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关系视域下我国生态道德的发展*

2022-02-03 08:57
阴山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道德生态

陈 梦 婷

(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生态道德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生态道德兴盛于解决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问题过程中,是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新兴维度。我国的生态道德自传统社会就已经开始孕育了,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论述是生态道德的思想来源。只是,长达两千多年的孕育过程并没有直接促成生态道德的诞生。近现代剧烈的社会变动更是打断了它的孕育过程,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局面。剧烈社会变动后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制度为生态道德在我国的诞生、发展提供了充实的制度基础。生态道德曲折的诞育经历反映了现实的人以实践精神把握世界的过程,理清我国生态道德的诞育、发展历程有利于我们立足新时代,汲取传统资源,发展生态道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自然人道德与生态道德的孕育

自然人描绘了社会个体低层次的生存状态。早在远古时期,中华先民就迈过攫取资源的狩猎时代而步入了生产经济的农耕时代,创造了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等灿烂的原始农耕文化。几千年里,农业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体生产形式。这一时代的人的生存、发展高度依赖于自然,从生存状态而言他们属于自然人。

几千年的农业劳作建立起了人与自然休戚与共的紧密联系。自然人依自然而生,靠自然而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人所需要处理的关系中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关系。靠天吃饭的特点使自然人对以天为象征义的自然界怀有崇敬之心、依赖之情。同时,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强化了自然人对于血缘亲属的依赖关系。于是,围绕着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衍生出了自然人在社会关系上对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的依赖。自然人的生存与发展首先建立在对自然的依赖关系之上,其后建立在对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依赖性上,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1]。

在对自然与对人的双重依赖关系中,产生了自然人道德。自然人道德基于自然人对于自然的依赖和对其他自然人个体的依赖而产生,因而自然人道德就包含了人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处理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这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生态道德就启蒙于自然人道德关于人对自然界万物及其运行过程的态度、行为规范。

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自然人道德以“天人合一”为原则,以实现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生为根本要求。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是自然人道德的思想基础。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是创造人与万物的自然界。在自然界与人的具体关系上,张载指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篇》)人与自然是统一的整体,充塞于天地间的气构成人的形体,统帅自然变化的本性也就是人的本性。基于“天人合一”思想,儒家将万物纳入了施以仁爱的范围之内。孟子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将爱规范为从“亲亲”(亲爱亲人)到“仁民”(仁爱人民)再到“爱物”(爱护万物)的推及过程。韩愈认为“博爱之谓仁”(《韩愈·原道》),将仁爱的对象直接扩大至世间万物。儒家这种以道义为中心的弱人类中心主义是完全区别于西方以利益为中心的强人类中心主义的,儒家强调人以道德自觉的方式发挥在天地自然中的参与作用与调节作用。由此,“参赞化育”成为儒家人与自然相处的理想状态。“参赞”的前提是依循天道,如荀子所主张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天具有独立运行的规律,这些内在规律是客观的,不会为尧舜圣人而变更,对于广大的普通人来说就更要认识、顺应客观规律了。“人类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让自然万物都按照天道、物理变化与发育,人类和自然界自然会建立起一种协调关系,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自然形成一种优化平衡的状态。”[2]儒家积极有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其以“人者,天地之心也”(《礼记·礼运》)为人的主体价值地位,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强调发挥人的“参赞”作用,充满了进取有为的意蕴。

道家在天人关系上以“道”为包含人在内的宇宙万物的本源,道“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是万物之宗,从根源上将天地万物统一起来。庄子正是从自然的“道”的根源出发,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主张人与自然万物的同一性、统一性。“道法自然”,自然是道的本性,以道为母体的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使自身的行为合乎自然运行的法则。因此,道家主张自然无为,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要求顺应自然,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基于万物同源的主张,道家认为万物在存在价值上是同等重要的。老子指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天地顺应自然,对万物无所偏爱;庄子也强调“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万物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以道家的平等观为重要内容的自然人道德是中华文明的珍贵宝藏,它在西方主张人与自然相对立、强调人对自然万物的绝对主宰的以利益为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照下,散发着更为璀璨、耀眼的光芒。虽然儒家和道家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一些具体主张有所差异,但两家对遵循客观自然规律的要求以及实现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目的是一致的。儒道两家相互补充构成了我国自然人道德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完整骨架。

