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振华 李 泉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是经过历史检验的真理,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当前,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实践与深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重因素,特别是受国际社会复杂局势的影响,民族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全世界各民族将经过一定的发展,最终走向融合和消亡,这是一个客观规律。”①金炳镐、毕跃光:《我国现阶段不宜提“促进民族融合”》,《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3 期。尽管规律和总趋势相同,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民族自身发展的具体形式是不一样的,因此,就有了民族问题这一客观存在。目前,必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是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的客观问题,是中国历史、世界形势和中华民族自身发展规律的必然,也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宪法·序言》指出:“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的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年,第2 页。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逐步走上了民族复兴之路。“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 年第14 期。中华民族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一步一步推动了中华民族自身的发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奋勇前进,这就是中华民族自身的发展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自身发展的必然,必须坚持和发展,而不是相反。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必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会实现共产主义。
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是当前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国家总是由一定的民族构成的。有的是单一民族的国家,但更多的是多民族的国家。各种形式的民族问题,不仅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部,而且表现在许多不同民族国家的相互关系中。无论从历史还是就现实来说,民族问题都是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因素;民族利益也经常是促成不同国家接近或互相敌对的根本原因。”③王惠岩:《政治学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年,第153 页。从根本上来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已经从根本上消灭了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关系,各民族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但是,民族问题的存在及其产生引发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仍然存在,并且仍然是当前主要的民族问题。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民族与国家能否等同的问题。在社会实践过程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错综复杂,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往往形成了民族比国家重要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当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相矛盾的时候,一些人往往先从民族利益的角度出发看待问题,但这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中应当以国家利益至上,而不是民族利益至上,更不应当把民族等同于国家。
第二,民族认同问题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问题是当前民族与国家关系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从中华民族层面来看,存在着区域性群体对国家的认同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问题。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涉及不同的层次和层面,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统一表明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是有一定的基础的,但是为什么目前会出现民族认同问题,也许不仅仅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需要人们认真思考民族认同产生的深刻原因,找到解决的路径。
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一种新的民族形态——国家民族开始出现和形成,国家民族形态的形成是民族过程与国家过程的产物。近代以来,国家民族形态的形成首先出现于欧洲,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民族国家形态逐渐成为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到目前为止,民族国家仍然是唯一得到国际承认的政治组织结构。”④[英]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年,第122 页。周平教授详细描述了这一形态的形成过程,他认为:“在王朝国家时代,国家对国内居民进行了强有力的政治整合,逐渐塑造出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这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以后,就与国家形成一种二元关系。民族国家就是为了协调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创设的一种制度安排。民族国家这种政治形态巩固了在国家整合下形成的民族;由国家整合而成的民族也通过民族国家取得了国家的形式,成为真正的国家民族。首先出现于西欧的民族国家,伴随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成为典型的国家形态以及近代以来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在此背景下,其他国家也纷纷建立民族国家,并使民族国家成为遍及全球的基本国家形态。”①周平:《政治学视野下的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思想战线》2009 年第6 期。也正因为国家民族形态的出现,中国民族关系问题呈现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体现如下:
第一,中华民族与外国民族间的关系问题。有学者从全球正义的角度分析后认为:“那种认为民族国家已经过时的观点,既没有太多理论上的支持,在现实世界中也找不到什么依据,反而常常被实际的政治事件过程弄得措手不及。”②艾四林、曲伟杰:《民族国家是否已经过时——对全球正义的一种批判性考察》,《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年第2 期。因此,在民族国家形态存在的世界体系中,中华民族与外国民族间的关系问题是当前的民族问题之一。一方面,中国民族国家形态的出现是在20 世纪以后,周平教授认为:“从中国国家形态发展演变的角度来看,20 世纪以前的中国,的确不是民族国家。20 世纪以后,中国开始了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现在的中国,就是民族国家。”③汪永成:《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年,第98—99 页。另一方面,有共同认可的民族成为国家民族,这是民族国家构建的条件,在中国,这个国家民族就是中华民族。随着全球范围内民族国家的发展及其交流,中华民族作为独立的民族形态与其他国家民族进行交流,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了民族问题的范畴之一。
