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历史文化视域下韩愈的碑志文书写动因考述

2022-02-02 13:11:47王东峰
社会科学动态 2022年5期
关键词:碑志墓志韩愈

王东峰

“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是中唐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晚唐诗人杜牧,把韩愈的散文创作与诗圣杜甫的诗歌成就并列,誉为“杜诗韩笔”。韩愈在文学上的突出成就体现在散文创作上,他反对过分追求形式的骈文,强调文章内容的重要性,与柳宗元共同携手倡导了“古文运动”,提出了一系列文学理论主张,在中国古代散文创作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碑志文是韩愈散文写作的重要内容及韩愈别集的重要组成部分。传世的韩愈别集共40卷(不包括外集和遗文),其中文章有30卷,而碑志文就有12卷之多。李汉的《唐吏部侍郎昌黎韩愈文集序》中说,韩集中的赋、古诗、律诗、杂著、书、序、祭文、表、状、碑志、哀辞等各类文体“总七百一十六”,其中“碑志七十六”,占韩愈别集的十分之一强。宋代陆九渊因此批评说,“韩文章多见于墓志、祭文”①。韩愈别集中的碑志文数量不但多,而且成就突出。元代陶宗仪称许道:“碑文惟韩公最高,每碑行文言道,人人殊面目,首尾决不再行蹈袭。”②清代散文家储欣在《唐宋八大家类选》中甚至说,“昌黎墓志第一,亦古今墓志第一”③。韩愈碑志文堪称后世碑志创作的典范,学界对此早有关注。从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对韩愈碑志文的研究,多集中在韩愈碑志文的史料价值、创作成就、对后世的影响,以及韩愈碑志文与其他人的碑志文比较研究等方面。如杜丽萍《韩愈欧阳修碑志文风格比较》,认为韩愈和欧阳修同为名重当时的碑志大家,但由于时代、文风、气质、经历等方面的差异,两人的碑志文却表现出不同的特色;杨文森《韩愈碑志文的写作特色——兼谈韩愈的“谀墓”》,认为韩愈碑志文具有“人物形象生动;叙议结合,寓意褒贬;打破陈规,不落俗套”的写作特色,但亦有小部分“谀墓”之作;陈冠明《论韩愈碑志文对前朝成就的扬弃》指出,前朝汉唐二邕(蔡邕、李邕)与庾信等人的碑志文都对韩愈的创作产生了积极影响;殷海卫《韩愈碑志文的写人艺术及其通变精神》,认为韩愈的碑志文体现了刘勰所说的“通变”精神,即学古而不泥于古,追新求变;徐若《韩愈碑志文研究》从应用文写作的角度对韩愈碑志文的内容、结构、语言以及风格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赵二超《论韩愈碑志文的新变及其影响》,认为韩愈革新了刘勰以蔡邕碑志文为审美典范的风格范式,对后世欧阳修、苏轼、茅坤及桐城派文论家都产生深远影响;王长顺《从碑志文看韩愈散文的“尚奇”》,认为韩愈碑志文的创作与他的其他散文一样,都有着“尚奇”的特点;等等。截止目前,笔者在相关资料中尚未发现有学者探讨韩愈的碑志文写作与中唐时期的历史文化之间的关系。

一、中唐时期的天灾人祸与中下层官员的困窘生活

唐代中期以前,节度使制度在抗御外敌和巩固国防方面,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自天宝之后,政治少懈,文致未优,武剋不刚;孽臣奸隶,蠹居棋处;摇毒自防,外顺内悖;父死子代,以祖以孙;如古诸侯,自擅其地,不贡不朝,六七十年”④。唐代中后期,藩镇势力愈发膨胀,节度使割据一方,拥兵自重,遂成独霸一方的诸侯,致使中央无力控制全国,最终酿成了安史之乱。此后,许多藩镇凭籍武力,与唐王朝抗衡,不仅在政治上独立,而且不向中央政府缴纳财赋。如代宗朝,“怀仙等四将,各招合遗孽,治兵缮邑,部下各数万劲兵,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贡赋不入朝廷,虽称藩臣,实鲜王臣也。朝廷初集,姑务怀安,以是不能制”⑤。又,《旧唐书·宪宗纪上》记载:“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卯,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管州府二百九十五,县一千四百五十三,户二百四十四万二百五十四,其凤翔、鄜坊、飺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沧景、淮西、淄青十五道凡七十一州,不申户口。每岁赋入倚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比量天宝供税之户则四分有一。”⑥从这条文献史料可以看出,唐代自安史之乱以后,全国的财政收入仅靠东南的八道四十九州来维持,缴纳赋税的户数,仅为天宝年间的四分之一,而西北的十五道七十一州却俨然成了独立王国,既不向中央申报人口,又不向中央缴纳财税。这一情况发展到唐代末年更为严重,《旧唐书·僖宗纪》记载:“国命所能制者,河西、山南、剑南、岭南四道数十州。大约郡将自擅,常赋殆绝。”⑦