在处理人的社会关系时,由于小农生产以家庭为本位在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亦离不开聚居的人力资源以抵御自然灾害,所以自然人道德也注重人的依赖关系、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依附性。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也是基本的生活单元,由血缘关系构成的家庭伦理关系是自然人道德中社会关系的根基。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使个体的伦理规范由亲属推及非亲属自然人,由家庭推及国家。“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概括了自然人的五种基本人伦关系。基于人的依附性,以五种人伦关系为基本内容的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狭义的)都注重等级秩序。礼乐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鲜明特色,而礼即是规范各个不同等级的自然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记·曲礼上》),礼发挥的就是确定人的亲疏关系、分别人的地位尊卑的作用。先秦时期的伦常关系还强调双向性、主体双方的平等;发展至秦汉时期,人伦关系的双向性减弱并退化为单向性,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人的依赖性增强并成为桎梏人的道德枷锁。

包含人与自然关系和人的社会关系的自然人道德产生于中国古代的农业社会,绵延了两千多年,成为一股深厚绵远的精神力量影响着每个自然人。自然人道德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基础,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出了人的社会关系,并融合两者形成一体。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性使自然人道德内含了生态道德的许多重要内容。自然人道德强调自然的存在意义和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这些道德要求虽然没有促成生态道德在自然人道德中直接诞育,但为生态道德在往后社会的产生、发展准备了充分的思想资源和精神支撑,自然人道德是生态道德的启蒙、孕育之所。

二、经济人道德与生态道德的淡化

自然人道德以稳定的小农经济、封建统治为基石。当稳定的社会存在发生剧烈变动时,自然人道德也就随之有所变动。自1840年开始,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原本封锁成固态的中国大门。在被迫开放的过程中,中国从开小口到开大口,从赔款到割地,从一国欺凌到多国瓜分,从独立自主到丧权辱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原本因小农经济而受重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而然地隐退到了人的社会关系之后。那一时代下,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矛盾尖锐突出,反帝反封建的时代使命任重而道远。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关注点落于救亡图存之上,自然人道德受时代问题与西方伦理的影响,逐渐向经济人道德转型,原启蒙于自然人道德的生态道德还未成形却又淡化了。

所谓经济人,有两层含义:其一是经邦济世之人,是以拯救民族同胞、挽救国家危难为己任的人;其二是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意义下的以个人物质利益为重之人。这两种人在自鸦片战争后至21世纪前这段时期中均交融存在于我国,并且,伴随着这两种经济人产生了两类经济人道德。

在亡国灭种的危难面前,救亡图存成为民族大任。在理论上,有识之士在中西方文化的比较中开始思考强国之策,开启了一场开民智、启民德的自救运动,将道德的侧重点由偏重私德向关注公德转变。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3]在他看来,当时中国弱于西方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道德偏重私德而缺失公德,只强调人人独善其身因而国民没有形成完全的人格,国家缺失了保持群体维系的公德而面临存亡危难。于是,梁启超主张对于旧道德要“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要大力提倡爱国、利群,将群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章太炎在论及亡国灭种的原因时,更是直接将国家危亡、政权无法光复的根本原因指向道德的衰亡,要求必须用“重然诺,轻生死”的革命道德来实现救亡图存[4]。开民智、启民德的自救运动拓宽了旧道德的关注视野,凸显了个体爱国要求在全部道德内容中的地位。孙中山曾指出:“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成世界”[5],他主张恢复传统道德来作为民族复兴的出路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新华月报》创刊号题词: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为全体国民的公德”[6],重视道德的政治关系。在一百多年深重的民族危机的现实逼迫下,注重经邦济世的经济人道德应势而生,它着眼于民族国家的利益,突出爱国强国的要求。在行动上,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以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气概谱写了注重经邦济世的经济人道德的践行凯歌。

