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逸卉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以绿为底,以绿賦能,实施绿色能源战略,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昆明中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和指导云南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以及相关政策安排,通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提供金融服务,实实在在为支持云南绿色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融内生动力。其中,绿色金融支持绿色能源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绿色转型的有效手段之一,既为云南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动力,更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从近期昆明中支对云南省内27家主要金融机构支持绿色能源发展情况的调研情况来看:“十三五”以来,云南省金融支持绿色能源规模持续扩大,产品创新不断加强,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向好,赋能绿色能源发展成效明显。
正如昆明中支行长李波总结的那样:“自云南省绿色金融工作开展以来,在全省人民银行的有效推动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积极探索和努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已经起步,绿色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全省绿色金融的发展值得肯定。”
“绿色”成为云南千亿级能源产业的底色
云南省蕴藏全国约20%的绿色能源,水电和新能源技术可开发总量超过2亿千瓦。“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已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绿色能源产业体系,18项绿色指标位居全国第一,5项指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以绿色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产业已然成为云南省第一大支柱产业,“一烟独大”的产业格局被彻底改写,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生态优势和民生福祉。
截至2020年末,云南省水电装机7556万千瓦,风电装机881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93万千瓦;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达90%,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达97%,绿色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85.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44%,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与此同时,全省西电东送累计送出清洁电量超过1万亿千瓦时,为全国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做出巨大贡献。此外,随着乌东德水电站等一批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投产,金沙江、澜沧江水电基地基本建成,云南省已基本完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绿色”已然成为云南千亿级能源产业最鲜明的底色。
构建云南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21年人民银行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初步确定“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提出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实施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完善激励机制,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深化国际合作等五大发展目标。2021年8月,昆明中支根据人民银行决策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发布《关于云南省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意见》。同时,为更好指导省内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加强绩效评价,昆明中支于2021年7月与9月,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多渠道、抓重点支持云南绿色能源发展
绿色能源貸款持续发力,近九成投向水电开发。截至2021年6月,云南省支持绿色能源贷款余额1983.84亿元,“十三五”以来累计增加428.87亿元。其中水电贷款余额1718.55亿元,占比86.63%,累计增加329.12亿元,增量占比76.74%;风电贷款余额170.19亿元,累计增加17.96亿元;光伏贷款余额30.20亿元,累计增加18.22亿元。贷款利率普遍低于同期市场贷款利率,以中长期保证抵押贷款为主。
政策性及国有大型银行绿色债券贡献突出。截至2021年6月末,云南绿色债券余额569.00亿元,其中清洁能源产业绿色债券余额35.73亿元。业务支持主要来自政策性及国有大型银行:如,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助力华能澜沧江发行全省首单、全国第二单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5亿元;2020年6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独家主承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超短融绿色债券10亿元;2020年9月,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代理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AA+绿色主体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2021年3月,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通过发行“碳中和债券”支持白鹤滩等水电站输电工程建设;2021年6月,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独立承销全国首笔“碳中和+乡村振兴”双贴标超短期融资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
金融助力绿色能源发展持续优化提升
云南省金融机构不断完善绿色能源信贷内部传导机制,创新绿色产品服务,通过严格绿色能源信贷准入,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同时积极争取技术改造贷款,促进传统能源产业形成绿色新业态,提升绿色能源工业增加值在云南省经济总量的比重。同时积极探索和开发适合云南绿色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提供与绿色能源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供给。如,农业银行昭通分行与中联绿能(北京)国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光伏贷”支持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在昭通巧家县为1万户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每户新建安装3.18万KW光伏发电并网系统,截至2021年5月末,农业银行昭通分行光伏扶贫贷款累计投放7105户,贷款金额1.5亿元,累计获得发电收入0.43亿元,为7000余户农村家庭解决光伏融资难题,有效推动绿色金融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通过合理给予利率优惠,降低绿色能源企业融资成本。云南省金融机构在利用信贷闸门限制“两高”领域企业和行业的同时,优化和调整信贷结构,确定绿色能源企业为积极进入类行业,支持具备排污许可证、环保达标企业优先审批,给予相应利率优惠。如,工商银行文山分行向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性贷款5.67亿元,期限18年,1年循环,使得执行利率由中长期贷款的4.65%降至一年期的3.9%,助力企业建成装机容量30万KW。又如,建设银行溪洛渡支行支持大唐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贷款3.08亿元,执行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稳步推进银团(社团)贷款,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为满足绿色能源产业贷款方式更灵活、周期更长、额度更大的特点,云南省金融机构跨行跨地区组建银团贷款,有序开展资金支持,规避恶性竞争。如,建设银行昆明分行与湖北分行、四川分行组建银团贷款,为白鹤滩水电站审批贷款12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投放9亿元;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通过内部银团贷款方式先后就白鹤滩电站项目发放贷款19亿元,截至目前贷款余额7.79亿元。
谈及未来,李波表示:云南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已经起步,省级层面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全省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还要继续加油鼓劲,积极主动去追赶。全省金融系统要将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后全省金融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配合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如期完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