除了“人祸”之外,中唐时期天灾频仍,导致米价暴涨。《旧唐书·食货下》云:“自兵兴以来,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⑧而在中唐以前,米价最贵的一年是高宗永淳元年,因为“京师饥”,斗米四百钱。其他年份斗米价格一般在几十钱至百钱范围内波动。而安史之乱后,频繁的天灾人祸导致米价飙升。肃宗乾元元年,斗米七千钱。乾元三年(饥),斗米一千五百钱。代宗广德元年(虫),斗米千钱;温州饥,斗米万钱;广德二年(关中虫、雨),斗米千余钱;永泰元年(旱),斗米一千四百钱;永泰二年,斗米五百钱以上;大历四年(京师雨),斗米八百钱。德宗兴元元年(关中)、贞元元年(河南、河北)等地,斗米均为千钱;贞元二年(河北蝗、旱),斗米一千五百钱⑨。

国家财政收入锐减,自然灾害又造成粮食价格飞涨,势必会影响到官员的俸禄及其家庭生活水平。尤其是京官实得的俸禄,比之地方官要少许多,在生活上就更易陷入困顿。“唐代中晚以后,地方官吏除法定俸料之外,其他不载于法令,而可以认为正当之收入者,为数远在中央官吏之上。如白氏文集陆肆策林叁省官并俸减使职条云:‘兵兴以来,诸道使府,或因权宜而置职,一置而不停。或因暂劳而加俸,一加而无减;至使职多于郡县之吏,俸优于台省之官。积习生常,烦费滋甚’。”⑩因此,为了生计,一些生活困难、家庭负担比较重的京官就恳切盼望能调至地方任职。如《旧唐书·李皋传》云:“上元初,京师旱,斗米直数千,死者甚多。皋度俸不足养,亟请外官,不允,乃故抵微法,贬温州长史。无几,摄行州事。”⑪《新唐书·李泌传》载:“是时(贞元元年),州刺史月奉至千缗,方镇所取无艺,而京官禄寡薄,自方镇入八座,至谓罢权。蔡邕由左丞贬歙州刺史,家人恨降之晚。崔祐甫任吏部员外,求为洪州别驾。使府宾佐有所忤者,荐为郎官。其当迁台阁者,皆以不赴取罪去。”⑫李皋为了能从京官转任地方官,故意犯法让朝廷将自己贬为温州长史;蔡邕由尚书左丞贬为歙州刺史,家里人竟以贬官太晚为憾事;崔祐甫由礼部员外郎,请求出任洪州别驾,然后推荐曾经得罪自己的属下担任郎官。在朝的京官之所以纷纷恳求外任地方官,其原因就在于,唐代中后期京官俸禄与地方官员的实际收入,其差别简直判若天渊。杜牧在《上宰相求杭州启》中甚至宣称:“作刺史,则一家骨肉四处皆泰。为京官,则一家骨肉四处皆困。”⑬