第二,国内民族间的关系问题。从民族概念和范围来看,在传统意义上民族间的关系主要是国内民族间的关系。在中国,各民族间关系的实质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而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 页。“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最主要的是指各民族之间相互交往联系中所处的地位和状态以及权利和义务。因此,平等、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中国民族关系特征或内容的一个简练的表述。”⑤杨顺清:《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关系分析》,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18 页。长期以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充分发展和巩固,但是随着民族间交往的加强,区域差距、贫富差距对民族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内民族间的关系问题仍然是当前主要的民族问题之一。
第三,跨界民族问题。目前,跨界民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国也不例外。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逻辑与实践和民族的形成与发展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民族与国家的结合构成了民族国家,但是由于民族过程与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方向、范围不完全一致。”⑥刘稚:《跨界民族的类型、属性及其发展趋势》,《云南社会科学》2004 年第5 期。因而形成了跨界民族问题。跨界民族问题存在的主要影响包括:“(1)跨界民族问题加剧了核扩散、贩毒、跨国走私、暴力犯罪、跨国性人口贩卖等跨国犯罪及难民问题,影响所属国的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2)泛民族主义的兴起与扩张,民族意识的增长,引发大规模境外移民或民族分立主义倾向。(3)跨界民族问题矛盾升级,跨界民族间的相互声援,特别是跨界民族的政治联系和谋求独立的倾向,不仅诱发了危害国家安全和领土主权的问题,造成相关国家间猜忌和误解,诱发边界战争,影响国际关系。(4)跨界民族问题的国际化往往导致一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为谋求自身利益而借机干涉他国内政,导致边界重组和国家分裂,造成地缘政治动荡和国际战略格局改变。”⑦李学保:《国内学术界关于跨界民族问题研究中的分歧与思考》,《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 期。因此,跨界民族问题也是当前中国的主要民族问题之一。
少数民族社会发展问题仍然是目前中国的重要民族问题之一,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少数民族社会的全面发展。由于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和提升民族地区的发展能力极为重要。
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发展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关键。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是空的。”①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167 页。近年来,民族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跨越性发展,特别是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使民族地区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仍存在着制约因素,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极大地推动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发展,切实为少数民族社会全面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第二,转变社会发展方式,推动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民族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是在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的基础上,实现少数民族社会中微观的具体的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关信平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会自动带来全面的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观则需要我们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条件下,设立新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原则,从市场机制和社会政策两个方面主动推动社会发展方式转型,进而推动持续性的社会发展。”②关信平:《我们应更重视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当代经济》2011 年第11 期。因此,需要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社会发展投入的角度来看,仍然需要转变社会发展方式。所以,在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少数民族社会发展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确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社会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方面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如医疗、就业、就学、社会保障、住房、利益分配等民生问题。对少数民族而言,民生问题涉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生存权等基本权利的问题,因此需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少数民族社会全面发展。
民族政策一般是指“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国家机关及其他政治团体在一定时期为实施或服务于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等的准则,是为民族发展、民族关系协调采取的一系列相关法令、规定、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和”③穆殿春、林钧昌:《民族政策概论》,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年,第95 页。。而政策过程“无非是一定的政策主体与一定的政策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政策主体意识到一定环境产生的政策问题后,通过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来引起政策环境按照政策主体的意愿发生某种改变的过程”④周平:《民族自治地方政策过程》,《云南社会科学》1996 年第5 期。。在民族政策过程问题中,关键还在于民族政策的落实过程即民族政策的执行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所有成就,都是干出来的。这里的关键,就是始终注重抓落实。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⑤习近平:《关键在落实》,《人民日报》2011 年3 月16 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的那样,好的方针、政策、措施,如果落实不够好,仍然会出问题。从政策过程理论来看,主要指的就是政策过程是否良好运行的问题。
第一,民族政策过程目标与实际过程的结合仍然是民族政策过程问题的主要因素。任何政策的制定都要实现特定的目标,但是在这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灵活运用已经制定的民族政策,切实达到民族政策制定的目标。
第二,重视民族政策过程的结果,真正实现民族政策出台的目的。长期以来,由于民族政策过程的层层下达,可能导致民族政策制定者并不能清楚地了解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正因为如此,一旦发生重大民族问题才发现原来是民族政策过程出现了问题,降低了民族政策的权威性。因此,构建一套科学的民族政策过程体系尤为必要,特别是要重视民族政策结果的反馈和督察。
第三,构建民族政策过程评价机制,真正实现民族政策过程透明化、民主化。民族政策过程不仅仅是主体的事情,而且还是客体的事情,因而扩大民族政策过程的客体参与民族政策的全过程,实现主体与客体的良性互动,促使民族政策过程符合全体民族政策对象的利益要求,才能真正实现民族政策过程的科学性、合法性。
随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深化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及国际国内形势的进一步变化,当前中国的民族发展呈现出了以下四个主要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其本质是各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从阶级斗争性质向人民群众内部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性质的转向。2019 年9 月2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①参见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年。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②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14 年9 月28 日。笔者相信,中华民族必将巩固和发展民族问题性质的正确判断,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
