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刘春 欧昭蓉
稽核打逃是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全国“一张网”运营新模式,研发区域稽核管理系统,利用海量数据挖掘逃费信息,深化大数据稽核、科技化稽核,探索建立法规完善、信息共享、路网协同、奖惩有度、征信认证的稽核管理新体系迫在眉睫。
长期以来,特别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全国“一张网”运营后,单车通行费金额高、利益驱动大,偷逃通行费方式日益呈现科技化、集团化、隐蔽化趋势,给稽核业务带来了全新的、深层次的压力和挑战,全方位深入分析研究稽核打逃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随着收费模式的改变,逃费方式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就当前情况来看,逃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少数不法分子会采取非常规手段办理ETC,实现货车客标、大车小标,或通过货车甩挂,以达到逃缴通行费的目的。近期,湖北省发现一起利用非法手段改变车型的恶意逃缴通行费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受理,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司机采取倒换、截留、屏蔽通行介质、变换套牌、U型、J型等方式,“跑长买短”偷逃通行费。U型、J型逃费方式主要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地下通道或收费站匝道违法掉头来实现。自2020年以来,仅河南省就先后查处了29起通过倒卡“跑长买短”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费的行为,涉案总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2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
司机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应交费车辆伪装成绿色通道、抢险救灾等通行费优免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领有号牌和行驶证的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及其他专用运输车辆。假冒优免车中,最为常见的是假冒绿通车,如不法分子利用油布严实包裹捆扎车身,利用集装箱车厢不好查验等特点,在预先设置好的点位附近摆放符合绿通优惠政策的产品,企图蒙混过关。
闯卡车是指车辆跟车、插队、强行通过收费车道的逃费行为。当前紧跟前车闯关、蹭后车ETC逃费等方式都较为普遍。据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日前通报,一名启东男子驱车紧跟前车过ETC,一年内191次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达5463元,最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稽核打逃工作是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维护正常运营秩序、保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权益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但在目前的工作实践中,逃费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例如闯卡逃费在国内尚无权威且统一的司法解释,甚至曾被公检法机关分别判定为诈骗罪、抢夺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由于对通行费的追缴和逃费行为的治理缺乏明确而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法律风险点。此外,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公安车辆档案管理系统、银行ETC办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还造成了稽核打逃手段不足、取证困难、威慑力不够等问题。
目前,稽核打逃工作存在追缴执行标准、操作口径不一致、只维护本单位利益而未按照实际行驶路径追缴通行费等问题,不利于充分调动人员全网稽核打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需要从部级层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稽核打逃政策和激励分配机制。
收费软件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如超时车无提醒、跨省超最小费额2倍等特情按照最小费额计费、OBU与实际车型车牌不符时系统不能自动提醒拦截等问题,容易造成少收、漏收车辆通行费,甚至部分不法司机故意利用上述收费软件漏洞偷逃通行费,严重侵害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集中核对车辆信息,不放过任何可疑车辆。
交通运输部稽核平台仅能查询经过本路段的车辆信息,数据共享不充分、不全面。部分省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基于稽核打逃工作需要,在交通运输部稽核平台基础上,虽开发了本省或本单位的稽核管理系统,但覆盖面有限,稽核“局域”管理已不能适应全国“一张网”打逃工作新模式。
目前,全网会定期下发全量追缴黑名单,但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追缴名单(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数据库,偷逃通行费车辆跨省、跨路段追缴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且当前稽核工单特别是跨省稽核工单审核效率低、推进力度轻,存在同一车次多个路段同时发起追缴工单、线上线下追缴不同步等问题。此外,各省稽核部门体制机制不同,互不统属,信息互通共享少,导致全联网稽核难度较大。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作为指导和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的统领性文件,明确将发行稽核纳入内部稽核范畴,并设定了垫付通行费、定期通报、责令整改或视情停止发行业务等监管手段。但目前因发行服务机构原因造成的大车小标、车种错误、安装激活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加之《规程》内容及要求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落实力度不够。此外,ETC推广发行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在为车主提供便捷准确办理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
结合收费运营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稽核管理新体系,可以从法规完善、信息共享、路网协同、奖惩激励、征信认证等方面着手。
确保有法可依法律是治理逃费特别是恶意逃费的重要手段,在全国“一张网”的新模式下,亟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戒逃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为什么罚”“如何罚”的问题,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合法支持。
确保有处可查从法规层面,破除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公安车辆档案管理系统、银行ETC办理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尝试建立逃费嫌疑车辆档案信息分级共享机制,明确逃费嫌疑车辆档案信息“何处查”“如何查”的问题。
总之,需要部级层面加强沟通协调,从顶层设计、机制健全等方面予以明确,加强公路和车辆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
完善部级收费稽核系统功能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部级稽核系统功能,开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全路网门架信息证据链收集权限,充分运用大数据存储和分析手段,准确采集逃费车辆数据,开展比对图像和汇总分析工作,建立全网逃费车辆管理档案,实行跟踪管理与数据共享,定期分级通报逃费嫌疑车辆名单信息,精确打击各类逃费行为。
转变传统事后稽核方式建立高速公路车辆数据库,优化软件系统功能,提升收费系统自主稽核能力,对异常车辆进行系统拦截、推送,由事后稽核向事前、事中稽核转变。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通道和匝道管理,特别是服务区通道方面,全国可以统一管控标准和要求,采用智能栏杆机(具备自动识别通行、拦截功能)等手段,仅允许特定车辆通行。
搭建区域性省际联盟平台以区域性联盟为依托,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实现各路段站点无缝对接,破解跨省行驶车辆信息核实难、逃费取证难等问题,建立人员、信息、经验、制度交流的协同联络机制,逐步打造稽核管理工作全国“一盘棋”,形成联合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的高压态势。
丰富路网互联互通手段加快建立全网稽核打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稽核打逃经验交流,推动典型逃费行为联合打击,共同解决全网稽核打逃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整理发布各省稽核部门人员通讯录、建立全国稽核打逃联络群,搭建线上线下交流渠道,为跨省、跨路段稽核打逃创造便利条件。
研究制定稽核奖励激励机制根据收费管理新要求,结合最新逃费行为类别,研究出台全国统一的稽核打逃政策和激励分配指导意见,明确跨省跨路段打逃清分规则,激发全网联合打逃主动性、积极性。
加大《规程》落实力度《规程》对稽核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亟需查漏补缺,将《规程》要求落到实处,如发现稽核落实不严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联网管理中心与省际稽核管理单位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通报、跟踪整改;如稽核工单存在问题,可以优化工单创建流程,统一由出口路段发起工单,完善软件系统功能,实现工单处理信息线上线下同步,提高工单审核处理效率。此外,还要将《规程》落实要求写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程》的重要地位,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信用管理,通过信用管理体系规范、约束车辆通行行为,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长期战略性任务。一是要建立完善高速公路信用管理体系,明确信用分级分类内容,确定黑白名单的认定、发布和修复流程,细化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查验记录良好的车辆,随着信用机制的建立,逐步降低查验频次,不断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二是要将高速公路通行信用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同金融信贷、保险缴费、车辆年检等行业打通,记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开,可供实时查询,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稽核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