唐代官僚士大夫之家,其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除了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外,还包括非血缘的依附人口,比如近亲以及奴婢仆妾在内。如唐玄宗朝的王琚,“家累三百余口”,“每移一州,车马填路,数里不绝”⑭。韩愈也不例外,他在远赴潮州的贬谪途中所写的《过始兴江口感怀》云:“目前百口还相逐,旧事无人可共论。”中唐时期地方官的俸禄虽然比京官多,但因为州郡之间经济状况的优劣差异,其间的差别也很大。如果家族人口多,所在州郡经济落后,那么要想维持家族生活所需就会比较困难。如“郑太穆郎中为金州刺史,致书于襄阳于司空頔:‘……太穆孤幼二百余口,饥冻两京,小郡俸薄,尚为衣食之忧,伏惟贤公息雷霆之威,垂特达之节,赐钱一千贯,绢一千疋,器物一千事,米一千石,奴婢各十人’”⑮。郑太穆,史书无载,其生平不详,但据于頔为唐德宗、宪宗时人可知,他亦生活在中唐时期。金州,即现今陕西安康一带,是当时经济欠发达地区。唐朝主要依据各州的总人数多少,将其分为上、中、下三等。据《新唐书·地理志四·山南道》,金州属上州。唐代的上州刺史为从三品。这条文献史料中的郑太穆,虽为三品高官,竟然也因自己所在的州郡偏僻狭小,俸禄微薄,且家口众多,导致生活困顿,竟至于写信恳求于頔资助。在中唐时期,甚至有中下层官员因俸禄过低而被饿死的骇人听闻的事例。德宗“建中末,姚况有功于国,为太子中舍人。旱蝗之岁,以俸薄不自给而以餒终。哀哉!”⑯

韩愈晚年因为跻身上层官员群体中,俸禄丰厚,衣食无忧。但在他的前半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中下级的京官,期间虽然也曾被贬谪到阳山、江陵、潮州及袁州任地方官员,但时间都比较短,而且这些地方在当时都属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俸禄自然也就比较低。韩愈出任阳山令时,感叹“酸寒何足道”,任江陵府法曹参军时“掾俸之酸寒”,分司东都任国子博士时,“不知孤遗多,举族仰薄宦。有时未朝餐,得米日已晏”。“纵观韩愈从官近四十年的生活状况,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在贞元、长庆年间,韩愈以及与他相似的阶层的官员,如果没有田产只靠俸禄生活,又如果负担着一个大家庭的生活的话,不论他是正七品下的法曹参军事、正七品上的四门博士,还是正五品上的国子博士,其生活水平都不很高,甚至是比较艰难的。”⑰这种穷苦生活在韩愈的诗文中多有反映,如《东都遇春》:“为生鄙计算,盐米告屡罄。”《与李翱书》:“仆之家本穷空,重遇攻劫,衣服无所得,养生之具无所有。”《进学解》:“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他远赴潮州任刺史后,因为官俸低微,以至于要接受别人的救济。他在《潮州谢孔大夫状》中就说:“以愈授刺史,特加优礼,以州小俸薄,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⑱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韩愈通过撰写墓志来获取额外收入以补贴家用,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的。

二、中唐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文人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

初唐时期,唐王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在各方面对商贾及商业活动严加限制,商贾被称为“杂类”“贼类”,这表明社会上人们普遍“贱商”的心态。自中唐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朝廷的重农抑商政策受到猛烈冲击,社会各阶层对商业、商人的轻视态度发生了明显改变,开始以羡慕、友好、赞同的眼光来对待商人,不少人出于对“利”的追求,也纷纷加入到商业活动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少农民或干脆放弃农业从事商业,或半农半商,“百姓日蹙,而散为商以游十三、四矣”⑲。“农本商末”的传统观念开始发生动摇。

第二,有寺院僧侣也从事商业活动。身为方外人士,僧侣本应清心寡欲,潜心修道,以成正果。但由于禁不住商业利益的诱惑,此时一些大的寺院,往往在东、西两京开设多处邸店,所获收益成为寺院的主要经济来源。

第三,愈来愈多的士人兼营商贸,上自朝廷中的文武百官,下至地方上的藩镇州府,经商已然形成一种社会潮流。以小农经济为统治基础的封建社会,商业经济发展的最大危害是对统治秩序的威胁。于是,唐代宗大历十四年七月,“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於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先是,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各托军用,实私其利焉”⑳。然而,唐王朝的这道禁令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因巨大的阻力而困难重重,所以到了唐穆宗时,只得改变策略,诏“应属诸军诸史司等在乡村及坊市店铺经纪者,宜与百姓一例差科,更不得妄有影占”㉑。这表明朝廷已经默许了官吏的经商活动,承认其合法性。因此,到了文宗开成年间,“李绅为汴州节度使,上言于本州置利润楼店,从之”㉒。初唐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至此土崩瓦解。

