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主义风尚:广义的还是狭义的?

2022-01-07 00:23
哲学评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风尚科恩苏菲

田 润

在《拯救正义与平等》(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一书中,科恩认为对罗尔斯差别原则的严格解读要求有天赋者不会在主观上想利用天赋比别人获得更多的分配,由此可以存在一种比一般设想的差别原则更加平等的状态,但是这种平等状态需要我们引入一种平等主义的风尚(Egalitarian Ethos),这种风尚避免了有天赋者会用自己的意志来索取更多的激励或收入。

安德鲁·威廉姆斯(Andrew Williams)对科恩的这种平等主义风尚提出了狭义风尚与广义风尚的区分,并认为由于科恩对效率的要求,他势必会选择广义的风尚[1]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p.225—247.。与威廉姆斯的想法类似,马库斯·弗伦达尔(Markus Furendal)认为,如果坚持狭义风尚,其中的成员会面对一种“无差别挑战”(The Indifference Challenge)[1]Furendal M.“ Rescuing Justice from Indifference in advance: Equality, Pareto, and Cohen’s Ethos” , 44(4), So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Oct. 2018), pp.485—505.的困难,因为个人即使在满足平等要求的前提下,也未必就会做出能够让社会更多获益的选择。要破解这个问题,萨拉丁·梅克伦德-加西亚(Saladin Meckled-Garcia)认为就需要增加一种让社会更大获益的道德责任激励[2]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Sept. 2002), pp.779—793.,其实也就类似威廉姆斯所谓广义风尚的要求。但是威廉姆斯、卡萨尔(Paula Casal)[3]Casal P“ Occupational Choice and the Egalitarian Ethos” , 29(1), Economics and Philosophy(April 2013), pp. 3—20.、泰特尔鲍姆(Michael G. Titelbaum)[4]Titelbaum M.G.“ What Would a Rawlsian Ethos of Justice Look Like?” 36(3),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Sept. 2008), pp.289—322.等学者都认为,广义的风尚会存在一些过度的要求,这违反了我们的直觉。狭义的风尚无法满足效率的要求,广义的风尚后果又会反直觉,那么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的主张就陷入了理论的困境。

上述视角的确可以引导我们更深入地思考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但本文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放弃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主张。本文的目的是要论证,在平等主义风尚的社会中,科恩实际上选择的是威廉姆斯所指的狭义的风尚,这种风尚能够满足帕累托更优的要求,也能应对“无差别挑战”的问题。

一、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简述

罗尔斯著名的正义两原则中的第二原则主张,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5]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6页。但是,在遵循宽泛意义上的差别原则时,一个社会可能会出现如下的情况。例如,政府将税率从40%调整到60%的时候,占据优势地位的有天赋的富人可能会说(同时假设即使在60%的税率时,有天赋的富人也没有比其他人增加劳动负担),这样的话我就不会像原来那样努力工作了,因为我的回报变少了。如果我不再那么努力工作,由此造成的社会减产可能无法有利于最不利者。

当我们把税率提高到60%,并假设富人的工作负担仍旧和他在40%时候的负担时一样的话,他所获得的收入虽然与之前对比看似下降了,但是这里我们要问的是,之前他的收入是合乎平等要求的么?因为虽然税率提高、富人收入下降了,但是他与其他普通人相比,也并没有更重的劳动负担,之前他比别人收入高的理由何在呢?在罗尔斯那里,更多的产出并不是更多地获得的理由,因为获得必须要满足“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在40%的税率显然没有达到60%税率下“最大利益”的要求。鉴于这样的理由,科恩认为,持有这种说法的富人是在“欺诈”,因为“那些有着高额收入和优越生活方式的人们,即使税率增至60%,他们仍能继续像现在一样努力工作,并且因此给穷人们带来更多的利益,且仍然比穷人们的处境更好”[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3页。。科恩指出,“如果这样的人怀着产生政治影响的寻租希望,从而宣布税率升高将会导致他们较少努力工作,那么这些人就是在欺骗”[2]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1页。。

