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2-01-26 07:20本刊综合
今日民族 2021年12期
关键词:信教条例工作

文 / 本刊综合

2021 年12 月16 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管国芳、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熊国才、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多家媒体记者的提问。

依法履职尽责,贯彻实施好《条例》

记者:

《条例》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确保《条例》得到贯彻实施?

管国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刚刚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为贯彻实施好《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职尽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把《条例》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立法质量,一手抓《条例》实施,全面推动《条例》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二是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和阐释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使《条例》为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知、所掌握,为执法、司法、守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善用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切实担负起保证《条例》实施的监督职责,在用好用足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监督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等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以落实。

抓好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记者:

省民族宗教委下一步如何统筹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熊国才:

法是治国之重器,有了良法还要做到善治,只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才能体现法规制度的生命力,才能发挥《条例》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等方面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社会效应。省民族宗教委目前已制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全省宗教领域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有效提高《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度。二是开展学习宣讲《条例》专题讲座,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深入解读《条例》,让大家充分了解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争取在“学习强国”开辟学习专栏,对《条例》的基本内容、规范重点、主要举措、地方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入持续的解读,供全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参考学习,定期将全省宗教界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以及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滚动推出,提高《条例》在省级学习平台上的影响力。四是制作《条例》学习及贯彻实施宣传教育微视频,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服务群众,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变成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五是以宪法宣传周暨“12·4”宪法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以国旗国歌、宪法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七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契机,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不断组织普法宣讲队伍深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氛围。

(二)不断加大学习力度

。省民族宗教委已着手编印《宗教法规规章选编》(两条例三办法)1.7 万册,于12 月底前全部免费发送至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学习使用,让广大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学习以《条例》为重点的宗教政策法规,深刻理解《条例》基本内容、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学通弄懂悟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学习,一方面是促进广大宗教工作干部熟悉掌握《条例》、深入解读《条例》、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能力水平,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弘扬爱国精神,讲大局、讲政治、讲科学、讲爱心,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不断加大培训力度

。省民族宗教委计划于2022 年4 月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条例》为重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指导各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分批、分期、分层进行培训,重点是对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学研究队伍进行专题培训。争取把《条例》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做到全面动员、全面覆盖、全面学习,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法规体系和政策框架,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执行力,切实提高我省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022 年1 月—12月,省民族宗教委将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学习宣传《条例》的相关工作,2023 年的1 月—8 月,省民族宗教委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对《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宣传情况、贯彻落实情况、执行成效情况,对好的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学习,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

(六)切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通过对《条例》全面学习及准确把握,让文本上的《条例》真正活起来,把《条例》的执行落到实处,用在关键处,让《条例》在宗教界落地生根,推动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依法处置宗教事务方面的违法行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更好地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更好地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同时,发挥《条例》的引导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开展宗教事务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

《条例》有利于开创我省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记者:

在《条例》立法审查过程中,省司法厅重点做好了哪些工作?

杨瑞碧:

省司法厅把《条例》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立法审查过程中,紧紧围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严格按照立法程序,会同省民族宗教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实地调研,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借鉴省外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注重结合本省实际,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条例内容与上位法充分衔接,对合法性进行把关,从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建立健全我省的宗教工作法治体系,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利于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有利于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开创我省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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