世人争相经商求利,天性敏锐的文人必然也会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社会潮流的变革,商人生活与商业活动就成为许多文人笔下常见的题材。这时期的不少诗作中都出现了“商贾”的形象,如刘禹锡的《贾客词》和元稹的《估客乐》。《贾客词》起首就说:“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估客乐》也开门见山指出:“估客无住着,有利身则行。”商贾形象被中唐诗人接受,表明此时的文人价值观念发生了明显改变。既然举世“求利”在中唐时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潮流,而身处其中的文人自然难以避免,他们虽然仍然坚持儒家教条,但同时也热衷于对“利”的追求,以至于有“诸州刺史既欲责其絜己,须令俸禄稍充,但以厚薄不同,等给无制,致使俸薄处,无人愿去,禄厚处,终日争先”㉓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文献记载。

既然整个社会风气如此,况且仅靠韩愈自己微薄的俸禄收入又难以维持家族生活所需,那么他通过写碑志挣钱补贴家用也就顺理成章了。宪宗元和七年(812),河南少尹李素卒,韩愈为其撰写的《唐故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云,“其子道敏哭再拜,授使者公行状,以币走京师,乞铭于博士韩愈”㉔。明确交代李素之子李道敏,送钱给韩愈,拜请他为父亲撰写墓志。韩愈所撰的《平淮西碑》云,“宪宗以石本赐韩弘,弘寄绢五百匹,昌黎未敢私受,特奏取旨。又作《王用碑》,用男寄鞍马及白玉带,亦特奏取旨。……以区区文字馈遗,而辞与受俱奏请,则已为朝野通行之例,亦可知也”㉕。所谓“朝野通行之例”,表明请人写碑志文要付丰厚的润笔费,已经成为中唐时期朝廷与民间通行的一种社会习俗。与韩愈同时代的封演在《封氏闻见记》卷六亦云:“今近代碑稍众,有力之家,多辇金帛以祈作者,罹人子罔极之心,顺情虚饬,遂成风俗。”㉖可见,中唐时以重金聘请名家书写碑志已成一种社会风尚。韩愈的文章为天下所重,当时的贵族官僚死后,家属都以有韩愈撰写的碑志文为荣。刘禹锡《祭韩愈文》说,韩愈作的碑志,“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此说虽然夸张,但韩愈撰写碑志所得润笔确实不少。据《唐才子传》卷5记载,当时有一青年文人刘叉,“闻韩吏部接天下贫士,步而归之,出入门馆无间。时韩《碑铭》独唱,润笔之货盈缶,因持案上金数斤而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愈不能止。”㉗韩愈喜奖掖后进,有许多青年才俊投其门下,韩愈撰写墓志文的润笔收入,除了维持家计所需之外,大部分用于接济亲友及门人。宋代司马光就说,“退之文为天下贵,故当时王公碑碣靡不请焉!受其厚谢,随散之亲旧以行义”㉘。洪兴祖《韩子年谱》亦云:“公诱厉后进,馆之者十六七,虽晨炊不给,依然不介意。族姻友旧不自立者,必待我然后衣食嫁娶丧葬,而公自幼至老,家人常百口,宜其贫也。”㉘

不只是韩愈,中唐文人通过碑志文以换取“润笔”而逐利的例子有很多,以至于“长安中争为碑志,若市贾然。大官薨,其门如市。至有喧竞搆致,不由丧家者”㉚。比如“王仲舒为郎中,与马逢友善。每责逢曰:‘贫不可堪,何不求碑志相救?’逢笑曰:‘适见人家走马呼医,立可得也’”㉛。这样的记载足以令人瞠目。皇甫湜的例子更是令人咋舌。他为裴度作《福先寺碑》,“(裴度)因以宝车、名马、缯彩、器玩约千余缗,置书命小将就第酬之。正郎(皇甫湜)省札大忿,掷书于地,叱小将曰:‘寄谢侍中,何相待之薄也?……其辞约三千余字,每字三匹绢,更减五分钱不得。’……(裴度)立遣依数酬之。自居府至正郎里第,辇负相属,洛人聚观,比之雍绛泛舟之役。正郎领受之,无愧色”㉜。皇甫湜的例子虽属极端,但由此可以看出,“逐利”观对中唐文人的强有力的冲击。为了获得丰厚的润笔收入,唐代甚至出现了职业墓志撰稿人,他们当中就包括当时一些有文才又有名气的官员㉝。

