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意愿和再迁移方向选择

2022-01-18 08:17任正委
西北人口 2022年1期
关键词:跨省意愿劳动力

任正委,任 远

(1.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杭州310018;2.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上海200433)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迁移流动总体上呈现从农村到城市、从中西部地区到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基本态势。但若更细致地观察微观个体的迁移流动,可以发现其包含着复杂的空间过程。城镇化发展并非人口单向地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流动人口从流入地向流出地的回流迁移一直存在(朱宇等,2016)[1]。当前,流动人口的迁移轨迹呈现出在流入地定居、返回流出地、迁往新的流入地等三种类型的分化态势(朱宇、林李月,2019[2];Bernard A等,2019[3])。“进城”与“返乡”共同构成农村人口迁移流动的整体过程,在我国的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中应该发挥“迁移效应”与“回流效应”两种作用(任远、施闻,2017)[4]。流动人口回流迁移后,部分仍然会再次外出和继续流动,构成循环迁移或者再迁移现象。返乡后再次外出的目的地并不一定是曾经的流动居住地,而可能是一个新的流入地。事实上,“返回流出地”往往是流动人口从“初始流入地”迁往“新的流入地”的“中转过程”。将上述具有多样性的人口迁移流动空间过程分解开来,对于理解人类迁移行为的决策机制、认识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的动态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人口迁移流动空间格局中的回流现象得到较大关注(段成荣等,2019[5];吴瑞君、薛琪薪,2020[6])。特别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由于东部地区部分行业用工需求减少,返乡劳动力留乡就业创业呈增加趋势。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全国新增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1 900多万人①数据来源于2021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在全国推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工作视频会上的汇报内容。。但是,返乡劳动力并不一定在家乡农村长期居留,他们可能会选择再次外出迁移。部分返乡劳动力选择在回流地农村长期居留,将成为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部分返乡劳动力选择外出到家乡附近的小城镇工作,将会贡献于县域城镇化的发展;另外一些返乡劳动力继续选择外出到更远的大城市工作,将再次进入劳动力跨地区转移的过程。

本文利用中西部七省(直辖市)农村调查的数据,分析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探讨不同群体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分化机制,希望能深化对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发展过程的整体理解。

二、文献综述

(一)我国农村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状况

自20世纪90年代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进入城市以来,外出农民工的回流迁移现象同时发生,并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长,回流迁移人口数量总体上也在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规模下降,流动人口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分散(段成荣等,2019)[5]。多方面研究数据显示,当前返乡回流人口明显增多。2017年有23%的流动人口回流,其中超七成不打算再次外出迁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7]。吴瑞君和薛琪薪(2020)[6]利用2010年“六普”和2015年小普查中跨省流动人口离开户口所在地的数据,推算得出2010年全国7714万人的跨省农民工队伍中约60%在2015年已退出,其中绝大部分回流到户籍地所在省份。李贞和陈晨(2020)[8]利用2015年小普查中2015、2014和2010年三个时点的居住地信息估算在2010~2014年进行了跨省迁移的人口中有14%在2014~2015年间返回了他们在2010年的居住省份,较之2000年有大幅提高。

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是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有关再迁移意愿的研究表明,返乡劳动力中计划再次外出迁移的比例略高于1∕3,明显高于未曾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任远、施闻,2015)[9]。基于2008年和2009年RUMIC两期追踪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返乡劳动力实际发生再迁移的比例高达63%(王子成、赵忠,2013)[10]。基于2013年和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千村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返乡劳动力实际发生再迁移的比例达到41%,显著高于同期未曾外出务工劳动力的首次外出迁移概率(吴方卫、康姣姣,2020)[11]。

关于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有研究认为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更多地会选择离家乡较近的县城或附近的小城镇(任远、施闻,2015[9];曾文凤、高更和,2019[12])。这主要是因为县城相比农村,能提供相对较好的就业机会与公共服务(罗小龙等,2020)[13];与大城市相比,又具有离家近的天然地缘优势(高更和等,2019)[14]。也有研究认为,返乡劳动力再次外出时仍倾向于选择跨省迁移(梁海艳、李灿松,2015)[15]。

(二)回流后再迁移的影响因素

现有的研究从个体特征、家庭因素、迁移流动经历与回流地特征等四个方面探讨回流后再迁移的影响因素,相较于初次迁移而言,再迁移的可能性受前期迁移积累的流迁经历、工作经验和社会资本的显著影响。具体如下:

1.个体特征。相关研究考察了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受教育程度对回流后再迁移的影响。回流后再迁移意愿或实际行为发生率随年龄增长而降低,男性相比女性、未婚者相比已婚者,具有较高的再迁移可能性(Donato K等,1992[16];贾曼丽,2015[17])。高学历者外出迁移带来的就业机会与预期收益相对较高,回流后更有可能进行再迁移(Da Vanzo J,1983)[18]。也有研究发现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者回流后再迁移的可能性反而较低,并将其解释为拥有较高教育程度的劳动力更有可能在当地寻找到稳定的非农就业机会,降低了继续外出迁移的意愿(王子成、赵忠,2013[10];Zhao Y,2002[19])。

2.家庭因素。家庭总收入越高,回流后再迁移意愿越低(梁海艳、李灿松,2015[13];Vadean F等;2009[20])。同时,家庭外出就业收入越高、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越高,回流后再迁移的可能性越大(王子成、赵忠,2013[10];张航空,2013[21])。可见,回流后再迁移受外出就业收入的驱动,受家庭本地收入的抑制。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再迁移倾向越强。家庭的耕地面积越大,再迁移可能性越低(吴方卫、康姣姣,2020)[11]。家庭耕地未流转者、因照顾家庭而回流者的再迁移意愿相对较弱(贾曼丽,2015)[17]。

3.迁移流动经历。外出迁移流动和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是回流后再迁移决策区别于初次外出迁移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Massey D,1990)[22]。前期迁移流动的次数越多,持续时间越长,曾经流动地区的城市等级越高,再迁移可能性越大(王子成、赵忠,2013[10];贾曼丽,2015[17])。但返乡居留时间越长,会显著降低再迁移意愿(王静文,2017)[23],并对跨省再迁移意愿具有负向影响(张航空,2013)[21]。就前期工作经验而言,曾参加过工作技能培训者的再迁移意愿更强(张航空,2013)[21],曾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具有较高职业资格者的再迁移概率更高(Newbold B等,2001)[24]。但也有研究持相反观点,认为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会降低再次外出迁移的概率,并将其解释为专业技能会帮助回流者在家乡获得稳定的就业创业机会(王静文,2017)[23]。

4.回流地特征。回流地与县城和乡镇中心的距离越远,再迁移可能性越大(王子成、赵忠,2013)[10]。回流地收入水平越高,再迁移概率越低(Vadean F等;2009)[20]。村庄治理越规范、环境污染程度越低,再迁移可能性越小(吴方卫、康姣姣,2020)[11]。

综合上述劳动力回流后再迁移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发现仍存在两点不足:(1)经典的迁移理论往往考虑人口单次迁移流动的行为和影响因素,而人口的回流迁移和再迁移使得人口迁移流动表现为持续的过程。因此,需要对我国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提出更完整的理论解释,从而理解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影响因素和内在机制。(2)以往研究主要关注返乡人口再迁移的意愿,还缺乏对返乡人口再迁移的方向选择及其分化原因的研究。返乡人口的再迁移主要是会就近城镇化,还是远程城镇化?哪些机制影响再迁移的方向选择?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和理论解释。本研究将基于对中西部地区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我国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和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因素。

三、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一)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假设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迁移行为是个体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性选择,迁移决策是迁移者根据城乡实际收入差距、进城后找到工作的机会以及迁移成本等因素综合计算的结果(Todaro M等,2001)[25]。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延伸于分析回流后的人口再迁移,可以认为收入和就业是影响再迁移的核心因素。返乡劳动力会权衡比较再次外出迁移与留在当地所能得到的就业机会、预期收入与迁移成本,进行再迁移决策。据此,我们提出本地收入假设与稳定工作假设:

假设1-a(本地收入假设):返乡劳动力当前的工作收入越低,再迁移意愿越高。

假设1-b(稳定工作假设):返乡劳动力当前的工作越不稳定,再迁移意愿越高。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同时提出,人力资本是影响迁移决策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强弱决定着劳动力在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就业机会与预期收入高低,进而影响其外出迁移决策(Dustmann C等,2011)[26]。与回流地关联度高的人力资本有利于其在家乡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与工作收入,与外出迁移目的地关联度高的人力资本有利于其在外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与工作收入(Constant A等,2002)[27]。劳动技能培训是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主要方式。据此,我们提出两项劳动技能假设:

假设1-c(农业劳动技能假设):若返乡劳动力曾接受过农业劳动技能培训,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降低。如果他们发生再迁移,将更有可能就近迁移。

假设1-d(非农劳动技能假设):若返乡劳动力曾接受过非农劳动技能培训,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提高,并且更可能向较远地区、较高层级城市迁移。

(二)基于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的假设

新迁移经济学理论将家庭(而非个人)视为迁移决策的基本单位,认为迁移行为是追求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综合决策(Taylor J等,1999)[28]。为多元化收入来源和分散风险,家庭往往根据家庭内的劳动力结构和拥有资源状况,安排最具市场竞争优势的劳动力外出迁移。当遇到家庭劳作、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涉及家庭整体利益的事件需要返回时,他们会选择回流(Fan C,2011)[29]。相应地,当上述事件完成后,他们仍然会权衡家庭整体风险与收益变动再次进行外出迁移(Vadean F等,2009)[20]。因此,在农村有家庭成员需要被照护或陪伴,或是家庭所承包的土地未流转而需要自家人耕种,可能会限制他们再迁移。即使发生再迁移行为,考虑到在家乡附近工作会有利于安排家庭照护与农耕生产,他们会倾向于选择就近的再迁移目的地。据此,我们提出家庭照护安排假设与土地耕种安排假设:

假设2-a(家庭照护安排假设):若返乡劳动力当前没有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本地农村,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提高,并且更可能向较远地区、较高层级城市迁移。

假设2-b(土地耕种安排假设):若返乡劳动力家庭的承包土地已发生流转,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提高,并且更可能向较远地区、较高层级城市迁移。

由子女教育所引发的迁移决策,是我国文化和制度环境下较为明显的现象。由于城乡间、不同规模城市间教育资源存在不均衡,具备条件的流动家庭会倾向于将子女从农村带到城市上学,并更愿意到大城市入学。据此,我们提出子女教育安排假设:

假设2-c(子女教育安排假设):若返乡劳动力家庭计划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提高,并且更可能向较远地区、较高层级城市迁移。

(三)基于迁移社会网络理论的假设

迁移社会网络理论强调,以血缘、亲缘、地缘等关系为基础构建起来的社会网络在迁移行为中起到重要作用,这一系列社会网络资源可以降低迁移成本、增加迁移收益和减少迁移风险,从而促进迁移行为发生(Massey D,1990)[22]。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外出劳动力通过亲戚、朋友或同乡的帮助实现迁移,并在流入地找到工作(Chan K,2010)[30]。外出迁移过程中获得的社会网络资源将会增加其在流入地所能获得的社会支持,有助于回流者再次迁移(Massey D,1997)[31]。

亲属网络(亲缘网络)和同乡网络(地缘网络)是两个不同维度的社会网络。如果返乡劳动力的亲属网络与村庄网络中具有外出工作经历的个体密度较高,那么他们再次外出迁移就会获得较多的社会支持。由于社会网络的“滚雪球”效应,返乡劳动力受所积累的社会网络资源循环累积推动,再次迁移的半径范围会越来越大(梁海艳、李灿松,2015)[13]。据此,我们提出亲属网络假设与村庄网络假设:

假设3-a(亲属网络假设):若返乡劳动力有兄弟姐妹在外工作,他们的再迁移意愿会提高。

假设3-b(村庄网络假设):返乡劳动力所在村庄具有外出工作经历的人数占比越高,他们的再迁移意愿越高,并且越可能向更远地区、更高层级城市迁移。

四、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2013年在中西部7个省和直辖市(河南省、湖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安徽省和江西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动向调查”。上述七省市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输出的主要省份,也是返乡劳动力最为集中的地区,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村劳动力迁移流动的规律性。

调查采用多阶段随机等距抽样设计,按县、乡镇、村、家庭、个体五层展开分层抽样。在七省市中共抽取了41个县,并从中抽取了88个乡镇,再从中抽取了341个行政村。在每个行政村,根据统计名录顺序,按照等距抽样方法确定70户调查家庭。对调查家庭中15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随机抽取,确定调查个体,共计调查样本数量为15 233个。

