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门阀政治”说献疑

2022-01-15 00:47:00李文才
江汉论坛 2022年1期
关键词:士族

摘要:已故著名史学家田余庆先生《东晋门阀政治》(以下简称“田著”)以提出东晋为“门阀政治”时代而著称。然田著在理论阐释和史实分析两个方面都有值得商榷之处。田著对“门阀政治”这一核心概念的定义含混而模糊,在其多种说法中尤强调两个特征:一是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二是门阀士族势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但这两点并不能证明东晋为“门阀政治”时代。君臣“共治”乃中国古代政治的常态而非“变态”,东晋百年亦然,士族与皇权“共治”并未改变东晋皇权政治的基本性质。田著强调东晋“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与史实不符,东晋以皇帝专权为核心、执行皇权政治的官僚体制为基础的皇权政治“权力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秦至清两千多年间,官僚或其它势力集团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为皇权政治波浪起伏运行中的常态,东晋及其之前、之后皆然,以此作为东晋“门阀政治”的理据并不能成立。田著将次等士族与门阀士族的矛盾视为东晋末年的社会主要矛盾,并在此根本性错误前提下分析东晋末年的其他各种矛盾关系,从而得出东晋“门阀政治”的错误结论。实际上,东晋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皇权与吏民”的矛盾,故东晋仍是皇权政治时代,而非所谓“门阀政治”时代。

关键词: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东晋 “门阀政治”;士族;皇权政治

中图分类号:K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1-0093-18

已故著名史学家田余庆先生所著《东晋门阀政治》(以下简称“田著”),自1989年出版以来曾多次重版① ,在个人学术著作中可谓声誉隆盛。笔者多年前曾拜读“田著”,当时对其考辨细微颇为服膺,但近年来随着对中国古代政治特别是皇权政治理论问题思考的深入,遂对东晋“门阀政治”说渐生疑惑。兹不揣谫陋,仅就其东晋“门阀政治”说略陈管见,以就正于方家。

一、“门阀政治”概念的定义是什么?

东汉以降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门阀士族”这一社会阶层,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臻于鼎盛,活跃于其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因此,如果我们将这个群体在此期间政治领域内的种种活动称为“门阀政治”或“士族政治”,其涵义应该还是清楚的。然而,“田著”的“门阀政治”概念与此不同:“在作者看来,严格意义的门阀政治只存在于江左的东晋时期,前此的孙吴不是,后此的南朝也不是;至于北方,并没有出现过门阀政治。门阀士族存在并起着不同程度政治作用的历史时期,并不都是门阀政治时期”(《自序》,第2页)。可见,田著的“门阀政治”是有其独特涵义的一个概念。那么,田著对“门阀政治”概念所做的定义是什么呢?

田著在1989年第1版《自序》中曾这样定义“门阀政治”:“门阀政治即士族政治……”在学者提出 “‘门阀’不等于‘士族’,‘门阀政治’也不应等于‘士族政治’” ,故“这一看法似有不妥”② 的异议后,1991年第2版对此做出了回应,云:“《自序》中曾说门阀政治即士族政治,正文中也有类似的提法,这个提法易生歧义,再版中删去了。”③ 田著并不认为自己的说法“不妥”,只是“易生歧义”而已。田著虽然删除了一些“门阀政治即士族政治”明显的提法,但继续坚持“门阀政治即士族政治”的基本立场并未改变,只不过从第2版开始,修改为曲折隐晦甚至是模糊的表述,如:“东晋门阀政治,可以说是门阀士族在相争中求发展而又维持东晋于不坠的政治”(第37页)。“以上所称的侨姓士族,是就东晋高层的当权士族,亦即本书所谓门阀士族而言。门阀政治,就是指由这些士族所运转的东晋政治”(第323页)。“门阀政治,是皇权与士族势力的某种平衡,也是适逢其会得以上升的某几家士族权力的某种平衡”(第343页)。除了这些含糊的说法之外,第2版对“门阀政治”的概念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定义:“本書所指门阀政治,质言之,是指士族与皇权的共治,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皇权政治的变态。它的存在是暂时的。它来自皇权政治,又逐步回归于皇权政治”(《自序》,第1—2页)。此后,这个说法就成为田著对“门阀政治”这一概念的定义而广为学术界所接受,如祝总斌先生评价说:“作者在自序中说:所谓门阀政治,‘是指士族与皇权的共治……’这是本书的核心思想,也是它的主要理论意义所在。”④ 然而,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何以就成为了“门阀政治”呢?“门阀政治”与“皇权政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呢?田著说这是皇权政治的“变态”,然则士族与皇权两者“共治”何以就导致皇权政治出现“变态”了呢?“变态”之后的皇权政治仍然是皇权政治,还是已经变成了与皇权政治不同的别的什么“政治”了呢?从上引田著的最后一句话“它来自皇权政治,又逐步回归于皇权政治”来看,似乎皇权政治已经变成了不同于皇权政治的所谓“门阀政治”,只是在经过了东晋百年发展之后它又回归于皇权政治了。言下之意,东晋时期的政治是与皇权政治有别的所谓“门阀政治”,然而如何定义这种与皇权政治有别的“门阀政治”呢?田著在《后论》中对其观点作了进一步阐发:“王与马的结合发展到了江左,权力结构才发生变化,门阀士族势力得以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皇权政治从此演化为门阀政治,竟维持了一个世纪之久。这是皇权政治的一种变态,是皇权政治在特殊条件下出现的变态”(第327页)。

然而,东晋时期的“权力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从而导致并体现出皇权政治已经变化为“门阀政治”了呢?田著说:“从宏观考察东晋南朝近三百年总的政治体制,主流是皇权政治而非门阀政治。门阀政治只是皇权政治在东晋百年间的变态,是政治体制演变的回流。门阀政治的存在是暂时性的,过渡性的,它是从皇权政治而来,又依一定的条件向皇权政治转化,向皇权政治回归”(第345页)。这段自相矛盾的说法把问题搞得更加混乱,既然包括东晋在内的“近三百年总的政治体制,主流是皇权政治而非门阀政治”,那么东晋时期的主流也应该是皇权政治而非别的什么“政治”,但是田著却强调东晋时期是“门阀政治”时代,那么东晋百年究竟是皇权政治时代还是门阀政治时代呢?如果说东晋时期的主流既是皇权政治也是门阀政治,那么这样两个“主流”并存的社会是什么社会呢?这种“变态”了的“皇权政治”的基本属性仍然是皇权政治,还是与皇权政治不同的别的什么“政治”呢?东晋时期又是什么“政治”在“向皇权政治转化,向皇权政治回归”呢?不过,从这些语意含混、自相矛盾的话语中,应该还是能够看明白田著所要表达的意思,即:东晋时期的政治已经不是皇权政治而是“门阀政治”了, “门阀政治”是不同于东晋南朝近三百年政治体制的主流——皇权政治的。

我们这样理解田著的意思,是否对其有所曲解呢?且看田著其他相关论述:“如果说西晋自武帝以来,士族名士是司马氏皇权(包括强王权力)的装饰品,那么东晋司马氏皇权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西晋尚属皇权政治,东晋则已演变为门阀政治。东晋皇权既然从属于门阀政治,皇帝也就只是士族利用的工具而非士族效忠的对象……”(第25—26页)显然,在田著看来,东晋已经不是皇权政治时代而是门阀政治时代了,皇权不过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是“从属于门阀政治”的,只是“士族利用的工具”而已。这里的表述与上引田著的表述自相矛盾已毋庸赘言了。依田著的逻辑,皇帝成为被“利用的工具”而非“效忠的对象”的时代,其政治体制就不是皇权政治,而是某个掌权阶层或集团的政治了。但是,田著又强调东汉尽管“外戚宦官擅权……仍然是皇权政治而不是其他”(第327页)。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申论。根据田著的上述逻辑,必然得出这样的认识,即:“东晋”这一朝代称谓并不是皇朝—皇权的符号,而是“门阀政治”的符号了。田著还引沈约《上〈宋书〉表》说到京口共义者刘毅、何无忌等人“志在兴复,情非造宋”之后作了如是解说:“这就是说,他们参加起兵,目的只在于打倒桓玄,兴复晋室,而没有废晋自立,取代门阀政治的意图”(第285页)。田著这里将“废晋自立”用作“取代门阀政治”的同义语,从而将“晋”这个概念等同于“门阀政治”。 但是田著又说:“刘裕则乘桓玄篡晋而起兵消灭门阀士族的代表桓玄”(第308页)。既然桓玄是“门阀士族的代表”,则作为桓玄对立面的“晋”是什么“政治”呢?仍然是“门阀政治”还是别的什么“政治”呢?或者说“晋”和桓玄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代表“门阀政治”或“门阀士族”的呢,还是两者性质是不同的呢?刘裕起兵消灭桓玄又是什么“政治”的代表呢?桓玄篡晋是企图建立“门阀政治”还是别的什么“政治”呢?沈约那段话完整的表述是这样的:“刘毅、何无忌、魏咏之、檀凭之、孟昶、诸葛长民,志在兴复,情非造宋,今并刊除,归之晋籍。” ⑤ 沈约的意思十分清楚:刘毅、何无忌等人京口共义的目的只是为了兴复东晋,而不是为了建立宋皇朝,所以现在将上述人等从《宋书》中删除,而把他们归入晋朝史籍。但是,田著却将这句话解释为:京口共义的目的不是为了建立宋皇朝,而是为了兴复东晋的“门阀政治”。田著如此解读,显然不符合沈约的原意⑥。因为沈约“志在兴复,情非造宋”之句中,与“造宋”对举的是“复晋”而非其他。

将“东晋”这一皇朝概念等同于“门阀政治”,贯穿于田著始终。田著将北府兵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咸和三年到太和四年(328—369),“这个阶段的北府兵是一支门阀士族兵,从战略上说来,它的主要作用是支持建康朝廷的门阀政治”(第286页)。田著这里是将“建康朝廷”作为“门阀政治”的修饰语而使用的,意在强调北府兵的主要作用是支持“门阀政治”,而不是支持东晋皇朝,因此“建康朝廷的门阀政治”尽管是一个偏正结构的短语,但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却是:建康朝廷并非东晋皇朝,而是等同于门阀政治。然而,按照正常的思维,这里所说的“建康朝廷”应是东晋皇朝。第二阶段是从太元二年至十二年(377—387),“这个阶段的北府兵仍然是一支门阀士族兵”(第286页),其性质、作用与第一阶段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前后五十多年时间里,北府兵的作用都是“支持建康朝廷的门阀政治”,而非支持东晋皇朝。在论述孙泰运用道术图谋反晋的问题时,田著云:“可以说,以道教为活动手段的这一部分次等士族的代表人物,蓄谋取代门阀士族统治,取代东晋政权,本来是走在北府将前面的”(第297页)。在这里,取代“东晋政权”即等同于“取代门阀士族统治”。田著进而连孙恩起义“反晋” 等同于“取代门阀士族统治”也还嫌迂回,于是说道:“孙泰、孙恩等人在江左以道术奉事帝王公卿,又转而以道术聚众起兵反对东晋当权人物。这是一部分其身份同于次等士族的晚渡侨人谋求政治出路的手段,其社会、政治意义,与原为门阀政治服务的北府将转而颠覆门阀政治一样”(第307—308页)。在这里,田著将其旧版中的“反晋”修改为“反对东晋当权人物”⑦,将孙恩起义曲解为不是反对东晋皇朝而只是反对其中的“当权人物”,将“建康朝廷”径直谓之“门阀政治”,试图更直接地证明孙恩起义的目的乃是“颠覆门阀政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田著说:“琅邪王氏王导、王敦兄弟与司马氏‘共天下’,开创了东晋门阀政治的格局,建立了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政权模式,维持了一个世紀之久”(第6页)。将“祭则司马、政在士族”视为东晋“门阀政治”特有的政权模式,并认为这是王氏兄弟和司马氏所开创,试图以此证明东晋是一个有别于其前其后朝代的“门阀政治”时代。事实上“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政权模式并不能证明东晋属于“门阀政治”时代,而且东晋百年历史中是否一直处于这样的政权模式之中也是不无疑问的。

