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男,李 楠,彭妮娅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北京 100088)
民族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进步具有根基性和先导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其中,首次列出专门章节,系统、全面部署民族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0年是《规划纲要》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教育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更是系统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还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初始之年。因此,在这一特殊而重大的时间节点,对标《规划纲要》中民族教育部分的发展规划目标,回溯过去十年的民族教育的政策发展、重大举措、实践过程,结合政策内容、多方调研(实地调研、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题调研组网络问卷调查)、教育事业统计年鉴、理论研究等多维视角,以《规划纲要》为起点和源点,综合评估其实施十年的政策成效和实践,既是对过去十年民族教育发展的成就与问题的回溯与反思,也是对新时代民族教育发展的展望与规划。
《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稳步转型,包括经费投入的倾斜政策、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鼓励政策、招生录取的照顾政策、师资队伍建设的优惠政策、课程教材建设的支持政策、对口支援的帮扶政策等,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面向新时代,民族教育发展重心将从教育的外部保障进入教学的育人本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根本目标;[1]并将“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民族教育质量”作为落实目标的主要任务。
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规划纲要》的延续,也是落实《规划纲要》中民族教育的深化方案和顶层设计,并明确通过数量规模和质量结构两大路径,实现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适切目标。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归根结底就是铸魂育人、立德树人。这是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战略部署,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1]并依托学校教育作为主阵地,将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等知识通过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方式进行教育普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并用“眼睛”和“生命”来比喻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载体和方式的创新,注重真正的实效、开阔的视野、远大的立意。由此可见,新时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重要性、连续性和渐进性。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先后提出要“深入推进”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各民族对“五个认同”不断加强,也再次展示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引领,为新时代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指明了方向。
201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国家认同和国家安全三个方面,一是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提出,要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二是从社会教育的角度提出,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三是从社会教育的角度提出,要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从而,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各族人民、干部群众的全面联动和全面覆盖,形成全社会爱国主义教育的合力。
《规划纲要》中对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推进,提出了两个“全面”,一是从课程设置的角度,通过“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加以有效落实,二是从普及普惠角度,通过“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以全员覆盖,[1]再次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双向互动,大力推进。
201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工学条件,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与学习,创新机制,针对教师群体,特别是民族地区的教师进行短期培训、脱产培训,线上的远程学习与线下帮扶结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帮助教师迅速提高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及其教学应用能力,并重点对西部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普及攻坚工作给予支持。
为稳妥有序地分类推进,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各司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一是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指导地方制定国家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工作方案。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学校启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二是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如“特岗计划”、各类支教计划等,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通过西藏、新疆等地区教育特殊资助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培训,按照国家保底培训、省(区)重点培训、市(地、州)普及培训、县(市、区)指导学校抓校本培训,建立健全校长、教研员、骨干教师和学科教师分类分层培训制度,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识类培训和学科专业的学科类培训,实施全员培训。[2]三是按照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有关要求,修订《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把好教材的政治关、质量关。
《规划纲要》提出“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1]并且在支援形式、支援的资源内容和支援的对象数量上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于1984年、2000年、2010、2011年决定在内地部分省、市开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中职班、内地新疆中职班,面向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初中(小)学生到内地经济、教育相对发达的地区接受教育,开创了通过内地办学、定向支援民族教育的新模式。旨在为民族地区培养一批政治可靠、具有高度国家认同、全面发展的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促进祖国边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国家的安全和边防巩固,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自创办至今的30多年间,内地民族班受到家长日益广泛的肯定,其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并趋于平稳,招生类型不断完善,政策成效显著。[3]
在《决定》中专门提出“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同时注重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专门提出“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这表明从规划定位、教育教学、招生管理各方面对继续实施内地民族班政策,为办好内地民族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期待,也明确了继续实施内地民族班政策的基本方略,内地民族班逐步进入“内涵发展”的新阶段。
《规划纲要》提出通过优惠政策,加强民族地区教师招聘的数量和教师发展的培训培养,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行培训。《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国家以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为点、以民族地区为面,分类分步实施多项专项计划为民族地区补充师资、加强培训,不断优化创新对口支援机制,为民族地区解决师资的瓶颈问题。
