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海关与沿海灯塔的修建
——以琼海关为例

2022-01-05 06:39胡素萍
关键词:中国海关灯塔海关

胡素萍,高 宁

(海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海南 海口 571158)

自鸦片战争以后,近代中国海关由外国人帮办税务,外国人把持中国海关的税收。除负责海关税收外,海关还兼办海务工作。海务工作是指近代海关为保障贸易航道通畅所做的一系列实质性工作,其中,建设灯塔便是海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修建灯塔所引进的先进设备和管理模式,客观上为中国的航务近代化起了巨大推动,但学界长久以来多着眼于对近代海关税务工作的研究,对作为海关第二大业务的海务工作关注度略显不足。因此,本文通过探讨琼海关修建灯塔及其维护管理工作,揭示近代中国海关海务管理工作的面貌,以期对近代海关的研究有所增益。

一、海关修建灯塔的背景

(一)赫德修建沿海灯塔的构想

在近代海关建立之前,中国沿海沿江只有一些非常原始和简陋的助航设施,据《中国沿海灯塔志》记载:“沿海显著之处,业有宝塔、守望台、守望楼、土丘、石堆及石桩等之建设,但皆用以指示帆船及渔舟于昼间行驶者也。”(1)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上海:海关总税务司公署统计科印,1933年,第3页。这些简陋的助航设施无法很好地指明航向,且于夜间无法发挥作用,根本无法满足列强日益扩大的贸易需求。近代海关建立后,便把海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计划。英国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自1863年受命担任海关总税务司以来,一直致力于扩大海关职权的尝试,他认为:“我所管理的机构虽然叫海关,但是它的范围是广泛的,它的目的是在最大可能方面为中国做有益的工作。”(2)陈霞飞主编:《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544页。将海关建设成一个“有用”的机构,这是总税务司赫德一直以来的方针。

近代海关能够修筑遍及中国沿海的灯塔,并成为一个连锁体系,赫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中国的助航设施不能满足西方贸易需求的情况下,为了达到向航海者提供方便,进而促进贸易的目标,赫德立志要以灯塔照亮中国的海岸,“使中国沿岸之海航,有如在纽约百老汇路煤灯光下的安然散步”。(3)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序言”。以有限的经费,建造遍布中国海岸的灯塔,是赫德的夙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推动成立了建设灯塔的船钞部,在1868年4月25日的总税务司通令中这样说道:“在前些年,总税务司署已经在着手拟定一个周详的计划,以促进‘从牛庄(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到海南’的安全航行,从而可以‘撙节资源,并创造出真实且持久的设施。’”(4)《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一辑,第10号,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第56页。转引自方德万著:《潮来潮去:海关与中国现代性的全球起源》,姚永超、蔡维屏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3页。

在其后的30年里,海关在总税务司的指引下有条不紊地实施着这个计划。“当主要照明设备也在辽东半岛的岬角、香港附近的岛屿、海南岛及最后在雷州半岛的关滘尾完成时,这个伟大的灯塔建设工程总算大功告成,”(5)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0页,又见方德万著:《潮来潮去:海关与中国现代性的全球起源》,姚永超、蔡维屏译,第106页。海南的灯塔作为这个伟大计划的组成部分,对于华南地区贸易航路的通畅具有重要意义。

(二)增进贸易,提高效率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者为在中国攫取更多的利益,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国的产品倾销和原料掠夺,越来越多的外商轮船开始到中国各通商口岸进行贸易,现截取1873-1876年第一批通商口岸税收统计表予以说明。

1873-1876年第一批通商口岸税收统计表(6) 此表根据汤象龙《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整理。 单位:库平两

由表可知,通商口岸开放后,五大通商口岸的年税收虽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这反映出中外贸易额的逐年增加,因此来往于各通商口岸的外国船只也随之增多。琼州紧随五大口岸之后被开辟为对外通商口岸,1875年12月31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发布第38号通令,任命英国人博朗(H.O.Brown)为琼海关第一任税务司,1876年4月1日,琼海关正式成立。作为第二批被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琼州的位置十分重要,“西望安南,南控南洋群岛,迤东则遥与菲律宾相望,北隔海南海峡,与雷州半岛对峙,于国防上、经济上均占重要位置”,(7)陈铭枢主编:《海南岛志》,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第44页。并且紧邻国际贸易中心香港,海上交通十分便利,是东亚与东南亚海上贸易的枢纽。