首先,所谓“祭则司马、政在士族”一类的政权模式古已有之,并非东晋才出现的独特情况。鲁襄公二十六年(前547)被驱逐在外的卫献公欲回国复位,遂派使者与卫国执政宁喜协商:“苟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⑧ 宁喜于是杀卫殇公而迎接卫献公复位。魏晋时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蜀先主刘备以诸葛亮为太子太傅,刘禅继位后,以诸葛亮为丞相,“委以诸事,谓(诸葛)亮曰:‘政由葛氏,祭则寡人。’亮亦以(刘)禅未闲于政,遂总内外。”⑨ 十六国时期前赵大臣靳准发动政变,杀刘粲,“自号大将军、汉天王,称制,置百官。”⑩ 相国刘曜闻变后亦在外自行即帝位,他让卜泰转告靳准曰:“司空(指靳准)若执忠诚,早迎大驾(指刘曜)者,政由靳氏,祭则寡人,以朕此意布之司空,宣之朝士。” 虽然由于靳准顾虑在政变中杀害了刘曜的母亲和兄弟而没有答应刘曜的要求,但也说明这种政权模式在当时并非陌生事物。由此可见,从先秦到魏晋时期,这类政权模式都曾经存在过,并非东晋时期的首创。

凡是主弱臣强或君主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下这种政权模式都可能出现,不必有史籍明确记载“祭则寡人,政由某某”的句式才是。例如:曹操迎汉献帝都于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后,“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胡三省在注解中说:“言恭己南面而已,政事无所预也……后世遂以政在强臣、己无所预为恭己。” 司马懿“既诛曹爽,政由己出,网罗英俊,以备天官。及兰卿受羁,贵公显戮,虽复策名魏氏,而乃心皇晋。” 曹操专权、挟汉献帝以令天下时的东汉皇朝、司马氏专政时期的曹魏皇朝,都应该已经转变为“祭则寡人,政由某某”类型的政权模式了。唐后期“威柄下迁,政在宦人” 也属于这种模式,代宗时 “朝廷裁决”,宦官鱼朝恩“或不预者,辄怒曰:‘天下事有不由我乎!’” 开成四年(839),唐文宗召见周墀,“帝曰:‘自尔所况,朕何如主?’墀再拜曰:‘臣不足以知,然天下言陛下尧、舜主也。’帝曰:‘所以问,谓与周赧、汉献孰愈?’墀惶骇曰:‘陛下之德,成、康、文、景未足比,何自方二主哉?’帝曰:‘赧、献受制强臣,今朕受制家奴,自以不及远矣!’因泣下,墀伏地流涕。” 宦官仇士良退休时向其他宦官传授经验:“天子不可令闲暇,暇必观书,见儒臣,则又纳谏,智深虑远,减玩好,省游幸,吾属恩且薄而权轻矣。为诸君计,莫若殖财货,盛鹰马,日以毬猎声色蛊其心,极侈靡,使悦不知息,则必斥经术,暗外事,万机在我,恩泽权力欲焉往哉?” “代宗立,(李)辅国等以定策功,愈跋扈,至谓帝曰:‘大家弟坐宫中,外事听老奴处决。’帝矍然欲翦除,而惮其握兵,因尊为尚父,事无大小率关白,群臣出入皆先诣辅国”。显然,“祭则寡人,政由某某”这种政权模式在东晋之前、之后均有存在,故以此作为东晋门阀政治的证据难以成立。

其次,所谓“祭则司马、政在士族”之类的政权模式在东晋百年中是否一直存在,也是不无疑问的。应该说,“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政权模式在东晋百年中的确存在过,如唐代史臣评论曰:“简皇以虚白之姿,在屯如之会,政由桓氏,祭则寡人。” 认为简文帝时期即此属,这是主弱臣强的皇朝都可能出现的情况,时桓温“既仗文武之任,屡建大功,加以废立,威振内外。帝虽处尊位,拱默守道而已,常惧废黜。” 那么,是否从元帝创业伊始即“建立了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政权模式”,并“维持了一个世纪之久”呢?史称“穆哀之后,王猷渐替,桓温居揆,政由己出,而有司或曜斯文,增晖执事,主威长谢,臣道专行。” 唐朝史臣认为自穆帝、哀帝之后才逐渐沦入此境,穆哀之前尚不可一概而论。东晋开国君主司马睿“以一州临极,岂武宣余化犹畅于琅邪,文景垂仁传芳于南顿,所谓后乎天时,先诸人事者也。” 在王氏兄弟的翼戴之下,“由是吴会风靡,百姓归心焉。自此之后,渐相崇奉,君臣之礼始定。” 晋元帝创建了东晋皇朝,尽管创业的资本并不雄厚,但尚不至于沦为“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境地。其继承者晋明帝“神武明略”,为“朝野之所钦信”。王敦举兵内向之谋,明帝事先即“密知之”,微服潜入王敦营垒侦察,及王含、钱凤进攻之时,“帝躬率六军,出次南皇堂。至癸酉夜,募壮士,遣将军段秀、中军司马曹浑、左卫参军陈嵩、钟寅等甲卒千人渡水,掩其未毕。平旦,战于越城,大破之,斩其前锋将何康。王敦愤惋而死。”期间“刘遐、苏峻等帅精卒万人以至,帝夜见,劳之,赐将士各有差。”叛军被击败之后“帝还宫,大赦,惟(王)敦党不原。于是分遣诸将追其党与,悉平之”。明帝在王敦之乱中亲临前线,调兵遣将。叛乱平定之后,又下诏曰:“大事初定,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已下,诣都坐参议政道,诸所因革,务尽事中。”又诏曰:“湌直言,引亮正,想群贤达吾此怀矣。予违汝弼,尧舜之相君臣也。吾虽虚暗,庶不距逆耳之谈。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勖之。”继续干预内政的运作。晋明帝朝,“于时兵凶岁饥,死疫过半,虚弊既甚,事极艰虞。属王敦挟震主之威,将移神器。帝崎岖遵养,以弱制强,潜谋独断,廓清大祲。改授荆、湘等四州,以分上流之势,拨乱反正,强本弱枝。虽享国日浅,而规模弘远矣。”史家评论曰:“明皇负图,属在兹日。运龙韬于掌握,起天旆于江靡,燎其余烬,有若秋原。去缞绖而践戎场,斩鲸鲵而拜园阙。镇削威权,州分江汉,覆车不践,贻厥孙谋。” 又曰:“赖嗣君英略,晋祚灵长,诸侯释位,股肱戮力,用能运兹庙算,殄彼凶徒,克固鸿图,载清天步者矣。” 可见,晋明帝在位期间的政治状况,与“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情况是有所区别的。

综上所述,尽管田著对“门阀政治”这一概念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说法,但其核心定义究竟是什么呢?除了在第1版《自序》中将其定义为“门阀政治即士族政治”,而后在重版中修改为“是指士族与皇权的共治,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皇权政治的变态”“门阀政治,就是指由这些士族所运转的东晋政治”等模糊说法,可知其界定“门阀政治”概念的核心都是围绕“士族政治”而做出的。而在其诸多理由或者说“门阀政治”的特征中,我们在上文已经辨明它们与所谓“门阀政治”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除此之外田著所反复强调的尚有两点,一是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二是门阀士族势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看来这两点似是所谓“门阀政治”说的重要理据了,然而,这两点同样证明不了东晋是所谓“门阀政治”的时代。

二、士族与皇权“共治”就是“门阀政治”吗?

田著说:“本书所指门阀政治,质言之,是指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东晋之所以是“门阀政治”时代而不是皇权政治时代,其主要“理由”之一,即这个时代是士族与皇权“共治”的时代。然而,这个“理由”并不能证明东晋是所谓“门阀政治”的时代。

事实上,君臣“共治”乃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常态,而非“变态”,东晋百年也不例外。中国历史从秦始皇统一开始进入了“皇权—吏民”时代,这一时代的政治模式就是皇权政治,并延续至清朝被推翻为止,历时两千年之久。这里有必要先界定一下“皇权政治”这一概念:“皇权政治并非仅仅表现为皇帝专权,而是以皇帝专权为核心,以皇权所派生的官僚体制为基础,以皇权思想和文化为灵魂,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相互配合,共为表里,缺一不可,从而实现对于全体‘吏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统治。” 因此,我们说中国历史从秦至清这两千多年都是皇权政治时代,并非仅仅表现为皇帝专权这一种形态,而是在皇帝专权的前提下依靠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官僚体制为基础,并辅之以已经成为社会意识形态主流的皇权文化和思想,从而实现对全体“吏民”的统治。以其中的第一要素皇帝专权而言,两千多年间不仅皇帝的族姓不断变迁,皇帝专权的表现形态也是千差万别,皇帝的种种不同内在特质和外在条件决定了其权力的大小强弱各不相同。以其中的第二要素官僚体制而言,其成员的构成成分及其统治表现,如强势与弱势、勤惰与贪廉等也是纷繁复杂不可胜言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皇权统治并非皇帝个人的统治——即由皇帝包揽全部政治事务,而是皇帝与官僚的“共治”。从秦至清的两千余年间,这一政治模式并没有也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化。

君臣“共治”不仅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常规表现形式,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君臣“共治”作为儒家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可谓源远流长。《春秋公羊传》有云:“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 商王盘庚迁殷时,召集族众进行动员:“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意即“先王谋任久老成人共治其政”,认为“共政”“共治”乃是商王朝的政治传统。“旧人”即商王族众的先祖先父,亦即所谓“古老成人”,王肃云:“‘古老成人’,皆谓贤也。”也就是说,商王朝的传统政治模式是商王与商贵族的贤人“共治”天下。由此可见,“共治”乃是从长期的政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从三代起就已成为普遍性政治理念的“圣人之治”的重要特征,即“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秦汉之后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继承了这一古老的政治传统和理念,史载汉武帝招延士大夫常虑不足,然督责甚严,小有犯法辄诛杀之而无宽贷,汲黯上疏劝谏,指出汉武帝如此做法,“恐天下贤才将尽,陛下谁与共为治乎!” 强调皇帝与贤才“共治”天下。曹操颁布告示:“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 曹魏宗室曹冏也在上疏中強调:“先王知独治之不能久也,故与人共治之。” 诸如此类,不烦枚举。

秦汉之后,一直延续这一传统政治模式和理念而实行君臣“共治”,只不过“君臣”的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君”由以前的“王”变为了皇帝,“臣”则由原来的世袭贵族变为非世袭的官僚。东汉阳嘉二年(133),顺帝下诏征求“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 ,李固奏云:“今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庆,危则同其祸败。” 指出了皇帝与官僚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道理和意义。李固所言主要是指中央政府中的官僚与皇帝“共治”的问题,而西汉宣帝则强调了地方官员与皇帝“共治”的问题。据《汉书·循吏传序》云:

自霍光薨后(宣帝)始躬万机,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自丞相已下各奉职而进。及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质其言,有名实不相应,必知其所以然。常称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

汉宣帝此言一直被后世的皇权统治者奉为圭臬。“淝水之战”后,刘隗之孙刘波出督淮北诸军、冀州刺史,以疾未行,他在上疏中引用汉宣帝此语:“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东晋孝武帝诏书中,也曾引汉宣帝这句名言“可与共治天下者,良二千石也。” 历代政治家不厌其烦地征引汉宣帝此语,表明重视地方政府长官的选拔任用成为历代统治者所关心的关键问题,因为这是加强皇帝与官僚“共治”天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477)正月辛亥诏有云:“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太和十七年五月,孝文帝于朝堂引公卿以下决疑政,谓司空穆亮曰:“自今朝廷政事,日中以前,卿等先自论议;日中以后,朕与卿等共决之”。北魏孝明帝正光元年(520)五月癸未诏亦云:“刺史守令与朕共治天下”。对于皇帝必须和官僚“共治天下”,皆有明确认识。北魏韩显宗在上疏中说:“臣闻君不可以独治,故设百官以赞务。” 西魏大统十一年(545)三月,宇文泰令中也说:“古之帝王所以外建诸侯内立百官者,非欲富贵其身而尊荣之,盖以天下至广,非一人所能独治,是以博访贤才,助己为治。”北周孝闵帝元年(557)二月丁亥诏曰:“朕文考昔与群公洎列将众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九月庚申诏再次强调:“朕闻君临天下者,非由一人,时乃上下同心所致。” 凡此皆明确指出,君主不能“独治”,而需要百官“赞务”“助己为治”,亦即君臣“共治天下”。由此可见,皇权政治并非君主“独治”,而是皇帝与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共治”,君臣共治乃是中国古代通行的政治理念。

君臣“共治”之所以成为“皇权—吏民”时代统治者的共识,是由于君臣“共治”乃是皇权政治之必须和必然,因为皇帝權力再大也不可能由他自己或其家族成员包揽天下所有政务,而是必须依靠复杂的官僚机构及其成员的共同协作。对于这个问题,古代政治家和思想家皆有明确认识,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阐释。北周乐运曾上疏指陈周宣帝“八失”,第一条就是批评他专行“独断”而不能与大臣“共治天下”,云:“一曰:内史御正,职在弼谐,皆须参议,共治天下。大尊比来小大之事,多独断之。尧舜至圣,尚资辅弼,比大尊未为圣主,而可专恣己心?凡诸刑罚爵赏,爰及军国大事,请参诸宰辅,与众共之。” 这是从反面加以批评,说明君臣“共治”天下的道理,要求周宣帝“参诸宰辅,与众共之”。隋文帝诏曰:“君为元首,臣则股肱,共治万姓,义同一体。” 这是说皇权政治如同大脑与四肢的关系,必须协同运作实行“共治”,才能实现对于“吏民”的统治。故“万务之繁,庶官共治”,繁复的政务非依赖众官治理不可,“故官必众建,乃能为共治”。因此,选拔贤才治理国家便成为统治者的要务,“朕制临天下,思与贤材而共治之”。李百药《封建论》有云:“设官分职,任贤使能,以循吏之才,膺共治之寄。” 就连把明皇朝从专制推向独裁的明太祖朱元璋,也认同君臣“共治”对于皇权政治的意义,认为“人主职在养民,但能养贤与之共治,则民皆得所养。”

那么,东晋时期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与以上所述君臣共治有什么不同呢?是否超越了中国古代皇权政治的轨道而成为了有别于其前、后时代的另外一种“特殊的”“共治”呢?答案是否定的。东晋仍然是在皇权政治这一轨道上运行的君臣“共治”形态。是否由于东晋的达官显贵主要被门阀士族阶层所把持而进行的“共治”就变为有别于皇权政治的“门阀政治”了呢?也不是。门阀士族之所以能够在东晋百年的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端赖其家族成员进入了东晋皇权的官僚体系之中担任了不同的官职并成为东晋皇帝的“臣”,舍此别无他途可以在东晋政治中发挥如此作用,即使门第显赫如王、谢、桓、庾等世族人物,如果没有承担东晋皇朝的官职从而进入东晋皇权政治的官僚体系之中并成为东晋皇帝的“臣”,他们也是不可能发挥如此重要作用的。陈寅恪先生谓:“东晋元帝者,南来北人集团之领袖。” 何以然?因为他是皇权的象征和旗帜,门阀士族欲谋得政治上的利益与发展,必须依附并团结在他周围。因此,东晋皇权与其时的门阀士族官僚的“君臣”关系与其他朝代的“君臣”关系并无本质不同,两者的合作“共治”与其他皇朝时期的君臣共治也没有本质不同。既然东晋君臣“共治”与其他皇朝并无本质区别,故仍然是皇权政治,皇权政治并不因为臣下的出身和成分的差别而发生改变。东晋时期士族中的人士无论职位多高、权势多大,对于东晋皇帝来说仍然属于“臣”,晋元帝“尝从容谓(王)导曰:‘卿,吾之萧何也。’”王导则以“国臣” 自谓。王导笼络江东大族拥戴司马睿后,“由是吴会风靡,百姓归心焉。自此之后,渐相崇奉,君臣之礼始定。”不论南下士族还是江东士族,他们出任东晋臣僚之后与司马氏的关系就是皇权政治下的君臣关系。从根本上说,秦以后的两千年间“‘官僚’‘官僚政治’并不是一个独立产生和存在的历史现象,它是皇权体制的产物和延伸,它依附于皇权、寄生于皇权、服务于皇权,每一个新的皇朝建立,必然建立一套新的官僚体制,随着旧皇朝的被推翻,这个官僚体制亦随之瓦解消失,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东晋如此,东晋之前之后亦然。王、谢、桓、庾之代表性人物之所以能够在公元4至5世纪之间的百年中叱咤风云于政治舞台,若非依傍于司马氏皇权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另起炉灶建立一个新皇朝。虽然东晋士族中有少数成员不满足于“臣”的地位而试图突破“君臣”之间的红线而上升为“君”,但是在东晋百年来他们都没有取得成功,这种企图不仅遭到皇帝的反对,也遭到了臣僚、社会舆论乃至他们本家族成员的抵制。我们试以王导、王敦为例观之。王敦就是试图变“臣”为“君”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曾经与从弟王导共同翼戴司马睿建立东晋皇朝,“立大功于江左,专任阃外,手控强兵”,他们都是通过辅佐皇权而居于高位。在这种情况下,王敦逐渐萌发不臣之心,“遂欲专制朝廷,有问鼎之心”。永昌元年(322)兴兵向阙, “王敦之反也……(王)导率群从昆弟子侄二十余人,每旦诣台待罪。帝以(王)导忠节有素,特还朝服,召见之。(王)导稽首谢曰:‘逆臣贼子,何世无之,岂意今者近出臣族!’帝跣而执之曰:‘茂弘,方托百里之命于卿,是何言邪!’乃诏曰:‘(王)导以大义灭亲,可以吾为安东时节假之。’” 明帝太宁元年(323)王敦“谋篡位”,“讽朝廷徵己”“ 移镇姑孰”而与东晋皇朝分庭抗礼,“既得志,暴慢愈甚,四方贡献多入己府,将相岳牧悉出其门”。明帝下令王导等人率军十道并进讨伐王敦。王导对于王敦的篡逆之举明确表示反对,他在给投靠王敦的族兄王含的信中敦促他们一伙回头是岸,指出王敦等人的所作所为“皆是将禅代意,非人臣之事也”,认为他们企图由“臣”而“君”,越过了“君臣”的红线,规劝他们谨守臣节,指出他们“不北面而执臣节,乃私相树建,肆行威福,凡在人臣,谁不愤叹!”强调自己“宁忠臣而死,不无赖而生” 的态度和决心。王敦埋怨王导耽误了他的计划,然而王导“犹执正议,(王)敦无以能夺。” 史称王导“提挈三世,终始一心,称为‘仲父’,盖其宜矣。” 可见王导忠于东晋皇朝、恪守“君臣之道”的初心始终没有改变,王导是在这个前提下被尊为“仲父”的。

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田著的这种“共治”与历代的君臣共治是不相同的,可能是有特定意涵的,田著反复强调东晋“门阀政治”是“皇权与士族的平衡”,“本来只是两晋之际具体条件下形成的‘王与马共天下’的暂时局面,就被皇权与士族共同接受,成为东晋一朝门阀政治的模式”(第328—329页)。而“王与马共天下”是“指在权力分配和尊卑名分上与一般君臣不同的关系”(第3页)云云。看来,欲明东晋政治格局中的君臣关系与其他皇朝的君臣关系性质是否有别,必须正确释读“共天下”之意涵。

事实上,所谓“王与马共天下”所确立的东晋君臣关系与其他皇朝所建立的君臣关系并无不同,其基本性质是相同的。史称晋元帝“初镇江东,威名未著,(王)敦与从弟导等同心翼戴,以隆中兴,时人为之语曰:‘王与马,共天下。’” 在琅邪王氏王导、王敦兄弟协力辅助之下,司马睿在江左建立了东晋皇朝,要之,王氏兄弟是在“同心翼戴,以隆中兴”,即以襄赞、辅佐司马氏皇权的前提下确立了“王与马,共天下”政治格局的。

首先,所谓“共天下”是以皇权政治为主流、为核心的“共天下”。《资治通鉴》载此事曰:“帝之始镇江东也,敦与从弟导同心翼戴,帝亦推心任之,敦总征讨,导专机政,群从子弟布列显要,时人为之语曰:‘王与马,共天下。’后敦自恃有功,且宗族强盛,稍益骄恣,帝畏而恶之,乃引刘隗、刁协等以为腹心,稍抑损王氏之权,导亦渐见疏外。” 显然,司马氏与王氏的“共天下”或“平衡”是建立在皇权体制下的“共天下”或“平衡”,亦即以皇权为主体、为核心的“共天下”或“平衡”,并非两者对等而平分秋色的“共天下”或“平衡”,更不是以门阀士族为主体、为核心的“共天下”或“平衡”。后来王敦试图打破这种“共天下”的“平衡”,“稍益骄恣”,遂引起了司马睿的警惕,“帝畏而恶之,乃引刘隗、刁协等以为腹心,稍抑损王氏之权,导亦渐见疏外”,以图恢复原来的“共天下”的“平衡”关系。于是王敦进而兴兵向阙,采取更严重的步骤试图打破这种“共天下”的“平衡”,但还是以失败告终,主要原因就在于其时政治中的主流是皇权政治以及维护皇权政治的共识,包括王导在内亦然。其后的桓玄也企图打破这种君臣“共天下”的“平衡”,同样遭到失败。由此可见,所谓“王与马共天下”政治格局中的主流和核心是皇权政治而非其它。在皇权政治时代,皇权始终位于政治的核心地位,其他各种政治势力都围绕这个核心,相互制约、相互平衡,才能够实现君臣之间的共治,才能够维持皇朝的存在。尽管历史上经常出现权臣专权的现象,但并不能改变这种局面,当这种“共天下”的“平衡”被打破,皇权失去了核心地位时,则这个旧皇朝即将被新的皇朝所取代。

