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侧写及其主要方法研究

2022-02-04 11:56杨曼祺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犯罪现场入室犯罪人

杨曼祺,冮 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公安基础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035)

一、前 言

犯罪人侧写(Offender Profiling)在国外的研究中被普遍定义为侦查人员、顾问及学者等根据对犯罪人的犯罪现场行为分析来确定犯罪人的主要人格特征、行为特征及人口统计学特征的一种侦查过程[1-2]。由于一些经典电影及影视剧(如《沉默的羔羊》《犯罪心理》等)中相关情节的描绘,犯罪人侧写已经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家喻户晓,但围绕这种侦查分析方式也存在一些争议和讨论。

虽然犯罪人侧写已在西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公众通常对其存在一些误解甚至是神化。在电视、书籍和荧幕上的虚构中,犯罪人侧写通常被描绘成一种只有少数侦查人员才拥有的天赋,他们仅根据在犯罪现场的情况就能准确预测未知犯罪嫌疑人的特征[2]。虽然这些作品中有一部分对于犯罪人侧写运用的描绘是准确的,但在其他许多方面也并非与实践中完全相符。例如,许多人认为犯罪人侧写的准确性极高,但实际上对其准确性和实用性知之甚少,并且很少对这种特殊的侦查分析方式进行过严格的评估[3]。此外,犯罪人侧写研究领域的学者及侦查人员普遍认为其目的是运用于实践,但在确定侦查人员必要的背景或进行相关培训、探索用于发展该领域更科学的方法以及在各种类型犯罪中犯罪人侧写的标准化运用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探讨与深化。

本研究将回顾犯罪人侧写的起源,归纳其在实践及研究中运用的各种方法,包括直觉经验型的犯罪现场分析方法及多种基于统计分析的犯罪人侧写方法。通过西方学者对犯罪人侧写的研究与科学评估,总结它们在应用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最后介绍犯罪人侧写领域的研究现状及提出统计分析方法应用于我国犯罪人侧写研究的启示与意义。

二、犯罪人侧写的历史与发展

犯罪人侧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88 年在英国伦敦发生的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案件。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伦敦白教堂附近发生了五起杀害妇女的案件,手段极其残忍。鉴于受害者被杀害的方式非常相似,并且每起案件发生的时间间隔很短,外科医生托马斯·邦德博士在着重审查犯罪现场照片和尸检结果后,认为这些谋杀案都是由同一名犯罪人所为。邦德也由此案件创造了一个新的术语:“标志”,来描述一种在犯罪中常见的犯罪现场行为。这种行为是某名犯罪人在其所犯罪行中特有的,但并不是该种犯罪本身所必需的,并且在大多数其他犯罪中也没有出现过。在“开膛手杰克”案件中,邦德认为大面积的肢解和切除内脏,就是犯罪人的标志。

除了建立这种将系列犯罪与同一犯罪人联系起来的方法之外,邦德还用犯罪人在犯罪现场体现出的标志来推断犯罪人的个性、背景和人口统计信息。例如,邦德认为该犯罪人是一个习惯独处的人,具有周期性的杀人、色情狂热的欲望,并且残忍的行为特征还表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此类欲望[4]。邦德还发现,尽管被害人的刀伤严重,但是切口并不精准,所以他认为犯罪人并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医学培训,也没有解剖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虽然“开膛手杰克”案件在当时并没有破案,但邦德博士开创的这种行为分析方法开始改变了传统的执法侦查活动。

自“开膛手杰克”案以来,美国执法部门和军事情报部门对行为分析的使用有所增加,但直到1976 年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部门建立,犯罪人侧写这一侦查分析方法才开始正式运用于实践中。当时,行为科学部门负责培训的执法人员,对犯罪和调查技术进行研究,并为美国各地的地方机构提供案件咨询。正是基于这一使命,犯罪人侧写的研究领域诞生了。

