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 峰
山水画是充满诗意境象的语言体系,在诗意中讲究法度,用理性约束感性,用有法规范无法,形成一个复杂而辩证的有机体系。自魏晋至唐、五代,山水画在理论和语言技巧等层面已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无论是巍巍高山还是一片江南,山水画至北宋已经形成在精神、图式以及笔墨上的规范法度。
《泾川人家》石 峰
郭熙在《林泉高致》中写道:“画山水有体,铺舒为宏图而无余,消缩为小景而不少。看山水亦有体,以林泉之心临之则价高,以骄侈之目临之则价低。”郭熙第一次从理论上,将山水画的构图规范与审美标准以“有体”的概念表述出来。这是他在前人画理画论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体会与实践,对山水精神、技法以及审美的一次高度概括。“体”与“用”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对重要概念,一般认为,“体”是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而“用”是外在的表现与属性。从山水画创作的角度来看,所谓“体”即规律,是山水画的内在精神及其构成原则和根本。“有体”是创作山水画需要遵循的法度,“本体”是山水画本身的内在规律。
在“有体”理论的指导下,郭熙在《林泉高致》中创造性地提出“高远、深远、平远”的三远法。“自山下而仰山巅”“自山前而窥山后”“自近山而望远山”,三种空间结构、三种逻辑关系,将山水的内在逻辑梳理成可视可感的空间关系。自此,山水画构图要么是三远并俱,要么是平远旷远,要么是高远深远的融合,但万变不离其宗,丰富而多变的图式,都统一在一个有机的结构形式之中。
“有体”,是山水“本体”精神在构图与审美等实践领域的具体应用。“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山水精神是中国绘画艺术的“本体”精神,是“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与宇宙观。“三远”构图是山水精神在山水画创作领域的“有体”实践;“林泉之心”则是面对山水时的审美标准,“看山水有体”,以林泉之心欣赏山水,才能真正懂得山水的诗意与妙境。
《山光物态弄春晖》石 峰
《潮平两岸阔》石 峰
《泉声入耳送清寒》石 峰
在所有的法度之中,笔墨是实现山水画精神与法度的根本,山水精神与笔墨精神,构成山水画宏观与微观两个核心层面。山水精神是山水画“本体”表达的核心,而笔墨是中国绘画的“本体”语言,中国画中的外在形态与内在精神都是通过笔墨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来说,笔墨精神即山水精神,是连接山水画“本体”与“有体”的核心载体。
山水画之本体是永恒的山水精神,有体是表达山水精神的有机法度,而笔墨是承载和表现山水精神的本体语言。因而,我们今天讨论山水画的“有体”与笔墨“本体”,就是要以“温故知新”的践行,努力回溯传统,激活传统中可服务于当下的有机资源,让中国画回归到按其山水精神、内在法则与审美观念去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