其次,所谓“共天下”即君臣“共治”天下之意。任何一个皇朝之得以建立和维持,均需要君臣合作共治,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能成事的。上文所述历朝历代的君臣共治,均属君臣共天下之意,东汉李固论君臣共治时,《后汉书》记作“共理天下”,此即“共治天下” 之谓,《资治通鉴》则径直记作“共天下”,皆清楚地表明一个皇朝的存在和维持必须建立君臣合作共治的政治格局,亦即“共天下”政治格局。李固所谓“安则共其福庆”是君臣共治的“平衡”,“危则通其祸败”则是这种平衡被打破。西汉宣帝强调皇权与地方长官“共治”天下的话语,后世也径直谓之“共天下”:“与我共天下者,其二千石乎!” 或谓之“共治天下”,表明从中央到地方长官都是君臣“共天下”政治格局中的必要组成部分。《荀氏家传》载:荀恺字茂伯,小而知,外祖晋宣王甚器之,字为虎子。弟悝为龙子。王每谓曰:“俟汝长大,当共天下。” 此处之“共天下”也是指司马懿期待日后其外孙能够成为司马氏皇朝的高官显宦从而共治天下。苏辙《御试制策》有云:“狄仁杰有言:‘文士中不足快意,要得奇才之士与共天下。’乃进张柬之以代李峤、苏味道。” 宋英宗时,郑獬上疏曰:“陛下初临御,恭默不言,所与共政者七八大臣而已”。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九月二十五日《新定三公辅弼御笔手诏》:“所与共天下之政者,惟二三执政之臣。”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左司谏王岩叟言:“臣窃以陛下所与共天下之治者,惟二三执政大臣而已。得其人,则陛下不劳而天下蒙福;非其人,则天下受敝而陛下独劳。故执政不可不用天下之贤。” 均强调君主与“执政之臣”共天下之重要性,而所謂“共天下”,即“共天下之政”“共天下之治”之谓,亦即君臣“共治”之意。近人梁启超致孙中山曰:“我辈既已订交,他日共天下事必无分歧之理。” 亦以“共天下”之传统意涵而用之。根据“共天下”之传统意涵,或有更进而言之者,谓:“天子所与共天下者民也。” “夫上所与共天下者民而已。书言邦本,诗歌父母,故曰得其民者,得其心也。” “夫天子所与共天下者民,所与共安天下之民者吏。未有吏不廉而民安者,未有民不安而天下能治者也。” 明末学者周凤翔“尝论史曰:三代而后,汉与外戚共天下,唐与女后、宦官共天下,魏晋以下与膏粱子弟共天下,宋与奸臣共天下,元与族类共天下,我国朝皆无之,可谓盛矣。” 则从历代君主所与“共天下”之用事权臣之成分、出身各有侧重与特点通而论之,“王与马共天下”应属于其所谓“与膏梁子弟共天下”的范畴。总而言之,东晋的“共天下”与历史上诸皇朝的君臣共天下的意涵和性质也是一致的,都是指君臣共治。

关于东晋初年诸帝与丞相王导的关系,田著还有这样的论述:

东晋初年诸帝,待王导以殊礼,不敢以臣僚视之。《世说新语·宠礼》:“元帝正会,引王丞相登御床,王公固辞,中宗(元帝)引之弥苦。王公曰:‘使太阳与万物同晖,臣下何以瞻仰?’”元帝对王导,素以“仲父”相尊。成帝给王导手诏,用“惶恐言”、“顿首”、“敬白”;中书作诏则用“敬问”。成帝幸王导宅,拜导妻;王导元正上殿,帝为之兴。

……“王与马共天下”,不再是指裂土分封关系,而是指在权力分配和尊卑名分上与一般君臣不同的关系。王与马这种名器相予、御床与共的关系,发生在东晋创业、元帝壮年继嗣之时,不是末世权宠礼遇非凡,也不是阿衡幼主僭越名分一类不正常的情况。王导以一代名相处此而不以为非分,这在历史上是罕见的(1—3页)。

田著此处旨在说明“东晋初年诸帝,待王导以殊礼,不敢以臣僚视之。”进而证成其关于“东晋皇权从属于门阀政治”“皇权只是士族利用的工具,而非效忠的对象”等相关论点。然而,田著用来证明东晋初年诸帝“不敢以臣僚视之”的论据,并不能成立。朝会时元帝引王导“登御床”的故事毋庸过度解读,它证明不了“不敢以臣僚视之”,更证明不了所谓“门阀政治”。事实上,此类同“登御床”同“升御床”的事情在历史上并非“罕见”,在王导之前即已有之,如曹魏齐王芳正始十年(249)正月,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在写给朝廷的奏章中说:“臣昔从辽东还,先帝诏陛下、秦王及臣升御床,把臣臂,深以后事为念。” 从中可知,当初魏明帝曹叡临终之际,曾下诏让齐王曹芳、秦王曹询与司马懿同升御床,并将齐王曹芳托孤给司马懿。在王导之后亦有之,如张奫对于杨坚建隋多所贡献、贺若弼平陈立有大功,隋高祖均曾“命升御坐”或“命登御坐”,并重赏、加官、进爵以为褒奖。唐高祖李渊对帮助他取得帝位的有功之臣裴寂也于朝会时“引与同坐”,史载“高祖既受禅,谓寂曰:‘使我至此,公之力也。’拜尚书右仆射,……高祖视朝,必引与同坐,入阁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呼为裴监而不名。当朝贵戚,亲礼莫与为比。” 因为裴寂“仕隋为晋阳宫监;亲之,以旧官称之。” 得到此殊荣者并非裴寂一人,史载高祖“每视事,自称名,引贵臣同榻而坐”,裴寂之外而得同升御坐殊荣者,至少还有窦抗、窦轨、李纲、萧瑀、阿史那思摩、杜伏威、李孝常、李密、贾闰甫等人。于是刘文静谏曰:“昔王导有言:‘若太阳俯同万物,使群生何以仰照!’今贵贱失位,非常久之道。”高祖曰:“昔汉光武与严子陵共寝,子陵加足于帝腹。今诸公皆名德旧齿,平生亲友,宿昔之欢,何可忘也。公勿以为嫌!” 由此可见,君主与大臣同“升御床”或同“升御坐”并非罕见的历史现象,既可以在元会或日常朝会的时候,为表示对某些功勋卓著者的礼敬而让其“升御坐”;也可以出于特定的需要或为解决特殊问题(如安排后事、托孤等)而让其“升御床”。上述魏明帝、隋高祖、唐高祖引大臣“升御床”或“升御坐”的做法,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他们与臣僚之间的君臣关系。至于王导把他与元帝的关系比作太阳与万物的关系,恰恰是双方为君臣关系的生动形象比喻,此乃常识,不必多论。此外则多属田著对史料的误读或曲解。

其一,元帝对王导,素以“仲父”相尊。这个史实说明元帝与王导之间的关系较诸其他大臣有所区别,谓之“殊礼”亦无不可,但并不能改变二人之间的君臣关系。中国历史上君主对臣僚以“Х父”相称者,自古有之,西周武王之与吕望,称“师尚父”为较早一例,《诗·大雅·文王》:“维师尚父,时维鹰扬”,毛传:“师,大师也;尚父,可尚可父也。”郑笺:“尚父,吕望也,尊称焉。”可见,周武王之称吕望为“尚父”,只是一种尊称,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二人之间的君臣关系。以“仲父”而言,犹如今日对于父辈的亲密友人称叔叔,古代帝王也有以“仲父”尊称宰相的,如秦始皇称吕不韦为仲父,这种称谓虽然含有尊重、亲密之意,但并不意味着改变了双方的君臣关系。此类情况自古以来颇为常见,如齐桓公亦以“仲父”称管仲,《荀子·仲尼》注曰:“仲者,夷吾之字,父者,事之如父。”楚汉之际,项羽尊称范增为“亚父”,也只是表明二人之間关系较为亲密,并不能改变他们之间所存在的君臣主仆关系。汉灵帝称宦官张让为“张阿公”,称宦官赵忠为“赵阿母”,也是如此,只表明灵帝与他们关系亲密,却不改变彼此间的君臣关系。蜀先主刘备临终敕后主刘禅,“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唐僖宗即位后,以所宠宦官田令孜“知枢密,遂擢为中尉……政事一委令孜,呼为‘阿父’。” 这些都是除了表示尊重、关系密切之外,并不改变双方的君臣关系。因此,田著以元帝司马睿尊称王导为仲父为据,无助于佐证元帝对王导“不敢以臣僚视之”。

其二,田著所谓“王与马共天下”是一种“名器相予、御床与共”而“与一般君臣不同的关系”,并特别强调这种关系发生于“东晋创业、元帝壮年继嗣之时,不是末世权宠礼遇非凡,也不是阿衡幼主僭越名分一类不正常的情况”云云,进而说“王导以一代名相处此而不以为非分,这在历史上是罕见的。”然而,这些说法并不符合史实,而且自相矛盾,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所谓“名器相予、御床与共”,与史实并不符合。晋元帝确曾请王导“御床与共”,不过,王导坚决谢绝而并未真的登御床与之同坐,至于“名器相予”则绝无此事,孔子曰“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因此司马氏皇室出于笼络人心,可以让王导“同升御床”,却不可能将皇帝的“名器”拱手相送,王敦、桓玄试图夺取“名器”,最终便只能以失败为结局。我们上文所举汉唐时期的大量史实,皆可证明同登御床在汉唐时期并非“罕见”,而是习见之事,而且隋高祖、唐高祖时诸多臣僚都是实实在在地登御床而与其共坐的。其次,田著所强调的晋元帝请王导同登御床发生于东晋建国初期云云,也没有说服力,上文所举众多事例中,如隋高祖、唐高祖等,也都是发生于皇朝建国初期,不仅改变不了他们之间的君臣关系,更不可能改变这些皇朝的政权性质。最后,就隋、唐两朝情况来看,对于同登御床之事,除刘文静表示不妥之外(其意图可以另外讨论),当事者本人也多数是心安理得,并未有“非分”之感。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晋元帝邀其同登御床而王导“固辞”,并以“使太阳与万物同晖,臣下何以瞻仰”为喻,表明自己不可以和晋元帝共坐御床的道理,此事清楚地表明:王导内心深处恰恰认为“御床与共”乃是“非分”之举,故而在晋元帝“引之弥苦”的情况下仍然“固辞”,最终王导并没有登御床而与元帝共坐,所谓王导“不以为非分”之说并不符合事实。

其三,关于成帝给王导手诏,用“惶恐言”“顿首”“敬白”;中书作诏则用“敬问”。田著以此说明成帝对王导“不敢以臣僚视之”,同样不能成立。据《晋书·荀奕传》云:

时又通议元会日,帝应敬司徒王导不。博士郭熙、杜援等以为礼无拜臣之文,谓宜除敬。

侍中冯怀议曰:“天子修礼,莫盛于辟雍。当尔之日,犹拜三老,况今先帝师傅。谓宜尽敬。”