在1970 年代为警察部门提供咨询时,行为科学部门的侦查人员约翰·道格拉斯和罗伯特·雷斯勒决定进行实地考察,会见一些骇人听闻的重罪犯。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道格拉斯和雷斯勒在当地监狱与埃德·肯珀交谈,肯珀是一名连环杀手,他谋杀女大学生并砍下她们的头。侦查人员没有与犯罪人讨论案件中的证据,而是询问了肯珀的童年、个人背景和犯罪动机。这些访谈只是为了了解犯罪人的个人经历,并确定犯罪人的行为、背景、个性心理和动机。

道格拉斯和雷斯勒采访了36 名影响最恶劣的杀人犯,包括连环杀人犯和未遂杀人犯等,总结这些犯罪行为模式,以及犯罪者的个性心理特征、个人背景和动机[5]。这些个人特质包括有关犯罪人的个性、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婚姻状况以及其他社会和行为因素的信息,并通过归纳演绎的方法,详细地勘查犯罪现场,以分析出与该案件犯罪人高度相符的犯罪人侧写[6]。行为科学部门的侦查人员进而提出,实施某些特定犯罪(如有组织或无组织犯罪)的犯罪人可能具有某些特定的个性、背景和行为特征,并正式将犯罪人侧写这一侦查分析方法应用于实践中。

虽然当前没有统一的犯罪人侧写定义,但大多数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都认同,这种分析方法的目标是在不同犯罪类型与实施这些类型犯罪的犯罪人的特征之间建立联系。行为科学部门的特别探员Hazelwood 和Douglas(1980)将联邦调查局的分析方法定义为“向调查机构提供一些有根据的具体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犯下某种罪行的犯罪人的个人特质,并概括出其不同于一般群体的特征模式或独特性因素”[7]。行为科学部门建议,警方可以使用这种新的侦查手段,即仅根据犯罪现场的要素来预测犯罪人可能具有的个人特征,从而形成或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随后,行为科学部门提出了第一个犯罪人侧写档案,将所有谋杀、强奸和纵火犯罪及犯罪人进行归类,分为“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犯罪人侧写[7]。这种犯罪档案根据侦查人员对每起犯罪的犯罪现场分析总结而构建。有组织的犯罪通常经过精心策划,犯罪人有准备充分,并通常有条不紊地实行犯罪,犯罪实行后会销毁或隐匿证据以防被追查,这类犯罪人智商较高,具有较好的社交能力;反之无组织的犯罪人表现为计划不周,甚至性情浮躁,随机选择受害者,他们一般无犯罪经验并且行事鲁莽,实行犯罪后犯罪现场混乱,通常会留下证据[8]。随后联邦调查员将有组织和无组织犯罪人侧写档案应用于实际案件调查中,用来识别一些连环杀人犯的特征。

三、传统直觉性犯罪现场分析方法的历史局限性

近年来,联邦调查局通过犯罪现场分析所建立的犯罪人侧写档案受到了一些审查,因为这种方法是在使用“经验,直觉和有根据的猜测”的基础上进行犯罪人侧写,而不是使用定量数据和统计方法[9]。因此,心理学、犯罪学和执法领域的许多专家对这种单凭犯罪现场的直觉性分析得出的犯罪人侧写提出了质疑,特别是有研究表明,这些分析的准确性在实践中难以令人信服。例如,在对由犯罪现场分析方法构建的犯罪人档案的准确性评估中,研究警察执法行为与心理的学者Pinizzotto(1984)要求警方使用192 个联邦调查局侧写档案,去调查1971 年至1981 年间未解决的案件。结果表明,只有不到一半的案件得到解决,并且只有17%的警察认为这些档案对识别嫌疑人有直接帮助,17%的侦查人员认为这些侧写资料“根本没有用”[10]。