本文对“返乡劳动力”的界定包含三个条件:年龄在15~59岁之间、曾经有过6个月及以上的本乡镇以外工作经历、当前在本村工作。该界定条件具体操作化为回答“您现在的工作”问题时选择“在家务农”“在当地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或经营工作”“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或“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在附近打工”的样本,将回答“仍在外打工”的样本剔除。最终,识别出4 014个返乡劳动力样本。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第一个被解释变量是“再迁移意愿”。根据问卷中问题“您今后是否仍打算外出工作”,将回答“是”赋值为“1”;将回答“否”赋值为“0”。

第二个被解释变量是“再迁移方向选择”。根据对问题“如果您以后有外出工作的打算,您希望选择的目的地类型”的回答,归类为“县内”“省内县外”“省外”三类。

2.解释变量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解释变量包括:“本地工作收入”“工作稳定性”“农业劳动技能培训”与“非农劳动技能培训”。“本地工作收入”通过被调查者当前在农村务农所得、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或经营所得、从事非农劳动所得与本地其他收入来测量。由于收入是右偏分布变量,我们对其进行了对数处理,以调整右偏分布可能造成的收入系数估计偏误。“工作稳定性”变量通过当前工作类型来测量,将“农忙时务农、农闲时打零工”界定为“非稳定工作”,将“务农”“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或经营”“从事非农劳动”界定为“稳定工作”。“农业劳动技能培训”“非农劳动技能培训”变量分别根据问卷中“是否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是否接受过非农技能培训”来测量。

新迁移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解释变量包括三类:“家庭照护安排”“土地耕种安排”“子女教育安排”。“家庭照护安排”变量通过家庭成员居住状况来测量,包括配偶居住安排(“配偶是否居住在老家”)、父母居住安排(“是否有老年父母居住在老家”)、子女居住安排(“是否有15岁及以下子女居住在老家”)。“土地耕种安排”变量通过当前土地流转情况来测量,包括“自己耕种”“全部流转”“部分流转,部分自己耕种”三类。“子女教育安排”变量通过“是否计划为孩子提供好的教育机会”来测量。

“亲属网络”与“村庄网络”是迁移社会网络理论视角下的解释变量。“亲属网络”变量由“是否有兄弟姐妹在外工作”来测量,反映在外地是否具有紧密联系、可直接寻求帮助的亲属。“村庄网络”变量由村庄中具有外出工作经历的人数占比来测量,反映村庄在外迁移网络的密度大小。

3.控制变量

我们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分析。另外,考虑到不同省份之间具有较强的经济社会文化差异性,部分差异性是无法观测到的省份特质,但却会对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决策形成影响,我们也将省份作为控制变量。

五、研究发现

(一)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与方向选择的描述性分析

表1报告了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和方向选择的基本状况。数据表明,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约1∕3的返乡劳动力具有再迁移意愿。其中,49%计划县内再迁移,23%计划省内县外再迁移,28%计划跨省再迁移。可见,本县县城及中心镇是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主要方向。分省份来看,江西、贵州和湖北的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较高,河南、安徽的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较低。各省份的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差异性很大。

总体来看,打算再迁移的返乡劳动力相对年轻,而且越年轻者越倾向于省外再迁移。男性再迁移意愿高于女性,但是计划跨省再迁移的比例低于女性。较高学历者再迁移意愿较高,他们的再迁移目的地更远。有36%的大专以上学历者计划再迁移,其中超过六成计划跨县再迁移。

具有再迁移意愿的返乡劳动力在本地的收入更高,而本地收入较低者更倾向于跨省再迁移。相比当前稳定工作者,非稳定工作者的再迁移意愿明显较高,两者相差23个百分点。若返乡劳动力接受过农业劳动技能培训,他们的再迁移意愿较低,并且倾向于再迁移到附近城镇。若返乡劳动力接受过非农劳动技能培训,他们的再迁移意愿较高,并且倾向于跨省再迁移。

若配偶在农村,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意愿明显更低,并且计划跨省再迁移的比例更低。计划为孩子提供好的教育机会者,再迁移意愿明显更高,并且计划向省外再迁移的比例更高。相较于土地未发生流转的返乡劳动力,土地流转者再迁移意愿较高,其中土地部分流转者的再迁移意愿反而比完全流转者高9个百分点。

