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乾,卞晓阳,高鹤铭,赵 翔,柏佳午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北京 102623;2.江阴市公安局,江苏江阴 214431)
杀人、放火、故意伤害、爆炸、投毒、绑架、抢劫、强奸等8大类致死人命的恶性刑事案件,因其严重侵害了公众的生命安全,对社会治安构成了极大的危害,被称为命案。只有及时、彻底地侦破命案,才能够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还被害人以公道。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公安机关顶住巨大的压力,自我加压,叫响了“命案必破”。各地各级公安机关都想方设法对命案进行积极的侦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收获了巨大的成功。
2020年4月,公安部部署了旨在侦破命案积案的“云剑·2020”行动[1]。全国侦破了大量命案积案。现选取其中较有特色的一个案件,为侦查破案提供参考。
1999年4月28日,江阴市顾山镇北国影剧院(原北国镇影剧院)门口一出租车内发现一男性死者,经现场勘查,系抢劫杀人案,死者为石某(殁年43岁,张家港锦丰人)。现场勘查中提取到了如下物证:受害人血迹、受害人衣物;车门上的血指印3枚,血足迹若干枚,附近公共厕所粪道内提取运动鞋一双(因上有粪便,为方便保存对其进行了冲洗),烟蒂一枚。现场访问中获取到一个线索:目击者反映看到有一个年轻人在车旁抽烟。
案发后,侦查人员经过对现场的细致勘查和大量走访周围群众,在现场提取了大量的物证,获取了一些线索,并对作案人进行了刻画:18~30岁,男性,身高1.70 m左右,同时对周边进行了大量的排查,但受到当时侦查手段、技术手段等限制,案件侦破一直未能有效进展。
1.2.1 物证重新检验
2014年,专案组重新梳理“4·28”抢劫杀人案的线索和物证,此时全国常染色体DNA数据库已经较为成熟,经过深入讨论,技术人员决定从现场物证中的烟蒂和运动鞋入手。技术团队把烟蒂用Identifiler plus试剂盒进行扩增检验,得出了一组较高质量的DNA数据(图1),而运动鞋上则未获得完整有效的DNA数据。把烟蒂上获取的DNA数据输入全国数据库中进行比对查询,结果未比中。随后的两年,技术人员不断进行DNA数据查询,一直没有进展。2016年,国内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Y染色体DNA数据库,并在命案积案侦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专案组再次梳理“4·28”抢劫杀人案的线索和物证,反复对运动鞋进行检验未果。2020年底,基于新技术、新手段,对此案件物证进行再次重新检验。
1.2.2 确定检验部位
鞋子上面可能包含DNA信息的物证最常见的有血斑和脱落细胞,前者较易发现,提取也相对容易;对于后者,由于形小体微,肉眼不可见,常规提取只能依靠侦查人员的经验和对物证的分析进行提取并进行扩增后才能进行检验。
技术团队认真分析了前期对运动鞋上DNA信息提取失败的原因,一致认为,前期提取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运动鞋是从厕所粪道内提取,为了便于检查分析,当年曾经冲洗过,可能会洗掉表面粘附的脱落细胞;二是在保存过程中脱落细胞由于受潮等原因而发生腐败降解,从而导致提取失败。针对这些原因,大家发散思维,试图寻找不受上述两个原因影响的DNA信息“宝库”。针对冲洗,表面相对光滑的区域最不易保存脱落细胞,理想检材需要表面相对粗糙;针对受潮腐败降解,理想检材需要相对干燥,不易吸水;同时满足这两点要求的,就只有运动鞋的鞋带了。检验目标确定后,技术团队并没有莽撞动手,而是先进行了多次侦查实验,确定了重点部位和单次检验剪取的鞋带长度,并制定了同时扩增常染色体STR和Y-STR的方案,以便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综合比对分析的检验方案。
1.2.3 检验过程
从鞋带的中段开始做起,经过多次提取和扩增,获取了鞋带的常染色体STR和Y-STR分型结果,为1名男性个体,见图2~图4。
图2 现场左鞋带上常染色体图谱
图4 现场左鞋带上Y染色体图谱(AGCU Y supper plus试剂盒)
经过比对,常染色体STR分型与2014年烟蒂检材上检出的常染色体STR分型完全一致(见图1、图2、表3);将Y-STR DNA分型在全国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比中了几十名与现场鞋带上Y-STR 分型容差1~2个位点的在库人员。对这些比中人员的家系信息进行梳理发现,比中人员主要集中于安徽泗县黄氏,安徽明光黄氏,江苏泗洪的黄氏、樊氏和谢氏,江苏盱眙陈氏,江苏镇江润州朱氏等家族。