事下门下,(荀)奕议曰:“三朝之首,宜明君臣之体,则不应敬。若他日小会,自可尽礼。

又至尊与公书手诏则曰‘顿首言’,中书为诏则云‘敬问’,散骑优册则曰‘制命’。今诏文尚异,况大会之与小会,理岂得同!”诏从之。

据此可知,当时晋成帝致王导的文书有这样几种格式:(1)“手诏”的起首语为“顿首言”;(2)由中书省起草的诏书,起首语为“敬问”;(3)由散骑省发出的优册,起首语为“制命”。因为王导其时为三公,地位崇重,又因为他是“先帝”(即晋元帝)的老师,所以当时晋成帝给他的“手诏”,起首语为“顿首言”,而那些起首语为“敬问”者,则系由中书省所起草的诏书,如果是由散骑省起草的优册,则起首语为“制命”。这一方面固然体现出对于王导的敬重,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当时公文的程式就是如此。是以,晋成帝给王导手诏用“顿首”,中书作诏用“敬问”,并不能够用来说明晋帝对王导“不敢以臣僚视之”。

时至南朝亦然,宋文帝刘义隆致彭城王义康诏书,也以“皇帝敬问”为起首语,并非因为义康与宋文帝之间有手足之情,而是因为义康其时位当三公,故中书作诏按照格式以“皇帝敬问”起首。又,南郡王刘义宣上表,皇帝答诏也是“皇帝敬问”起首,道理与此同。宋齐禅代之际,宋帝命玺书于萧道成,曰:“皇帝敬问相国齐王……”也是因为其时萧道成封为齐王,地位更在三公之上,故中书作诏以此起首。至于“敬白”一词,更是魏晋隋唐时期的常用语,书信、讲演中都可使用,以示对别人的尊重,意思与“敬告”大致相当,一般用于向别人征求意见、求请他人或公开布告某事时,所使用的一个敬语,大意相当于现在所说:“请允许我告诉您一件事”或“请让我来告诉您……”等等。特别是这个时期的佛教文献中,“敬白”一词使用更多,其例不胜枚举。就文献所载来看,帝王对臣民僚属讲话或发布文书时,经常使用“敬白”,反之亦然;更多的则是友朋、同僚之间的书信往还中使用。因此,晋成帝致王导文书,使用“敬白”一词,同样不能用来说明“不敢以臣僚视之”。

既然东晋时期士族与皇权的关系与历代君臣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则东晋时期士族与皇权的“共治”,与中国历代皇朝的“君臣共治”也就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东晋时期的“共治”是否超越了中国古代皇权政治的轨道而成为了有别于其前、其后时代的另外一种“特殊的”政治形态——“门阀政治”呢?答案是否定的。东晋仍然是在皇权政治这一轨道上运行的政治形态。是否由于东晋的达官显贵主要被门阀士族阶层所把持而进行的“共治”就变为有别于皇权政治的所谓“门阀政治”了呢?也不是。尽管东晋时期士族势力空前膨胀,但其入仕于晋室而为“臣”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其与东晋皇权的“共治”仍然属于“君臣共治”这一范畴而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故东晋时代仍然是皇权政治时代,皇权政治并不因为臣下的出身和成分的差别而发生改变。

事实上,从秦汉以降至清朝灭亡的两千多年间,各个皇朝“君”和“臣”的出身、身份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这些变化并不能改变皇权政治的基本属性。以“君”而言,不仅皇帝的家族随着皇朝的变迁而不断易姓,开国皇帝的出身也是千差万别:有出身国王者如秦始皇,有出身“吏民”者如刘邦、朱元璋等,有出身武将者如刘裕、萧道成、赵匡胤等。无论他们出身如何,一旦夺得皇权建立新的皇朝,他们就变成了与其出身阶层迥异的人物——皇帝,从而成为皇权政治的最高代表。以“臣”而言,不论“臣”的出身、成分如何复杂多样,他们一旦进入官僚系统、承担官僚职务,就成为皇权政治的代理人和维护皇权政治的工具,而不是他们原来出身阶层的代表,也不可能将皇权政治改造为代表某一身份的“特殊的”政治。西汉前期的官僚多为“布衣将相”,但我们并不能把西汉的政治谓之“布衣政治”;魏晋时期的官僚多为士族,我们不能将魏晋皇朝谓之“士族政治”时代;隋唐之后的官僚不少出身于进士,我们不能将其政治形态谓之“进士政治”。因此,我们不能以官僚的出身来区别不同的政治形态,不能依据某一皇朝官僚的不同出身而区别其政治性质。他们在进入皇权体制下的官僚系统后,就成为皇权政治的一分子,成为贯彻执行皇权政治意图的工具。东晋时期,虽然门阀士族以其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优越地位,而盘踞政坛力度大、时间久,但他们并没有建构有别于皇权政治的另一套政治体制,从而导致“权力结构的变化”,他们都是在皇权体制下的官僚机构中任职,东晋的政治体制与之前之后相比,皆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故仍然属于君臣“共治”的皇权政治的时代,东晋皇权政治的基本性质并未发生变化。

田著反复强调东晋时期“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以图表明东晋政治形态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由皇权政治转变为所谓“门阀政治”了。然而所谓“权力结构”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这个时期“权力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具体变化,有什么新的“权力结构”取代了旧的“权力结构”?田著理应作出解答。事实上,征诸魏晋南北朝相关史籍,我们能够看到的却是:东晋时期以皇帝专权为核心、执行皇权政治的官僚体制为基础的皇权政治的“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社会意识形态中判断是非顺逆的皇权思想、文化也没有发生变化,所变化者主要是官僚的出身、成分有所不同而已,但官员出身或成分的变化,并不能等同于“权力结构”的变化。实际情况是,从田著中看不到所谓“门阀政治”的“权力结构”究竟是何种具体样貌,更遑论这种“权力结构”是如何取代已有的皇权政治“权力结构”的了。

三、士族“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就是“门阀政治”吗?

尽管秦汉以后两千余年都是皇权政治时代,但是两千多年间并非都是强势的皇帝专权,皇帝权力的大小强弱也并非一成不变。事实上,在同一皇朝中,皇帝个人的权力大小强弱往往是不同的,不同皇朝之间的差异就更大。同样,某一皇朝官僚权力的大小强弱并不相同,不同皇朝之间官僚的权力大小强弱自然也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官僚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在中国古代是颇为常见的现象,并非只有东晋一朝才出现这种情况。

如所周知,东汉中后期一百多年也是官僚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的时代。但是,田著对此并不认同,认为其与东晋时期完全不同,田著云:“从理论上说来,在皇权政治格局下,不但宗族力量处在皇权控制之下,而且一切其他社会力量都处在皇权控制之下,不可能与皇权平行,更不可能超越皇权。甚至东汉宦官外戚擅权,也只能视为专制皇权发展到空前强大水平而出现的皇权旁落现象。掌握了皇帝(通常是婴幼的或弱智的皇帝),等于掌握了一切权力,因而弄权者得以假皇帝之名行事。这只是对皇权的窃取,而不是对皇权的否定。与之相应的政治现象,则是宫廷阴谋不断,多數是拥立或废立之争,争则大开杀戒。而且胜利者很难长久维持权力。这仍然是皇权政治而不是其他”(第326—327页)。一般来说,“理论上说来”与“事实上说来”应该是一致的,但是我们不知道田著的“理论上”与历史事实是否统一。在田著看来,东汉宦官外戚擅权“只是对皇权的窃取,而不是对皇权的否定”,因此东汉“仍然是皇权政治”。言下之意,东晋门阀士族的擅权,就不是“对皇权的窃取”,而是“对皇权的否定”,故东晋是“门阀政治”而不是“皇权政治”。那么,田著的这个说法在“理论上”说得通吗?与东晋的历史事实相符合吗?司马氏皇权除了王敦、桓玄企图篡晋这种特殊情况之外,在什么时候、被哪一个门阀士族“否定”了呢?很显然,田著的这个说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东汉为皇权政治,学界并无疑义。东汉的政治完全符合并按照上述皇权政治的三要素进行统治。事实上,东晋继承汉魏以来的政治体制,上述皇权政治三要素也没有发生变化,并没有出现其他政治体制取代皇权政治体制的情形,因此,我们说东晋仍然是皇权政治。众所周知,东汉自和帝以后的一百多年间,基本上都是幼主登基,从而导致了皇权的软弱无力,为官僚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与东晋的统治状况有很大的相似性。东晋一百年间皇权软弱,也为门阀士族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提供了机会。这里我们先对“官僚”的含义略作说明。一般来说,所谓“官僚”多指行政和军事系统的官员,并不包括宦官这类宫廷内侍,但是上引东汉大臣李固奏疏却将行政系统的公卿、尚书和内侍系统的常侍、黄门都包括在内,故这一概念实际上是泛指皇权体制中的各级、各类官员。因此,东汉的外戚、宦官和士大夫均属“官僚”之列,正如东晋时期的门阀士族、庶族寒门等不同出身的各种各样的官员均属“官僚”。两个时代官僚的成分和出身虽然不大相同,但他们均在皇权体制之中任职,执行朝廷的方针政策,为统治政策的贯彻效力则并无二致,他们都是皇权政治的有机构成。

