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斐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随着篮球运动的发展,三人篮球运动首次进入第32届东京奥运会正式项目。在第32届东京奥运会上,中国队在参与的7场比赛中2胜5负,小组赛垫底,未能进入淘汰赛,最终排名第8。在整个系列赛中,中国队在体能、进攻能力、篮板球等方面的表现与世界一流的三人篮球队存在较大差距。奥运会三人篮球比赛是世界水平最高的国际三人篮球赛事,研究奥运会三人篮球比赛,有利于更好地了解目前世界三人篮球运动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中国男子三人篮球在世界大赛中获得更高的名次提供参考。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归纳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对第32届东京奥运会中国队、与赛队进攻能力进行对比分析。
三人篮球在五人制篮球半场进行,只设1个篮筐,用6号球进行比赛。每支球队由4名球员组成,其中3位球员登场比赛,1位球员替补随时待命。赛前会采用投硬币方式决定哪支球队首先进攻。五人制篮球的3分线在三人篮球中是2分线,这条线外投篮命中后得2分,线内命中得1分(罚球命中同样得1分),2分球得分的意义要大于五人制的3分球。比赛时间为10 min,终场时得分更高的一方获胜;常规时间中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同样获胜。如果双方常规时间比分战平,比赛进入加时赛。加时赛中率先取得2分优势的球队获胜。
三人篮球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快节奏。得分或犯规后比赛都不会中断,进攻球队必须在获得球权后的12s内完成投篮,和五人制篮球不同的是,三人篮球运动员并不需要“偏科的专家”,而是需要具备全能属性的“全才”,需要球员无论在进攻和防守上都有不俗的实力。比赛中大多数时间运动员处在一对一的情况之中,防守一方需要快速移动,盯防进攻球员,干扰对方投篮。进攻球队则需要快速寻找机会完成投篮。经验丰富的球队会通过快速传球寻找空间,找到对手防守弱点后完成投篮,三人篮球比赛过程中教练员不可以出现在场边,因此球员必须自己制定战术。球员还需具备良好的反应、协调和视野。三人篮球对体能要求很高,登场球员更换较频繁。
参加第32届东京奥运会男子三人篮球项目的中国队队员分别是高诗岩、胡金秋、颜鹏和李浩南。由表1可知,中国队队员平均年龄为23.7岁,明显小于所有与赛队的平均年龄。所以队员年龄偏小、缺乏比赛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队的进攻表现。
表1 中国队、与赛队队员基本情况表
中国队4名队员的平均身高是197.5cm,在所有与赛队中平均身高排第一,但是中国队队员身高差较大,颜鹏和李浩南身高分别是198cm和197cm,较接近平均值,身高最高的是胡金秋(210cm),身高最低的是高诗岩(185cm)。根据三人篮球比赛的特点,比赛中会出现大量的掩护和换防,位置逐渐模糊化,而中国队入选参赛的队员从身高上看太过体现中锋、前锋和后卫的位置区分。队员之间身高悬殊太大容易形成错位防守,由于三人篮球人数少、场地大,这种错位换防很难再通过防守轮转去弥补,一旦造成大打小,就会造成防守被动。在运动员平均体重上,中国队4名运动员的平均体重排在所有赛队平均体重中倒数第二,仅高于日本队的平均体重。克托莱指数平均值,中国队排在所有与赛队的最后,而克托莱指数能很好地反映队员形态发育和人体充实度。由此可见,中国队4名队员综合身体素质低于所有与赛队队员,导致身体对抗能力弱,这是队后卫队员对抗能力明显不足的主要原因。
2.3.1 中国队、与赛队得分构成情况表2显示,在中国队进行的7场比赛中,球队共计得到119分,其中依靠1分球得到为74分,占62.2%;依靠2分球得到30分,占25.2%;罚球得到15分,占12.6%。与赛队共计得到142分,明显高于中国队。其中,与赛队1分球得到64分,占45.1%;2分球得到60分,占42.3%。通过对比发现,中国队的得分主要依靠1分球、2分球,得分比例明显过低。快速、准确是当今世界三人篮球运动的发展趋势,准确的外线进攻是优秀三人篮球队所必备的条件。作为三人篮球球员,中国队后卫队员在得分构成方面明显不合理,这也体现出中国队后卫队员外围投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与世界优秀三人篮球队存在明显差距。
表2 中国队、与赛队得分构成情况 n=7
2.3.2 中国队与赛队2分球能力对比分析表3显示,在中国队参加的7场比赛中,2分球进攻能力方面中国队较弱,总66次出手命中15次,命中率仅为22.7%。在与赛队方面,2分球总出手92次,命中30次,命中率为32.6%。可以看出,中国队的2分球进攻能力同与赛队之间的差距是相当明显的。通过观看比赛录像可知,中国队在比赛中远投能力上的不足,中国队队员在空位接球后,投篮信心相对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3分球命中率。反观与赛队后卫,在面对中国队队员防守时,其能够合理地利用身体优势,有效地形成突破或是摆脱,较好地创造3分球投篮空间,同时在空位投篮机会出现时,能够果断地投篮,并保持较高的命中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队队员防守能力上也存在一定不足,对与赛队造成的防守压力较小。
表3 中国队、与赛队2分球得分能力情况 n=7
2.3.3 中国队、与赛队1分球和罚球能力对比表4显示,在中国队参加的7场比赛中,在1分球得分能力方面,中国队在出手次数、命中次数和命中率上均高于与赛队,1分球命中率高达62.1%,与赛队为56.1%。中国队主要得分构成也依靠1分球,1分球进攻能力较好。但在罚球方面,由于比赛是10min,常规时间得到21分胜,罚球的重要性与1分球同等重要。中国队23次罚球出手命中15次,命中率为65.2%。与赛队25次出手命中18次,命中率为72%。从罚球次数与命中率上看,中国队罚球命中率低。在比赛关键时刻,罚球可能会决定最终比赛结果。
表4 中国队、与赛队1分球和罚球得分能力情况 n=7
2.3.4 中国队、与赛队助攻和进攻篮板球能力对比表5显示,在中国队参加的7场比赛中,中国队在助攻数上明显高于对手,中国队为28次,与赛队为17次。通过观看比赛录像,中国队在进攻上的打法多以队友间传球、空切、掩护等配合以及大量无球跑动来创造进攻机会,体能消耗大,往往不如个人持球面对防守队员单打的方式效益高。这也体现了中国队个人单打能力弱于与赛队。
表5 中国队、与赛队助攻和进攻篮板球能力情况 n=7
在所进行的全部7场比赛中,中国队在拼抢进攻篮板球上抢到37次,对手抢到45次。通过观看比赛录像,与赛队队员在比赛中也能够充分注意对中国队队员的防守,在中国队投篮时,积极地挡人,有效地遏制了中国队队员的冲抢篮板球。同时,由于身材上的甘风险的认同,完全有立法依据和立法必要。
6.2.4 提高体育立法的科学性和质量体育立法一定要科学化、具体化和专业化,按照“依法治体”“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在学校实施体育教育时,明确师生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体育伤害事故时,对责任归属的判定具有可操作性,能真正为司法机关的裁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