1.2.4 叠加检验
在获取家系信息后,专案组随即指派侦查人员赶赴上述各家系所在地进行初步摸排工作。经过走访发现,除泗洪黄氏、镇江朱氏和樊氏家族稍小外,另外3个家族非常庞大,少则百余支多则达两百多支同宗家系,而且几个家族人口迁徙多范围大,要想缩小排查范围,尝试增加Y-STR DNA分型的扩增位点数量,从而显露出基因变异的大小,进一步分析家族血缘的远近。在此基础上,采集各家族典型样本(按各家系各支采集一人的方法,上下关联两代单亲,充分提高采集效率),采集后的样本采用AGCU Y37和AGCU Y supper plus进行叠加检验,使得扩增总位点数达到55个,再综合分析。图5为黄氏家族其中一支的家系情况。
图5 黄氏家族一支家系情况
在对各家族进行采样扩增后,经对不同家族样本进行分析,从谢氏家族与陈氏家族采集的样本随着位点的扩增,差异变大,可能性下降,见表1。而从黄氏家族采集的样本中大部分依旧是1~2个位点的容差。
表1 三大家族Y染色体分型容差比较
1.2.5 多技术融合
黄氏家族曾于90年代做过一本家谱,经过多方打探,侦查人员最终在一名老人家中找到1996年编撰的家谱,经过半个月的摸排工作,侦查人员最终绘制出一张黄氏家族14代人较为完整的图谱。图谱显示该家族共123条可考证的家系。
侦查人员通过翻阅案件卷宗并与当年侦办此案的民警交流得知,当年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刻画在18~30岁之间,与此对应的出生年份为1969~1981年。综合以上分析,侦查人员梳理出130条家系中有1969~1981年之间出生男性人员家系优先采集。经过辗转多地寻找,在采集了89份家系样本并分析其数据后,终于发现有一支1930年左右迁出至某煤矿务工的家族里,一名70岁男子黄某南的Y-STR分型与现场Y-STR分型数据零容差全部比中,且常染色体STR分型数据与案件现场物证上检出的常染色体STR分型数据符合单亲关系(见图6~图8、表2、表3),黄某南之父与子进入警方视线,但黄某南之父早已过世且不符合作案年龄,黄某南的两个儿子出生在1969~1981年之间均有作案嫌疑。侦查人员立即对其两个儿子进行研判调查,发现其小儿子黄某在2020年11月23日有个人信息进入公安数据库,随即通过协查调取指纹进行比对,该黄某指纹与案发现场血潜指纹特征吻合,侦查人员立即明确黄某为该案重大犯罪嫌疑人。
传统的Y-STR DNA信息应用模式是“以Y找群,以常定人”,遵循“现场物证-家系-嫌疑人”的模式,已有许多成功案例[2-3]。2016年甘肃白银案件的侦破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以Y找群,以常定人”的核心是通过现场物证的Y-STR DNA信息寻找作案人的嫌疑家系,缩小侦查范围,指明侦查方向。然后在嫌疑家系的有限人员中排查出作案个体。本案侦破中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首先,采取更多位点容差分析缩小范围。创新应用了多试剂盒扩增,叠加扩增位点数据的方法,通过容差数量的多寡,有效地分析了不同家系与嫌疑人血缘关系的远近,从而大大缩小了家系排查的范围。
其次,在制订家系样本提取的方案时,结合嫌疑人年龄因素,对包含相应年龄段个体的家系优先提取,在更多位点容差分析缩小范围的基础上,再次有效地缩小了排查范围。
表2 现场左鞋带与黄某南Y染色体DNA扩增分型比较
图6 黄某南Y染色体图谱(AGCU Y37试剂盒)
图7 黄某南Y染色体图谱(AGCU Y supper plus试剂盒)
图8 黄某南常染色体DNA扩增图谱
再次,应用常染色体单亲关系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在Y-STR 分型数据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对两者的常染色体STR 分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其不排除单亲遗传关系,结合嫌疑人年龄范围,迅速锁定嫌疑人范围为两人。
第四,结合多种技术手段和大数据信息,精确研判出嫌疑人所在的区域,为成功抓捕嫌疑人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随着科技的进步,案件侦破的手段也必然会越来越丰富,也必然会给我们侦破案件带来巨大的助力。但是,这一切都有赖于现场勘查的细致、规范,物证保管的科学规范,以及各基础数据库建立的完善、规范。只有这些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基础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潜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