1868年《天津条约》将琼州开放为通商口岸,1876年琼海关建立,此后琼州的贸易量不断增加,原有的港口航道已经不能满足大量外国货船通行的需要,此外琼海关管理下的海口港是一个转口港,“多数货物主要通过海口港转口进入大陆”(8)胡素萍、张一平:《海南近现代社会图史——基于罗斯文库的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9页。。琼海关税务司聂务满(J.Neumann)曾在十年报告中这样描述海口港的贸易:“除了在香港和北海之间往来的定期汽船(已经营多年)外,往来于海防和香港之间的轮船也会经常在这里停靠。”(9)刘辉主编:《五十年各埠海关十年报告1882-1931(二)》,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年,第623页。这大大增加了往来船只的数量,下表显示了1882-1891年间进入该口岸和通关的汽船数量和吨位。(10)刘辉主编:《五十年各埠海关十年报告1882-1931(二)》,第624页。

1882—1891年进入琼州口岸的汽船数量和吨位表

然而这些数字尚不完全代表该港口的船舶流动情况,因为只有载运乘客到达的汽船(如果提供吨位税证书)被允许靠岸,然后继续航行才能够被留下记录。在这十年中,许多没有记录的轮船就来过这个港,因此实际的船只出入量远高于表中所呈现的。为了使得通过琼州海峡和停靠港口的船只安全行驶,尤其在黑夜和大雾天气能使方位明确,早期琼海关的几位税务司不断申请修筑灯塔。

1882年时任琼海关代理税务司佘德(F.SchJoth)在灯塔与航标报告中说道:“毫无疑问,建造一两座灯塔,加上放置一些浮标,对琼州海峡的航行将是极其有利的,引进这些设施不仅有利于这个海口港和北海的贸易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海防和香港的发展。1880年进入这个港口的轮船数量是177艘,在随后的两年里每年都增加了近50%,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没有轮船敢在夜间冒险通过海峡东口的。”(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82,《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26册,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17年,第10页。随着贸易往来的频繁,缺少助航设施的琼州海峡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不断扩大的贸易需求,尤其是在夜晚,暗礁丛生的琼州海峡对往来的货轮造成了极大威胁,货轮轻易不敢于夜晚通航,这大大降低了贸易的效率。

(三)改善航道,减少海难

随着来往于中国沿海各口岸的外商货轮越来越多,中国暗礁丛生的海岸和台风等自然灾害为贸易的往来造成了极大阻碍。总税务司赫德称:“中国沿海,可谓春季多雾,秋季有台风,冬季又吹强劲北风,因此拨款在沿海设置灯标不仅可消除确已存在之危险,更可谓其目的在于为航海者提供方便。”(12)赫德:《沿海灯塔之节略》,《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1辑,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第110页。赫德的种种考虑,也为日后海关修筑遍及中国沿海的灯塔打下了基础。

与中国其他口岸对比,琼州海峡海情则更为复杂。琼海关税务司毕尚(A.L.Mcpichon)曾这样形容:“琼州海峡的险情是使航运发展举步维艰的决定性因素。”(13)刘辉主编:《五十年各埠海关十年报告1882-1931(九)》,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年,第334页。海关副税务司班思德(T.R.Banisten)也曾说过:“琼州海峡航行素称奇险,自海滨以达洋面,暗礁棋布,面积甚广。”(14)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6页。此外,琼州海峡素有“台风走廊”之称,每年台风对海南影响期长达7个月以上,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10月。这些因素对过往的船只构成了很大威胁,并由此导致海难事故频发。

1882—1891年海南岛附近海难统计表(15) 此表根据《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整理。

这些记载下来的事故大多发生于白天,事故原因大多为触礁和搁浅。由于缺少助航设施的引导,船只轻易不敢于夜晚通过海峡,所以发生于夜晚的船难比较少。琼海关负有便利航行、发展贸易的责任,面对频发的航行事故,必须在航道上修建助航设施,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经济损失,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而且“对海员而言性命攸关。”(16)海关总署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编译委员会编:《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一辑,第222页。

