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晔
(安徽科技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花鼓灯起源于宋代,兴盛于明代,盛行到清末民初,是具有代表性和震撼力的民族舞蹈之一。花鼓灯是艺人们长期深入观察生活,从生活现象中提供升华而成的。作真挚自然,富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极具感染力。周恩来总理称之为“东方芭蕾”,2006年5 月20 号花鼓灯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充分认识花鼓灯的艺术文化价值,感受花鼓灯服饰之美,对传承、发展优秀民俗有着重要作用。
花鼓灯产生于中华民族民间歌舞艺术表演,将舞蹈、灯歌、锣鼓音乐融合贯通,形成独特的表现形式[1]。花鼓灯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群众基础,关于它的起源,大多与神话传说有关。一是纪念说:夏代时期,大禹娶了涂山氏的女儿女娇为妻,婚后不久发生了水患。大禹离家治水,三次路过家门却不进去。女娇十分思念丈夫,期盼水患能被早日治理,大禹能够归家。治水成功后,人们为了纪念大禹和他的妻子女娇,建了禹王庙。在农历三月二十八,去禹王庙赶庙会,敲锣打鼓,手舞足蹈,花鼓灯就由此诞生了。二是涂山庙会说:古时候在荆山和涂山两山的淮河里,有一公一母两条巨大的蛟蛇,它们在河水里翻滚闹腾,严重影响力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后来人们发现蛟蛇十分害怕敲击锣鼓发出的响声,便相约在农历三月二十八这一天,在淮河两岸敲击锣鼓吓退蛟蛇[2]。时间久了,这一习俗就慢慢发展成为花鼓灯。虽然暂时没有学者将这两个神话传说定为花鼓灯的起源,但这体现古代人民的思维方式和对艺术的追求。口耳相传的故事,是大众心灵和精神世界的寄托方式,更符合底层劳动人民对文化的诉求。除了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有部分人认为花鼓灯是时代发展形成的。唐朝时实行开放政策,经济、文化得到空前发展,人民对娱乐也有进一步追求。舞蹈随性而起,锣鼓朴实却发声有力,与花鼓灯的表演形式有许多相似之处。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市民文化兴起,花鼓灯备受喜爱,逐渐发展成为系统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独特的风格和文化内涵,是民族民间舞蹈的重要组成之一。明末清初时,资本主义萌发出现,促进了思想文化的启蒙。剧作家孔商任夸赞花鼓灯表演,舞蹈身姿优美,技艺轻巧精妙。在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陷入了战争的危机,各类艺术文化也受到了摧残,花鼓灯遭到了巨大冲击。
花鼓灯服饰是具有人文价值的非物质文化。从古至今,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耕文明贯穿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生长在淮河流域的花鼓灯,深受农耕文明影响。水利发达,农业得到充分发展,夏秋之际的淮河流域农作繁忙。秋种之后当地的人们闲下来,花鼓灯就是必不可少的娱乐方式。花鼓灯表演不限人数,可以两三个人也可以集体合舞,不受场地限制。花鼓灯服饰艺术源自民间,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淮河流域宝贵的文化财富。勤劳朴实的古代劳动人民尊重自然发展规律,讲究修生养息,天人合一。劳动者们苦中作乐,在辛劳的生活中,随性而来一段舞蹈,放松疲惫的身心。花鼓灯服饰源自于劳动人民,这就要求服饰不能过于复杂。适应农民在田间劳作的需要,服饰要轻巧灵活,花鼓灯服饰的布料就很轻盈。
花鼓灯的服饰符合花鼓灯舞蹈浪漫、夸张等特征,而且还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特色。花鼓灯是属于劳动人民的舞蹈,其服饰包含了艺术性、观赏性,又包含了生活性、随意性,满足劳动人们以花鼓灯自娱自乐的需求。花鼓灯服饰以“上衣下裳”为主,沿袭了劳动者服饰的特征。在色彩上,大片地使用红、绿、黄等颜色,具有强烈视觉冲击效果。
图1 花鼓灯服饰
花鼓灯主要在农村表演中出现,农民将花鼓灯作为娱乐工具,农忙时即兴来一段花鼓灯舞蹈解除疲劳,农闲时大家在一起打锣鼓、跳花鼓,丰富生活。花鼓灯中的男性角色被称作“鼓架子”,女性角色被称作“兰花”。“鼓架子”要头上扎着手巾或者毛巾,上身穿对襟褂,可以套马甲,下身穿宽松裤子,系腰带,脚穿平底鞋。在门襟、衣摆、袖口处刺云纹或者龙纹等富有吉祥意义的图案做装饰,其图案具有吉祥的寓意,同时也是流传千百年的纹饰图案,和苗族的“窝妥”纹具有异曲同工之妙[3]。服装的颜色以红、绿、黄、白、黑为主,对比强烈,颜色鲜明。“兰花”一般上身穿立领右衽,大襟短褂,下穿中式裤或里面穿裤子外面套长裙,脚穿绣花鞋。在袖口、领口、门襟、下摆钉珠绣龙凤、花卉、人物图案。衣服的前片、袖口、领口、门襟、下摆有小花边点缀。服装的颜色以红、绿、黄为主,白、粉、浅蓝为辅。从宋朝起,花鼓灯中的“鼓架子”和“兰花”的表演者都是男性,解放后才出现了女性扮演的“兰花”[4]。
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花鼓灯服饰也有所改变。早期的花鼓灯用来祭祀的仪式,形式较单一,在特定场合中表演。服饰以红、绿为主,具有较强的角色指定性。到了明末清初,花鼓灯的观赏性增强,形式内容更加丰富。五四运动后,表演形式向大众化、生活化发展,为广大劳动人民热爱,具有娱乐性、亲民性。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花鼓灯服饰发展的规律是由繁到简,从重装饰到重实用。早期表演者们借助服饰、道具来表现情感,突出人物的个性。“兰花”的服饰大红大绿,就是受到古代女子出嫁习俗的影响,穿红戴绿象征吉祥喜庆。现代花鼓灯服饰突破传统文化的限制,打破了单一的格局,随着社会进步不断发展,款式更加简单日常,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图2 花鼓灯服饰
