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慧彬 韩景 谢戚 叶朵朵 汪冰蓉
摘 要:本文根据国家卫健委提供的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运用GIS技术分析了中国东部地区87个有效样本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特征及相关影响因素。研究发现:①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总体偏低,呈现出明显的地理分异特征——“南高北低”;②内陆城市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总体低于沿海城市;③东部城市的规模与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在地域分布上存在较大差别;④东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
关键词: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影响因素;城市
本文索引:郑慧彬,韩景,谢戚,等.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J].商展经济,2022(03):-137.
中图分类号:F299.7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对我国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产生了深刻影响。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2011—2014年,中国总流动人口不断增长,达到2.53亿[1],已整体迈入人口流动性社会。鉴于国家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利好政策出台及国内部分大城市对人口规模的管控,中国逐步调整流动人口规模[2],自2015年总流动人口数开始缓慢下降,但在总人口中仍占较大比例。人口回流及其空间迁移过程,势必将对人口集聚的城镇地区和人口流出的乡村地区产生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位影响,而且会使中国城市劳动力构成及我国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3],这说明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是反映未来中国流动人口回流趋势的主要指标[4]。流动人口回流有助于增进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劳动力、资金等各项资源流动,也会对流出地的经济发展产生潜在或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关注流动人口问题,有助于精准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对于鼓励流动人口落户和实现新型城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在国家层面上略有不同,各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往往表现出异质性特征[4],所以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不仅受动人口自身特征影响,还受国内生产总值、社会保障制度等流入地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在空间上不完全流动,导致了城市间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异质性[5]。国外学者在流动人口及人口迁移领域已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在本地依恋和社会网络会影响居住意向的前提下,Annell等人根据社会网络理论解释了本地满意度对城市创意群体(如留学生)居住意向的影响机制[6]。推拉理论认为,回流劳动力的创业行为受到外部环境“推力”“拉力”的影响,“推力”是指限制回流劳动力从事创新创业的因素;“拉力”指流出地为回流劳动力创业提供的便利和政策支持等因素[7]。其中,Gmelch等认为家乡的“拉力”是更为重要的因素[8]。
我国学者对人口回流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方兴未艾,一种更为一致的观点是:农村流动人口做出回流决策是基于比较收益、投资回报及个人的主观偏好[9]。国内针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从劳动者个体因素[10]、家庭因素[11]、政策因素[12]等方面进行分析,对于回流意愿空间分异特征的研究,从流动人口城市间转移轨迹和规律[13]、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空间差异[14]、城市人口流动空间类型[15]等角度开展研究,系统分析不同城市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基本特征,有利于客观地认识我国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规律,为各地区、各政府机构了解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特征、切实可行地制定有针对性的相关人口政策、引导流动人口落户提供理论指导。
学术界致力于从整体上研究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影响因素,而且普遍聚焦于个人因素,从微观视角展开,较少综合考量流入地特征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对区域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空间特征及影响因素的研究也略显不足。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区域差异明显,城市类型多样,而且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城市是跨省人口流动的主要吸引中心[16]。人口流动性强,外来务工人员多,可获取大量有效数据样本,在数据的代表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鉴于此,本文基于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选取中国东部地区87个地级城市,探讨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地方政府制定更加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政策,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是2017年国家卫健委组织的一场关于全国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查,该抽样调查的样本量覆盖了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流动人口的集中流入地,采取分层、多阶段和规模成比例的PPS抽样方法,在各个鄉镇、街道居委会中抽取居住在本地1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年龄处于15~59周岁区间的流入人口[17]。本文研究区域是中国东部地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将江苏省、河北省等十省(直辖市)定义为中国东部地区。因三沙市无数据,故予以剔除。本文将在问卷调查中有回流意愿且将要返乡的流动人口定义为回流者,在研究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某些数据的变量数值缺失或异常的情况,删除异常数据样本,最后获得有效样本67915份。