三、唐人丧葬重视碑志及中唐时期“家自为谱”的社会风尚

碑志起源于东汉中后期,发展于魏晋六朝时期,而成熟鼎盛于隋唐时期。“在墓前盛行树碑,墓内有志,是隋唐丧葬习俗的一大特色”㉞。《通典》卷139《开元礼纂类·凶六》就有“去灵车,后次方相车,次志石车,次大棺车……”的记载㉟,可见唐时已将碑志列入礼制。碑志作为丧葬礼的重要一部分,受到时人高度重视,由此导致碑志文在社会上普遍盛行。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到1989年,全国共出土从东汉到清代的碑志1464方,唐代就占了413方㊱。而截止2003年,国内见之著录和出土的唐代碑志多达4500余方,仅“千唐志斋”就收藏唐志1350余方㊲。以出土墓志集中地洛阳为例,自2001年至2012年,洛阳出土从东汉至民国等各个时代的墓志共计1785方,而其中唐代墓志多达1499方㊳。现已发现的唐代碑志,遍布全国各地,如范澄及妻韩氏墓志,出土于山西长治宋家庄;勾龙墓志,出土于辽宁朝阳八里铺;牛须妻柳三娘墓志,出土于甘肃武威管家坡;史道德墓志,出土于宁夏固原王涝坝;宁道务墓志,出土于广西钦州;邓俊墓志,出土于湖南益阳赫山庙;姚仲然墓志,出土于江西弋阳;等等。碑志的主人除了皇亲国戚、高官公卿外,还有许多平民百姓及一些僧、道、宫女。如王氏墓志,志主为“太原郡庶人”。再如李二娘墓志、王大礼墓志、张十八娘子墓志,等等,从这些墓志的称谓上,可以断定志主是平民百姓无疑。又有三品亡尼墓志、九品宫女墓志、天宝十三载故开元观道士王公墓志,等等。通过对以上所列举的唐代的碑志数量、分布区域、志主身份进行具体分析,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明唐人丧葬重视碑志的社会风尚。

我们还可以通过韩愈具体的碑志文作品来进一步说明唐人丧葬重视碑志的社会风尚。如《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记载:韦丹死,“将葬,其从事东平吕宗礼与其子寘谋曰:‘我公宜得铭,得铭不朽矣’。寘来请铭”㊴。《唐故襄阳卢丞墓志铭》:“将葬其父母,乞铭于职方员外郎韩愈。”㊵《唐故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志铭》:“(杜兼)将葬,公之母兄、太学博士冀与公之夫人及子男女谋曰:‘葬宜有铭,凡与我弟游而有文章者谁乎?’遂来请铭。”㊶《唐故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房启死,“其子越,能辑父事无失,谨谨致孝。既葬,碣墓请铭”㊷。《唐故鳯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李惟简)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㊸

唐人以葬而有志为尚,而韩愈又以文章显著当世,所以,死者家属多以有韩愈撰写的碑志为荣。如《唐故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张圆死,其妻刘氏遣女奴来请韩愈写墓志,理由是“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凡所言必传世行后”㊹。《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金吾卫大将军赠工部尚书太原郡公神道碑》:顺宗王皇后弟王用“葬得日,公之姉婿、京兆尹李修,谓太子右庶子韩愈曰:‘子以文常铭贤公卿,今不可以辞’”㊺。《唐故尚书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记载,张季友临死之前,派侄子张涂来向韩愈求墓志铭:“叔父且死,几于不能言矣。张目而言曰:‘吾不可无告韩君别,藏而不得韩君记,犹不葬也。’”㊻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血脉的谱系,是中华民族传统社会习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家谱之学,发轫于夏商周,鼎盛于魏晋南北朝。唐初承接自南北朝重门阀的传统,讲究世家门第、婚姻门户也就成为时代风尚,着意于祖先源流及支派繁衍的族姓谱系也随之兴起。郑樵的《通志·氏族略》总结道:“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门阀,故其书散失而其学不传。”㊼这就是说,在隋唐时期,官方取仕重簿状,民间婚姻重门阀,所以导致谱牒学盛行。但需要留意的是,“唐代以前,所谓谱学者,绝大多数是记载百家姓氏渊源的官修合谱;唐中期以后,随着氏族势力的日渐衰弱,私撰家谱逐渐兴盛起来”㊽。因此,《新唐书·艺文志》谱牒类除了著录李唐皇室及一些高官豪族的谱牒外,还有不少庶族的家谱,如《谢氏家谱》《虞氏家谱》《孙氏家谱》《徐义伦家谱》《周长球家谱》《刘舆家谱》《李氏房从谱》等。由此可以看出,在唐代前期私修谱牒还是大族专利,而到了唐代中后期,由于藩镇割据及频繁战乱,造成大规模的人口流迁和乱后回葬,而家谱就成为人们认祖归根的凭证。因此,谱牒之修大为盛行,逐渐普及到一般士人甚至一些寒族。“唐代中期以后,世族地主逐渐衰落,庶族地主开始崛起,与这种社会现实相适应,‘家自为谱’的宗族谱牒制度逐渐兴起,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谱牒修撰方式。”㊾