二、船钞部与沿海灯塔修建

(一)船钞部的设立

随着中西方贸易的扩大,为保障外国船只在中国沿海安全通航,西方侵略者攫取了海务工作的控制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天津条约》附约《通商章程善后条款》第十条规定:

各口划一办理,是由总理外国通商事宜大臣或随时亲诣巡历,或委员代办。任凭总理大臣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并严查漏税,判定口界,派人指泊船只及分设浮桩、号船、望楼、塔表等经费,在船钞项下拨用。(17)王铁崖主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118页。

该条款为海关管理海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当时中国沿海只存在着一些简陋的原始助航标识,这些简陋的助航设施无法很好地指明航向,且于夜间无法发挥作用,不能满足列强越来越大的贸易需求。随着“洋船往来口岸,税收年年有增”,(18)海关总署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编译委员会编:《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一辑,第118页。清政府不得不重视起海务的管理。太平天国被平定后,清政府财政不再窘迫,同意以船钞之一成资助改善航运,但这远远不能满足中国改善航运的需要,于是最终增加到以七成船钞用于改善航运工程,修筑遍及中国沿海灯塔的计划有了资金的支持。1868年4月25日,赫德在总税务司通令中提出:

为船舶在中国沿海贸易之利益计,其真正需要大体如下:在航道上,对危险处应提供警示,即设置必要之灯塔。接近港口时,有熟悉港口特性、潮汐、水流等方面之行家予以协助,即配置得力之引水。在港口水域,对应避开之水区应给予标示,即有适当数量之浮标与标桩。在锚泊地,为方便工作及避免事故,应确保船舶停泊秩序和遵从有关规章,即应设置理船厅。(19)海关总署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编译委员会编:《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一辑,第56页。

该通令标志着负责管理海务工作的船钞部正式成立。船钞又称吨位税,根据《通商章程善后条款》规定,海务工作的费用,“在于船钞下拨用”,故名“船钞部”。

(二)沿海灯塔的修建计划

负责管理海务工作的船钞部于1868年正式成立后,便立即着手实施全中国的灯塔修筑计划,旨在使“往来船只,如履康庄。”(20)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序言。由于各口岸的地位不同,“乃得分别缓急,次第施行焉”(21)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9页。。根据1867年所拟定的计划,中国沿海的灯塔修筑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修筑长江入海口的灯塔。由于上海所处的长江入海口当时已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枢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了全国对外贸易贸易总额的2/3,“故于1867年所定之初步计划,即先建长江进口灯塔,俾往来船只,航行得以安全。”(22)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10页。并在其后数年间建成了大戢山灯塔﹑花鸟山灯塔、佘山灯塔等数座灯塔,对长江入海口的贸易往来提供了极大便利。

随着初步计划的基本完成,海关遂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二阶段,即在台湾海峡及华南海岸险峻处建设灯塔。这一阶段开始于1871年,海关在数年间建成了东碇岛灯塔、牛山岛灯塔、鱼腥脑灯塔等数座灯塔。据《沿海灯塔志》记载:“在海务科成立七年后的1868年,中国沿海已有灯塔64座,内河长江、珠江及黄浦江设置了39具小灯。”(23)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11页。此时遍布中国沿海的灯塔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随着灯塔建设的增多,维护灯塔及改良设备的费用愈发紧张,因此,在计划的第二阶段完成后,灯塔建筑工作一度停顿,直至1893年,灯塔建筑工程又得以继续,在计划的第三阶段,相继建成了老铁山灯塔及横栏洲灯塔。此时恰逢中日甲午战争,灯塔建设工程受到很大阻碍,许多已建成的灯塔遭到战火的破坏,但“惟当战云弥漫之际,所有沿海未经波及之处,灯塔建设依然迈进”,(24)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16页。海南岛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远离战场,故可以继续进行灯塔建筑工作,琼海关修建的三座灯塔,均系这一时段建成。