如果我们在宽泛意义上来理解差别原则,把正义两原则仅仅看作“作用于社会基本结构”[3]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16页。时,那么“在国家强制性的规则结构中,生产者谈判得越厉害,他们就越少愿意在高额税收下勤奋而热情地工作,处境最不利者的境况从总体上也就会越不利。如果在经济上接受差别原则的生产者由此迁就非常高的再分配税收,而不是以出国或早停工对高税收作出反应,或用别的方式来抗议,那么处境最不利者的境况将会显著地好起来。但是那两个方案之间的区别是风尚的不同以及风尚主导的行为的不同”[4]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导言第15页。。因此科恩认为,在一个“差别原则的术语里公平的社会,不仅要求公正的强制性规则,而且要求一种影响个体选择的正义风尚”[5]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导言第15页。。可以存在一种比一般设想的差别原则更加平等的状态,但是这种平等状态需要我们引入一种平等主义的风尚,这种风尚避免了有才能者会用自己的意志来索取更多的激励或收入。“这种被需要的风尚促进了一种比经济游戏规则自身所能够保证的更加公正的分配。”[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3页。在这种风尚的引导下,有才能者不会主观上期望高的收入,平等风尚会让他们主动发挥尽己所能更多地生产,从而有利于最不利者。而且科恩认为,这种风尚我们在现实中也能看到一定程度的实际体现。例如1945年到1951年英国的工资差距没有后来变化的那么大,也没有当时美国的工资差距大。高于工人5倍薪酬的英国经理人与高于工人15倍薪酬的美国经理人相遇时,当时的英国经理人也不会觉得应该迫切要求更多的薪酬。科恩认为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着“一种战后重建的社会风尚”,“它限制了追逐私利的欲望”[2]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30页。。

二、对平等主义风尚的两种解读

根据科恩的论述,威廉姆斯提出了对平等主义风尚的两种解读。他认为其中的狭义的风尚无法满足科恩对效率的要求,因此科恩更应该选择广义的平等主义风尚,但是广义的风尚同样会面对一些直觉上的困难。根据对平等主义风尚的这种区分解读,科恩平等主义风尚论述的成立在整体上就会遇到困难。

1.威廉姆斯对科恩平等主义风尚的两种解读

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的思想散见于《拯救正义与平等》及成书之前发表的一些论文[3]威廉姆斯对科恩平等主义风尚进行两种解读的区分时,科恩的《拯救正义与平等》一书尚未出版,但是其中的关键章节与思想已经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威廉姆斯所参考的主要是“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Community” , G. B. Petersen, ed., 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 Volume Thirteen (Salt Lake City: University of Utah Press, 1992), pp. 262—329; “The Pareto Argument for Inequality” , Social Philosophy and Policy 12 (1995): 160—185; and “Where the Action Is: On the Site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26, no. 1 (winter 1997): 3—30.中,科恩本人并没有在书中或论文中单独列出某个章节进行系统化阐发。正因为如此,从不同的视角,对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可能存在着不同的解读。威廉姆斯就认为,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可以有狭义的风尚(a narrow ethos)与广义的风尚(a wide ethos)两种视角的不同解读。

威廉姆斯认为,狭义的风尚只包括了“分配要求”,只限制“有天赋者获得不平等的巨额奖励”[1]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5.的情况。在这种狭义风尚的要求下,任何分配的不平等都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之一:第一,它必须是补偿了特殊的劳动所带来的负担;第二,它对生产劳动的激励与行为者主观(获得个人利益的)意愿无关;第三,它是行为者的合理的特权(a reasonable agentcentered prerogative)[2]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5.。广义的风尚则包含了一种“额外的生产要求,这些要求与决定接受哪些培训或从事哪些工作是息息相关的”[3]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5.。威廉姆斯把这种要求与共产主义格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s)的要求联系在一起,认为把平等主义风尚当作一种道德命令来理解时,它不但会包含对分配的要求,还会包含对“额外”生产的要求。