2.2 变量选择
梳理解释流动人口回流问题影响因素的经典理论,主要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宏观及社会融入理论、推拉理论、部门理论等[18]。基于古恒宇的研究,本文从流动人口特征和流入地特征两个维度分别解释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流动人口特征因素包括教育水平(School:流动人口的受教育年限)、外出务工年限(Year:流动人口的外出工作时间)、家庭经济情况(Ratio:家庭月平均收入与支出比;Area:家庭承包地面积; Income:家庭承包地收入;Homestead:户籍所在地是否有宅基地)、工作强度(Strength:一周工作时长)、住房因素(Found:拥有住房公积金流动人口比)、流出地社会网络(Degree:与老家亲属关系的亲疏程度)、家庭规模(Family:家庭人口数)。流入地特征包括经济情况(Wages:流入地每月平均工资)、医疗保障情况(Medical:流入地社会医疗情况)、社会保障制度(Social:办理个人社会保障卡)、就业情况(Employment:乡村人口就业率;Rate:城镇乡村就业人数比)。变量名称、变量描述及预期效应如表1所示。
3 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及其空间分异特征
3.1 研究方法
研究通过空间分析法,利用东部地区空间数据,探究各区位因素间的关系,揭示区位因素特征和内在规律,实现对空间地理信息的认知。自然间断点分级法(Jenks)是对一系列数据的近似精确值进行恰当的分组,运用分类间隔符加以数据区间的识别,使每个数据组间的差异达到最大。本文基于此方法,在数据值差异较大处设定边界,将回流意愿比例划分为五类。
3.2 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总体统计特征
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比例总体较低,平均回流意愿比例为2.24%,空间分布总体呈现“南高北低”的态势。其中,盐城市、茂名市等南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比例较高,分别达到7.5%、12.5%;莱芜市、张家口市等北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比例较低,分别为0.01%、0.42%。究其原因,中国东部地区中偏南方地区较偏北方地区而言普遍较为发达,在偏南方城市务工的流动人口经历一定时间的务工、创业后,其回流意愿已不受经济因素限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东部地区在偏南方地城市的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回流意愿[4]。数据显示,在中国东部地区城市中:云浮市流动人口具有最低的回流意愿,仅有0%;茂名市的流动人口具有最高的回流意愿,达到12.5%。结果表明:广东省内部城市流动人口具有较大的回流意愿差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东部地区一些省份经济发展不均的现状。具有较高回流意愿的流动人口分布的城市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
3.3 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空间分异特征
3.3.1 基于城市群的异质性分析
根据201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提及的关于中国城市群的划分方法,中国东部地区有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两大城市群。中国东部地区长三角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布如图1所示,中国东部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布如图2所示。
如图1所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为2.4%,其中,最高值出现在该城市群东北部,以盐城市作为典型代表。中部回流意愿呈现聚集态势,而且普遍回流意愿较低,最低值出现在镇江市。沿海城市的回流意愿普遍高于内陆城市。
如图2所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为1.7%,其中,最高值出现在该城市群西北部,以中山市为代表。其回流意愿呈现出明显的分区特征、块状特征,回流意愿最低值出现在江门市。
通过两个城市群的整体分析发现,中国东部地区内陆城市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普遍低于沿海城市。
3.3.2 基于城市规模的异质性分析
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300余个城市中有7座超大城市和14座特大城市。其中,中国东部地区包含上海、广州、北京、深圳、天津5座超大城市,东莞、南京、佛山、杭州、青岛、济南6座特大城市。基于2017年数据,对这5座超大城市和6座特大城市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结果如图3所示。
如图3所示,我国东部地区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位于南方的超大、特大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均高于北方的超大、特大城市。在超大城市中,上海市流动人口具有最高的回流意愿,为1.7%;北京市流动人口具有最低的回流意愿,为1.1%。在特大城市中,位于南方的佛山市和南京市具有最高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均为2.2%,位于北方的济南市具有最低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为0.5%。南北差异主要表现于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南方具有较好的天然地理、气候条件,其招商引资能力强,南方各城市间的差距逐步缩小,其经济因素已经不再限制其回流,北方则主要以大片区域的中心城市发展为主,中心城市与边缘城市发展差异较大,故南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高于北方。
4 影响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因素
4.1 模型构建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过建立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各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估计,经过似然比检验和Wald卡方检验进行显著性分析,筛选出显著的变量进行进一步处理,求出OR值、B值与P值比较影响程度。其中,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公式如下:
4.2 模型結果及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建立的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将中国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设为因变量,以教育水平、流出地社会网络、外出务工年限、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4.2.1 流动人口特征层面
教育水平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产生负向推动力。其作为内部因素,对回流意愿产生负向影响。结果显示:流入人口的平均接受教育程度越高,其返乡回流意愿越弱。
该结论与诸多同类研究结论相似[19]。更高的教育水平能够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的各项劳动技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各方面的竞争优势,从而转化为更高的经济回报。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壁垒,提高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也有利于较低阶层者进入更高的阶层,从而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另外,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打破社会壁垒,实现各阶层之间的融合[20]。
流动人口与其亲属之间的联系是影响其回流意愿的重要因素。在外务工用来构建社会网络的成本较大,而在其户籍所在地已具备相当完善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流动人群具有更强烈的回流意愿。与户籍地亲属关系更亲密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更强烈,反之则会受到抑制作用。流动人口在外务工需要重构社会关系网络,而在外流动时间越长会导致与家乡亲属关系越疏远,也需要重构亲属间的关系网络。同时,重构社会关系网络需要消耗时间、精力和金钱等,致使迁移成本增加,同时导致流动人口在新的流入地融入成本和社会网络重构成本增加,增强其回流意愿。
外出务工年限较大程度上影响流动人口回流。从宏观角度来讲,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在当地建立的社会网络联系越牢靠,更能适应当地的就业环境,因此其回流意愿可能会减弱。但从微观解度来讲,考虑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因素,如果在外工作时间过长,会勾起他们的思乡情结,其回流意愿也可能会增强,在这两种情况下无法正确预测最终结果。根据模型的结果,外出务工年限与其回流意愿呈正相关,即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回流意愿越强,因此从实然层面上来推测,对亲人思念等因素比构建关系网络影响程度更高,与前人结论相符[21]。
4.2.2 流入地特征层面
社會保障制度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产生负向作用力。作为外部影响因素,流入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回流意愿呈显著负向关系。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尽相同,通过分析结果发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完善的城市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较制度不完善的城市更弱。可能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更完善的城市,在保险、救助、补贴等方面更优[22],对于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这些方面正是他们所着重考虑的。这一结论也与前人诸多研究结论相符。
5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主要结论
5.1.1 中国东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总体偏低
中国东部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具有回流意愿的流动人口比例为2.24%。中国东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存在明显的地理分异特征,在不同的东部地区存在明显不同的回流意愿。中国东部地区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在南北方呈现一定规律:东部地区偏南方城市的流动人口相比偏北方城市而言有较高的回流意愿。中国东部地区城市群内陆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普遍低于沿海城市。中国东部城市的规模与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在地域分布上存在较大差异,位于南方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回流意愿都高于北方。
5.1.2 中国东部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受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共同作用
在其他同类论文研究的基础上,选取研究频次较高的15个影响因素分类进行研究,得出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因素。从内部分析,教育水平变量对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产生负向作用力,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回流意愿越弱;与亲属之间的联系是城市人口回流意愿的重要动因;外出务工年限是影响人口回流的因素之一,根据模型估计结果, 外出务工年限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流动人口回流,即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回流意愿越强。从外部因素看,流入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回流意愿产生负向作用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较制度不完善的城市更弱。
5.2 政策建议
(1)对于回流意愿高的城市,通过降低流动人口在本城市的生活费用,健全本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招徕流动人口留在本城市;对于回流意愿极高、极其想返回家乡的流动人口,积极引导他们返回家乡,积极响应国家“返乡下乡”“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
(2)对于回流意愿低的城市,通过加强城市相关监管,争取减少因为流动人口涌入可能引发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城市病”问题,力求在流动人口涌入、大力发展的同时保持城市居民的较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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