(三)灯塔的选址与建设

灯塔的选址与建设十分考究,按照规定,需由海务科巡工司与总工程师商议选择塔基,之后的建筑工程则由总工程师单独经营。琼海关成立之后,对海南周边航道进行测绘的工作便开始进行。对于灯塔建设的位置,总税务司赫德早有指示:“建造灯塔之位置务必认真测定、选择,防止在非迫切需要位置盲目建造,一旦建成公告即须维持灯光不灭,就沿海灯塔而言,首先须详尽研究港口状况。”(25)海关总署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编译委员会编:《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第一辑,第56页。灯塔建设的位置需认真测绘后谨慎选定,尽可能发挥其最大作用,因此灯塔皆置于要害之处和船难频发之处。1882—1891十年间船难事故发生最集中的几个地方,日后基本都修建了灯塔,对此班思德曾有过评价:“当年临高、关滘尾、海口湾三处决定设灯塔之时,即因船舶在该三处附近触礁者,层见叠出故也。”(26)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6页。

对于不合适的地点,海关也选择了不修建灯塔,例如木兰头被班思德称为中国领海最危险的地方之一,“附近各处,暗礁险滩,棋布星罗,狂潮怒汐,时加扫荡,船只航行,异常困难。”(27)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70页。此地船难频发,是海南岛周边发生海难次数最多的地方。琼海关税务司不断申请在此处修建灯塔,1882年琼海关税务司佘德提到:“所有经常出入本港的船长都一致赞成在木兰头上设置灯塔和浮标。”(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82,《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26册,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17年,第10页。1884年琼海关税务司史纳机(J.F.Schenicke)再次申请于木兰头外礁石上架设灯塔。1885年琼海关税务司屠迈伦(J.Twinem)提出:“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在木兰头附近礁石最外层的岩石上放置一个灯塔。如果发现这行不通,放置一个浮标也可以满足需要。”(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85,《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26册,第376页。后经过相关技术人员的测定,由于经费和技术的原因,木兰头最终没有修筑灯塔,而是架设了两具灯浮以指导船只顺利行驶。这说明海关对于建造灯塔地点的选址是十分严格的,也反映出他们认真务实的态度。

1882到1891年的琼海关十年报告中提到“这个地区还没有信号灯、浮标或信标之类的辅助导航设备。”(30)刘辉主编:《五十年各埠海关十年报告1882-1931(二)》,第630页。而之后1892—1901年是海南助航设施的大发展时期,三座灯塔及照明助航设备在短时间内相继修建完成,这对保障航道的通畅起到了重要作用,夜间通过的船只可以安全地避开航道上的危险岩石和浅滩,大大提高了贸易效率。

三、琼海关修建的灯塔

(一)海口湾灯塔

海口湾灯塔是海南岛第一座灯塔,是为了方便船只在夜晚顺利进入港口而修建。1877年,在琼海关成立后的第一份灯塔与航标报告中,海关助理主管斯图尔曼(Stuhlmann)就提出在海口湾设置一座小型灯塔用以引导船只入港。他说:“我建议用六级固定灯,它成本低廉,便于获取,并且会有非常大的用途。”1878年的灯塔与航标报告中提到:“经常出入此港口的船长们认为设置一盏港灯非常有必要。”在经过海关工作人员一系列的申请与研究后,海口湾灯塔开始建设并于1894年6月15日建成。该灯塔规模较小,上置六等灯,置于铔铁矮塔之上,为旋转明灭灯塔,闪放红白两种颜色的光,红光光力较强,烛力一千五百枝,白光较弱,为一千二百五十枝。作为海南的第一座灯塔,其造价成本较为低廉,技术也较为落后。1897年10月22日,大批昆虫通过通风机进入灯塔内,导致机器堵塞,汽缸炸裂,灯光亦熄灭。