若有兄弟姐妹外出工作,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意愿更高,并且计划跨省、跨县再迁移的比例分别提高4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所在村庄具有外出工作经历的人数占比较高的地区,返乡劳动力表现出较高的再迁移意愿。

(二)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如表2所示,我们通过Logit回归来检验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如下:

表2 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影响因素的回归模型

1.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假设的检验说明,当前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及劳动技能适配性对再迁移意愿的影响在国家政策支持返乡就业创业的背景下仍然存在。模型1与模型4表明,返乡劳动力的本地收入、就业稳定性与劳动技能培训经历对其再迁移意愿有显著影响。第一,当前本地工作收入越低,再迁移意愿越强,与假设1-a相符。第二,当前就业的稳定性对再迁移意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与假设1-b相符。相比农忙时务农、农闲时打零工的非稳定工作,稳定就业的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发生比降低68%( )1-exp(-1.147)。第三,接受农业技能培训会降低再迁移意愿,而接受非农技能培训会增强再迁移意愿,验证了假设1-c和1-d。

2.针对新迁移经济学理论假设的检验说明,在家庭化迁移的趋势下,家庭团聚对再迁移的牵制作用存在但却有限,子女教育安排等家庭发展因素发挥了更大作用。模型2与模型4显示,返乡劳动力的家庭照护(居住)安排、土地耕种安排与子女教育安排对其再迁移意愿具有影响。第一,出于夫妻团聚、照护老人及子女的考虑,个体会降低自己的再迁移意愿,与假设2-a相符。相比当前无配偶或配偶不在农村的情况,配偶在农村的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发生比降低37%( 1-exp(-0.4563))。相比有兄弟姐妹在农村的情况,当兄弟姐妹都外出时,老年父母在农村的照护及陪伴需求会更加显著地降低再迁移意愿。根据模型2的结果,返乡劳动力如果有0~3岁或6~15岁子女在农村,再迁移意愿会有所降低①虽然模型4中子女居住安排变量的影响系数均不显著,但影响的方向是一致的,均为负向影响。说明子女照护需求对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抑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并不稳健和独立,而是嵌入在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综合决策之中。,说明婴幼儿期与义务教育学龄期的孩子对父母再迁移具有牵制作用。第二,出于合理安排家庭农业生产的考虑,若家庭承包土地已部分流转,农耕劳动力得到一定程度释放,相比土地未流转者,再迁移意愿发生比将提高36%(exp(0.311)-1)。但若土地完全流转,再迁移意愿反而有所降低(在统计上并不显著),研究假设2-b仅能得到部分支持。我们认为,其原因可能在于土地流转具有两种效应:土地流转带来农耕劳动力释放,会促进劳动力迁移;同时土地流转也会带来财产性收入增长,会降低劳动力迁移的可能性。由于土地完全流转的家庭已脱离农耕生产,转而进入非农产业,农耕劳动力释放对迁移的驱动作用并不存在。土地流转所得带来的收入增长,使得该类家庭在本地生活得更好,再迁移意愿反而减弱。第三,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构成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重要原因,若计划为子女提供好的教育机会,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发生比会显著增大①为修正模型中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本文运用倾向值匹配方法检验结果的稳健性。通过最近邻匹配法分析、控制变量平衡性检验、Bootstrap法调整标准误,得到打算为孩子提供好的教育机会对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影响的平均处理效应为0.053,并在5%的水平上显著。由于篇幅所限,具体结果不再展示。,与假设2-c相符。

3.针对迁移社会网络理论假设的检验说明,对于具有迁移经历的人群而言,亲属网络仍然影响再迁移意愿,但地缘网络的影响较弱。由模型3和模型4可知,亲属网络支持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决策。相比没有兄弟姐妹在外务工的情况,有兄弟姐妹在外工作所形成的亲属迁移网络将使再迁移意愿的发生比增大43%(exp(0.360)-1),这一结果支持假设3-a。村庄迁移网络的影响系数为正,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假设3-b未予证实。原因在于,返乡劳动力再迁移可能更多地依赖于先前迁移经历所积累的个体化社会网络,而非其村庄迁移网络。