在中国,民族问题性质由阶级斗争性质向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性质的转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而言,民族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到进入阶级社会时逐渐形成的。中国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民族问题处理方式和理论,但是从根本上来看,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中民族问题的实质,民族问题的解决仍然是为了统治阶级服务,所采用的方式和理论都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因此,在未消灭人对人的剥削、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的基础上的社会里,民族问题的实质仍然是阶级问题,因而不可能建立真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国民族关系的新篇章。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各民族之间的依存关系奠定了新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产生民族对抗的阶级根源已经不复存在,各民族都摆脱了阶级剥削制度,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③吴仕民:《民族问题概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200 页。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民族问题的性质实现了质的转向。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民族问题的性质实现了质的转向,真正实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随着社会主义的深入发展,这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加强和巩固。伴随着民族问题性质转向的同时,民族问题的实践逻辑也正在转向,集中表现为从政治问题逐渐向社会问题的回归。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对民族问题认识的扩大化存在一定的风险,因而应该实事求是地对待民族问题,不能把社会问题范畴内的民族问题也纳入政治问题范畴。民族问题实践逻辑逐渐从政治问题向社会问题回归,严格区分民族问题不同类型的矛盾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真正从根源上解决当前的民族问题。从根本上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民族问题实践逻辑的根本性转向奠定了政治基础。
第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实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这促使民族问题实践逻辑的转向成为可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工作重心的转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我党在解决了民族压迫剥削的对抗性民族矛盾以后,清楚地认识到民族之间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距,必然会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如何尽快得到发展,赶上先进民族的发展水平,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新时期,我党进一步明确提出,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和实质是加快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问题。”①郝时远:《解读民族问题的理论思考(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年,第192 页。进入新世纪,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的指导下,民族地区取得了巨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的主基调,进一步开创了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意味着民族问题实践逻辑向社会问题的回归成为可能。当前,中国共产党已经由革命党向执政党成功转型,而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成功转型意味着除保持其基本特征之外,还表现出了一些变化,这意味着民族问题实践逻辑向社会问题的回归。“共产党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年代,以及在全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都始终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都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共产党无论作为革命党还是执政党都必须保持这些基本特征。”②何增科:《政党的转型和现代化》,《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 年第2 期。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意味着在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如果不是涉及重大政治原则问题的民族问题,则需要从社会问题的角度来处理民族问题,使得民族问题实践逻辑向社会问题的回归成为可能。
第三,从政府转型的角度来看,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促使民族问题实践逻辑向社会问题的回归成为可能。随着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政权的深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一道,积极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府发展模式,先后构建和提出了政府创新问题、发展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等理念和实践。2019 年10 月3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③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年。
总之,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政府的转型以及政党的转型,促使民族问题处理的实践逻辑从政治问题逻辑向社会问题逻辑转向,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的科学认识,促使民族问题真正回归到它本来的涵义。
随着旧的世界格局的解体、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世界民族主义的冲击以及民族间国际交流的加强,中国民族问题在空间维度上逐渐体现为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共存并复杂化发展的趋势。其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旧的世界格局被打破,但是新的世界格局并未形成,冲击了民族问题旧的空间布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分为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阵营以美国为代表,而社会主义阵营以前苏联为代表,而这两大阵营具有泾渭分明的特点。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毛泽东同志一边倒外交策略的指导下,民族问题具有比较明确的政治取向,同时,中国与苏联具有共同性质的民族问题,促使民族问题空间维度上体现出了单一性的特点。但是随着苏联的解体,由两大超级帝国主宰的世界格局被打破,世界形势呈现出了复杂化、多极化的特点。目前,民族问题处于更加复杂化、多极化、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国际形势中,在空间维度上呈现出了国际国内因素共存的复杂化发展趋势。