为了解释两种不同解读会带来的不同后果,威廉姆斯假设有一个叫苏菲的人,她具有社会稀缺的商业设计天赋,她能够选择成为商业设计师或概念艺术家。如果她从事商业设计,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可供平等分配的财富;如果她成为艺术家,给社会带来的益处则要少一些[4]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6.。威廉姆斯说,“如果苏菲仅仅根据她的个人价值观来决定她的职业,她会非常喜欢艺术”[5]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6.,但是苏菲的决定的最终结果将取决于她所信奉的平等主义风尚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在广义的风尚下,苏菲会遵从广义风尚的额外生产要求,以较低的工资接受成为一个商业设计师,这时给社会带来的利益为Aw。在狭义风尚的要求下,苏菲会认为虽然艺术不如设计那样给社带来更多利益,但是平等主义并不要求她从事任何特定的职业。“尽管我对艺术的兴趣相当浓厚,但如果设计报酬足够高,我个人的兴趣会倾向于选择设计工作。然而,由于平等的分配要求,我不能接受这么高的报酬。我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基于对这两种职业的内在回报的估计来做出决定,因此我会选择艺术家的生活。”[1]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7.因此在狭义的风尚下,苏菲会选择较低工资的艺术工作,给社会带来An的收益(An<Aw),也可以选择高工资的设计工作,这时给社会带来的收益会介于An和Aw之间,同时成为高工资的设计师给苏菲自己带来的利益也会大于如果她选择了低工资的概念艺术家工作[2]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7.。

可以看到,在威廉姆斯这一思想实验的设计中,广义风尚会比狭义风尚对社会更加有益,但是对行为者个人而言要求也更高。

2.狭义风尚无法满足帕累托更优的要求

根据上面对平等主义风尚的两种解读,威廉姆斯认为,科恩应该放弃狭义解读的风尚,“因为科恩关心的是实现平等和效率”[3]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8.。科恩在提到平等、自由与帕累托的关系时认为“如果我们是平等主义者,那么我们就不应该牺牲其中任何一个”[4]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陈伟译,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4年,第180页。。威廉姆斯所指的效率,其实就是科恩所谓的“帕累托”的实现,而狭义风尚显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在威廉姆斯的思想实验中,“广义的社会风尚使得苏菲作为一名设计师,在保持平等工资(an equality-preserving wage)的情况下工作效率更高,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享有更好的利益”[5]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7.。因此,广义的风尚显然比狭义的风尚更能够实现效率的要求。

在威廉姆斯的设计中,苏菲其实是非常喜欢艺术的,因此在狭义风尚外加平等工资的情况下,苏菲会选择艺术家而不是设计师职业。我们根据弗伦达尔论述可以进一步发现,在狭义的风尚之下,即使对于平等主义者苏菲来说,以低工资从事商业设计师和概念艺术家职业是同等的(从工资到偏好都是平等的),帕累托效率也可能不会达成。因为虽然对社会来说苏菲从事商业设计师会更好,但是我们找不到理由要求苏菲放弃作为平等两端的设计师或艺术家任何一种职业,苏菲选择二者任一都是符合狭义风尚的。这种情况弗伦达尔称之为“无差别挑战”(The Indifference Challenge)[1]Furendal M.“ Rescuing Justice from Indifference in advance: Equality, Pareto, and Cohen’s Ethos” , 44(4), So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Oct. 2018), pp.491—492.。在“无差别挑战”的情况下,苏菲的选择可能会实现帕累托更优,也可能不会。但无论苏菲是否选择实现帕累托更优的职业,我们都没有理由对她进行是非的道德评价。

