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胡林 赵 武 杨 阳 马晓月
(1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110;2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学报编辑部,四川 成都 610110;3 中共彭州市委党校 教务科,四川 彭州 611930)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创新平台作为支撑各类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核心力量,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高能级、国字号的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成渝地区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都作为成渝“双核”之一,被赋予建设西部(成都)科学城、打造区域科技中心的重要使命,理应加快集聚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发挥科技创新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创新平台内涵,已有诸多学者有过研究。陈志辉认为,科技创新平台可以分为研发类和服务类两个基本类型,根据所属资源、功能作用、服务对象等,又可细分为科技研发实验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四类[1]。邱栋等认为,创新平台包括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以及科技文献库、资源库、仪器设备共用网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2]。蔡丽茹等则基于创新链理论,对不同类型的创新平台区分为前端基础理论创新平台、中端技术转化创新平台和后端大众创新平台[3]。朱艳娜等认为,科技创新平台是以共享和对接为核心的一种创新基础设施,整合了区域内多种科技资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提供服务[4]。盛亚等将科技创新平台分为纯研究平台、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型平台四种类型[5]。程宁波等(2021)认为,创新平台是指围绕创新链的各环节与节点布局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基础研究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产业发展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五大类[6]。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关于创新平台的内涵和分类方式不一,有按行政层级来划分,有按使用性质来划分,有按产业过程来划分,但主要都包括底层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平台、产业技术的应用性研究平台、科技资源的共享性平台或者服务性平台。具体来说,底层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平台主要是指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包括大科学装置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装备平台、自然科技数据信息平台、网络科技环境与信息系统,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产业技术的应用性研究平台由产品平台、技术平台和管理平台等构成,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资源的共享性平台或者服务性平台是指服务于产业、行业或区域创新发展需要,在政府支持下,通过联合、协同等方式成立的资源平台、数据平台和政策平台等。这类平台本身不开展创新活动,但却是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撑,如人才、设备、资金等创新要素共享平台。
关于创新平台的特征,不少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研究。李斌等站在国家视角,认为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公益性、复杂性等特征[7]。孙庆则从区域创新角度,认为创新平台作为支撑区域创新活动的载体和核心力量,是一个具有各种正负反馈结构和非线性作用相互耦合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系统,具有多层面、非线性、自组织等特征[8]。对此,郑小碧也有类似观点。她把区域创新平台视为对接研究机构与集群企业技术创新供求的双边协调者,认为其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双边创新需求的相互依存性、非对称定价结构和创新的协同性等特征[9]。谢家平等从不同类型创新平台的整体视角,认为创新平台是开放式创新的一种新模式,包括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创新主体都以嵌入的形式融入,因此其网络特性最为突出[10]。李玥等则从具体创新平台出发,专门研究了科技服务型创新平台,认为其具有需求模糊性、复杂性、系统性、公平性、稳定性等特征[11]。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无论是从国家视角、区域视角还是平台自身视角,创新平台目的都是通过对创新资源的挖掘、整合、完善和提高,达到生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应用科技成果的往复式运行、螺旋式上升,最终实现创新平台的高质量发展。从这一过程来说,创新平台应该具有资源集聚性、功能协同性、运行开放性、成果生成性等特征。
成都作为成渝地区的重要创新极核,科教资源富集,产业基础扎实,创新创业活跃,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十三五”以来,成都创新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区域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显示,2015年成都尚未进入年度创新综合指数前10位,到2020年,成都年度创新综合指数已上升到第5位。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GII)排名中,2019年成都位列全球第47 位,到2020年,这一位次已上升到第39位,排名上升8位。此外,成都拥有各类别、各层次高等院校共计64所,位居全国第7位、西部第2位。其中,“双一流”高校8所,位居全国第4位、中西部第1位。“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在成都布局了大量实力雄厚的科研单位,四川省70%以上军工单位和科研院所聚集在成都,包括电子10所、29所、30所、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等实力雄厚的科研力量,这些都为成都厚植创新平台优势提供了基础条件。
根据统计,2015年以来,成都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国家(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2个、国际级企业技术中心30个等一系列国字号重大创新平台,在全国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据成都市科技局资料,截至2021年3月,成都已拥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89个,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部省共建创新平台36个,合计125个。国家对成都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的持续支持和基于平台产生的大量科技成果,成为提升城市创新显示度、持续推动创新发展的“永动机”,支撑着成都创新综合水平不断提升。
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引发新一轮国家、区域和城市实力消长和位势更迭,也带来“变轨”跨越、“重构”跃迁的机遇窗口。在此背景下,为贯彻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决策,成都已构建出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框架,提出“一核四区”(一个创新策源地、四个协同创新区)为主的空间功能布局。其中“一核”即成都科学城,定位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原始创新高地;“四区”包括新经济活力区、生命科学创新区、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基地,定位协同构建创新功能突出、创新服务完善、主导产业领先的“二次创新”承载地。目前西部(成都)科学城已初步构建“平台建设—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融通创新链条,创新策源平台和产业赋能平台功能将大幅跃升。
高能级创新平台是汇聚创新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主要阵地,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一个地区科技创新显示度的重要标志。对比已批复的北京、上海、深圳、合肥四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都高能级创新平台数量依然偏少,尤其是针对关键卡脖子技术的、具有引领带动性的重大创新平台仍然较为缺乏。根据课题组调研,成都现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而上海仅张江科学城、北京仅怀柔科学城建成和在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就分别达到14个和5个,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和投资金额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一方面,创新平台建设的统筹机制有待强化。创新平台的归属和主管部门各有不同,在实际建设中会涉及科技、财政、税务、规自、发改等多个部门,虽然在创新平台的建设发展中建有协调机制,但在创新平台的设立、建设和完善的各个环节还尚未形成长效的联动机制,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还缺乏必要的政策和完善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创新平台对本地创新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待深化。成都已有的创新平台大多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设立,现实中对这些已有创新平台的挖掘利用还不够,点状分布的创新平台对创新资源的整合力度仍显不足,共享和合作的网络尚未形成,从而造成部分资源浪费、科技资源共享度和利用效率不够高。