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世界的两大主要关系,两大关系自身内部的矛盾程度决定了人们对其关注度的高低。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余年里,对外关系上民族危机严重,反帝任务紧急;内部关系里等级压迫深重,反封建任务艰巨。反帝反封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当时社会的中心任务。人的社会关系矛盾突出,人们的所有关注点、处理精力均在解决社会关系的矛盾问题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自然会被搁置,自然也会成为服务于解决社会关系问题的工具。例如,在富国强民的迫切期望之下,在20世纪50年代末全国上下兴致高昂地掀起了工农业生产的热潮。“为了实现当时的‘赶英超美’目标和促进重工业的超常发展,我国实行原材料低价格的政策,大大刺激了资源能源的高投入和高消耗,使得我国的资源环境遭受大规模的浪费、破坏和冲击。在农业‘以粮为纲’的号召下,不少地区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粮食产量指标,想方设法扩大耕地面积,以增加粮食产量,于是出现了十分普遍的大规模毁林毁草开荒、扩大边际土地如陡坡开垦、围湖造田现象,导致植被严重破坏,水土大量流失,自然灾害频仍。”[7]在这种人的社会关系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自然只能作为被开发的对象成为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手段,自然价值只能以经济价值的形式体现出来,自然道德也就必然不能在这一社会背景下诞育而成。

经邦济世的经济人道德是于特殊的危难阶段锻造而成的,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生动体现。而以个人物质利益为重的经济人道德则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在物质的诱惑下出现的道德形态。

市场经济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它所固有的资本运作机制。在这一运作机制之下,“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通过交换价值来体现,各类市场主体均只考虑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把别人只当作实现其私利的工具,整个市民社会实际上变成私人利益的战场,‘人人为自己,他人即地狱’成为生动写照,人物化为利己主义经济动物。”[8]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为物质力量所支配,成为由他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力量的奴隶。无限的物欲使人与人之间变成冷冰冰的利益关系,形成分散与对立的局面;使人与自然之间成为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尽可能多地攫取自然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经济利益是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唯一目的。这种异化的经济人道德以私人利益为根本目的,具有浓厚的物役性。由此,市场经济下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的丑恶现象层出不穷,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不良行为久治不绝。

当以私人利益为重的异化的经济人道德主导人时,人与自然的关系扭曲变异,生态道德更是无从生长了。“私人利益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最终目的。”[9]本属于自然一部分的人类主体凭借着对物质利益的狂热追求堂而皇之地无视了内在于自然的这一事实,人从与自然的内在关系中脱离出来并成为自然的对立面。人以居高临下的主宰者姿态面对自然,而自然只是作为物质利益的提供来源被人所统治。自然作为被统治的一方,没有独立、平等的地位,不具备内在的价值,更不是道德关涉的对象。只要以私人利益为重的经济人道德占据着主导地位,生态道德便不会有诞育的机会和生长的空间。正如物质欲望永远膨胀不被满足般,人对于自然资源的攫取也没有限制与分寸。为了最大程度、最高效率地获得自然资源,人们对于自然的开发技术在不断更新精进,自然似乎真的被人驯服在技术之掌上,人们似乎成为世界甚至将成为整个宇宙的主人。但事实上,一方面,“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10];另一方面,资源有限性和物欲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自然对于人类一次次的胜利开始进行反击。

不管是在经邦济世的经济人道德内,还是在以私人利益为重的经济人道德里,都没有给生态道德留下存在的空间,原本启蒙于自然人道德的生态道德在道德形态的转变中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三、社会人道德与生态道德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人道德形态,也就是社会主义道德,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个体的道德[11]。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为克服经济人道德的弊端、发展社会人道德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石。调控、转化私人利益是社会主义制度协调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直接手段。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里所说的:“瓦解一切私人利益只不过替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开辟道路。”[12]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完善,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改善,社会人道德便逐渐形成。在人的社会关系上,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了劳动者和物质所有者的统一,社会化的个人作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而存在;公有制使人们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私人利益从根本目的、基本性质上与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防止私人利益膨胀建构起了制度要求和框架规范。由此,为争夺个人私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就在利益协调中消逝了。“整个社会生产经由人们有组织的自觉控制而日益摆脱其盲目性,劳动者摆脱了资本的奴役,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彼此结成了平等、团结的同志式关系,社会有机体成为个体成长的共同家园,个人与社会关系走向了协调一致”[8]。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统一、关系的协调促使社会个体以整体为重,为人民服务成为社会人道德的核心。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物质利益的追求狂热的止息、人的物役性的消解大大缓解了人与自然间的紧张关系。私人利益合理化并与社会整体利益协同,直接从追求目的上清除了利己主义、消费主义泛滥的可能性。有组织的生产调控必须立足于整体进行资源配置,这避免了自然资源获取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并且以社会利益为重的生产倾向促使人们将视野扩大到整体,放大到整个自然。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以整体性视角看待生产问题、资源获取问题,能够合理地调节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间由为追求私人利益而产生的绝对主宰关系向平等、和谐共生的关系转变。

