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松飞,吴永清,何毅,蔡玲,胡浩春
(会昌县农业农村局,江西 会昌 342600)
会昌县政府于2019年12月出台了《关于稳定生猪产业发展促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到2022年,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养殖规模化率60%以上,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利用率85%以上,生猪出栏42.4万头,存栏23万头,其中母猪达到1.86万头。
2020年,会昌县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环保严控的双重压力下,保持了良性健康安全的发展态势,生猪复产率达100%,增养势头强劲。全县生猪存栏达27.37万头,其中母猪存栏3.03万头,生猪出栏46.58万头,提前超额完成了县政府确定的生猪发展目标任务。
2021年以来,会昌县生猪产业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生猪养殖规模化率快速提高:2021年第三季度末统计,全县规模猪场(户)1570户,存栏生猪29.7万头,规模猪场生猪存栏数占总生猪存栏数的65%。二是一批规模养猪项目相继布局会昌:计划年出栏生猪5万头的江西品润、会昌县白竹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在洞头乡、珠兰乡落地开工,其中珠兰乡项目已建成投产。三是“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稳步发展:得益于会昌县优越的生态条件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正邦股份、双胞胎公司、大北农公司、赣州加大公司等养殖龙头企业纷纷抢滩会昌,截止到2021年9月,全县“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建成投产达97家,年出栏生猪可达17万头。四是种猪生产势头强劲:2021年开春以来,会昌县已建成和正在建的种猪养殖场5家,存栏大白、长白纯种猪已达2000头,每年可扩繁二元杂交种猪1.5万头以上。
会昌县继续为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并有望在“十四五”期间跻身全国畜牧大县行列,生猪产业已成为会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优势富民产业。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运营,非瘟检测每周开展,台账齐全。该中心2019年和2020年分别收集、处理病死和应急死亡生猪17650头和7000头,对有效预警、控制、扑灭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烈性生猪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
县级兽医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和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正常开展,县乡防疫冷链系统健全,1个省定筠门岭生猪运输指定通道和6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等兽医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提升了动物疫病防控支撑能力。
各规模养猪场(户)全部搭建了防虫网,建立了完善的清洗消毒、生猪中转、生猪装卸、病死猪收集冷冻柜等防疫设施设备。健全了兽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了封闭饲养、全进全出、清洗消毒、隔离观察、空栏净化等措施,严格车辆、人员和物品等出入场管理。有的乡镇如富城乡、庄埠乡、洞头乡的养殖场(户)自筹资金自发建设了车辆洗消站和生猪中转站。“公司+农户”猪场和中大型规模猪场大多落实了非洲猪瘟自检和疫情报告制度,大幅度提高了生物安全水平。
目前,会昌县规模猪场生物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乡(镇)官方兽医配备不足。按照官方兽医设置每个乡(镇)不少于2人的要求,会昌县应配备至少38名官方兽医,而在县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后,19个乡镇仅有官方兽医28人,尚缺10人,高排、洞头、站塘、富城、清溪、右水、珠兰、晓龙、白鹅、小密、永隆11个乡和文武坝、筠门岭2个镇都仅有1名官方兽医,且绝大多数官方兽医既要负担动物检疫工作,又要承担动物防疫工作,有的还要驻村开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存在事多人少的现象。二是县域车辆洗消中心布局不尽合理,洗消站点数量偏少。三是规模养猪场(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和关键防控措施落实监管模式有待创新。
自非洲猪瘟成为常态化防控病种以来,会昌县多举措提高县域生物安全水平,生猪疫病区域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我国的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距应用还有一段距离,一旦发生疫情,仍然只能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紧急措施,猪场损失仍然很大。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非洲猪瘟野毒、非法疫苗毒与田间变异毒株并行,且病毒污染面较大,非洲猪瘟发生风险仍然很高。县域规模猪场只有通过构建完善的生物安全体系,彻底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才能实现对非洲猪瘟等一类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现针对会昌县规模猪场生物安全现状和存在的短板,提出如下五项提升县域生物安全水平的对策建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9〕12号)要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3~5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每个乡镇配备官方兽医不少于2名。鉴于事业机构改革后会昌县尚缺少至少10名官方兽医的实际情况,建议每年定向培养2~3名大专以上动物医学、兽医学专业毕业生。2021年会昌县采取内部调整和政府购买服务(以返聘退休官方兽医为主)的途径,配备了10名官方兽医,已逐步配齐配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着力抓好养猪场(户)特别是种猪场和规模猪场防疫监管”的要求,为提高对会昌县种猪场和规模猪场防疫监管水平,建议县、乡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种猪扩繁场和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采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生物安全评估监督”的监管新模式,做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结果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享,促进兽医卫生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用好生物安全评估结果,督促规模猪场经营主体全面落实生物安全措施,达到示范带动和大力推动规模猪场(户)严格健全动物防疫条件和落实关键防控措施,有效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的目的,保障种猪场和生猪规模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按照抓重点顾一般的工作方法,选择会昌县生猪重点乡(镇)筠门岭、高排、珠兰、洞头、富城、庄埠、庄口7个乡镇和每年选择10个规模猪场,开展生物安全评估监管,提升示范乡镇和示范场建设水平。示范乡镇和示范场按照“乡镇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建设,相关部门验收,县级财政奖补”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共同制定建设方案。乡镇依托养猪专业合作社和入社社员,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的原则,重点建设社会化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生猪调运中转台和病死生猪收集暂存点以及规模猪场清洗消毒、挡鼠板、防虫网、快速检测试纸等防疫设施设备的完善,为把会昌县建成“十四五”期间的全国畜牧大县筑牢生猪疫病防控大堤。
为提高生猪养殖经营主体的动物防疫意识和生物安全防范能力,县、乡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积极开展生物安全技术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乡镇生物安全指导员1~2名,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生猪养殖经营主体的培训,县、乡共同组织考试,推行生物安全员培训合格制度,实现规模猪场(户)的动物防疫人员全面轮训和合格。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县、乡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加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对非法调运种猪、仔猪,非法收购、贩运、屠宰、销售、随意丟弃病死畜的查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图1 正在建设中的规模猪场机械送料系统
图2 规模猪场防虫网、挡鼠板等生物安全防范设施
图3 年集中处理能力5万头的会昌县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