(二)临高灯塔

临高灯塔位于海南岛西北临高角,北纬二十度零三十秒,东经一百零九度四十二分零五秒,为中国沿海“极西之灯塔”(31)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3页。,于1894年11月15日修建完成。临高灯塔座落于琼州海峡航道西侧,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进入海峡的标志。“凡欧西来华旅客,道经香港,莫能眺及,若又印度支那及东京沿岸而来,则未入海南海峡之先,该塔以巍然在望”。(32)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3页。设置该灯塔的目的是为了使船只能够顺利进入海峡,而不至于偏航。塔身采用铔铁圆柱塑造,以螺旋桩为基,高 20.6 米,直径 1.88 米,外涂红白相间的横纹油漆。临高灯塔是琼海关修建的最先进的灯塔,采用四等透镜闪光灯,每二十秒闪放白光一次,烛力一万枝,功效十分强大,晴天时只需运用一半的功率即可满足使用。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用三十五公厘白炽灯纱罩煤油整齐灯头,旋转机由中梭改为承轴式,改良后的临高灯塔闪光之力大增,烛力增至十一万枝。1997 年 5 月,临高灯塔被列为“世界一百座文物灯塔之一”。同年 10 月,临高灯塔被国际航标协会批准为“世界历史文物灯塔”,并列入 1998 年出版发行的《世界历史文物灯塔图册》,载入世界著名灯塔之列。

(三)关滘尾灯塔

关滘尾是雷州半岛西南部的一个海角,也被称为加美角(Cape Cami)。因雷州半岛与海南岛贸易往来密切,因此琼海关关区的管辖范围一度涵盖雷州半岛。此处地势险要,船难多发,为了使船只在夜晚能够在琼州海峡西侧顺利通行,1883年时任琼海关税务司裴式模(M.B.Bredon)首次建议在关滘尾修筑灯塔。他在报告中对总税务司说道:

当你打算关注这一地区海岸的照明时,我请求你首先考虑为关滘尾照明。来往于北海、安南和琼州的轮船几乎总是在夜间经过关滘尾,这里的凸出点很低,夜间难以辨认,我经常听来往于此地的船长说,在关滘尾上有一盏10英里外可见的灯,就可以满足航行需要了。(3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83,《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26册,第93页。

在裴式模之后,琼海关下一任税务司史纳机于1884年也请求修建关滘尾灯塔,他建议依据1881年英国海军部出版的海南海峡图上标记的位置进行修建。1885年,琼海关税务司屠迈伦再次说道:“无论依照什么流程,在关滘尾建造灯塔是当务之急,船只常常在夜里通过这里,船长总是冒着极大风险摸索着前进。”(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85,《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26册,第376页。

经过几任税务司的接连建议与实地测绘和考察,关滘尾灯塔终于在在1895年1月1日修筑完成。关滘尾灯塔是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灯塔,与临高灯塔隔海相望,“彼此发出的光芒可以互相照到,这样夜间通过的船只就可以安全地驶过标志着航道的危险岩石和浅滩”。(35)刘辉主编:《五十年各埠海关十年报告1882-1931(五)》,第388页。班思德称赞这两座灯塔为“天上双星”,关滘尾灯塔采用四等灯,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与临高灯塔同时改良,烛力增至五万五千枝,采用螺旋桩为基,支以铔铁圆柱,外涂白色油漆,底端有一段黑色横纹,关滘尾灯塔与临高灯塔共同守护者琼州海峡西侧的航道安全。

四、琼海关的灯务管理工作

(一)管理人员对灯塔和灯站的维护

海务设施建设完成后,需要灯塔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灯塔管理人员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循章程,总税务司赫德在新关内班诫程中规定:

分内应为之事,宜忠信勤谨办理,长官有谕,宜诚服不疑,凡税务中一切章程,宜遵守,勿违背,上下在事人员,以尔是则是效,均行事谨遵章程。(36)吴松弟整理:《新关内班诫程》,《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第244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0页。

灯塔值守人员必须每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并填写工作报告。灯塔工作报告是以表格的形式呈现的,由星期一至星期日依次排列,每天记录灯塔值守人员的姓名及值班时间段,一天中一般由四人轮流值守,头更、二更、三更、尾更各一人,此外还会安排一人进行值日。同时工作人员还要对灯塔何时发光,有无故障等运作情况进行记录。如1949年5月8日呈报的临高灯塔工作报告中显示:“由七时零八分燃灯,由六时十四分熄灯,机器运动妥善,灯火发光。”(37)《临高灯塔》,琼海关全宗103-1-1308,广东省档案馆藏。此外,灯塔人员还需将灯塔周边的情形记录下来形成“情形备考”,内容一般为灯塔地方情况、附近地方治安情形,以及天气状况,如某时某分有大雨或晴天。正是由于灯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章程,兢兢业业地进行工作,才保证了灯塔能顺利运行,为过往船只指明方向。在琼海关的灯塔管理人员中,多数是华籍人员。参见下表。