4.从控制变量来看,年龄、性别是影响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人口学特征因素。返乡劳动力越年轻,其发生再迁移的可能性越大;男性的再迁移意愿显著高于女性。再迁移意愿与受教育程度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三)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由前述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可知,部分变量对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并非呈现简单线性关系,不适合用次序Logit模型做分析。因此,我们运用多类别Logit回归模型进一步分析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因素。将返乡劳动力样本分为四类:“不打算再迁移”“计划县内再迁移”“计划省内跨县再迁移”“计划跨省再迁移”,并将其作为模型的因变量,分析这四类两两组合的六组发生比的影响因素。前三组以不打算再迁移为参照类型,分析计划县内再迁移、省内跨县再迁移、跨省再迁移分别相对于不打算再迁移的发生比的影响因素。第四、第五组以计划县内再迁移为参照类型,分析计划省内跨县再迁移、跨省再迁移分别相对于计划县内再迁移的发生比的影响因素。第六组以计划省内跨县再迁移为参照类型,分析计划跨省再迁移相对于计划省内跨县再迁移的发生比的影响因素。由于回归模型的自变量具有双层(个体、村庄)结构,因变量具有多类别结构,我们采用Stata软件的结构方程模块代码予以实现。主要结果如下:

1.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假设的检验显示,劳动技能培训经历有助于返乡劳动力选择就地就近发展。第一,接受农业劳动技能培训会降低返乡劳动力计划跨县再迁移的可能性,与假设1-c基本相符。第二,接受非农劳动技能培训会增强返乡劳动力计划县内再迁移的可能性,但却降低了跨省再迁移的可能性,与假设1-d部分相符。这说明接受农业劳动技能培训可以帮助返乡劳动力在本村农业部门稳定就业,而接受非农劳动技能培训可以帮助其在本县范围内非农部门寻找到稳定工作,两者均对跨县迁移起到抑制作用。

2.针对新迁移经济学理论假设的检验显示,再迁移方向选择受家庭成员照护需求、土地流转市场收益、子女教育期望与入学机会的综合影响。第一,家庭成员结构及当前居住状况对再迁移方向选择没有显著影响,与假设2-a不相符,原因可能在于随着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更加普遍,返乡劳动力家庭若打算再迁移,越来越多地会考虑配偶同行、子女及老人随迁,从而同时满足外出工作与家庭团聚的双重需求。第二,相对于计划县内再迁移,土地完全流转会增强返乡劳动力选择跨省再迁移的可能性,而土地部分流转对再迁移方向选择没有显著影响。这一结果能支持假设2-b,说明土地完全流转的家庭劳动力从农耕生产活动中得以彻底释放,并且流转所得收入可作为其向外迁移的经济资本,更倾向于跨省再迁移去往更高层级的城市。第三,若返乡劳动力具有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机会的考虑,选择省内跨县作为再迁移方向的可能性最大①通过倾向值匹配方法,得到打算为孩子提供好的教育机会对返乡劳动力选择省内县外再迁移(而非县内或跨省再迁移)影响的平均处理效应为0.086,并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该研究结果较为稳健。,与假设2-c不符。原因可能在于,虽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教育资源更丰富,但是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排斥也更强。随着中小城市逐步放开落户限制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在综合衡量入学机会与教育资源的决策中,返乡劳动力家庭更倾向于选择两者折中的省内跨县再迁移来安排子女教育计划。

3.针对迁移社会网络理论假设的检验显示,村庄迁移网络对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没有显著影响,假设3-b未予证实。原因在于返乡劳动力再次迁移的目的地选择可能更多地依赖于先前迁移经历所积累的个体化社会网络,而非其村庄迁移网络。

由于篇幅所限,表3中未报告控制变量的结果。其结果是,年龄越大,返乡劳动力越倾向于再迁移到家乡附近地区。相比于女性,男性倾向于远距离再迁移。高学历者倾向于不再迁移或者跨省再迁移,而中低学历者倾向于再迁移到家乡附近地区。

表3 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方向选择影响因素的回归模型

六、结论与讨论

约三分之一的返乡劳动力具有再迁移意愿,本县县城及中心镇是他们再迁移的主要方向,呈现出显著的就近城镇化特点。本文探讨了返乡劳动力再迁移意愿和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因素。就业机会与预期收入的驱动、家庭整体利益的权衡、社会网络的助推既决定返乡劳动力是否再迁移,也决定其再迁移方向的选择。研究发现:返乡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就业稳定性和劳动技能培训经历显著影响其再迁移意愿;家庭照护(居住)安排、土地耕种安排与子女教育安排对其再迁移意愿也具有影响;返乡劳动力再迁移主要受其亲属网络的影响,而非地缘网络的影响。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了返乡劳动力选择县内再迁移的可能性,土地流转会增强返乡劳动力向省外的再迁移意愿,子女教育期望与入学机会是返乡劳动力向省内县外再迁移的重要考量因素。上述分析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充分发挥返乡劳动力作用、支持乡村振兴和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的思考。