由非联邦调查局分析人员开发的直觉性犯罪侧写档案,在应用于未解决案件时,其准确性和有效性也与联邦调查局侧写档案相似。犯罪心理学者 Copson(1997)发现,英国警方使用先前办案实践中归纳出来的直觉性犯罪人侧写资料进行侦查分析,只有14%的侧写资料有助于解决案件[11]。在加拿大,29 名受访警官中只有14%的人认为直觉性犯罪人侧写有助于集中调查,仅3%的人表示直觉性侧写提供了对犯罪人的准确预测[12]。美国犯罪心理学者Trager 和Brewster(2001)调查了48 名美国警察,其中38%的人认为他们使用直觉性犯罪人侧写的特征有助于直接识别犯罪嫌疑人,但也有25%的人表示这些特征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调查[13]。

有些学者通过将档案中的具体预测与被捕嫌疑人的特征进行比较,并确定档案解决了多少案件,来衡量警察调查中应用的犯罪人侧写档案的真实准确性。法医心理学者 Gudjonsson 和Copson(1997 年)检验了英国的184 起案件,结果表明,分析人员的预测在大约66%的情况下是准确的。然而,在这些基于直觉性犯罪人侧写方法进行调查的184 起案件中,只有5 起案件的犯罪人被捕。这表明,尽管直觉性犯罪人侧写在预测犯罪人某些特征方面准确率相对较高,但当实际应用于成功锁定某一确定的犯罪人时,成功率仅为 2.7%[14]。也有研究将具有不同培训背景的个人(如心理学家,侦探,警察和大学生)运用直觉性犯罪侧写方法的准确性进行比较。澳大利亚犯罪学者Kocsis 及其同事的研究发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分析人员在根据犯罪现场信息预测犯罪人特征方面的平均总准确率为46%,高于大学生的40%平均准确率和样本中个人侦探的38%平均准确率[8,15]。然而这些结果也表明了,直觉性分析人员的预测结果在超过50%的情况下是错误的。

四、犯罪人侧写中的统计分析方法

虽然,犯罪现场分析方法是犯罪人侧写的基础和逻辑起点[16],但这种基于直觉和经验的犯罪人侧写在实践中的运用总体上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不准确性。为更好解决这类问题,近年来许多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多采用侧重于统计学的方法[17-18]。统计分析方法是基于对大量犯罪数据的客观分析,在某些犯罪行为方式和犯罪人的特征之间发现统计性规律的方法[19]。犯罪行为分析领域的著名学者Holmes 等人(2008)认为这种犯罪人侧写分析方法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根据犯罪和犯罪人的某些共同特征之间的统计学规律可以推断出其他具有类似犯罪行为特征的未知犯罪人,以帮助侦查和追踪。此外,由于这种方法是基于犯罪人的具体特征与之前同类型犯罪的大量数据资料中所体现的统计学规律,因此它不同于侦查人员对特定犯罪的侦查过程中概括出的主观经验[6]。这种科学的方法在犯罪人侧写研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比如,加拿大的心理学者 Bennell 和英国的心理学教授 Canter(2002)及美国的心理学家 Fox 和犯罪学家Farrington(2012)的研究都发现,在可复制性、数据的可操作性以及侦查实践应用中,利用数据分析进行的犯罪人侧写在提高准确性和实用性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18,20]。

(一)心理特征分析方法

许多关于人格和个体差异的研究目的是预测或理解一个人在不同情况下的行为与他们的哪些特征有关[21]。这种方式也可以运用于犯罪调查中,从犯罪细节中可以了解未知犯罪人的行为,或许就可以针对犯罪人的特征做出一些可靠的推断,并帮助查找锁定犯罪人。基于此,心理特征分析方法应运而生。

英国心理学家Canter(1995)是第一个针对犯罪人侧写提出这种统计学方法的人。为了厘清犯罪人分析中隐含的心理特征模型的性质,他提出了一个分析方程,即“A 到C 等式”,其中A(Actions)代表与警察已知的犯罪有关的行为(例如,犯罪地点,进入现场方法,现场状态),C(Characteristics)指的是犯罪人的特征(例如,犯罪历史,个性特征)[22]。Canter 认为,可以使用已知犯罪和犯罪人的数据库,归纳犯罪人的概况,并在统计学上与犯罪现场行为联系起来。当不同个人所犯罪行的特征相似时,他认为实施这些犯罪的罪犯也必须具有一些共同的潜在特征,这些特征也可以推断出其他具有类似犯罪风格的未知犯罪人,以帮助识别他们。通过使用对犯罪和犯罪人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研究犯罪和犯罪人的独特亚型,并在统计上将其连接在一起,以开发科学的犯罪人档案,这些档案在警察使用时会更加有效。