在这种无差别挑战之下,如果我们要想在标准市场中那样为社会增加总财富,就需要一种像市场激励一样的道德责任来进行驱动,也就是对苏菲这样情况的人提出一种道德的要求。梅克伦德-加西亚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义务去发挥他的才能,那么社会就无法获得这种才能所带来的好处,如果不征用,唯一的选择就是寻找一种非强制性的方式来鼓励这种才能的使用”[2]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Sept. 2002), p.788.。在其看来,在使用这种非强制的鼓励下,“我‘仿佛’由市场策略驱动一样,需要在道德上由一种责任来驱动,为社会获得更大利益。没有这种道德责任,就没有追求标准市场中物质激励所推动的那种市场活动的激励”[3]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Sept. 2002), p.782.。梅克伦德-加西亚认为,接受科恩狭义风尚的社会理论家不得不“要么需要为增加生产的义务提供一个正当理由,要么放弃这种义务,接受一个平等但可能生产率较低的社会”[4]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Sept. 2002), p.783.。

3.广义风尚与额外义务的要求

根据威廉姆斯的解读,狭义的风尚无法实现科恩的效率要求,科恩势必会转而选择广义的风尚。但是如果人们需要接受广义风尚的要求,那么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就会面对一种与直觉十分冲突的额外义务的挑战,“一个人仅仅拥有生产天赋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去提高生产力,而不仅仅是有义务平等地分配财富”[1]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Sept. 2002), p.788.。如果我们要实现效率的要求,就需要一种额外义务以实现威廉姆斯所谓的广义风尚。

事实上平等主义风尚的众多批评者,也正是从广义风尚角度来理解科恩的风尚,并针对额外义务及其带来的问题,提出了他们的批判。

例如,卡萨尔假设某地发生了自然灾害,公民吉尔在这种情况下就在道德上有义务放下她现在的工作,去帮助受灾的最不利者。但是随着灾害情况得到缓解,卡萨尔认为吉尔就有理由花更多时间恢复原来正常生活而不是继续帮助最不利者。但是对于卡萨尔来说,这似乎是不容于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的要求,因为“科恩没有提到任何富裕水平,超过这个水平,我们就可以不再被迫从事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最不利者的物质优势的职业。也没有人告诉我们,随着物质繁荣的增长,对我们的道德要求会减弱”[2]Casal P.“ Occupational Choice and the Egalitarian Ethos” , 29(1), Economics and Philosophy(April 2013), p.14.。

又如泰特尔鲍姆(Michael G. Titelbaum)提出了“生产自由度”(productive latitude)的概念,这不仅包括了我们前面提到的职业选择的自由,也含有了职业内部的执业自由,他说“个人有时出于对相当合理的生活计划、至关重要的考虑而行使生产自由。他们设定工作时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和家人待在一起,或者在某个地方工作,接近年迈的父母,或者选择一份特定的工作,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使命”[3]Titelbaum M.G.“ What Would a Rawlsian Ethos of Justice Look Like?” 36(3),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Sept. 2008), p.291.。泰特尔鲍姆认为,科恩对罗尔斯的正义社会的解读,让公民永远无法做出这样的选择,在那里所有个人的生产决策都取决于他们与他人经济状况的关系。因此,如果最不利者的物质舒适度水平与我们应该努力帮助他们的程度无关,吉尔将不得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努力奋斗。博格(Thomas W. Pogge)把这一点说得更清楚,他指出在科恩的风尚之下,“每个人都应该寻求能力所及的最高效的工作,不管他们多么讨厌这样的工作;所有人都应该接受不超过团队工资的工作,应该用其余的钱来提高收入最低者的收入”[1]Pogge T.W. “On the Site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Reflections on Cohen and Murphy” , 29(2),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Jan. 2010), p.152.。

可以看到,虽然威廉姆斯认为科恩应该放弃狭义风尚转而选择广义风尚,但是广义风尚的结果也并不那么理想。此外,在威廉姆斯看来,广义风尚还存在着更高的公共性与信息的要求[2]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5.,由此科恩平等主义风尚的论述似乎整体上就失败了。不过本文接下来要论述的是,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科恩自洽的逻辑环境下,我们仍旧可以选择狭义的平等主义风尚而避开这种广义的解读。