从2012年开始,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之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通过该计划为民族地区培训了一大批骨干教师,促进了当地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同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提出从2013年起至2020年,每年定向定量选派优秀的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及进行紧缺专业的培训。该计划不仅有效促进了城乡教师的有序流动,同时通过选派城镇教师到“三区”支教和培训“三区”教师的方式,还缓解了当地师资短缺、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严重不足的矛盾。为保障该计划的顺利推进,国家从2013年起专门设立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指导意见》中提出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2017年1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开始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新疆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支教,专任教师以理科为主,兼顾其他学科;学段以中学为主,兼顾小学学段;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同时每年置换出一批受援地教师在西藏、新疆范围内进行多种形式的职后培训。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新疆工作摆在优先重点的战略位置,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近5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教育组各成员单位、19个援疆省市、有关高校、新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政策举措,加大投入力度,教育援疆和人才培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内地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模式日趋完善,兵地教育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政策有序落实,推动新疆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强调“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改变藏区面貌,根本要靠教育”。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积累和探索,教育援藏已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教育援藏工作也迈进了新时代。以教育部为牵头单位的各有关部委,从政策、资金、人才等多个方面对对口支援的省市、高校给予了大力支持,为西藏教育发展水平奠定了“输血”和“造血”的坚实基础。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对教育援藏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通过援藏机制的创新,来提升援藏的水平和效益。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1]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切实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在规模机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方面的提高。
连续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自2013年起,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广泛惠及各民族地区,重点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同时多渠道扩大公办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为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提供重要基础。重点支持新疆、西藏、涉藏工作重点省建设幼儿园,率先在新疆建立了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专项工程重点倾斜,改善民族地区学校条件。自2013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全面改革”和“能力提升”系列义务教育专项工程,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民族地区农村学校的软硬件条件大幅改善。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通过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统筹推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等举措,有效保障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
高中专项项目精准实施,促进民族地区高中教育改善。为切实落实《规划纲要》,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2011年以来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了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两个项目。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覆盖范围为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青海等涉藏工作重点省,以及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的民族自治县,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学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改善办学条件。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全部实行了“三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和补助学金)政策,实施南疆四地州15年免费教育。2017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拨付资助资金达62.35亿元,惠及学生692万人次。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试点工作从2012年起,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21个省份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主要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助力教育精准脱贫。中职教育是《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阶段,为落实《规划纲要》教育体制改革关于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试点项目,国家在部分民族地区试行“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通过支持农村、贫困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掌握谋生的一技之长,带动家庭脱贫致富。其中,四川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组织藏区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该省内地免费接受3年中等职业教育,取得较好成效。2015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各地建立完善的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
深化重点高校招生计划,提升民族地区优质高等教育机会。《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201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对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进行了系统制度设计,指导各地及有关高校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专项计划以省为单位对省域内实施区域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康乐县等多个县都在计划实施区域内。民族地区积极采取系列举措,一是实施了高校招生倾斜政策,二是保证了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高校民族班的录取规模,三是丰富了民族学生录取高校的类型,增加了不同类型高校录取的民族学生数。“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安排部分增量计划,由高教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省份高校面向甘肃等高教资源相对不足的中西部地区招生。实施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一是实施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对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省级招委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二是实施民族专项计划。积极协调有关省市、高校落实好各类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大向西部地区和“三区三州”倾斜。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国家通过采取一系列向民族地区倾斜政策,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大幅增长,2020年达到3602.92万人,比2009年增加了74.18%,且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所占比重也大幅增长(见图1)。
图1 2009—2020年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在校生所占比重(%)
多样化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与活动不断丰富,成为各族学生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载体。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疆和援疆省市学校“千校手拉手”活动的通知》,援疆省市与受援地学校之间建立多种形式的友好学校(班级)关系,加强教育教学教研交流、考察学习活动等;2019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内地西藏新疆班组)采取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两类班校混合比赛,通过体育赛事促进民族团结。[4]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效。[5]