Canter 和Kirby(1995)发现,某些犯罪人的特征(因猥亵暴露或殴打而被定罪)与强奸罪的某些行为特征之间存在独特的统计关系[23]。之后,Canter 及很多学者都继续应用这种统计方法来归纳纵火犯的独特亚型[24],财产罪犯[25],武装抢劫罪犯[26],以及谋杀犯罪现场与犯罪人特征之间的关系[27]。

然而,也有对心理特征分析法的质疑,因为该领域的两位主要研究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项经过同行评审的研究能表明,心理特征分析法的归纳中某一专家的结论可以构建一个完全权威准确的犯罪人侧写概况[28]。换句话说,心理特征分析方法没有受到与其他犯罪人侧写方法相同水平的评估,因此尚无法确定这些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案件关联分析方法

案件关联分析(Case linkage analysis)又称比较案例分析(Comparative case analysis),是一种基于统计学原理的犯罪人侧写方法,其目的是证明同一犯罪人犯下了两项或两项以上罪行。这种方法最初是由Bennell 和Canter(2002)提出,根据各种犯罪现场行为即作案手法中的共性将多起犯罪与同一犯罪人联系起来,并用回归分析和ROC 曲线分析进行检验。该研究结果表明某些特征要素可以预测是否为关联犯罪,包括犯罪地距离、进入方式和目标选择[19]。随后,Bennell等人(2014)使用这种方法,分析各案件犯罪人行为特征之间的相似性,并确定关联案件之间的相似性[29]。案件关联分析方法需要复杂的统计学方法,目前在西方的犯罪人侧写研究领域,这种方法一直在快速发展并应用于实践。

近年来,Fox 和Farrington(2018)对案件关联分析方法的准确性进行了文献分析。通过全面搜索2002 年至2016 年的电子数据库和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对18 项研究进行荟萃分析的结果表明,案件关联分析方法已经针对五种犯罪类型进行了检验,包括杀人、性犯罪、入室盗窃、抢劫和汽车盗窃,样本来自六个不同国家(英国,加拿大,美国,芬兰,南非和日本)。这项分析表明,案件关联分析模型非常准确。这一发现有利于认定案例关联方法的准确性,并表明它是一种经过统计分析验证的犯罪人侧写方法,可以可靠地用于侦查中[20]。

(三)地理分析方法

地理分析方法进行犯罪人侧写是使用统计算法和数学公式,根据其之前犯罪的地点,来预测罪犯住址、所在地或可能去往的地方[30]。

换句话说,地理分析方法旨在向警方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估计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或其下一步可能犯罪的地方。为此,地理分析方法依赖于各种计算机程序,这些程序使用先进的统计方法和数据来生成“犯罪地图”。在系列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如果犯罪现场涉及多个地理位置,那么侦查人员就可以利用犯罪地理目标技术所创建的数学模型来生成一个三维概率分布,称作有罪曲面[31]。例如,由美国犯罪学者Rossmo(1995)开发的犯罪地理定位,此程序用来分析罪犯的犯罪地点以生成地形图,并标注犯罪嫌疑人可能居住或犯罪窝点的不同概率[31]。Rossmo(2000)认为地理分析是对单个连环犯罪人进行空间运动分析,那么地理制图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与若干犯罪人有关的空间模式分析。此外,还可以将地理信息与统计生成的犯罪人特征分析结合使用,使侦查人员更清楚地了解犯罪人特征和位置[30]。利用这些信息,警方可以制定和规划侦查策略,从而使侦查工作更高效。目前尚未有对地理分析方法的准确性的独立评估。