第一,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呈现出人力资本的再次流失。在再迁移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更倾向于跨省再迁移。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男性返乡劳动力更可能离开家乡农村与附近小城镇,迁往更远的地区,这对于中西部地区希望通过劳动力返乡回流来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而言,显然是并非有利的。但若返乡劳动力能够通过接受劳动技能培训,将文化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则会提高其在本县范围内的居留意愿。因此,中西部地区应该更加重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提升,提高小城镇的宜居性,营造适合青年群体工作生活的城乡社区文化氛围,组织适合新生代返乡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将可以增强较高人力资本群体的就近城镇化意愿,有助于将返乡劳动力转化为推动农村和小城镇发展的有效力量。

第二,返乡后未能实现稳定就业或收入较低是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重要原因。当地产业发展若能吸纳返乡劳动力稳定就业和成功创业,则将为中西部地区的县城和小城镇带来发展机遇。若当地产业发展无法吸纳返乡劳动力,则会发生挤出效应,使他们再次外出迁移,甚至这些未能充分就业的返乡劳动力会成为当地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一方面中西部地区要根据返乡劳动力的特点,实现产业类型结构与劳动力素质结构的优化匹配,不仅要加强“产业引人”,也需要通过鼓励创业,实现“人引产业”;另一方面要通过农业和非农知识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金融信贷和财政补贴等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促进劳动力回流后实现稳定就业、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三,家庭生活和安排和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再迁移产生影响。夫妻团聚不仅是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的影响因素,也是牵制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关键因素。子女及父母的家庭照护需求,并非独立地作用于再迁移决策,返乡劳动力会结合其他情况而做出最有利于家庭整体利益的再迁移决定。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在家陪伴父母,他们会留在农村照顾父母而不再外出。婴幼儿和学龄期子女在农村,会限制他们再次外出,但当考虑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机会时,再迁移的可能性会显著增大,并且倾向于迁往教育资源较丰富、教育排斥相对不明显的省内城市。随着近年来除超大特大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全面放开甚至取消落户限制,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可得性显著增强,子女教育等因素对再迁移方向的影响也会出现变化。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支持流动家庭的生活安排和内部分工,打破影响流动人口迁移和社会融合的制度性障碍,提高返乡劳动力再次外出时家庭化迁移程度,保障其家庭福利;另一方面要适应农村劳动力的回流与再迁移方向选择,推进中西部地区县城及小城镇的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发展,满足返乡劳动力就近城镇化过程中的家庭生活需求。

第四,迁移社会网络是回流后再迁移发生的助推器。研究发现,亲属迁移网络大大增加了返乡劳动力再迁移的可能性。亲属与同乡在外地工作积累的社会网络资源通过就业信息获取、就业过程支持和收入提升等机制作用于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过程,这种作用继续影响返乡劳动力的再迁移决策。除亲缘网络和地缘网络以外,返乡劳动力在先前外出迁移时所积累的业缘网络对再迁移意愿和再迁移方向选择的影响值得今后研究加以关注。随着近年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搭建就业平台的逐渐普及,传统社会网络的作用会有所下降,基于网络平台的线上社会网络对再迁移的影响也值得今后研究加以关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帮助返乡劳动力重新融入农村社区,拓展以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另一方面要支持组建返乡劳动力就业创业互助协会等民间组织,通过互联网科技搭建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返乡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再次流动,减少迁移流动成本,保障其稳定就业、成功创业。

猜你喜欢
跨省意愿劳动力
健全机制增强农产品合格证开证意愿
国家医保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增长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范围扩大了
2020年河南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81万人
广东:实现贫困劳动力未就业动态清零
汪涛:购房意愿走弱是否会拖累房地产销售大跌
图解跨省异地就医
劳动力流动的区域差异性分析
劳动力流动的区域差异性分析
跨省医保山东实现跨省医保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