三、科恩对狭义风尚的选择

为了证明科恩平等主义风尚能够成立,本部分将试图阐明科恩本人并没有提出额外生产的义务要求,同时狭义风尚能够满足帕累托更优的要求,也能应对“无差别挑战”的问题。如果体现科恩真实设想的狭义风尚能够成立,那么对于广义风尚的解读就是错误的,针对广义风尚解读的批判则构不成对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的威胁。

1.科恩未曾提出额外生产义务的要求

前面提到,威廉姆斯把广义的风尚的要求与共产主义格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联系在一起,并意指把平等主义风尚当作一种道德命令来理解时,不仅会类似地包含对分配的要求,还会包含对“额外”生产的要求。威廉姆斯在这么说的时候,使用了一个注释,在其中说“另一种有说服力的解释参见G.A.科恩的《自我所有权、自由与平等》第126—127页”[3]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5.。威廉姆斯虽然没有明确说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支持这种各尽所能的“额外”生产要求,但是他的这种表述方式很容易让人误以为科恩对此有要求或者以为威廉姆斯认为科恩对此有要求。

我们回到科恩的《自我所有权、自由与平等》,在其中科恩是这样说的:“‘各尽所能’不是一个命令,而是共产主义自我描述的一部分:鉴于劳动是生活的首要需求,事情就是这样发展的。人们在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中实现自我,这是一种无条件的偏好,而不是服从一种有约束力的规则。”[1]Cohen G.A. Self-ownership, Freedom, and Equality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26-127.而就在这一段之前,科恩还说了:在共产主义社会,“在物质丰富的高水平上,奖励劳动贡献的动机不再有存在必要,所以现在没有必要维持自我所有权的要求”。[2]Cohen G.A. Self-ownership, Freedom, and Equality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26.可以看到科恩这里讨论的是共产主义状态下对各尽所能的理解,实际上与平等主义风尚的论述并没有什么关联。

或许考虑到这种可能的误解,科恩在《拯救正义与平等》中对这句格言特别进行了阐释。科恩说“我对‘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个共产主义口号有一些同情。这个口号将劳动、能力的运用和收入分开,这个口号宣称收入应该严格符合需要。在共产主义的理想中,劳动就像非营利的爱一样(虽然不因此出自爱)被自由地给予。但是,这个口号是不周到的,因为‘各尽所能’对服务的期望没有限制。这确实是对有才能者的奴役,并且它有待按比例递减。相应地,我们反而需要说,从共产主义观点来看,劳动,像爱一样,如果被给予的话,应该被自由地给予”[3]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07页。。“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句格言“最多只是不充分的表述,因为它暗示着更有能力的人应该付出更多,而不管他们的需求可能因此得到满足或受挫。为了避免给有才能者或其他任何人带来不公平的负担,这个口号的第一部分应该受到第二部分的约束:不应该期望任何人工作方式会过度降低在满足她的生活所需方面的处境”[4]Cohen G.A. 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8.p.192.。可以看到,科恩并不简单地赞同“各尽所能”的要求,他认为各尽所能需要在“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实现的前提下才能作为道德要求,对于科恩来说,“平等主义者要求有才能者提供更多产品或服务,而不是更多的牺牲”[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91页。。

如果科恩对平等主义风尚下的人没有提出“各尽所能”的要求,那么在此风尚下的人应该为平等付出到什么程度呢?科恩说:“我们的立场的一个后果是如下的思想,即关于人们的劳动——这种劳动会确证他们为之得到的收入中的差异性的正义——的唯一事情是那种劳动负担中的一种差异,这种劳动负担是在广义的解释之下(以便它包含获取所需的执行它的技能的负担[若有的话])。如果因为更有才能并且很轻易地就获得了她的才能,A就比B在相当令人厌恶的(或者不令人厌恶的)苦工上每小时生产更多的小器具,那么正义禁止按照一个更高的小时工资率向A支付工资。于是,如果A使用她的能力去控制她努力工作的程度,通过除了在那种高工资率下以外拒绝去每小时生产像她所能(不比B工作得更辛苦)生产的一样多的小器具来保证获得一个更高的工资率,那么她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姿态,即她反对公正的平等主义原则。”[2]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66页。