(四)基于证据的分析方法

统计分析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复制性,但缺乏对大多数统计分析方法得出的犯罪人档案进行的实证评估。Fox 和Farrington(2012,2015)建立了基于证据的犯罪人分析(Evidence-based offender profiling)方法。这种方法是利用客观的统计分类技术,例如潜在聚类分析(Latent Class Analysis)来研究犯罪人和犯罪的子类型,使用统计和实验评估这些子类型之间的统计学关系[18,32]。

在这种方法的第一项研究中,Fox 和Farrington(2012)使用潜在聚类分析法,在佛罗里达州 405 起入室盗窃案中识别犯罪人的特征和犯罪现场行为的子类型。结果表明,有四种入室盗窃子类型,标记为:1.有组织的;2.无组织的;3.机会主义的;4.有人际关系的犯罪。

与前文所述联邦调查局对有组织杀人案的犯罪人侧写结果相似,有组织的入室盗窃是有预谋和较专业的犯罪人实施的。这类犯罪人较有远见并且谨慎,通常将作案工具带到犯罪现场(表明预谋和准备),很少留下痕迹和证据,并窃取高价值的物品。这些入室盗窃案通常由具有长期犯罪经验,且年龄较大的犯罪人实施,他们倾向于在实施盗窃之前就制定策略和计划(如冒充推销员或工人查看住宅内部并标记住宅),或取得一份便于进行入室盗窃的工作(如管道工人、电工等)。很多情况下,被害人是见过犯罪人的,但可能不太了解也并没有注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组织入室盗窃犯罪人,能增加被盗“战利品”的数量,因此有组织入室盗窃犯罪人通常有一辆车,帮助他们快速逃离犯罪现场[18]。

相比之下,无组织的入室盗窃是自发和随意的,几乎不会采取任何方式来避免被捕或防止留下证据。如果需要工具,这些犯罪人通常会随手找一些东西(例如石头、砖块等)或仅使用身体力量强行进入。一旦进入室内,通常会洗劫一空。犯罪现场较混乱,并有发生入室盗窃的明显痕迹。一般都会留下证据,低价值的物品也会被偷走。无组织的入室盗窃犯罪人往往很年轻,他们并不认识被害人,随机选择目标。这类犯罪人不太可能拥有汽车,没有工作或稳定的生活。无组织的入室盗窃案也与联邦调查局对无组织杀人案的犯罪人侧写相似[18]。

使用基于证据的分析方法也确定了另外两类入室盗窃犯罪人侧写。机会主义入室盗窃犯罪人很少提前预谋,大多在门、窗或车库打开时进入住宅,没有携带犯罪工具,经常在无人居住的住宅中作案,盗取低价值的物品。这类机会犯罪的犯罪人较年轻,过去没有很多犯罪经历。他们可能不认识被害人,犯罪前无预谋,往往没有车,并且可能是在逃学或无聊时进行入室盗窃行为。有人际关系的盗窃是非常独特的,因为其犯罪的目标是被害人,而不是他们的财物。与其他入室盗窃不同,有人际关系的犯罪通常发生在夜间有被害人居住的住宅中,并且通常是由愤怒或纠纷引起的。这类犯罪具有高度对抗性,这对于入室盗窃等财产犯罪来说并不常见。在很多情况下,这类入室盗窃似乎更像是在试水,以寻找犯下更严重的罪行的机会,如性攻击、暴力攻击或杀人犯罪。许多强奸犯和连环杀手的前期犯罪经历都是入室盗窃[33]。这类入室盗窃犯罪人往往是成年人,认识被害人并且通常独自犯罪。与其他入室盗窃犯罪人不同,这类犯罪人享受作案时与被害人在同一住宅的体验,其将来升级为更严重犯罪的风险最高[18]。

Fox 和Farrington(2015)在其接下来的研究中提出,基于证据的分析模式的下一关键步骤就是使用新样本进行其他各类犯罪的犯罪人侧写,并使用实验评估来检验犯罪人侧写在侦查实践中的有效性。如果能够建立起不同样本和地点之间的一致性,将有助于提高犯罪人侧写的可靠性和可信度,或者将更深入地了解犯罪人的不同犯罪行为,以及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相似性或差异性[32]。