东汉和东晋的官僚虽然都是皇权政治的执行者和工具,但是他们之中不少成员都不约而同地利用皇帝幼弱的机会竭力进行控制,以谋取个人或家族的最大利益,从而表现出“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的政治特征。东汉和帝之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先后出现了窦氏家族、邓氏家族、闫氏家族、梁氏家族专权的局面,其基本运行规律是扶立幼主—太后垂帘听政—太后兄弟专权,从而将皇权控制于本家族手中。太后家族专权引起皇帝不满,于是皇帝依靠近侍而诛杀后族,皇权又落入宦官手中。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以梁氏家族而论,梁商、梁冀父子在顺帝时相继掌握朝廷大权,顺帝死,年仅两岁的冲帝即位,梁太后临朝,其兄梁冀辅政。冲帝立一年而死,梁冀立不满八岁的质帝。质帝“少而聪慧,知(梁)冀骄横,尝朝群臣,目冀曰:‘此跋扈将军也。’冀闻,深恶之,遂令左右进鸩加煮饼,帝即日崩。”梁氏又立15岁的桓帝,继续掌控皇权:“专擅威柄,凶恣日积,机事大小,莫不咨决之。宫卫近侍,并所亲树,禁省起居,纤微必知。百官迁召,皆先到(梁)冀门笺檄谢恩,然后敢诣尚书。”当是时,梁氏权力凌驾于政府之上:“其四方调发,岁时贡献,皆先输上第于(梁)冀,乘舆乃其次焉。”梁氏的权力也凌驾于皇帝之上。宦官控制皇权之后亦然,“宦官得志,无所惮畏”,玩弄皇帝于股掌之中。汉灵帝常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 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田著引南宋陈亮《念奴娇·登多景楼》中“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后说:“门阀政治,也就是‘门户私计’的政治,严格说来,只限于东晋”云云(第6页)。对此祝总斌先生一方面认为“将‘门户私计’的政治限定于东晋,这当然是创见”,一方面又提出异议,认为“我们今天来理解‘门户私计’,恐怕只应从总的趋势、规律上把握,至于具体事件、人物,则未尽毫无例外”,进而祝先生以庾、王江州之争为例分析,得出结论:“庾亮从整个一生看,固是‘只成门户私计’,但具体到咸和四年则有例外。即他的‘欲遁逃山海’或‘求外镇自效’,的确出于内心惭悔以及舆论压力,而与庾、王之‘门户私计’没有多大关系。” 然而,田著将门阀政治界定为“门户私计”的政治并将之严格限定为东晋一朝,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实际上“门户私计”在中国古代政治中是一贯的,以秦至清两千多年的“皇权—吏民社会”而言,皇帝乃是“门户私计”政治的最高、最大代表者,此已毋庸赘述,其所依靠的官僚群体亦无不以“门户私计”为事,史籍记载斑斑可稽,不胜枚举。东汉的窦氏、邓氏、闫氏、梁氏四大家族,哪一个家族不为“门户私计”?史称梁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 这不是为“门户私计”吗?甚至宦官掌控皇权之后也竞为“门户私计”,桓帝时宦官“五侯”“四侯”操控皇权,他们“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其仆从皆乘牛车而从列骑。又养其疏属,或乞嗣异姓,或买苍头为子,并以传国袭封。兄弟姻戚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 他们的“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校、牧守令长,布满天下。” 灵帝时“十常侍”掌权,时黄巾起义天下响应,“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宦官诛杀何进之前,教训他说:“天下愦愦,亦非独我曹罪也,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我曹涕泣救解,各出家财千万为礼,和悦上意,但欲托卿门户耳。今乃欲盡灭我曹种族,不亦太甚乎!卿言省内秽浊,公卿以下忠清者为谁?” 北魏宋隐临终谓子侄曰:“苟能入顺父兄,出悌乡党,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则足矣,不劳无数诣台阁。恐汝不能富贵,而徒延门户之累耳。” 陆凯也曾对诸亲说:“吾所以数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顾门户计耳。” 可见,在皇权政治体制下,不论朝官宦官,也不论为官大小高低,皆“私计”一己之“门户”,古人所谓“光大门楣”是也。把“门户私计”视为只存在于东晋,作为东晋“门阀政治”的根据,是立不住的。还必须指出,东晋时期士族“门户私计”的主流是以维护皇权为家族最高、最大利益的,即通过与皇权的紧密结合以达到维持和扩大门户利益作为首选。王敦和王导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门户私计”有不同的想法和打算,王敦企图通过将司马氏皇朝改变为王氏皇朝而达到“门户私计”的最大利益,而王导则持反对态度,认为只有更好地维护司马氏皇朝才是维护“门户私计”的最佳选择,王导写信警告与王敦狼狈为奸的族兄王含:“以天子之威,文武毕力,岂可当乎!事犹可追,兄早思之。大兵一奋,导以为灼炟也。”但是王含听不进去,明帝遣中军司马曹浑等击王含于越城,王含军败,王敦得知后怒曰:“我兄老婢耳,门户衰矣!兄弟才兼文武者,世将、处季皆早死,今世事去矣。” 认为王导反对他们的行为导致“门户”衰败,招致王氏家族覆灭的后果,曰:“不从吾言,几致覆族。” 王敦另一重要党徒钱凤攻至京师,明帝“亲率六军以御(钱)凤,频战破之。”这时病危中的王敦谓羊鉴及其子王应曰:“我亡后,(王)应便即位,先立朝廷百官,然后乃营葬事。”王敦旋即病死,叛军亦彻底覆灭,王敦、沈充之首被“同日悬于南桁”,王含父子“乘单船奔荆州刺史王舒,舒使人沈之于江,余党悉平。”

虽然王敦企图将司马氏皇朝改变为王氏皇朝,但是他也深知这个企图事实上是难于实现的,并非“门户私计”的最佳选择。王敦病危之时,其同党钱凤谓王敦曰:“脱其不讳,便当以后事付(王敦子王)应。”王敦曰:“非常之事,岂常人所能!且(王)应年少,安可当大事。我死之后,莫若解众放兵,归身朝廷,保全门户,此计之上也。退还武昌,收兵自守,贡献不废,亦中计也。及吾尚存,悉众而下,万一侥幸,计之下也。” 认为依附东晋皇朝为“保全门户”之上计,实际上回归于王导所持的“门户私计”。从王导、王敦诸人“门户私计”观之,所谓“门户私计”云云不仅证明不了东晋是所谓“门阀政治”时代,反而证明东晋仍是皇权政治时代。故史家评论此事曰:“赖嗣君英略,晋祚灵长,诸侯释位,股肱戮力,用能运兹庙算,殄彼凶徒,克固鸿图,载清天步者矣。” 由此可见,田著所谓“门阀政治,也就是‘门户私计’的政治”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此外,田著为了证明东汉外戚宦官专权与东晋不同,还以东汉外戚、宦官的“胜利者很难长久维持权力”作为根据,但田著的这项根据也缺乏说服力,因为东汉的外戚、宦官相继操弄皇权长达百年之久,仅梁氏家族控制皇权就长达20年,而东晋门阀士族的四大家族相继掌权也不过百年,在这个方面即使有某些差异,也并不能成为两者性质不同的根据,因此田著所提出并试图论证的这个问题,对于证明东晋为“门阀政治”时代并无价值。

东晋时期门阀士族掌控皇权与东汉时期外戚宦官专权并无实质性区别。“晋自中兴以来,号令威权多出强臣,中宗、肃祖敛衽于王敦,先皇受屈于桓氏。” “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 王敦“既得志,暴慢愈甚,四方贡献多入己府,将相岳牧悉出其门”。诸如此类,与东汉时期外戚、宦官专权 “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的情况,在本质上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何以东汉这种情况就属于“对皇权的窃取,而不是对皇权的否定”(第327页),而东晋则不然呢?东晋的司马氏皇权除了少数野心家企图否定之外,在何时、又被哪一个士族“否定”了呢?实际上,上述两个朝代的“权力结构”和政权性质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所区别者只是两朝弄权者的成分、出身阶层不同而已,前者为外戚、宦官,后者为门阀士族,就其侵夺或窃取皇权的本质而言,则完全一致,都体现了官僚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的政治特征。因此,正如我们不能把东汉视为“豪族政治”“外戚政治”或“宦官政治”一样,也不能把东晋视为“门阀政治”,两者都属于两千年间皇权政治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波动起伏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是“正常”的而非“变态”的政治现象。

顺便指出,东晋门阀士族也并非单纯因其为门阀士族而跻身贵官显宦,同时亦以外戚而进一步拓展其政治势力,同历史上其它皇朝类似,东晋官僚也往往与外戚一身兼而有之,两者相得益彰,故也有因外戚而专权者。事实上,王、庾、谢、桓四大家族皆与司马氏皇室有姻亲关系而难脱“外戚干政”之底色,其中颍川庾氏能够与司马氏“共天下”,更是主要凭借其外戚的身份,史言“庾亮为中书令,成帝初太后临朝,政事一决于亮。” 晋成帝“少而聪敏,有成人之量。南顿王宗之诛也,帝不之知,及苏峻平,问庾亮曰:‘常曰白头公何在?’亮对以谋反伏诛。帝泣谓亮曰:‘舅言人作贼,便杀之,人言舅作贼,复若何?’亮惧,变色。庾怿尝送酒于江州刺史王允之,允之与犬,犬毙,惧而表之。帝怒曰:‘大舅已乱天下,小舅复欲尔邪?’怿闻,饮药而死。然少为舅氏所制,不亲庶政,及长,颇留心万机。” 庾氏以外戚身份而专权,庾亮本人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他在晋明帝即位时曾上表让中书监,其中说道:“臣与陛下,后之兄也。姻娅之嫌与骨肉中表不同……是以前后二汉,咸以抑后党安,进婚族危。向使西京七族、东京六姓皆非姻族,各以平进,纵不悉全,决不尽败。今之尽败,更由姻昵。……至于外戚,凭托天地,连势四时,根援扶疏,重矣大矣。而或居权宠,四海侧目,事有不允,罪不容诛。身既招殃,国为之弊。其故何邪?由姻媾之私群情之所不能免,是以疏附则信,姻进则疑。疑积于百姓之心,则祸成于重闺之内矣。此皆往代之成鉴,可为寒心者也。” 庾亮不仅坦承自己凭借外戚身份而得权的事实,而且对于西汉、东汉两朝外戚因私而败亡的前车之鉴也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就更加表明庾亮对于其本人的“外戚属性”,以及这一“外戚属性”可能造成的政治后果,均有深刻而警醒的认识。唐代史臣也充分认识到庾氏家族凭借外戚身份掌权干政之事实,《晋书·庾亮传》“史臣曰”有云:“外戚之家,连辉椒掖,舅氏之族,同气兰闺,靡不凭藉宠私,阶缘险谒。” 显然,在修撰《晉书》的唐代史臣看来,庾亮及庾氏家族之所以能够掌权干政,主要凭借其外戚的身份,即“靡不凭藉宠私”。在《晋书·陶侃传》“史臣曰”中,唐代史臣也强调了庾亮凭借外戚身份干政擅权,云:“元规(按,庾亮字元规)以戚里之重,挹其膺而下拜”。宋代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曾评价庾亮辅政,云:“庾亮以外戚辅政,首发祸机,国破君危,窜身苟免……人臣之罪,孰大于此!” 所强调的也是庾亮以外戚的身份辅政而“首发祸机”,并认为“人臣之罪,孰大于此”。元代史学家胡三省亦然,晋明帝“引太宰(司马)羕、司徒(王)导、尚书令卞壸、车骑将军郗鉴、护军将军庾亮、领军将军陆晔、丹杨尹温峤,并受遗诏辅太子,更入殿将兵直宿。”胡注曰:“按晋制,领军将军在护军将军之上;今先书庾亮而后陆晔,亮以外戚受遗专权故也。” 胡三省这里特别强调了庾亮的外戚身份,指出他正是凭借外戚的身份而得以“受遗专权”。明人王圻也将庾氏擅权视为外戚干政,云:“按,(庾)亮以外戚辅幼主,任法裁物,颇失众心。至剪除宗室,激叛苏峻,陶侃谓朝政多门,丧乱有自,盖指亮耳。后迁武昌,轻信赵胤、贾宁,卒致邾城之陷,竟以忧死。(庾)怿初监秦州,误用霍佐,亡奔石季龙,遭贬爵秩,逮镇芜湖,鸩杀江州刺史王允之,成帝曰:‘大舅已乱天下,小舅复尔?’则文康与简二谥,殆未协舆论也。” 综上可知,无论是东晋当朝皇帝,还是后世历代史家,莫不强调庾亮以外戚身份干政这一事实,而非指斥其因门阀士族而干政,甚至连当事者庾亮本人,也坦承其家族凭藉外戚身份而得政专权的事实。颍川庾氏藉外戚身份干政专权的行为,与历史上其他朝代的外戚擅权干政并无二致,田著对此无视,当根源于为证成其所谓“门阀政治”之说,而有意淡化或回避相关史实。

