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
心房扑动是无P 波、F 波锯齿的情况。心房颤动是心电图表现为无 P 波,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频率为350~600 次/min 的不规则小 F 波,其发生频率在Ⅱ、Ⅲ、aVF、V1V2 中普遍存在,且心室率绝对不均匀,QRS波群形态多数正常,有时出现异常。为有效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本文比较伊布利特与胺碘酮治疗心房扑动心房颤动的临床疗效,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 年1 月~2020 年1 月本院收治的68 例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4 例。对照组男女比例为20∶14;发作时间2~8 h,平均发作时间(5.24±1.52)h;年龄54~78 岁,平均年龄(67.25±5.25)岁。观察组男女比例为22∶12;发作时间2~8 h,平均发作时间(5.21±1.55)h;年龄54~78 岁,平均年龄(67.01±5.12)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年龄20~70 岁;心电图明确诊断为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患者;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持续时间<90 d;未使用或已停用其 他Ⅰ、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知情同意本次研究。排除标准:急性心肌梗死(AMI)、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心力衰竭(心衰)、低血压、心室率<60 次/min、低钾血症、室性心动过速(室速)病史的患者。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胺碘酮治疗,盐酸胺碘酮注射液150 mg 10 min 内静脉推注,1 h 未复律者再静脉推注75 mg,之后继续给予150~450 mg 静脉滴注,速度为1 mg/min,最大剂量为675 mg,复律成功即停止。观察组患者给予伊布利特治疗,富马酸伊布利特注射液剂量为体重>60 kg 者首剂1 mg,10 min 内静脉推注,体重<60 kg 者首剂0.1 ml/kg,10 min 后若未转复则重复给药1 次。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患者心房扑动心房颤动转复时间、心室率恢复正常时间、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治疗前后心功能等级、心室率。疗效判定标准:显效:心房扑动心房颤动转复,心功能改善2 级,症状体征消失;有效: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改善,心功能改善1 级,心室率有所降低,但未完全恢复正常;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1]。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心房扑动心房颤动转复时间、心室率恢复正常时间比较 观察组心房扑动心房颤动转复时间(46.24±1.21)min、心室率恢复正常时间(43.21±1.25)min 短于对照组的(81.25±5.26)、(76.21±5.51)min,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治疗前后心功能等级、心室率比较 治疗前,两组心功能等级、心室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心功能等级、心室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前后心功能等级、心室率比较()
表1 两组治疗前后心功能等级、心室率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2.3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治疗显效20 例,有效12 例,无效2 例,总有效率为94.12%;对照组治疗显效14 例,有效10 例,无效10,总有效率为70.59%;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476,P<0.05)。
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和对照组均发生1 例室性心动过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94%;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P>0.05)。
心房扑动常为阵发性、不稳定,其病因有冠心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心衰、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肺栓塞、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等。治疗方法主要有药物治疗、电复律、房性起搏及介入治疗等。射频消融是治疗 I 型心房扑动的首选方法,消融成功率为83%~96%。用药原则与心房颤动相同,即用药控制复律,可用药物包括奎尼丁、普罗帕酮、胺碘酮、钙通道阻滞剂、β 受体阻滞剂、洋地黄等[2]。
心房颤动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发生于有或无器质性心脏病(特发性心房颤动)的患者。依据发作性和治疗应答,心房颤动一般分为3 类:①阵发性心房颤动:无需药物或其他治疗可自发终止的心房颤动;②持续性心房颤动:即不能自发终止,治疗后可转为窦性心律的心房颤动;③永久性心房颤动:治疗后无法转为复律的心房颤动。在病因方面,心房颤动病因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心肌病、收缩性心包炎、心衰、感染性心内膜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肺心病和肺栓塞。当前,无基础的心脏疾病在临床上发生心房颤动较常见,即特发性心房颤动。治疗心房颤动的方法包括对症治疗、消除诱因及控制心室率,常用药物包括地高辛和β 阻滞剂,必要时两种药物可同时使用,依据心率控制情况确定剂量,通常保持心室率60~80 次/min。经过适当锻炼,心率维持在100 次/min。若以上药物控制效果不佳,可选用钙通道阻滞剂地尔硫或维拉帕米。胺碘酮或射频消融也可用于治疗个别顽固性房室结。为了安全起见,对于慢速综合征的患者应该使用起搏器。转复与保持窦性心律:转复成功与病因、心房颤动持续时间、患者年龄、左心房大小和并发症等因素有关。心房颤动持续时间越长越易引起房电性重构,不易复律,应尽早进行复律治疗。大部分阵发性心房颤动可以自行复律,若心室率不稳,血流动力学稳定,患者可以耐受,观察24 h,24 h 后仍不能恢复则需复律。复律方法分为药物复律和电复律两种[3]。
抗心律失常药主要有胺碘酮、普罗帕酮、莫里西嗪、奎宁、索他洛尔、普鲁卡因胺等。其中,胺碘酮是Ⅲ类抗心律失常药,为多通道阻滞剂,对α 肾上腺素能受体和β 肾上腺素能受体具有轻微的非竞争性,可抑制窦房结和房室交界区的自律性。室性及房性动作潜伏期延长,有利于微折返终止,心房颤动及抗纤颤效果理想。该药物对房室也有一定的作用,对心功能不负性肌力有扩张冠状动脉及周围血管的作用。胺碘酮还能抑制心律不齐,而不增加精神衰竭死亡的风险。所以,胺碘酮治疗心衰伴快速心房颤动的心衰患者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具有较高的安全性[4,5]。
伊布利特是最近发展起来的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其可以高选择性阻断心肌细胞中快速激活的延迟整流钾电流(IKR),延长动作电位时程(APD)。伊布利特还激活了缓慢的内向钠电流,延长了动作电位时间。伊布利特不仅延长了动作电位时间,还延长了心肌细胞的有效不应期(ERP)。伊布利特对心房ERP 的影响较大(约10 倍)[6,7]。因此,在终止房性心律失常时药物可能比室性心律失常更为有效。最新的动物实验证实,伊布利特也可以抑制室性心律失常,降低除颤阈值。临床研究表明,伊布利特对心衰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治疗效果良好,总有效率达96.4%,且不良反应少。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和适当设备,包括心跳监测设备、心内起搏设备、心跳复位装置、电击除颤器和治疗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多形性心跳过速)的药物。低血钾和低镁血症应该在使用伊布利特前就得到纠正[8,9]。在注射伊布利特后患者应持续接受至少4 h 的心电图监测,或等待 QTc 回到基线。举例来说,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的治疗方法包括停止使用伊布利特、纠正电解质失调,尤其是血钾和镁,加速人工心脏起搏、电复律或电击除颤以及静脉注射硫酸镁等药物,通常可以避免抗心律失常治疗。作为一种新的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伊布利特与其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相比,具有明显的快速心律失常转复和低副作用的特点[10-12]。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心房扑动心房颤动转复时间、心室率恢复正常时间、心功能等级、心室率、治疗总有效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伊布利特对于心房扑动心房颤动的效果确切,转复效果优于胺碘酮,对心室率控制效果好,可加速转复,改善心功能,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