美国犯罪学者 Farrington 和犯罪预防学者Welsh(2006)认为,虽然随机对照试验是实验研究的黄金标准,也是评估效果的首选方法,但随机对照试验通常很难在刑事司法环境中进行,因为实验所需的时间、资源以及合作机会等条件难以同时具备。因此,非随机实验常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所以,应使用非随机对照试验,对基于证据的统计分析对逮捕率的影响进行实验评估[34]。例如,在迄今为止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于警察侦查中应用犯罪人档案有效性的科学实验中,Fox 和Farrington(2015)测试了基于证据的分析方法建立的入室盗窃档案,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警察局使用该档案进行入室盗窃犯罪人侧写,而其他三个警察局继续使用他们的标准警务技术。经过一年的随访,实验结果显示,与不使用入室盗窃档案相比,使用入室盗窃档案的警察局解决的入室盗窃案增加了 260%以上,而在实验开始之前,他们的逮捕率几乎是相同的。该实验为犯罪人侧写的实际效用提供了实证依据[32]。

五、犯罪人侧写领域研究现状及启示

(一)统计分析方法在犯罪人侧写领域的发展现状

Fox 和Farrington(2018)对1976 年至2016年所有关于犯罪人侧写的 426 篇文献进行了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旨在评估该研究领域的状况,并确定各种犯罪人侧写方法的有效性。这项研究分析揭示了几个重要的发现。

首先,2006 年至2016 年间发表了大量犯罪人侧写研究文献,占总体的46%。大多数作者是心理学家(43%),其次是犯罪学家(17%)和其他领域的作者(12%)。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只撰写了其中的7%[19]。

其次,犯罪人侧写的准确性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具体取决于所使用的方法类型、数据质量和分析技术。Fox 和Farrington(2018)的分析结果发现:超过一半的犯罪人侧写研究没有使用任何类型的统计数据;22%使用的是基本的描述性统计数据;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使用高级推断统计数据来进行犯罪人侧写研究。在 426 项研究中,有一半没有使用任何实际犯罪或犯罪人样本,43%的样本少于 400,7%的样本使用了 400人以上的犯罪人样本。为了确定犯罪人侧写文献研究主体的重复性情况,Fox 和Farrington(2018)对提出新的犯罪人侧写档案的62 个文献进行了分析。杀人犯罪是犯罪人侧写研究中最常提及的罪行(26%),其中性凶杀案是被害人遭受性侵犯(通常以虐待的方式)的一种子类型,在这一部分,多个研究中都反复发现了有组织和无组织的犯罪人侧写。性侵犯是第二常见的犯罪(13%)。大约 5%的犯罪人侧写研究描述了入室盗窃。纵火档案占所有犯罪人侧写文献的3%[19]。

总而言之,Fox 和Farrington(2018)的研究分析结果表明,犯罪人侧写研究领域相较于前四十年,越来越侧重于使用高级统计分析或科学评估技术[19]。并且由此可见,基于统计分析得出的犯罪人侧写比一般实践中的直觉性犯罪现场分析更有可能产生有效的结果。

(二)我国对统计分析犯罪人侧写方法应用的启示

如前所述,统计分析方法在西方已普遍应用于犯罪人侧写领域,并经学者评估认为是更准确而有效的侦查分析方法,但这种科学方法的实现需要大量的办案资料作为基础。当前我国犯罪人侧写领域的应用与研究,仍停留在以犯罪现场直觉性分析与犯罪心理特征分析为主要方法的阶段,犯罪心理特征分析方法的运用及研究也大多为特殊个案或基于小部分案件样本进行的描述性统计归纳。但也有一部分学者已意识到,利用数据与统计学算法和构建模型可减少传统犯罪分析在进行案件侧写时因侦查人员主观因素产生的误判。例如李全辉和刘丹(2021)基于“随机森林”这种分类算法,以150 个故意杀人案件为样本,构建了自动预测模型[35]。和文赟(2020)结合某市的系列案件数据对犯罪地理目标模型在我国的适用性和模型参数的设定进行实证研究,并将研究得出的结果与前人研究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36]。但现阶段,要使我国犯罪侧写领域的研究逐渐将重心转移到多种统计分析方法的利用上,仍需长期的积累与准备。