从上面这段科恩的引言可以看出,他所以重视的平等主义风尚下的平等是一种劳动负担与收入对等的平等。换而言之,一个人承担了多少的劳动负担,就应该获得多少的收入,科恩所设想其实是“同样负担,同等收入”的意思。在平等主义风尚的要求下,有才能者在完成一项工作时,不能故意隐藏自己的天赋,例如装作与普通人一样劳累,以求比别人更少的精力或负担去获得与普通人一样的收入。但是,平等主义风尚也不会因为有才能者能够轻松完成这项工作,就让他承担比普通人更重的负担。在平等主义风尚的社会中,在收入一致的情形下,能者应该“多劳”,但这种“多劳”所带来的劳动负担却应该是与普通人所承受的劳动负担一样多的。

2.平等负担要求与帕累托更优的要求不存在矛盾

威廉姆斯认为科恩会选择广义风尚的主要理由在于,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有效率的追求。如果现在科恩选择的不是广义风尚而是狭义风尚,又如何满足帕累托更优的要求呢?

这里我们先来看看科恩如何谈论帕累托更优的要求。科恩把初始状态的平等情景设定为D1,一种帕累托更优的替代为D2。假设D1中,有才能者和无才能者劳动负担是一样的,因此他们的工资率都为W。在D2中,二者的工资率都高于W,但有才能者Wt高于无才能者Wu,同时无才能者并不比他们在D1中生产得更多。科恩指出,还可以有一个状态D3,其中每个人的工资率都是We,We超过W和Wu,但是少于Wt。D3同样比D1帕累托更优,但是与D2帕累托不可比。既然与D2的帕累托不可比,我们有理由选择与D1相比帕累托更优且更平等的D3[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2—96页。。

不过,如前面所指出的,威廉姆斯、弗伦达尔、梅克伦德-加西亚都认为狭义的风尚无法满足科恩“帕累托”实现的要求,类似苏菲选择商业设计师的情境下,显然每个人都会过得更好。以威廉姆斯为代表,他就认为广义的社会风尚可以使得苏菲作为一名设计师,能够在保持“平等工资”[2]Williams A. “Incentives, Inequality, and Publicity” , 27(3),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July, 1998), p.237.(an equality-preserving wage)的情况下工作效率更高,每个人也都享有更好的利益。但是这里威廉姆斯显然弄混了工资与工资率的区分。科恩所指的帕累托更优时候的平等,不是工资的平等,而是工资率(wage rate)的平等。在平等的状态中,“劳动收入的平等是每小时工资的平等……有才能者和无才能者劳动同样的时数并投入同等程度的努力”[3]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1页。。工资的平等与工资率的平等的差异我们可以通过对科恩提出的园丁—医生案例的思想实验的扩展来进行说明。

假设一个只有T、U二人的世界。T是有医学天赋者,可以自由选择园丁和医生的职业,U是缺乏天赋者,只能选择园丁职业。我们假设每一种状况下的工资率都是单位小时收入/劳动负担的比值(见表一)。

在科恩的D1初始状态中,T、U二人都选择从事园丁工作,由于T的天赋无法在园丁工作中发挥作用,因此二人在一切项目上都是平等的。

在D2状态中,在T选择做医生后,由于医生工作的辛劳或者前期知识储备需要额外的劳动负担,因此他的每小时的劳动负担有了提高。同时,因为允许索取激励,T提出了70个单位收入的要求。不过T这时的产出更高,我们根据罗尔斯广义差别原则[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2页。的要求,扣除了T少数赋税(10个单位),转递给最不利者U。这里虽然扣除了一些赋税,但是T的收入仍旧远高于U,同时T的工资率也比U高。