1927年海政局华属人数(38) 佚名:《海关题名录》(1927),第195页。

鉴于灯塔功用的特殊性,灯塔一般建于较为偏僻且人迹罕至的海岸边,远离城市。对此,《中国沿海灯塔志》有所评述:“夫海岸之灯塔,犹如海上之逻卒也,处境岑寂,与世隔绝,一灯孤悬,四周幽暗,海风挟势以狂吼,怒潮排空而袭击。”(39)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36页。维护灯塔所用物资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配给运送,生活十分不便。例如临高灯塔位于形势险要的海南岛西北角,关滘尾灯塔位于雷州半岛的西南隅,海口湾灯塔与城市中相隔广阔沙地,且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道路与海口直接相通。由于灯站较为偏远,物资供应不便,灯塔管理人员的生活物资十分匮乏,下表为1949年临高灯塔现存物资表。

1949年海关临高灯塔现存物件及可应用月日报告表(40) 《临高灯塔》,琼海关全宗103-1-1308,广东省档案馆藏。

由表可知,临高灯塔灯务管理人员的生活物资较为缺乏,仅够日常生活必须所用。简陋的设施在自然灾害面前更是不堪一击,也为灯务管理人员带来了诸多不便,一位灯务管理人员在1933年的报告中写道:

我在8月9日的凌晨1点醒来,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像流水,我去调查,发现灯站被淹了。我打电话给工作人员,让他们帮我找到水的来源。我首先想到的是海水从哪里流到了灯站,但在品尝了水之后,我发现水不是咸的。我打开门,走进储藏室,在地窖里一看,发现外国人住宅下面有3英尺深的水。我们开始尝试把水抽出来,但收效甚微。院子里有4英寸和5英寸的水,有些地方有7英寸的水。但我认为在雨停之后将会蒸发掉地面这些水分,否则,我们就得用桶把水排出来。灯站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水。灯站附近的村庄地势稍高,居民房子里也有1.5英尺的水。临高城的一半被水淹没,从海口来的交通暂时封闭。(41)《往来临高灯塔文件》,琼海关全宗103-2-672,广东省档案馆藏。

除此之外,灯塔管理人员还要与水土流失、潮水、飓风等自然灾害做斗争,由于灯塔大多位于海岸边,沙地众多,土壤稀少,不易种植,环境比较恶劣。例如临高灯塔灯站位于海南岛之西北隅,“地甚硗薄,状极凄凉”。(42)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5页。“屋宇临近,地多流沙,种植匪易”(43)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5页。,塔基附近,他无所有,仅散沙一片耳。(44)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5页。灯站管理人员经常用种植的方式来与沙地作斗争,但收效甚微,常常“飓风数发,花草为毁,幼树亦为流沙掩没”(45)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5页。。关滘尾灯站为了防止沙地侵袭房屋,也采取了种植植物的方法,均遭失败,后来灯塔管理人员将这种蔓草铺在地上,在蔓草周围种植其他植物,此方法虽然有一定效果,但也难以阻止潮水向陆地侵袭,而且灯塔塔基时常为海水或飓风破坏。关滘尾灯塔“塔基南段,屡被冲刷,殊为可虑”(46)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9页。。民国十年,关滘尾灯塔东南角之栅栏及铁丝荆棘,遽然塌陷,被水冲去;民国十二年(1923年),一座小岛发生坍塌,碎石沙地在潮水和飓风的作用下离塔越来越近,对灯塔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尽管灯塔管理人员作了一系列努力,也没能完全抵挡自然灾害对灯站的破坏,但是这些工作对于维护灯塔的正常运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灯塔管理人员在这之中显现出敬业精神,对此班思德评价道:“海务科历任领袖人员,固无一不奋改建有为,勇往迈进,而其所属职员,亦莫不努力追随,克尽其职,虽值匪患、兵灾、飓风、地震之际,而以职责所在,亦能始终如一,罔敢或坠,所谓‘黾勉从公’之古训,海务科及灯塔等中外职员,足以当之而无愧矣。”(47)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50页。