首先是犯罪人侧写档案的建立。我国已有学者针对犯罪人侧写提出了一套系统的路径,即“初步运用—系统方法—数据采集—汇集成库—数据刻画”[37]。在应用统计学方法的犯罪人侧写过程中主要涉及的便是案件相关信息的数据,所以建立完善的犯罪人侧写信息档案是整个体系中的核心部分。随着我国公安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每个案件中都可以提取出大量的各类数据信息。当前的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系统中就包含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以及全国机动车驾驶员资料库等。这些资料库中的数据还要进行灵活整合与要素化提取,才可直接用于各种犯罪人侧写方法中,因此不管是在现有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系统上进行完善,还是建设新的数据库,都需要各部门的信息资源高效整合与协同共享。例如在刑事侦查活动及司法工作的各阶段都进行特定指标的测量和记录,并进行数据化保存,不断积累与更新。以犯罪人侧写档案信息为基础,基于对大量犯罪数据的客观分析,找寻犯罪行为与犯罪人之间各特征的关系,将有助于犯罪人侧写领域从有人质疑的“伪科学”转变为基于数据的科学,进一步帮助侦查人员锁定犯罪人和了解犯罪行为。

其次是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基于统计分析方法的犯罪人侧写中,侦查人员不仅应具备统计学专业知识和统计软件应用与数据处理技术,还应对分析结果与案件信息结合进行综合研判[38]。犯罪人侧写研究目前在实践中得到的配合还不足,从事这一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也凤毛麟角。犯罪人侧写最根本的目的是应用于侦查实践,为使统计分析方法研究满足实战工作的需要,就需培养更多同时具备犯罪人侧写研究技能与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并下沉到刑侦工作的一线。在数据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各公安院校应注重发展培养多维人才,加强统计学、心理学、犯罪学、地理学等学科的有效融合;各地公安机关也应及时对有相关知识基础的人员组织集中研讨与培训,并调动办案人员学习统计分析技术的积极性。

综上,更科学的统计分析犯罪人侧写方法在我国侦查与犯罪研究中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使命和意义。当前仍需进行犯罪人侧写档案的构建和专业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积累更多犯罪人侧写实证研究成果,以期在我国侦查实践中充分发挥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结 语

犯罪人侧写所使用的方法类型、数据质量以及分析技术,都可能影响其准确性与有效性。当前研究与实践中所使用的犯罪人侧写包括传统直觉性犯罪现场侧写以及统计分析方法两大类,其中基于统计学原理的犯罪人侧写主要有心理特征分析方法、案件关联分析方法、地理分析方法和基于证据的分析方法。

虽然对于评估犯罪人侧写档案在解决案件时的实际作用,以及侦查人员如何利用这些犯罪人的特征在特定的案件中获得最佳的破案结果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基于目前学者们对于这几种犯罪人侧写方法的准确性及有效性的科学评估发现,统计分析方法总结的犯罪人特征比仅使用主观犯罪现场分析方法创建的犯罪人侧写档案,更可能在侦查实践中获得积极的效果。这对于指明我国犯罪人侧写研究领域走向更科学且有效路径的方向有重要意义。利用数据与统计学算法和构建模型等方式已是大势所趋,而我国犯罪人侧写领域研究重心的转变还需长期积累与准备,当前应着眼于构建可以直接运用于犯罪人侧写的数据库,培养同时具备统计学专业知识与案件分析研判能力的侦查人才,完善公安院校相对应的培养教育方案,加强各学科融合与合作,积累更多犯罪人侧写实证研究与统计分析方法的有效性评估,使科学的犯罪人侧写方法愈加成熟地运用于我国侦查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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