追溯祖先世系及其生平简略,是碑志不可或缺的内容,而记载详备的家谱就为碑志文的写作提供了方便;反过来,碑志的内容又可以为续修家谱服务,而“家自为谱”的社会风尚则有力地促进了中唐时期碑志文的繁荣。

四、结语

杜诗韩文,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诗歌和散文的两大标志性的丰碑。韩愈的文章,雄奇奔放,波澜壮阔,既富曲折变化,又流畅明快,在当时即受到人们的推崇,这是形成韩愈别集多碑志文的主体原因。唐人又以丧葬有碑志为风尚,社会各阶层纷纷以葬而有志为习,至中唐时,由于战乱和门阀观念世俗化的影响,使得一般的士族甚至是平民阶层也开始注重修纂族谱和家谱,从而推动了碑志文的兴盛,这是韩愈别集多碑志文的客体原因。其次,中唐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文人传统的价值观念的冲击,使他们不以“逐利”为耻,不少人争相作碑志以获得丰厚的“润笔”,这是韩愈别集多碑志文的主观原因。此外,唐代中后期,藩镇割据,与中央对抗,造成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官员俸禄降低,不足以维持家族生计,这是韩愈别集中多碑志文的客观原因。

注释:

①[宋]陆九渊:《象山语录》,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年版,第301页。

②[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9,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8页。

③吴文治:《韩愈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36页。

④㉔㊴㊵㊶㊷㊸㊹㊺㊻[唐]韩愈撰,[宋]魏仲举集注,郝润华、王东峰整理:《五百家注韩昌黎集》,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472、1136、1145、1153、1164、1203、1260、1154、1207、1245页。

⑤⑥⑦⑧⑪⑭[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2647、287、437、1428、593、2203页。

⑨岑仲勉:《隋唐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54—455页。

⑩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载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76页。

⑫[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3页。

⑬ [唐]杜牧:《杜牧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59—360页。

⑮ [唐]范摅:《云溪友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4页。

⑯㉓[宋]钱易:《南部新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371页。

⑰黄正建:《韩愈日常生活研究——唐贞元长庆间文人型官员日常生活研究会之一》,载黄正建:《走进日常——唐代社会生活考论》,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251页。

⑱屈守元、常思春:《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044页。

⑲[唐]李翱撰、郝润华校点:《李翱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页。

⑳㉒[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明刻本,第6050、6094页。

㉑[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2《穆宗即位赦》,商务印书馆1959年排印本,第11页。

㉕[清]赵翼:《陔余丛考》卷31《润笔》,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655页。

㉖[唐]封演撰、赵真信校注:《封氏闻见记》卷6,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8页。

㉗[元]辛文房撰、王大安校订:《唐才子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7—88页。

㉘ [宋]周辉:《清波别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39册第124页。

㉘[宋]洪兴祖撰、徐敏霞辑校:《韩子年谱》,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4—75页。

㉚㉛[宋]王谠:《唐语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9、206页。

㉜[唐]高彦休:《唐阙史》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1—1332页。

㉝王化昆:《唐代洛阳的职业墓志撰稿人》,《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㉞[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藏嵘、王宏凯:《中国隋唐五代习俗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㉟[唐]杜佑:《通典》卷139,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539页。

㊱荣丽华:《1949—1989四十年出土墓志目录》,中华书局1993年版。

㊲熊基权:《魏晋以来墓志流变》,《文物春秋》2003年第5期。

㊳参见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编:《洛阳出土墓志目录续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

㊼[宋]郑樵:《通志》卷25《氏族略》,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39页。

㊽刘黎明:《祠堂·灵牌·家谱》,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

㊾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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