(二)灯塔管理人员与当地民众的关系

灯塔作为西方在中国沿海建造的标志性建筑,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方侵略势力的象征,因此,灯塔管理人员与当地民众的关系十分微妙,灯务管理工作时常受到当地人民的阻挠,班思德曾这样评价关滘尾灯站附近的渔人:“当地渔人,均属独立不羁,剽悍成性,是以附近各处,劫掠案件,层见叠出,且环站内向无垣壁以资掩护,殊难禁止外人入内,以故渔人往往强行阑入,徘徊各处,妨碍工作,甚至危及公共财产。”(48)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页。不仅如此,灯塔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甚至受到了威胁。1924年,有大股盗匪抢劫灯站,“竟敢枪击灯塔管理员,并勒令开启房屋门户及箱笼等物,所有站中华洋职员之私人财务,掠夺一空”。(49)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页。在这种情况下,海关灯站人员以铁丝和荆棘筑网,禁止外人自由出入。如此办法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当地百姓对海务工作的阻挠,但也进一步加深了与当地百姓的对立,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站外“盗风如炽,劫掠情事时有所闻,记录之内,常不绝书”。(50)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页。民国二十年(1931年)灯塔管理员主任称:“本地居民皆携武装,虽不能谓为真正海盗,而不轨行动,业以潜伏,虽免令人忧惧。(51)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页。”可见灯塔管理人员所处环境堪忧。当地百姓与海关人员的对立与当时的国内形势有关,在战乱频发的情况下,百姓的身家性命受到威胁,灯站作为一个由洋员控制的机构,被百姓视为“避秦之所”(52)班思德著:《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61页。1928年,当地乡村男妇老幼千百成群,趋塔避难,公私财物,尽为污损。周边民众的这些行为对灯塔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了极大阻碍。

五、修建沿海灯塔的影响

(一)改善航行条件,促进贸易发展

灯塔是船舶安全航行的保护神,“系为指示航路,表明方向,舟因知趋避,航行得以安全,”(53)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巡工司及总工程师之灯塔释例”。班思德称赞:“无论飓风浓雾,晦冥阴雨,航行船只,悉得藉灯光之指导,而克履险如夷,效用之伟,洵堪称颂。”(54)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第36页。诚然,灯塔最主要的功能是为过往船只指明航向,使之在复杂的海情中不致迷航,从而安全到达目的地。琼海关在修建灯塔后,海难事故仍不免发生,究其原因,其一是灯塔修建前几乎没有船只敢于在夜间通过琼州海峡,灯塔修建之后船只可于夜间通过琼州海峡,从而出现了之前鲜见的夜间船难的发生;其二则为贸易扩大,来往船只数量增多所致,但总体而言船难的次数大为减少。

在设立了灯塔之后,海南岛周边的贸易往来更为便利,海口港“海上交通,仅数小时可渡琼州海峡,且为基隆、香港、广州、海防、新加坡等定期航路之寄港地,本岛进出口货物之大半,在此集散。”(55)李待琛:《海南岛之现状》,上海:世界书局,1946年,第6页。税务司安文(F.S.Unwin)称赞道:“海南海峡西面的入口拥有有效的照明设备,东面的航道也有有效的航标,可以说是拥有目前保证顺利通航的一切设备。”(5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海关学会合编:Report on Lights,Buoys,and Beacons, for the year 1894,《海关总署档案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出版物》第30册,第82页。现截取琼海关税收统计年表可说明灯塔修对贸易的有利影响。

琼海关税收统计年表(57) 汤象龙:《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54页。

可见自1894-1895年琼海关修建灯塔后,税收额逐年上涨,这与灯塔等助航设施的修建有着一定关系。此外助航设施的修建与贸易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助航设施的修建促进了贸易的发展,贸易的发展又使得海关有更多的经费去修建助航设施来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