党和国家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是清晰明确、一以贯之的。[6]教育部会同多部门,先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做好推普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将民族地区推普脱贫与教育发展有机融合。各民族学生素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9月,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率接近80%,各民族各地区交流交往的语言障碍基本消除。2018年9月,新疆义务教育阶段294.19万名学生就已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100%全覆盖。[7]
创办至今的30多年间,内地民族班已经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新模式,并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广泛认可,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并趋于平稳,招生类型不断完善,政策成效显著。内地民族班已经成为西藏和新疆教育的重要补充形式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截止2019年,内地西藏班累计招生11万人,内地新疆高中班累计招生10万余人。近年来,内地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体系的政策和实践不断完善,逐步实现了包含内地民族班、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多形式、多类型、多层次的培养体系,民族地区学生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机会和质量明显提高。
国家与地方联动协作,将教育政策、扶贫政策与民族地区发展有机整合,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多种方式结合推进西藏、新疆教育综合发展。
教育援疆和人才培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教育组各成员单位、19个援疆省市、有关高校、新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举措。近5年来,共计实施教育援疆项目804个,新改扩建学校888所;累计安排特岗教师5.19万名;支持新疆培养公费师范生3000余名,选派援疆教师6675名,大学生支教教师10000余名,培训教师37.62万人次。新疆农村幼儿园“应建尽建”,适龄幼儿“应入尽入”,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职业教育领域累计投入11.02亿元,22所高职、93所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教育援藏制度和成效不断优化。教育部等部委和对口支援省市从政策、资金、人才等多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到2020年,全区74个县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实现中小学全覆盖,控辍保学实现清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0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高等教育理工农医类专业占比超过三分之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8]
图2 内地西藏班、新疆班近10年招生情况(单位: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占比不断攀升,但内部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一方面民族教育的层次结构有待优化,特别是研究生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占比5.47%,远低于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比8.54%,[9]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区域资源配置有待调整,民族地区内部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均衡。近年来,农牧区学生上高水平大学人数明显增加,但各地录取率仍存在较大差异,最低仅为1.39%,最高达到22.54%。特别是云南、黑龙江、青海、甘肃等民族地区区域内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教育机会与资源配置亟待进一步精细化调整。
新时期我国民族教育聚焦“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截止目前,民族地区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在“优先发展”的理念下,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在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已与东部、城市相比没有显著差别。下一阶段更为重要的是落实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并将其融入教育全过程,引导民族地区的师生积极主动地培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新时代,我国民族教育政策体系已经从硬件建设、制度完善向育人核心深入。
从内地民族班的办学历程和成效来看,内地民族班已经从扩大规模、初步构建的高速发展阶段进入到提升质量、关注内涵的平稳发展阶段,从教育外部保障进入教育教学内部。[10]这对内地民族班的教学质量、管理模式、课程建设、升学就业以及制度建设等都提出了精细化、科学化的新要求。同时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成为内地民族班未来持续关注的重点,将异地办学与对口支援、教育扶贫、民族团结多元有机融合。
支援民族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尽管通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援教师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受到每期支援教师支教时间限制,与已有援藏援疆政策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等,内地支教的引领和持续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相关支教计划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需要进一步根据民族地区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支援。
面向未来,民族教育的重心更加聚焦“人”的发展。将立德树人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目标,融入教育全过程,是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中华民族大家庭安定团结的和谐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出发点。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纲,紧密结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以国家语言文字为载体和媒介,完善和推进民族地区教育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应用前沿科技,传承和保护国家文化传统。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在民族地区不断加强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和教师培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载体和媒介,完善和推进民族地区教育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应用前沿科技,鼓励教师通过多种媒介实现在线学习与在线教学的创新探索,激发师生学习的兴趣与主动性,减少时空和地域限制。
“精准扶贫”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国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序衔接成为未来的重点,教育在其中发挥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效性的作用,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通过异地办学、对口支援、资源共享等模式,促进民族地区的精准脱贫和全国各族多元文化共生,实现从“规模发展”向“精准发展”的发展转型,从“输血”向“造血”再向“产血”的功能性目标过渡,从“单打独斗式”向“组团式”组织形式等方面转变,实现“智志”双扶的可持续发展,将教育精准扶贫的理念和创新模式,应用到民族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两个接班人——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接班人”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民族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向未来,在政策方面,根据民族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专门机构、政策支持、专项经费保障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优先向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实践层面,必须将培养“两个接班人”作为党的民族教育事业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在理论方面,必须自觉主动学习并夯实理论功底,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用更加精准的支持政策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加快发展。[11]推进民族教育现代化,稳步提高民族教育的内涵质量,增强民族地区人民的教育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