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的资本逻辑批判
——兼论数字劳动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之举

2022-02-05 07:13马玉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逻辑资本劳动

孔 琳,马玉欢

(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乌鲁木齐 830046)

数字劳动的出场并不是偶然性事件,而是在数字经济、数字技术、数字平台与数字资本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必然结果。数字劳动作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变量,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子。资本逻辑下数字劳动未能发挥出其全部积极效能,如何规避资本逻辑的弊端,实现数字劳动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应思考的时代课题。

一、数字劳动的发生逻辑

新一轮科技革命带动数字技术的强势崛起,人们借助应用数字技术也就是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的传播、交流、工作和学习等活动,人类从工业化社会进入到尼葛洛庞帝所言的“数字化生存”的社会。在“数字化生存”的社会空间下,“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1]随着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渐入佳境,数字经济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资本与技术的合谋也使资本找到了新的形态寄居——数字资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数字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吸引大量互联网平台纷纷涌现。数字平台作为数字资本的载体,承载着资本的价值导向。用户在数字平台中花费的时间越长,数字平台投喂给受众定向信息即广告就越多。受众收到定向信息的指引产生消费的需求,其注意力在不知不觉中被出卖。受众的个人需求被资本获取,转为广告商的收益。经过数字平台的媒介交换,不仅是受众者的注意力,互联网平台用户进行在线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用户大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都成为资本的囊中之物。

数字经济时代没有改变资本生产的规律。数字资本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以一种相较于以往渗透性更强、覆盖面更广、隐蔽性更高的形式作用在生产过程之中。数字资本逻辑将数字化生产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试图以此来掩盖资本剥削的意图与本质。但剩余劳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只要社会中存在一部分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就不会消失。数字资本为实现自我的不断增殖,力图通过网络空间实现对社会生产全部领域的控制,大规模地攫取用户数据,进而通过数字平台实现数据商品化。到最后,无论是物质劳动还是非物质劳动,都与数字劳动绑定到一起,不断巩固和拓展数字劳动的领域。

二、资本逻辑下数字劳动的辩证影响

资本逻辑的二重性意味着:一方面“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3];另一方面“在资本的简单概念中必然自在地包含着资本的文明化趋势等等”[4]。在资本逻辑的影响下,数字劳动在人类社会中也存在着双向影响。

(一)数字劳动是世界经济的“润滑剂”

资本逻辑是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与必然趋势。只要资本还存在,资本逻辑必然发挥作用。资本逻辑产生的不是单一作用,资本的双重含义决定了资本的双重作用。其积极作用表现为资本具有借助物的力量创造文明的力量。现代社会诞生以来,资本逻辑展现了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力量。资本之间的竞争催生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源,正源源不断地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能量供给。传统经济中,劳动以实体形式呈现,数字劳动以数据信息等非物质形式呈现,展现出对现实世界的模拟和延伸。除此之外,数字劳动孕育着全新的变革的网络智能时代,在数据信息的笼罩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正在逐渐呈现出数字化面貌。数字生产方式的形成,拓展了经济发展的新方式和新思路。数字劳动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数字劳动扶持的平台经济,极大降低边际交易成本,经济模式的创新挥发出大规模的经济效益,数字劳动生产过程中培养的高素质数字劳动力,正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新的推动者。基于此,可以说数字劳动正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润滑剂”。

(二)资本逻辑下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

数字资本是一种缓解资本生产过剩的举措,但资本追求价值增殖中内在地包含了自我限制与矛盾,数字资本无法从根本上缓解资本主义的危机,反之在数字资本无限制地吮吸数字劳动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引发了社会分化与阶级固化、人的主体性异化、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等社会危机。

1.社会分化与阶级固化

不平等是私有社会无法克服的弊端,数字信息时代,谁拥有对数字信息技术的掌控权,谁便拥有利益分配的主动权。资本为争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聚合更多用户、招揽更多投资商、积累更多流量、巩固数字霸权的地位,率先掌握数字技术的大资本必然建立数字技术壁垒,垄断的出现必然造成更大的“数字鸿沟”;资本之间的较量与国家之间的较量并无二异,信息化程度的差异导致发达国家对数据信息的掌控远远高于信息化程度微弱的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仍然是数字信息时代的弱势群体。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与中小资本企业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异化的状态。资本自我增殖的内生冲动决定了在数字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必然利用自身科技优势进行数据信息的垄断,制造数字技术壁垒,独占数字经济红利。“数字鸿沟”将进一步加快社会固化,社会资源被较少的群体占据,社会向上的通道在越来越少的数字信息资源下其流动速度愈发缓慢,社会不平等日益强化。