由于表演的舞蹈类型不同,服饰也会有一定的变化,要考虑是否方便表演者舞蹈动作发挥。花鼓灯舞蹈主要展示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对大自然的思考感悟。舞蹈的动作灵活轻巧,欢快唯美,步伐繁多,重腰部的扭动,强调舞蹈、武术、技艺的结合。“架子鼓”可以细分出很多种类,表演动作刚健朴实,借鉴中华传统武术,体现了尚武精神。“兰花”的道具以折扇和方巾为主,左手方巾,右手折扇,在表演时通过身姿、舞步和手上动作的变化,达到情感上的转变。
花鼓灯服装是民族民间文化的外在表现,是古代人民审美、技艺、智慧、历史文化等相结合的产物。由于各种原因花鼓灯服饰文化正在消亡,面临濒危的困境[4]。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濒危,结果是不可逆的。而随着保护非遗观念深入人心,保护花鼓灯服饰文化也受到了政府、学界和广大群众的重视。
2011 年2 月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案规定:“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服饰是研究民族文化、民族服饰的重要部分。近年来,非遗保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学界高度关注的话题,花鼓灯服饰文化的传承发展,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发展民族文化多样性。国家应该给予花鼓灯服饰文化高度关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者为主力,人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
当地政府建设非遗保护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花鼓灯服饰外部保护。制定传承人培养计划,聘请专业花鼓灯服饰研究人员、民俗文化传承者,建立传承人培训基地。遵循挽救、传承、发展三位一体的保护机制[5]。此外,政府还可以将花鼓灯服饰文化与当地旅游相结合,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比如花鼓灯服饰元素文创产品、玩偶娃娃、精美挂件等,吸引游客、促进消费,使民族文化实现经济价值,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也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花鼓灯服饰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整体系[6]。
学校可与当地政府合作,鼓励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等系列特色活动,让青少年们了解传统文化,了解花鼓灯,了解花鼓灯服饰之美。激发青少年对民族民间文化的兴趣,形成非遗文化保护观念。还可以开展研学活动,让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实地考察,欣赏花鼓灯表演,了解花鼓灯服饰制作工艺,与传承者进行面对面交流。
人民群众是文化传播的主体,可以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和发展花鼓灯文化。具体措施如下:
4.4.1 花鼓灯融入生活
在城市的一些公共区域如公共交通、文娱场所等地方,使用花鼓灯服饰特色元素做地标、插画,既有美化和装饰作用,又有民族民间文化传播价值。
4.4.2 “互联网+非遗”
QQ 和微信成为现代人使用最多的交流工具,在聊天的过程中,表情包的使用让聊天内容更丰富且具有趣味。将花鼓灯服饰元素加入表情包中,制作卡通人物表情包,既丰富了交流形式,又加强了文化传播[7]。短视频的兴起,丰富了大众文化形式,深受人们的喜爱。据调查显示,短视频用户持续增多,用时占比也在不断增长,约人均每天1.5 小时。短视频成为流量之王,打败了网络小说、音乐、游戏等多种娱乐方式。花鼓灯服饰文化的传播可借助抖音、快手、B 站等短视频APP。以歌舞的展现方式,结合现代技术,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非遗文化。
4.4.3 拓宽传播渠道
21 世纪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花鼓灯传承需要创新,注入新鲜血液。在农耕文明下产生的花鼓灯,已经不能使用时代的发展,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农村人口减少,青壮年劳动力来到城市谋生活、求生存,花鼓灯在农村缺少传承发展的途径。当地政府开展文化节等活动,表演花鼓灯舞蹈;举办花鼓灯服装设计大赛,获胜者给予表彰,以此促进花鼓灯文化发展。打破时空的限制,大胆进行花鼓灯服饰改良,制作符合现代大众审美的衍生产品,形成服饰文化新潮流。创新才能发展,文化的传承是一个推陈出新的过程,花鼓灯传承不能局限在农村,局限于农民。只有送出去,才能走进来,让更多人了解花鼓灯,才能有更好的继承者。
安徽花鼓灯是安徽文化的瑰丽,它生于民间,发展于农耕文明的社会环境下,是具有通俗化、典型化的民族舞蹈。花鼓灯服饰是劳动者们审美、智慧、精神文化的结合,人与自认和谐相处在传统技艺上的体现。花鼓灯服饰不仅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标志,对于人类文明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具体要求。花鼓灯服饰是花鼓灯重要组成,是淮河流域的人民对自然的理解,花鼓灯服饰的文化内涵体现了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以现代技术和表现技巧,对花鼓灯服饰中的元素、图案加以提炼,让其符合现代审美,推动花鼓灯服饰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