第二,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影响,民族问题更加复杂化、国际化。“全球化可以视为世界范围内社会性联系的加强,由此发生在各个地域的事件,其影响可以波及原来被认为遥不可及的地方和人群。”①陈建樾:《全球化、民族国家与马克思主义》,《世界民族》2002 年第2 期。简单来说,全球化主要是指“近代人类社会跨越空间障碍(主要是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沟通、联系、交流与互动,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经济全球化,它是19 世纪末伴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的兴起及向全世界的扩张而出现的。”②张勇:《历史视野中的“全球化”与“民族一国家”》,《世界民族》2007 年第2 期。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对民族问题提出了挑战,具体来看主要体现为“强势经济和文化对多民族国家的冲击,国家政治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经济增长与民族共同发展、主导性整体文化和多元性民族文化三大关系受到影响,而出现种种新的变化。国家政治制度和处理民族问题的机制是否能够有效地整合多元文化的冲突,地区经济增长与各个民族共同发展的不同步如何调控、调节,主导性整体文化和多元文化能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认同和容纳等,都将成为全球化进程中多民族国家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难题。”③张建新:《民族研究:社会视角中发现》,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99 页。因此,“全球化进程带来的国际政治格局变动、国内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的推进,凸现了民族问题的国际性和复杂性。”④张建新:《民族研究:社会视角中发现》,第93 页。促使民族问题在空间维度上呈现出了国际国内民族问题共存并复杂化的趋势。
第三,宗教民族主义使民族问题在空间维度上进一步复杂化。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宗教民族主义成为一种新的国际现象。有学者认为:“所谓宗教民族主义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民族主义,表面上是宗教主义,实际上是民族主义,确切说是以宗教为表现形态偷运民族主义的一种文化理想、社会运动、政治纲领。宗教民族主义既是一种文化理想,又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同时还是一种社会运动和实践。”⑤曹兴:《五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发展规律及其影响》,《广西民族研究》2016 年第4 期。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主要是负能量的,呈现出泥沙俱下的特征,在这一因素的影响下,当前中国民族问题在空间维度上进一步复杂化。
民族国家形态依然是全球范围内交往的主体,成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常态。“至少在目前,民族国家不仅没有终结或消亡的迹象,而且在内政外交上对国家利益的坚守仍然是世界各国应有的价值取向。”⑥李超:《对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前途的思考》,《学术探讨》2011 年第8 期。民族与国家的共同存在,赋予了个体的双重身份即公民身份和民族身份。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趋势,可以分别从公民身份和民族身份的演进路径两个方面来理解。
从公民身份演进逻辑来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作为独立的国家形态立足于世界之林,而国家过程相对应的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社会的兴起,促使人类个体以公民身份进行政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各民族的个体都具有了中国公民的资格即中国公民身份。有学者认为:“随着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针的提出,将公民身份这一概念植入中国社会现实,和谐社会的实现既需要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各项合法权利的保护与平等对待,又不能缺少公民的责任与合作。也就是说,当国家面向公民时,应当强调维护公民身份的权利要素,其政治理念和政策设计优先保障公民自由、实现公民权利;而当公民面向国家时,则更应当注重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并具备一定的参与公共生活、审议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能力,成为责任公民。”⑦张宝成:《公民教育:国家视阈下的少数民族身份认同》,《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 年第2 期。亦有学者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产生于清末民初,民国时期已具备完整形态。但后来的发展历尽曲折,成长过程甚至一度中断。20 世纪80 年代后,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和全球化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又一次获得了新的政治机遇和空间。”⑧郑全红、刘贞晔:《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及其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0 年第4 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在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虽然是从外面引进的,但是这个概念所包含着的内容却是任何一个现代社会所不可或缺的。所以公民社会并不是什么理想的社会,而是一个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一个现实的社会”①李景鹏:《中国公民社会成长中的若干问题》,《社会科学》2012 年第1 期。。
从民族身份在中国确认的演进逻辑来看,随着民族识别工作的完成,每个中国人具有了自己的民族身份。20 世纪50 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开展民族识别、民族语言调查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识别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经过调查者们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许多有科学事实依据的报告,再由当地政府主持征求有关民族上层代表人物和群众的意见,最后由国务院确定哪一个民族是单一民族并给与公布”。②文精:《团结进步的伟大旗帜——中国共产党80 年民族工作历史回顾》,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年,第199 页。直至1979 年,已经识别法定的少数民族55 个,形成了由56 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产党章程》,第5 页。宪法给予了民族身份确认。
总之,从个体身份角度来看,中国人具有民族身份和公民身份的双重身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随着民族、国家形态及民族国家形态的发展,这种双重身份的发展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民族和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实践中,考察和分析当前的民族和民族问题,解决当前民族问题的主要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传播、发展的历史经验。必须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正确指导中国的民族问题及中华民族的正确发展方向。目前,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和历史发展的条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一个系统的理论,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中,所谓的民族问题是整个民族的一般性理论,而不是特指某个民族或者某一民族集成的理论。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范畴缩小看作是指导少数民族问题或者某一具体民族问题的理论,否则可能会导致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僵化的危险。
第二,继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认识。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理论界需要清楚认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哪些问题该中国化,哪些问题不该中国化,而不是一味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第三,还必须继续探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范畴问题。目前,中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对象不应该仅仅是少数民族问题,而应该是整个中华民族为对象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问题,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对象是整个中华民族,而不是某个少数民族或者汉族。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正确方向的过程中应该搞清楚其对象和范围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国家最终都将消亡。但当前,在根本上需要通过国家来整合社会矛盾,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基于这一国家的本质,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仍然需要强化国家意识。在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需要强化国家意识,促使全国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站在国家高度看民族问题和处理问题,形成团结和谐的局面。