在平等主义风尚的D3状态中,由于科恩要求工资率的平等,因此T的收入会更多地作为赋税转递给U(20个单位)。这时,虽然工资率是相等的,但是T的收入仍然高于U。D2和D3是帕累托不可比,且二者创造的社会总价值是一样的,但D3显然更平等。

在威廉姆斯所设想的平等工资的D4状态中,T和U的收入是相等,但是我们看到二者的工资率显然不一样,T的工资率低于了U。这时T显然有理由对U说,这不公平,我承担了更大的劳动负担,却只获得更少的收入。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在平等主义风尚的要求下,公民的工资率是一样的,如果公民会受到收入的激励,那么他就有理由选择D3而不是D1。D3不但满足了科恩狭义风尚的要求,而且满足了威廉姆斯所谓广义风尚中“额外”生产的要求,社会创造了最大的产值,并且公民获得了工资率意义上的平等的分配。但是,我们要注意D3的实现,并不存在一种广义风尚中“额外生产”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在我们的狭义风尚中是不存在。只不过满足狭义风尚各项要求的人,也就是在达到了平等的要求之后,在一般正常理性的条件下,会主动选择D3这种情况,因为D3中的工资率会更高。正常情况下,多数人会趋向选择工资率更高的职业。如果硬要把风尚社会要求平等说成是收入的平等而不顾工资率的情况(D4),这就并不是科恩所要求的平等主义风尚,因为这时T作为医生的工资率居然更低了,这不符合平等的要求,更不具有直觉上的说服力。

表一:

因此,我们可以初步认为,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与帕累托更优不存在矛盾。有天赋者T接受平等主义风尚的平等负担要求(也就是我们所指的工资率的平等),并不妨碍我们认可他接受获得更多收入的激励(D3),同时对社会来说也满足了帕累托的要求。

3.更复杂情形下的效率问题

尽管我们证明了平等主义风尚情形下并不存在威廉姆斯的效率担忧,却有可能在极端的情形下出现需要类似广义风尚中“道德激励”的问题。科恩自己举过一个例子,每人初始有5片吗哪(一种假设的益品),后来另3片从天而降,假设吗哪无法分成半片的话,我们是坚持初始5—5分配还是应该6—7分配呢?Markus 认为,科恩在讨论这个例子时会主张6—7的分配,用科恩的话说是“正义不遵照帕累托最优,并且(一种帕累托最优、不公正的分配)是不公正的,但是鉴于人类的繁荣昌盛,它就是最可取的,并可能因此合理地被选择”[1]科恩:《拯救正义与平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93页。。由此Markus主张科恩平等主义风尚应该加入如下的原则:“个人应该在其合理能力范围内给人类带来繁荣。”[2]Furendal M.“ Rescuing Justice from Indifference in advance: Equality, Pareto, and Cohen’s Ethos” , 44(4), Social Theory and Practice(Oct. 2018), p.501.但是,科恩说的是“最可取(preferable)”“合理的(reasonably)”,在Markus那里却被加上“应该在(ought to)”,这显然是一种过度的解读,Markus在这里添加了过度的道德规范性的要求。

可以看到,这种从天而降的吗哪并不涉及人在工作选择上的道德动机。对于从天而降的吗哪,我在生产的道德或责任上没有任何义务或权利,但是我可以有投票选择如何分配的权利。如果投票选项是我1你2,我显然会否决这样的建议;如果选项是抽签决定你1还是我1,我可能会同意这样的决定,这项决定在随机的意义上你体现了“给人类带来繁荣”,但是我做出这项决定的动机并不是我们需要关注给人类带来繁荣,而是这项选择有给我自己带来繁荣的概率。所以科恩所说的是“鉴于人类的繁荣昌盛……合理被地选择”,科恩并没说这是一种“道德的选择”,根据我们的分析这种选择完全可以是一种合理的利益选择。

