伤。随后,一台电脑显示器以及一些杂物又从居民楼里“飞”了出来,落在小徐面前。经过调查,事发当时抛物人赵某在位于9 楼的家中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赵某将自己手中的水杯扔到窗外,觉得不解气又将准备拿去维修的电脑显示器和一些杂物扔了出去。
实验名称:高空抛物实验
实验器材:生鸡蛋1枚(约55克)、玉米棒1个(约280克)、生活垃圾1袋(约300克)、空花盆1个(约1200克)、透明玻璃若干块、同款凳子4把
实验步骤:
(1)选择一幢高层建筑,并登上5 层楼的位置(约15 米);
(2)选择一处下方为空地的窗户位置,并在地面上的实验物体坠落位置,用凳子将透明玻璃架起一定高度与地面平行;
(3)依次将空花盆、生活垃圾、玉米棒和鸡蛋从窗户抛下,观察每次抛下后地面处的玻璃状况,并在每次抛下实验物体前替换新的玻璃;
(4)登上10 层楼高的位置(约30 米),并重复以上(2)(3)的实验步骤。
实验记录:
(1)从约15 米的位置将花盆抛下,下方玻璃被砸得粉碎,花盆也摔得支离破碎;
(2)从约15 米的位置将生活垃圾抛下,下方玻璃被砸得粉碎;
(3)从约15 米的位置将玉米棒抛下,下方玻璃被砸得粉碎,玉米棒也断成两截;
(4)从约15 米的位置将生鸡蛋抛下,鸡蛋被砸碎,蛋黄全部散开在玻璃上,蛋壳四溅;
(5)从约30 米的位置将花盆抛下,花盆完全碎裂,一些碎片蹦到了10 米之外;
(6)从约30 米的位置将生活垃圾和玉米棒分别抛下,下方玻璃被砸得粉碎;
(7)从约30 米的位置将生鸡蛋抛下,鸡蛋完全碎裂,蛋壳被溅飞。
实验结论:
实验证明,一些生活中不起眼的物品从高处下落时,会产生强大的压力。此时一旦有人从下方经过,将会对其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极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因此,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养成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既要注意避免将物体抛出窗外,又要避免在窗台或窗外放置物品,从而杜绝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的可能。
实验拓展:
除以上实验物体外,还有很多生活中常见的物体一旦从高空坠落,也伴有巨大的杀伤力。例如,一瓶经常饮用的矿泉水,从15 层抛下可砸破头骨,从25层抛下,可致人死亡;一串随身携带的钥匙或常见的铁钉,别看它个头小,只要4 厘米长的铁钉从18 层抛下就可插入颅骨;一枚20 克左右的普通麻将,从20楼抛下可致人手指骨折;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抛下击中人头部可致人死亡;还有喝完的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本文实验均由专业消防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切勿随意模仿,以免造成意外。
事实上,物体从高处下落的过程也是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的过程。由于物体的冲击力大小和它的质量、速度、时间有关,当达到一定高度后,其下降的速度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其受力面很小,就会在瞬间产生一个很大的压强,从而带来一个巨大的冲击力,给坠落下方的物体造成伤害。所以,我们不但要杜绝主动性的高空抛物、及时清理阳台或窗台上的物品,还要注意当看到高空有物体摇摇欲坠时,一方面注意躲避,另一方面及时向社区或消防部门反映。还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质量可以忽略不计的塑料袋、烟头、纸团等物品,从高空掉落下来也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对市容市貌环境造成影响。
高空坠物如同城市上空的炸弹,隐秘而危险。然而,过去人们虽对高空抛物行为很憎恶,但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人们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再加上取证较难,很难锁定实际加害人。久而久之,很多人甚至只是把它看作没素质的表现,只要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最多就是批评教育一番。为了有效制止高空坠物的行为发生,2021 年3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单独入刑,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高空抛物罪”作为新罪名单独入刑,标志着国家从法律上遏制高空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更加强硬。除此之外,《民法典》中对于高空抛物也进行了约束,加大了整治和追责力度。这些举措都意味着从立法的角度,以后对高空抛物的管理将会越来越规范,促进市民群众知法守法,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
用法治手段约束高空抛物行为,就像是给生活在高楼大厦下的人们派发了一顶坚固的“安全帽”。但若想真正杜绝这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还需要每个公民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法律,严禁高空抛物,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