(二)促进航务近代化

灯塔在中国的设置和管理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近代中国航务设施的近代化。“灯塔是19世纪航海技术脱胎换骨的元素之一,它使船只以更低的成本来载运更多的货物成为可能。船钞部把这个转变带到了中国的海岸线上。”(58)方德万:《潮来潮去:海关与中国现代性的全球起源》,姚永超、蔡维屏译,第107页。灯塔作为这些转变的关键,其中运用了复杂的技术,无论是塔身的建造还是灯罩、玻璃的采用,都是建立在近代科学基础之上的,很少有其他设施像灯塔一样,象征着现代性和全球化对技术、专业知识和机构的依赖,海关将近代灯塔带进了中国,促进了中国航务近代化,减少了海难事故,便利了船舶航行,进而促进了贸易的发展,使海洋变成了更安全的地方。

在近代灯塔引入中国之前,人们从以一块礁石、一个山头作为“航标”,到在水域中刻石示警、立标指浅、烽火引航及设置宝塔等作为助航标志,这一过程有四千多年漫长的历史。但近代以来国门洞开,中外贸易量不断增加,中国原有的助航设施已经不能满足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需求,于是外籍税务司制度下的海关将灯塔引进到了中国,经过数十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建成了遍及中国沿海的灯塔体系,从此使“往来船只,如履康庄。”(59)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序一。这些工作客观上大大促进了中国的航务近代化,总税务司梅乐和(F.W.Maze)评价:“所有世界新式灯机雾号等,亦均一一购置,其建设之优良,足与西欧媲美。”(60)班思德:《中国沿海灯塔志》, 李廷元译,序三。

海关将先进的灯塔带到中国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相比之下,近代以前中国的助航设施“有的来自于民间,有的来自于官府,有的官民结合,没有统一的章法管理模式和固定的经费来源,更没有专业的队伍。”(6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国航标史》,广州:广州市新闻出版局,2000年,第18页。而近代海关从建设灯塔之初的统一规划,再到灯塔建成后进行的统一管理,分工明确,无一不体现出海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各口岸工作中需按规定填写固定格式的工作报告,记录灯塔运行情况,此外还需定时上报海务工作情况,由造册处汇总,最终整理为《灯塔与航标报告》《海政局年刊》《中国沿海及内河航路标识总册》等报告,以便日后查阅或总结工作,这些措施都对中国的近代化起到了推动作用。正如陈诗启先生所说的那样:“引进了西方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中国的海务便从原始、落后状态跨进世界先进行列。”(62)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8页。

(三)港口城市兴起的象征

灯塔不单单是一个助航设施,它可以有着多重和互相矛盾的意义。海关通过灯塔的修建,在中国沿海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它使船只以更低的成本来载运更多的货物变为可能,船钞部把这个转变带到了中国的海岸上,它不仅加速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加强了海关在中国沿海的基础。”(63)方德万著:《潮来潮去:海关与中国现代性的全球起源》,姚永超、蔡维屏译,第107页。归根结底,海关所控制的海岸对于中国来说是作为入侵者而存在的,因此灯塔也被赋予了一些象征性的意义。

在看似简单的灯塔背后,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无尽的掠夺野心,尽管灯塔所处的海岸是中国国土上最先进的地方之一,海关客观上为中国的近代化做出了一定推动,但仍被视作外来入侵的象征。百姓在平时随意出入灯站,阻挠灯站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甚至劫掠财物,但在遇到兵灾、匪患时,又会将灯站视为“避秦之所”前往避难,这反映出百姓对这个象征西方统治的建筑复杂而又矛盾的心理。

近代大多被开辟为通商口岸的城市都拥有灯塔,而这些城市往往都是从开埠通商而发展起来的,被开辟为通商口岸显示出这座城市拥有重要的贸易地位,修筑灯塔是为了便利通商,而贸易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发展,使其拥有更多的资金来修建更多更先进的助航设施,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虽然并非修建灯塔的地方就会形成近代港口城市,但不可否认的是灯塔对于近代城市的兴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灯塔见证着一座座港口城市的兴起,是城市的标志,也是城市近代化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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