在民族主义流行的今天,在强化国家意识的过程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家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抵制世界民族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周平教授认为:“随着王朝国家力量的强大,它最终取代了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成为主导性的国家形态。王朝国家在加强王权的同时,通过强大的国家权力把统治范围内的居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强有力的政治整合。与此同时,王朝国家建立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家经济,通过经济联系的纽带把国内的居民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基础性意义的经济整合。随后兴起的文艺复兴促成的民族语言和文化运动以及逐渐形成的民族语言和文化,进一步加强了国内居民的联系和交流,促进了共同心理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形成了意义深远的文化整合。经过这一系列长期的整合过程,一种新的民族共同体逐渐形成……这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以后,就成为国家共同体内一股足以抗衡国家政权的强大社会力量,并常常与王朝政权发生摩擦和冲突。为了解决逐渐形成和觉醒的民族与王朝国家之间的矛盾,一种以实现国家与民族的统一为目的的制度框架被创造出来了。这种新的国家制度结构,就是民族国家。”①周平:《民族国家与国族建设》,《政治学研究》2010 年第3 期。民族主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意义,但是必须要明确: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的国家,而不是民族的国家。强化国家意识就是强调国家利益高于民族利益,国家意识高于民族意识。
全球化、市场化的发展及其地方主义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国家整体意识,因此,在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需要强化国家整体意识,促使每一个公民始终以国家利益至上,而不是相反。具备宽广视野、战略性眼光、容纳天下胸怀的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而,在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需要强化国家意识,其目的不仅是强调国家整体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一个民族宽广的视野、战略性思维和博大的心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良好基础。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传播以来,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为原则,逐渐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同中国人民一道,探索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众化、法治化的积极方式,但由于历史上形成的二元结构和法治观念的缺失,在今天仍然需要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众化、法治化。
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在本质上的要求。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成果转化成人民大众掌握的理论武器,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来分析身边的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问题,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分析全国的民族问题和正确对待民族问题,形成正确的民族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理性对待国际国内的民族问题。有学者认为:“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是一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同时还是一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众化的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众化从兴起到发展再到全面推进,贯穿于革命、建设、改革的全部过程。”②肖光文:《回顾与总结: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众化的历程、特征和经验》,《理论月刊》2012 年第7 期。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大众化需要一定的方式来进行,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了正确的方法:“要把教育革命干部的知识和教育革命大众的知识在程度上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联结起来,把提高和普及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起来。”③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708 页。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大众化过程就是把教育革命干部的知识和教育革命大众的知识既区别又联系起来。目前,随着全球化、民族主义的泛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深入,多元价值观、民族观、民族间的交流、区域间的交流等逐渐加强,导致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权威受到挑战,增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大众化难度,这些问题已被大多数人所警觉。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大众化,其根本要求是全国范围内的大众化,使全国人民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促使全国人民认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促使每一个中国公民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为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团结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所谓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法治化主要是指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以宪法和法律形式确认、巩固和发展,并形成人人守法的局面。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法治化过程包括民族政策的法治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制度形态的法治化。民族政策的法治化主要是指民族政策过程要法治化,即民族政策的出台、执行、结果和评价等要形成一系列的法治化过程。推进民族政策法治化,要保证民族政策的全过程体现法治精神,把好的民族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民群众身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制度形态的法治化,则主要是指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治化,其要求为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团体破坏已经制度化了的已被人民群众认同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制度形态成果。推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法治化显得尤为重要,也是解决当前民族问题的重要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