正确理解的利益是全部道德的原则,个人私利的调控与转化是社会人道德形成的内在原因,而社会人道德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与外部条件有直接关联。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人的社会关系的日趋和谐,人们的关注点、处理精力不再全部置于解决社会关系的矛盾问题上而有暇顾及其他了。同时,在“世界八大公害事件”(1)“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指的是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因现代化学、冶炼、汽车等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加剧,发生的八起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镇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引发的血的教训与国内生态问题不断暴露的现实压迫中,人与自然关系再度成为社会问题的焦点,人们不得不开始重视曾被忽略了很长时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当下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在高度关注与深刻反思之下,生态道德成形并诞育,成为社会人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鲜明特色。总而言之,社会人道德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逐渐形成的道德形态,是具有高度先进性的道德形态。人与人之间是独立的平等关系,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全体人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人与自然之间是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的关系,自然作为道德的关涉对象,其内在价值受到肯定。

国内外日渐严重的生态危机毫不留情地将探寻人与自然间的正确关系摆在了人类发展所必须要考虑的范围内。经济人道德主导下单纯以自然为服务经济社会和增加物质财富的手段的错误观点、视人与自然间为赤裸裸的主宰关系的剥削意识受到了人们的深刻反思。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对于自然,一方面,我们应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的平衡;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自然除了商品价值外还具有以自身为尺度的内在价值。在反思的过程中,善待自然、尊重生命成为新的道德规范,生态道德自社会人道德中脱颖而出。它缘起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诞育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又以自然人道德资源为思想来源。生态道德是我国公民以实践精神把握世界的体现,促进生态道德的培育和践行是时代的课题、现实的要求。

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关于社会公德的论述已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倡落实保护环境的道德要求,但生态道德一词还未以其独立形态出现于纲要中。生态道德是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党的十六大以来,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纵深发展:科学发展观成为新兴发展理念指导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受到重视并成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党中央在党的十七大第一次从文明形态的高度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掀起新高潮。理论上,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相互关系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维护;在发展理念上,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在生产生活上,提倡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发展观的深刻变革;在道德意识上,注重培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道德意识,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建设者。实践上,党中央从战略高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深化,生态道德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出现于2019年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之中。生态道德拥有了自身的独立形态,它拓宽了道德关怀对象的范围,为社会主义道德开辟了新维度,彰显了我国公民对现实世界、现世人类以及未来世界、未来人类的博大道德关怀。具备独立形态的生态道德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我国的道德发展形态看,作为社会人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道德是对于经济人道德的反思与突破,也是对传统社会自然人道德的正确观念与要求的继承。在新时代,最大程度地发挥生态道德对于生态建设的积极作用,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归本溯源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又以其独特的社会性区别于其他自然物,单纯依据人的感受性来判断生命的高级与低级、自然的有用与无用、价值的富有与缺少具有局限性,我们应以人的理性、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对自然予以道德关心。其次,要积极挖掘、传承传统生态道德资源。自然人道德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资源之光芒值得在当今社会重新放射。自然人道德在处理两者关系时,以“天人合一”为原则,以尊重自然客观规律为方法论要求,以实现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生为根本要求。在具体做法上,《逸周书》上记载“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孟子提倡“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等,这些对于自然保护的详细规定与我们现在所倡导的生态保护做法是一致的。我们要正确理解自然人道德中对于人与自然关系深切关怀的原因,这能够帮助我们在后工业时代依旧保有对土地、对山川河流、对整个自然界的依恋之情、敬畏之意、感恩之心。在挖掘自然人道德中的生态道德资源时,我们要以唯物辩证法正确对待自然人道德,不因其保有生态道德资源而无视时代条件全盘吸纳,更不因其在社会关系上有对血缘宗法的依附性而全盘否定;要立足新时代,以现实问题与发展要求为落脚点,找寻经两千多年积淀而形成于我们民族基因之中的生态道德印记,将自然人道德中契合民族心理、情感的生态道德资源发挥到极致,以助力于当下社会主义生态道德建设中培育生态道德、落实生态理念、厚植生态情怀、推进生态实践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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