曹魏皇朝同样出现了官僚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的情况。田著曰:“曹魏政权有点特殊,它并未等到真正巩固下来,就被强大的宗族司马氏取代了……曹魏时期士族在曹马之间各属一方,以学术助长政治纷争。司马氏代魏,他们悉归于晋”(第326—327页)。这段叙述,基本上回避了司马氏的权力“平行于或超越于”曹魏皇权的问题。事实上,河内大族司马氏取代曹魏皇权也经历了较长时间,仅从“高平陵事变”到司马氏逼曹魏禅让就有16年之久(249—265)。就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而言,曹魏皇朝虽然存在“士族在曹馬之间各属一方,以学术助长政治纷争”的情况,但主要的矛盾并不在于此,而在于权臣司马氏与曹魏皇权的矛盾。“高平陵事变”之后,曹魏皇权操纵于司马氏手中,曹魏皇帝只能“恭己南面”,而由“宰辅统政”。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三世宰辅”,凌驾于皇帝之上,曹魏皇帝“政非己出,情不能安”,以致“肃慎来献楛矢、石砮、弓甲、貂皮等”,“命归于大将军府”。司马昭“每曰:‘此景王之天下也。’” 更是直接将曹魏皇朝称为司马氏的“天下”。在司马氏权力“超越”曹魏皇帝的基础上,“晋德既洽,四海宅心”,禅让于晋只是举行一个仪式而已。曹魏皇朝虽然只有44年的光景,同样经历了官僚的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至少16年的阶段,尽管如此,皇权政治的三要素在曹魏时期仍然没有发生变化,它与东晋皇朝的区别,主要也是官僚的成分和出身的不同,但这并不影响其皇权政治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也不能将曹魏后期称为皇权政治“变态”的“大族政治”阶段,它仍然属于皇权政治。

东晋及其之前如此,东晋之后亦然。唐后期“帝室微,人主赘斿然。” “威柄下迁,政在宦人,举手伸缩,便有轻重。” 宦官进而凌驾或操弄皇权于股掌,甚至任意废立皇帝,导致唐代政治愈加黑暗腐败,终至灭亡,史称“汉、唐相去五百岁,产乱取亡犹蹈一辙。” 明后期宦官专权愈演愈烈,“当此之时,内外大权一归(魏)忠贤……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 贡生钱嘉徵疏劾魏忠贤十大罪,首曰“并帝”:“阿附诸臣,凡有封章必先关白(魏)忠贤,至颂莽功德,必以上配先帝,及奉俞旨必曰朕与厂臣……” 宦官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与前代亦如出一辙。但是,这种情况同样没有改变唐朝或明朝之为皇权政治的事实。由此可见,官僚权力“平行于皇权或超越于皇权”是中国历史两千年来皇权政治波浪起伏运行中的常态,东晋及其之前、之后皆然。

四、东晋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田著说:“回顾晋末历史,事端迭起,矛盾交织。各种矛盾在局势的演化中都起了自己应起的作用。我在这里企图说明的问题只是:各种矛盾的发展都受这个时代的主要矛盾的制约,都在促进次等士族夺取门阀士族的统治权力,从而完成孝武帝开始的重振皇权的过程”(第310页)。田著还强调“次等士族反对门阀士族垄断政权,反对门阀政治,在东晋末年是遍及全国的事”(第310页)。由此可知,田著此处所要表达的核心观点是:东晋末期的主要矛盾是次等士族与门阀士族的矛盾。正是基于对东晋末年时代主要矛盾为次等士族和门阀士族的矛盾这一认识,东晋末年的各种政治、军事斗争都被田著纳入这一“主要矛盾”的框架之中。由此出发,田著认为“孙恩等的活动,客观上看来也是次等士族对门阀士族的一种反抗……他的野心具有突破门阀政治这一时代特点,这与刘牢之、刘裕并无不同”(第306—307页)。“刘牢之与刘裕,孙泰与孙恩,这是两支虽然表现迥异但实质上却有许多相同之处的平行活动力量……孙恩乘农民暴动之势起兵与门阀士族决裂,刘裕则乘桓玄篡晋而起兵消灭门阀士族的代表桓玄。两种势力所走的道路如此相同,是由于它们反映了统治阶层变化这同一的历史趋势的缘故”(第308页)。也就是说,孙恩领导的“吏民”反抗斗争与刘牢之、刘裕等人所开展的政治、军事斗争,其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次等士族反对门阀士族,都是统治阶层内部的斗争。

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诸多的矛盾关系,但是这些矛盾关系中必有一个主要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影响并决定其它诸多矛盾关系。因此,如果对主要矛盾的判断有误,则对于这个社会的诸多问题的认识就会出现偏差。作为论述东晋一代历史的著作,这个问题尤其有其重要性和根本性。田著对于东晋时代主要矛盾的这一说法是否符合历史实际呢?中国历史自秦汉以降,直到清朝灭亡的两千多年期间,社会的主要矛盾诚如黎虎先生所说,乃是“皇权与吏民的矛盾”,其它众多矛盾关系皆受到这个主要矛盾的影响和制约。那么,东晋时期的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了呢?或者说,这个主要矛盾关系在东晋时期是否已经消失或转移了呢?

事实上,东晋时代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发生变化,而且由于东晋立国的特殊性所致,“皇权与吏民”这个主要矛盾关系显得更为突出而尖锐。东晋皇朝是在经历“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之后而在江左建立的偏安朝廷,除了面临北方胡族的强大压力之外,其内部矛盾较之前更为错综复杂,具体表现为:一是皇权与吏民矛盾的复杂化,这主要表现在皇权与北方南下吏民、土著吏民的矛盾,以及南下吏民与土著吏民的矛盾。二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复杂化,这主要表现在皇权与南下士族、本土士族的矛盾,以及南下士族与本土士族的矛盾。田著主要论述的是后者,后者中又主要是南下士族与皇权的矛盾关系。关于东晋皇权与吏民的矛盾问题,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大量中原吏民过江,导致皇权与吏民的矛盾更为激化。南渡吏民或成为黑户,“自中原丧乱,民离本域,江左造创,豪族并兼,或客寓流离,名籍不立。” 或成为豪族地主的“客”,“时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或被纳入侨立郡县之中,“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立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 在这种情况下,东晋皇朝对于南渡吏民的赋税徭役征发遂不得不大打折扣,前两者基本上是无法征敛,后者的征发也是困难重重,“凡荒郡之人,星居东西,远者千余,近者数百,而举召役调,皆相资须,期会差违,辄致严坐,人不堪命,叛为盗贼。是以山湖日积,刑狱愈滋。”于是东晋皇朝企图通过“土断”以整顿户籍,“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 在东晋皇朝与南渡吏民矛盾激化的同时,与土著吏民的矛盾也在加剧之中,上述情况必然加重土著吏民的赋税徭役负担,导致东晋皇朝与土著吏民的矛盾也更加尖锐,“三吴奥壤,股肱望郡,而水旱并臻,百姓失业”,“东土嚣然,人不堪命,天下苦之矣。” 总之,不论侨、土吏民,与东晋皇朝的矛盾均处于空前激烈的状态之中,史称“强寇未殄,劳役未息”,“毒赋年滋,愁民岁广”,“仓庾虚秏,帑藏空匮。古者使人,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休停,至有残刑翦发,要求复除,生儿不复举养,鳏寡不敢妻娶。”就反映了这个主要矛盾关系的激化状况。

东晋面临如此激烈而尖锐的社会矛盾,故东晋末年爆发了浙东大规模的“吏民”抗争实属必然之事。南下大族孙氏“世奉五斗米道”,传至孙泰时“见天下兵起,以为晋祚将终,乃扇动百姓,私集徒众,三吴士庶多从之。” 孙泰被东晋军队打败后,其侄孙恩继起,“及(司马)元显纵暴吴会,百姓不安,(孙)恩因其骚动,自海攻上虞,杀县令,因袭会稽,害内史王凝之,有众数万。于是会稽谢针、吴郡陆瓌、吴兴丘尪、义兴许允之、临海周胄、永嘉张永及东阳、新安等凡八郡,一时俱起,杀长吏以应之,旬日之中,众数十万。” 虽然孙泰、孙恩都与东晋当权的士族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但是“数十万”吏民一时并起响应,其为“吏民”抗争自无疑义。应该看到,孙氏起事的矛头所指乃是东晋皇朝,孙泰因见“晋祚将终”而首义,孙恩起事杀东晋地方官吏,“畿内诸县处处蜂起,朝廷震惧,内外戒严”,“复寇刑浦,害谢琰。朝廷大震,遣冠军将军桓不才、辅国将军孙无终、宁朔将军高雅之击之,恩复还于海。于是复遣(刘)牢之东屯会稽,吴国内史袁山松筑扈渎垒,缘海备恩。……寻又集众,欲向京都,朝廷骇惧,陈兵以待之。” 孙恩被镇压之后,其妹夫卢循、卢循姐夫徐道覆继起。徐道覆在番禺劝说循曰:“朝廷恒以君为腹心之疾,刘公未有旋日,不乘此机而保一日之安,若平齐之后,刘公自率众至豫章,遣锐师过岭,虽复君之神武,必不能当也。今日之机,万不可失。既克都邑,刘裕虽还,无能为也。” 显然,孙恩为代表的大规模“吏民”抗争,其矛头明确指向东晋朝廷、东晋首都建康、东晋地方政府,而东晋皇朝亦以他们为“腹心之疾”。虽然起义者杀死了很多门阀士族出身的刺史、郡守等地方长官,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孙恩、卢循起事乃是专门针对门阀士族的反抗运动,因为这些被杀的地方长官都是东晋皇朝统治地方的政治代表。所以,这场起义乃是东晋时期“皇权与吏民”矛盾尖锐化的必然产物,并非由门阀士族与次等士族的矛盾而引起。

田著说:“农民群众爆发斗争,是阶级斗争性质。但是从其领袖人物而言,无论是卢悚还是孙恩和卢循,他们所追求的,从首要方面说来,既不是宗教的目的,又不是宗教徒日常的生活目的。他们谋求自身的政治权力,谋求可以与门阀士族相当甚至是超过门阀士族政治权力,这却是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问题”(第300页)。“孙恩等的活动,客观上看来也是次等士族对门阀士族的一种反抗……孙恩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野心家,他的野心具有突破门阀政治这一时代特点,这与刘牢之、刘裕并无不同”(第306—307页)。“需要说明,本节主旨只是从孙恩、卢循、徐道覆家世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動向立论,而不求综论数十万农民的反晋斗争。被压迫群众自发的反晋斗争是正义的,爆发这场斗争的原因和斗争的英勇事迹,史籍俱在,清楚可考,只是这些并非本节主旨,所以不多论叙”(第307页)。笔者对田著的这些说法难以苟同。首先,田著以个人出身判断其政治、军事行动的性质,并不妥当。正如贯穿田著中的所有论述那样,人们的政治、军事活动的性质是由这个人的出身和身份决定的,东晋的高层官僚多出身于门阀士族,因此东晋就是“门阀政治”。同理,孙恩出身于士族,因此他所领导的吏民抗争,就被分割为两个部分:领袖人物孙恩所进行的是反对门阀士族的斗争,而非反晋斗争;“数十万农民”所进行的是阶级斗争,是反晋斗争。那么,这场斗争的性质究竟属于什么呢?实际上,田著认为孙恩领导的“吏民”抗争就是反对门阀政治,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从而混淆了两组不同性质的矛盾。在田著看来,孙恩等人与刘牢之、刘裕等人的政治、军事行动的性质是一致的,目的都是反对门阀士族,都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也就是说,当时镇压孙恩起义的刘牢之、刘裕与被镇压的孙恩的政治、军事行动性质是一致的。当然,按照田著的用词,“晋”就等同于“门阀政治”,因此孙恩反晋就是反对门阀政治。然而,当时刘裕却是代表东晋皇朝而镇压孙恩起义的,那么刘裕就不能被看作反晋的,因为其镇压孙恩的目的是为了保晋。按照正常的逻辑,既然孙恩反晋就是反对门阀士族,那么刘裕保晋就不应该是反对门阀政治的了。然而,田著又明确将刘裕镇压孙恩的军事行动视为反对门阀政治,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一幅怪异现象:反晋的和保晋的双方都被说成是反对门阀政治,显然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就史实来看,当时刘牢之、刘裕是代表东晋皇朝镇压反抗者孙恩的,双方是反晋与保晋两种不同性质之间的斗争。这与刘裕后来迫使东晋“禅让”,推翻东晋皇朝而建立宋皇朝,完全不同。晋、宋易代是以一个新皇朝取代一个旧皇朝,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历史反复演出的改朝换代的老剧。田著对于东晋主要矛盾的这种认识,并非由于“这些并非本节主旨,所以不多论叙”之故,而是全书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均是如此,因此,田著在对东晋时期主要社会矛盾关系判断有误的大前提下讨论其它问题,即使再以更多篇幅进行论叙也是弥缝不了其自相矛盾的。尽管秦至清的两千多年间社会主要矛盾的强弱及其具体形态会有所发展变化,例如这种主要矛盾在秦末、隋末突出表现为对于“吏民”的极度徭役,而在明末则突出表现为土地兼并和重赋导致大批“吏民”脱离土地而丧失了基本生存条件,等等,故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也应当研究其在各个时期的特点和变化,但这种变化和差异无论多大或多么突出,也不能以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取代“皇权与吏民”这一主要社会矛盾。