但是,如果我们的吗哪不是从天而降,而是某人的劳动产出,情况就会更加复杂。我们假设D5的情况下,医生同样劳动负担下,会有11个单位的产出,且单个单位是不能拆分的。我们需要一个道德激励让T从事医生职业么?由于1个单位的不可分割,我们采取最容易为双方接受的随机分配的方案,分配的结果要么是对T有利,要么是对U有利,也并不存在对人类有益的结果,如果人类包括了所有人的话。T可以因为有50%获益的概率选择D5,不必以道德激励让自己去这么做。如果T认为50%的概率对自己没有吸引力,他完全可以选择园丁工作。回到苏菲的例子上,苏菲从事设计能够给人类带来利益,那么也就有一定的可能同样会给自己带来利益,苏菲可以理性地判断,是否选择对她完全平等且没有害处有对半概率的机会。如果苏菲是通常经济学上假设的理性人,她完全有理由选择这样的机会去尝试(表二)。

尽管如此,我们还可以再进一步假设另一个D6情境,T从事医生职业可以多生产一种不可分割不可享受的社会益品,比如或许许多代以后才能享用的益品,T有没有“给人类带来繁荣”这样的道德义务呢?这也就是Markus提出的“无差别挑战”,在这样的情形下,有才能者可以任意地选择对社会是否更有益的职业,从而可能会出现无法满足效率要求的情形。那么有人可能会说,平等主义风尚在这里就显现不出比宽泛解读的罗尔斯差别原则更好的优势,因为在有激励的情况下,T会选择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医生。梅克伦德-加西亚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义务去发挥他的才能,那么社会就无法获得这种才能所带来的好处,如果不征用,唯一的选择就是寻找一种非强制性的方式来鼓励这种才能的使用。激励为使用人才提供了一个可选择的理由,而差别原则使选择对社会有益。另一方面,社会责任理论对其看似不自由的含义做出了解释:仅仅拥有一个有生产能力的人才就意味着有义务提高生产力,而不仅仅是平等地分配财富”[1]Meckled-Garcia S. “Why Work Harder? Equality, Social Duty and the Market” , 50(4),political Studies (Sept. 2002), p.788.。

但是这其实是“无差别挑战”所带给我们的一种错误的印象。“无差别挑战”告诉我们有天赋者在某种情况下会选择不是最有利于社会的做法,这一点并没有错。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一点引申为在这种我们所设想的特殊情况下罗尔斯的宽泛解读的差别原则社会会做得更好,那就显然是思维惯性带来的错误。要揭示这种思维惯性所带来的错误,我们只要问问在我们所设定的这个思想实验中,罗尔斯那里我们对于T的激励能够来自何处?

请看D7的情况,如果T要有激励,激励又不能来自T的产出,那么只能来自U的收入的扣除。在这种情况下,D7和D1因为出现了不平等的工资率分配,显示出的是与D1的帕累托不可比,现在T当然乐于接受这样的分配,但是最不利者U却失去了接受这样分配的理由。因此,至少在这一特殊情形下,罗尔斯的宽泛解读的差别原则也同样不会具有要求T选择医生职业的恰当理由。

因此,平等主义风尚要实现帕累托更优的要求,在平等分配的前提下并不需要一种道德激励(D5)。同时,一些学者认为通过道德激励能够给社会带来更大益处的情形,超过了科恩平等主义风尚的要求(D6),在此情形下风尚中的人的确可以“冷漠”选择任一职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我们所设定的这种特殊情况下,差别原则能够做得更好。因为如果我们允许罗尔斯式的“激励”发挥作用,那么最终将损害最不利者的利益,从而在根本上违背了差别原则的要求(D7)。

表二: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到,威廉姆斯把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区分为狭义的风尚与广义的风尚,并认为科恩会选择广义的风尚,这是一种错误的判断。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就是威廉姆斯所谓的狭义的风尚,这种风尚能够满足帕累托更优的要求,在面对所谓“无差别挑战”时,也能够具有可以让人满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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