2.人的主体性异化

历史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5],从事劳动活动的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劳动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关键所在,在劳动过程中,人本应自由实现其全部能力的发挥。然而在资本逻辑的桎梏下,劳动却沦为压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力量,劳动成为人维系生存不得不进行的活动,人的主体性压抑在资本主义的深层控制之下。数字劳动者在自由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在线活动,被迫成为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牺牲品。

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社会作为现实世界的补充和延伸被不断构建,广大网民自觉长期驻扎在虚拟社会之中。流量当道的社会,“为爱发电”的“数据劳工”为自己的“爱豆”打榜,只为争取好的数据结果。人们的生存价值在虚拟社会的网络平台上被重塑,人的存在被量化为一组组数据。人们的自主意识在网络意识形态的冲击下溃散,网民在平台的引导下日复一日重复着简单机械的网络行为,人们在互联网平台上的自我表达不得不基于对数字媒体运行逻辑的臣服,日常生活中自我的真正需求在数字资本的引导下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对自由全面发展的追求在铺天盖地的数字技术的控制下逐渐迷失。

3.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

互联网用户通过在线活动生产的数据信息,被媒体平台无偿占有,本应“属我”的网络行为在资本的运作下被迫卷入劳动力的出卖与交换过程,而用户在日益完善的数据社会下愈发依赖自身数据构建出的信息网络。物的世界的增值是人的世界的贬值,工人生产的越多,被资本家剥削的便越多。大机器工业生产下,“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6]数字信息时代,网络用户数字劳动的生产资料表面为用户自身所有,本质却被资本私人占有;全部劳动过程看似表现为自主自愿,没有被资本支配,实质却是被资本无情掠夺互联网用户所有的数据产品。媒体平台通过对用户数据的跟踪、分析、处理,将每位用户的信息图像私有化,纳入资本财富积累的商业环节。用户花费时间、感情、精力生产的数据信息,本应复归到用户自身,却被资本所剥夺。用户在数字媒体上阅览点击的越多,所创造出的异己的力量便越发强大。互联网用户在数字劳动中贡献的价值量没有得到正视,也没有获得应有的酬劳。不仅仅是网络用户,互联网平台的专职人员也在资本编织的大网之下,数字劳动下所有身处网络的民众都成为了资本增殖的工具,被资本无情剥削,数字劳动者所生产的数据信息越多,属于他自身的数据信息便越少。数字资本增殖的内在规律,导致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矛盾在数字经济环境下进一步激化。

三、资本逻辑对数字劳动的盘剥机制

资本逻辑就是要无限制地增殖和膨胀自己,它使一切的人和物都卷入资本的运行过程。数字资本借助数字技术,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和更加迅猛的攻势,试图通过垄断数据信息资料、模糊劳动与休闲的界限,侵占全部的生活领域,最大限度实现对数字劳动的盘剥。

(一)对数据信息资料的垄断

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就是无限制地榨取剩余价值,增殖自身,其价值导向就是利润至上,而最可观、最稳定的利润来自垄断。大工业时代资本家利用对物质资料的垄断,迫使一无所有的劳动者生产不属于他的劳动成果,这一过程资本完成了对劳动的控制,使劳动从属于资本。关照当下,数字资本时代的资本家通过对核心技术与数据信息等劳动资料的垄断,基于对数据和技术的垄断,实现对市场、消费者和产品的垄断,从而形成数据壁垒。资本家利用大数据信息的非排他性、分享增值性和共享性特质,借助可供不同用户群体进行交互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即数字平台,并将资本主义生产的全过程并入数字平台之中,实现对数字信息资料的提取和垄断。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平台的经营者利用自身掌握大量数据的优势,将用户在互联网平台通过信息浏览、视频观看、喜好搜索等行为产生的个人数据进行搜集、私人画像、定向投放广告,将互联网用户的信息数据商业化,以此来满足其对利润的追求。这一剥削性滥用用户数据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用户权益,使原本属于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而这些原本由用户自身生产出的数据信息,无法复归到人自身,最终成为为数字资本牟利的资源和工具。总之,数字资本通过数字平台实现对数据信息资料的垄断,无偿占有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对数字劳动者进行强制性盘剥,以此进行自我的增殖。