区域协同创新是打造创新网络、提升区域创新效益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方式。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两个“极核”之一,成都与重庆、绵阳等重点城市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尚未有效构建,科技机构、项目、人员之间的合作网络较为薄弱。例如,在科研设备方面,尽管川渝两地为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已经将四川省大型科研仪器与工业设备共享平台和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进行对接,共同打造了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通川渝两地科技资源信息壁垒,推动形成区域协同的科技资源共享合作机制,但这一机制主要集中在大型科研设备资源的共享展示上,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平台与人才共育平台不多,区域协同创新仍处于起步阶段。
创新治理决定创新成败。虽然国家在顶层设计上确定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改革方向,但地方层面治理改革在实际推进中仍受传统体制的束缚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约束。就成都而言,创新平台主体治理结构与功能的匹配仍需改进。大学和科研机构创新评价激励体制由传统科技、学术管理体制延续而来,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等不同创新活动特性区分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数量不重质量、重经费不重水平、重产出不重应用、重成果不重人才等问题,尤其是对创新应用转化的评价激励不足。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导向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产学研的职能定位有时错位、融合程度不高。社会科技需求与成果供给不能很好对接,政策激励方向或方式有所偏差。
推动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是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效的重要途径,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从顶层设计、创新环境营造、全方位政策保障等方面协调推进,坚持系统推进的方法论。一方面,注重顶层设计“多层次”和“全覆盖”,即涵盖对创新研发、转化以及公共服务等各类型创新平台的制度安排,形成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全过程创新平台体系,打造出一个连接上、中、下游的创新平台链条。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各类创新平台集聚,打造国际一流创新资源聚集区。通过吸引具有比较优势的大科学装置、持续加强与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引进一流科学家和一流团队等,实现高水平“引育增量”;通过构筑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制度、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挖掘激活现有创新平台,协同“激活存量”;通过引入企业、社会资本等,解决创新平台的持续运营问题,努力实现创新成果的可持续生成问题。
当前新技术革命正在推动科研组织模式的变革,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已成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战略部署中重要的一环。成都应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在新一轮国家高能级创新平台布局中积极与重庆联合,共同争取国家战略性资源和政策要素支持。重点以西部(成都)科学城为前沿阵地,聚焦核能与核技术、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核心领域,主动设计并积极争取承担重大基础和前沿科研任务,集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型大学和各类型开放科研平台,在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等重大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方面争取支持。深化与中科系、中核系、中物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中科院成都科学研究中心、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国家成都农业科技中心等重大项目在西部(成都)科学城落地,争取在建设世界一流产业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聚焦统筹推进高能级实验室平台的建设落地,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拓宽视野、提高站位,学习先发城市先进经验,对照国家实验室评估标准,持续完善天府实验室管理架构、投资主体、运营团队、设计方案和建设计划。
在行政区划边界对创新资源的流动、传播、集聚依然有较大制约作用的背景下,区域间创新平台如何高效协同显得尤为重要。成都应加快推动与重庆各类创新平台的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多主体联动的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共同提高区域创新平台的产出率、显示度。以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建设为重点,把握创新链前后端关系,通过数字链贯通来实现资源高效流动,通过价值链开放来实现发展效益共享,加强创新平台资源集聚的空间溢出效应。深化西部(成都)科学城“一核四区”创新平台的跨区域协同,突出成都科学城的极核引领功能,进一步整合各区(市)县科研优势力量,强化政府对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组织协调,建立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机制。加快现有孵化器、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协同联动产业功能区、高品质创新空间、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形成“核心+基地+网络”的空间布局,推动科技创新布局和城市空间格局协同融合。
创新平台的核心功能在于推动科学研究成果的直接产出及产业应用转化。城市的产业布局和发展不仅影响产业链,更影响创新链。城市产业越前沿,对各类创新平台的吸引就越明显,创新平台的能级也就有了跃升的前提。要结合成都优势产业和未来先导型产业,高度关注前沿产业对吸引科技创新平台要素的核心作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领域,精准搜索、精准匹配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增强现有各类创新平台的主体意识,引导创新平台明确功能定位,鼓励面向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资金和创新基金,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加快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步伐,引导各类平台内生发展,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同时,在“引育并举”的基础上,以抓好现有科技企业的培育提升为重点,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做强一批科技骨干型企业,全面提高企业创新平台综合实力。
聚焦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平台、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平台三类平台重点突破,构建形成高能级的创新平台体系。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为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推动国家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做支撑,包括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天府实验室等。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引导大院大所和企业共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包括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载体,同时还可以围绕“中科系”“高校系”打造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开放型公共研发平台,以打造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系统、科技文献服务系统、仪器设施共用服务系统、资源条件保障系统为目标,强化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中试平台建设,提供技术评估、技术转移、项目认定、需求配对、政策咨询等创新服务支持。
基于创新平台运行开放的特征,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开放网络的系统设计。以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为方向,将开放作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之一,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建立更加有利于全方位加强开放合作的政策体系。一方面,加强对内开放,赋予科研院所和高校更多的科研自主权,开展股权激励试点,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出资,探索推行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持续健全科技成果捕捉发现、对接转化机制和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强化对外开放,全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国内外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实现更大范围和更多参与者的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平台向市场开放、向国际开放,与全球高新企业、世界一流大学紧密结合,构建产学研三螺旋创新主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