综观田著,不仅把次等士族与门阀士族的矛盾视为东晋末年的主要矛盾,而且将其视为整个东晋时代的主要矛盾,这种判断和认识可谓贯通于田著全书。田著之所以把东晋皇朝定义为所谓“门阀政治”,关键就在于他对东晋时代的主要矛盾判断有误,离开了“皇权与吏民”这一主要矛盾关系去分析各种社会矛盾,将门阀士族与东晋皇朝的矛盾以及士族内部层级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以之取代社会其他矛盾关系而居于主导地位。上述诸多扞格难通的说法,即缘于此。在这一根本性前提错误的情况下,其所谓东晋“门阀政治”的结论自然也就不可能正确,一言以蔽之,所谓东晋“门阀政治”的说法,并无坚实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历史的事实是:东晋皇朝与其前、后的其它皇朝相同,仍然属于皇权政治时代。

注释:

① 田著自1989年第1版,迄今共有6个版本,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版次分别为:1989年第1版、1991年第2版、1996年第3版、2005年第4版、2012年第5版。2009年,收入《中国文库》,署为第1版。本文所引田著,均据2012年第5版。

② 陈苏镇:《东晋政治史研究的新成就——读〈东晋门阀政治〉》,《史学史研究》1989年第4期。

③ 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第2版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④ 祝总斌:《评田余庆著〈东晋门阀政治〉》,《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

⑤ 《宋书》卷100《自序》。

⑥ 按,田著在征引这段史料的时候,只引到“志在兴复,情非造宋”,而省略后面一句“今并刊除,歸之晋籍”,目的就是为了将“晋”与“门阀政治”这两个概念进行互换,从而证成自己的观点。

⑦ 按,此处“反晋”改为“反对东晋当权人物”,始于田著2005年第4版(第264页),此前1989年第1版(第317页)、1991年第2版(第320页)、1996年第3版(第323页),皆作“反晋”。

⑧ 浦卫忠、龚抗云、胡遂、于振波、陈咏明整理、杨向奎审定:《春秋左传正义》卷37“襄二十六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6页。

⑨ 《三国志》卷33《蜀书三·后主传》注引《魏略》。

⑩ 《资治通鉴》卷90晋元帝太兴元年(318)八月。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资治通鉴》卷64汉献帝建安十年(205)胡注。

《晋书》卷24《职官志》。

《新唐书》卷207《宦者传上》。

《新唐书》卷208《宦者传下》。

《晋书》卷9《简文帝纪》。

《晋书》卷19《礼志上》。

《晋书》卷6《元帝纪》“史臣曰”。

《晋书》卷65《王导传》。

《晋书》卷6《明帝纪》。

《晋书》卷98《王敦传》。

黎虎:《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论纲——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文史哲》2020年第1期。

黎虎:《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论纲——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刊后修订稿)。

黎虎先生在揭示皇权与官僚关系的实质时指出:“中国古代政治理论之所以强调君臣‘共治’或‘共天下’就是这个道理,都是指在皇权体制下依靠‘官僚’以治国理政。”(《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论纲——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刊后修订稿)

浦卫忠整理、杨向奎审定:《春秋公羊传注疏》卷6庄公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廖明春、陈明整理、吕绍刚审定:《尚书正义》卷9《盘庚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276页。

钱熙祚校:《尹文子·大道上》,上海书店(影印《诸子集成·6》)1986年版,第3页。

《资治通鉴》卷19汉武帝元狩三年(前120)。

《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

《三国志》卷20《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评曰”注引《魏氏春秋》。

《后汉书》卷6《顺帝纪》。

《后汉书》卷63《李固传》。

《汉书》卷89《循吏传序》。

《晋书》卷69《刘隗传附孙刘波传》。

《晋书》卷75《范汪附子宁传》。

《魏书》卷7上《高祖纪上》。

《资治通鉴》卷138齐武帝永明十一年(493)五月。

《魏书》卷9《肃宗纪》。

《魏书》卷60《韩麒麟传附韩显宗传》。

《周书》卷2《文帝纪下》。

《周书》卷3《孝闵帝纪》。

《周书》卷40《颜之仪传附乐运传》。

《隋书》卷48《杨素传》。

《宋大诏令集》卷145《典礼三十·试约内外群臣不得非时广为聚会淹延刑禁诏(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壬寅)》。

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71《居士外集卷二十一·国学试策三道》,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0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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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92晋明帝太宁元年(323)三月。

《资治通鉴》卷91晋元帝太兴三年(320)十月。

唐人避唐高宗李治讳而书“治”为“理”。

《资治通鉴》卷51汉顺帝阳嘉二年(133)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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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前文所引《晋书》卷69《刘隗传附孙刘波传》、《晋书》卷75《范汪附子宁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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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21《郑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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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良栋:《皇朝经世文四编》卷5《学术·原学一》,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刊本。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21《吏政七·守令上》,清道光七年(1827)刊本。

麦仲华:《皇朝经世文新编》卷5上,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上海大同译书局刊本。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1上《殉难文臣》“周凤翔”条,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30页。

《三国志》卷9《曹真传附子爽传》。又《晋书》卷1《宣帝纪》所载与此同。

《隋书》卷64《张奫传》:“征入朝,拜大将军。高祖命升御坐而宴之,谓奫曰:‘卿可为朕儿,朕为卿父。今日聚集,示无外也。’其后赐绮罗千匹,绿沉甲、兽文具装。”同书卷52《贺若弼传》:“命登御坐,赐物八千,加位上柱国,进爵宋国公,真食襄邑三千户,加以宝剑、宝带、金甕、金盘各一,并雉尾扇、曲盖,杂彩二千段,女乐二部,又赐陈叔宝妹为妾。”

《旧唐书》卷57《裴寂传》。

《资治通鉴》卷185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六月。

《新唐书》卷95《窦威附窦抗传》载:窦抗“与高祖(李渊)少相狎”,曾鼓动李渊起事夺隋政,武德元年(618),窦抗以本官兼纳言,“帝听朝,或引升御坐,既退,入卧内,从容谈笑,极平生欢,以兄呼之,宫中称为舅,或留宿禁省,侍燕豫。”《旧唐书》卷61《窦威附史子轨传》:武德四年(621),窦轨被“征入朝,赐坐御榻。”《旧唐书》卷62《李纲传》载:刘武周攻并州,并州总管李元吉弃军逃跑,并州失陷,唐高祖拟重责元吉等人,李纲谏止,“翌日,高祖召(李)纲入,升御坐,谓曰:‘今我有公,遂使刑罚不滥”云云。《旧唐书》卷63《萧瑀传》载:“时军国草创,方隅未宁,高祖乃委以心腹,凡诸政务,莫不关掌。高祖每临轩听政,必赐升御榻……与语呼之为萧郎。”《旧唐书》卷194上《突厥传上》: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李世民用反间计离散突利、颉利二可汗,颉利欲战而不能,遂遣突利、阿史那思摩二人奉见请和,“思摩初奉见,高祖引升御榻,顿颡固辞,高祖谓曰:‘颉利诚心遣特勤朝拜,今见特勤如见颉利。’固引之,乃就坐,寻封思摩为和顺王。”《资治通鉴》卷190唐高祖武德五年(622)七月丁亥,“杜伏威入朝,延升御榻,拜太子太保,仍兼行台尚书令,留长安,位在齐王元吉上,以宠异之。”《册府元龟》卷384《将帅部四十五·褒异第十》载:李孝常隋末为华阴令,以所守永丰仓归附唐高祖,后又参与平定平薛仁杲有功,“高祖又念以其仓归义,手敕褒美,进爵义安王,邑三千户,著属籍宗正。高祖临朝,每赐同榻而坐,其宠遇如此。”《资治通鉴》卷186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十一月,唐高祖遣李密诣山东,收其余众之未下者,“密请与贾闰甫偕行,上许之,命密及闰甫同升御榻。”

《三国志》卷35《诸葛亮传》。

《资治通鉴》卷252唐僖宗乾符二年(875)正月。

《晋书》卷39《荀勖传附荀奕传》。

《后汉书》卷78《宦者列传》。

唐圭璋编:《全宋词》第2册,陈亮:《念奴娇·登多景楼》,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2098页。

《后汉书》卷34《梁统传附玄孙梁冀传》。

《后汉书》卷69《何进传》。

《魏书》卷33《宋隐传》。

《魏书》卷40《陆俟传附陆凯传》。

《晋书》卷91《儒林·范弘之传》。

《晋书》卷117《姚兴载记上》。

以言琅邪王氏,王敦尚晋武帝女儿襄城公主;以言陈郡谢氏,晋康帝褚皇后(蒜子)母亲出自陈郡谢氏,谢安为褚皇后从舅、谢安孙谢混尚晋孝武帝女晋陵公主;以言谯国桓氏,桓温尚晋明帝女儿(晋成帝长姊)南康长公主。可见,王、庾、桓、谢四家,与司马氏皇室皆有姻亲关系,皆具有“外戚”的政治属性。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338《宰辅部·专恣》,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000页。

《晋书》卷7《成帝纪》。

《晋书》卷73《庾亮传》。

《晋书》卷66《陶侃传》“史臣曰”。

《资治通鉴》卷94晋成帝咸和四年(329)三月“臣光曰”。

《资治通鉴》卷93晋明帝太宁三年(325)闰七月壬午。

《续文献通考》卷139《谥法考》,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三国志》卷4《魏书·三少帝纪》“评曰”。

《晋书》卷2《文帝纪》。

《晋书》卷3《武帝纪》。

《新唐书》卷223下《奸臣下·崔昭纬传》。

《明史》卷305《宦官二·魏忠贤传》。

《崇祯长编》卷2,天启七年十月壬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刊本,第86页。

余嘉锡笺疏、周祖谟、余淑宜、周士琦整理:《世说新语笺疏》上卷《政事第三》注引《续晋阳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85页。

《南齐书》卷14《州郡志上》。

《隋书》卷24《食货志》。

《晋书》卷9《孝武帝纪》。

《晋书》卷64《武十三王·会稽王道子传》。

《晋书》卷100《孙恩传》。

《晋书》卷100《卢循传》。

作者简介:李文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扬州,225000。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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