(二)对劳动与休闲界限的模糊

“资本为了从劳动力身上吮吸更多的活劳动,就会贪婪渴望绝对剩余价值”[7],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资本借助数字信息技术畅通时空的便利,逐渐模糊了劳动与休闲的界限。信息数据等劳动对象的流动性,以及依托于大数据数字技术的移动通讯设备这一劳动资料的可便携性,使劳动者的劳动场所可以是办公室,也可以是咖啡馆、图书馆、家庭,工作场域从传统的办公地点无限向外延伸。办公场所的随意性无形中延长了劳动时间,许多人在完成8小时工作后仍然被动或主动地继续工作,数字劳动者在白天与黑夜、劳动与休闲、公共与私人逐渐消失的边界中陷入无眠的劳动之中,“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有非睡眠时间都属工作时间”[8]。同时,一些似乎与劳动不相关的活动也被纳入到劳动的范畴,人们在朋友圈信息的发布是劳动;在游戏世界里的玩乐是劳动;对影视动漫的观看是一种劳动;在微博、B站、抖音等平台的阅览、评论也是一种劳动,智能设备的普遍应用使劳动者的休闲时间可以被随时占用,传统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界限在数字技术等媒介的作用下被打破。“时间就是权力,这对于一切文化形态的时间观而言都是正确的。谁控制了时间体系,时间的象征和对时间的解释,谁就控制了社会生活。”[9]在线用户的每一次在线行为都被资本所觊觎,成为媒介生产的一部分。人们的自由时间变为劳动时间,消费时间变为生产时间,资本对劳动时间的不断延长意味着资本背后的时间统治,资本不断通过对自由时间的掠夺攫取剩余价值。

(三)对全部生活领域的侵占

资本积累环节的劳动既包括数据加工劳动,也包括被吸纳如互联网产业链条的用户劳动。数字劳动跨越生产与生活的边界,通过对互联网用户意识形态的侵略,以数字技术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不可或缺地位的确立,逐渐侵占着人们的全部生活领域。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很难见到与数字技术相脱节的环境,信息的浏览获取、休闲娱乐的进行、商品的买卖交易、工作任务的处理都依托于数字技术,人们为了维持基本生存、满足社会交往和阶层跃升的需要,不得不依托于数字资本平台进行社会活动。“生活已经变成了工厂,工厂不仅限于雇佣劳动的空间,而是延伸到日常生活中。”[10]数字劳动悄无声息地延伸至人们不同的生活领域,完成了“空间资本化”,人们在生活领域中的日常在线活动在资本引流下转变为数字劳动,通过在线交往活动产生的用户喜好信息、社会关系、乃至个人隐私信息都成为数字劳动的生产资料。无论数字资本如何借助数字技术的外衣,数字资本增殖的本性不会发生改变。数字技术本应服务于人的需求,在数字资本的控制下,数字技术成为控制和支配用户的异己力量。用户沉溺于技术搭建的数字虚拟空间,在虚拟空间的社会交往、休闲娱乐使互联网成为生产与消费一体的“产消者”。人们为满足自己在虚拟空间的社交参与感,持续性付出时间和精力,人们日常生活的在线活动成为数字化自我商品生产的劳动过程,人们持续耗费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数据产品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三、推进数字劳动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之举

数字劳动作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变量,是现今生产力的表现方式。中国正处于融入数字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阶段,对数字劳动的资本逻辑批判为中国更好发展数字经济、实现数字劳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启示和经验。即需要摒弃数字资本主义的弊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数字劳动向着有利于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方向发展,以开放共享的价值理念规制数字劳动的资本逻辑、引领数字劳动的异化扬弃。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人始终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在充分肯定数字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重要性的同时,认识到数字劳动者在价值创造中的主体地位。将资本增殖纳入以人为本的数字化发展轨道,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充分激发数字劳动人才的创造力、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社会充分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指明,“要明确各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此之外,互联网在线用户的利益应得到合理且有效的保护。数字信息猛烈进攻人们的现实生活,消费、娱乐、交往等活动不再是纯粹的个人的自由选择,越来越收到资本意志的引导。资本将图文信息、短视频的观看、评论包装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趣味所在,引导人们不断为数字资本增殖贡献劳动力。原本属于个人的数据信息不应成为资本增殖的资源,互联网的共享性不代表用户的个人隐私可以被无条件地商业化。面对互联网用户这一处于非雇佣关系的数字劳动者群体,不断完善劳动保障制度,权衡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好数字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保障互联网用户生产的个人数据归属个人。

(二)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11]资本主义社会中,科技是资本增殖的工具和手段,若非市场竞争的需要,资本囿于短期利润的吸引,将沉溺于对数字劳动的剥削而忽视数字技术的发展。当前中国正在加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利用国家主导投资、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技术生产力的发展,克服资本在社会数字基础设施投资上的短视,保证了政府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上大有作为,防止数字产业的空心化,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协调的优势。同时,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才能构建共享的数字劳动,以此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数字经济不是以资本为中心,而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由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经济,以此来保证数字劳动的成果由人民共享,防止资本逻辑对数字劳动的剥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将资本主义一切为了剩余价值的逻辑彻底改变,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础上,通过对保障制度的完善、市场运行的规范、数字技术的控制,有效规避数字资本主义的弊端,合理规划引导数字劳动沿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谋求数据信息的开放共享

互联网的生命力在于自由、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观违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数字壁垒、数字垄断、数据信息不对等等现象,一方面加重着数字劳动的异化,一方面严重损害着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全球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搭建信息开放的数字平台,让数据信息回归其创造者——用户本身,在开放共享的互联网平台下,打破数字全球化中的“数字鸿沟”,缓解就此导致的社会固化以及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实现数字劳动者的劳动产品真正惠及劳动者自身。以数字劳动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利用数字信息的开放性限制数字资本的剥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让数字产品真正回归劳动者自身,防止数据信息的资本化,减少数字劳动被资本剥削的可能。防止大资本企业的数字垄断和恶性竞争,基于数据信息互惠互利的理念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推动数字资源共享,将数字劳动更多投入到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生产之中,遏制了资本剥削。

(四)发挥科学技术的正向效应

数字劳动与数字信息技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数字信息的发展催生数字数字经济,也带来了新的劳动形式即数字劳动。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实现人的解放不可或缺的物质力量,不可否认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的合谋下,资本“挟持”了在线用户的数据信息,并将其收归私有。但数字资本剥削数字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原罪不在于技术本身,资本的生产逻辑附加到数字技术之上,技术所具备的功能开始用于资本积累和增殖,数字资本主义以技术决定论遮蔽了资本价值增殖的真实来源。数字技术对数字劳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在于数字技术本身,要科学看待数字信息技术的存在。如今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新的“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12],实现数字劳动的健康发展,更应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发展,最大发挥数字技术的正向效应。当前,区块链技术初步完成了人们对共享数据平台的构想,“未来的一个人的数据很可能不保存在某些大型互联网公司,而是保存在一个公共的区块链上。”[13]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可以准确追溯每一位数字劳动者真实的劳动量,保证按劳分配的实现。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发挥科学技术的正向效应,合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打破数字技术壁垒,依托数字信息技术搭建开放共享的数据平台,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的全球数字网络空间,帮助更多劳动者在数字时代开拓生存空间。

四、结语

“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14]数字资本对剩余价值无限追求的普遍性,在数字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限制,数字资本逻辑的拓展使数字资本力图实现对社会生产全部领域的控制,然而这种控制却导致了数字劳动的异化,致使社会分化与阶级固化进一步深化、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人的主体性异化。数字资本主义仍然是以资本为基本原则和根本逻辑的,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批判仍然适用于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唯有深入社会现象的本质性维度对资本逻辑进行有原则的批判,才能更好揭露数字资本对数字劳动的无偿剥削,为数字劳动者谋求一份合理权益。中国正处于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期,借助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以人为本与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不断创新数字技术,规制数字劳动的资本逻辑,避免资本逻辑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滥用,以此推进数字劳动与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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