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宁宁 王 伟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51)
自从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温室气体过量排放导致的温室效应不断增强,由此引发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控制碳排放以减缓全球气候变暖逐步成为全球共识。我国积极履行《巴黎协定》低碳转型约定,并对外宣示力争2030年前完成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清洁能源作为绿色低碳能源,具有资源量丰富、环境友好、可循环性的优势,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过程中的碳排放,是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十四五”是我国“双碳”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中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继而平稳过渡到碳中和,“十四五”是重要的关键期、窗口期。因此,本文以我国清洁能源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问题及实现路径,以期为“十四五”时期能源领域低碳发展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发展清洁能源,找准“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清洁能源发展方向,首先要明确清洁能源的概念。目前,清洁能源的定义模糊。所谓清洁能源,顾名思义,指的是污染程度小,对环境友好的能源,并没有所谓的清洁不清洁之分。然而,有的学者却将清洁能源与化石能源割裂开来,将清洁能源界定为可再生能源。这种谬误下,各级党政机关、政府决策部门、行业企业乃至广大群众都将清洁能源理解为以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等为代表可再生能源,在开发利用清洁能源过程中,过分强调可再生能源占比的提高以及单一能源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忽视了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整合、技术耦合与协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能源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步伐。
事实上,所谓的清洁能源并不是对能源的简单分类,特指某一种具体的能源类型,而是一种技术体系的概括,即在能源生产和利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从能源类型来看,清洁能源实际上包括“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两种。可再生能源是非化石能源,具有可再生性,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于提高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以及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清洁能源中的非再生能源,主要指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化石能源在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例如,逐步促进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补充、替代;采取清洁能源技术对化石能源进行清洁化处理,常见的如洁净煤、洁净油等。
清洁能源占比稳速增长。近些年,我国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以实现其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天然气、水电、核电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清洁能源占比仅14.5%,2020年上升至25.6%,增幅达11.1%(图1)。具体来看,2020年,我国原煤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为67.3%,仍占据能源生产的绝对份额;原油占比6.8%;天然气占比6.0%;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发电以及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19.6%。这说明我国能源生产结构正从传统的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为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呈平稳增长态势,从2010年的13.4%上升到2020年的24.3%,增长超过10%,增长潜力较大(图1)。具体来看,天然气占比8%,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15.9%,超额完成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由此可见,可再生能源正日益成为清洁能源增长的主要动能,是未来能源消费结构改革的重点和能源消费低碳化的关键。
图1 2010-2020年我国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情况
清洁能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时,相比2019年的7.94亿千瓦时,增长了17.13%,总装机占比增长了2.9%,达到了42.4%。此外,我国太阳能和风能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太阳能产业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太阳能热水器、光伏电池等出口200个国家及地区,太阳能产业与建筑产业结合产业链已初具规模。从风电产业看,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风电大国,低风速发电、海上发电等领域布局加速,未来拓展空间巨大,为风电产业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清洁能源发展政策保障机制日益完善。为积极倡导清洁低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我国专门设立了关于能源和环保的相关机构,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清洁能源相关政策,清洁能源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关于清洁取暖,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以实现清洁供暖,降低煤炭比重。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以电代媒、以电代油,降低居民采暖、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化石能源消耗;2017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地区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进一步提出指示和要求,大力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5%,清洁取暖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关于清洁能源消纳问题,201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为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产业基础薄弱,核心技术有待突破。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最关键的就是要通过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其经济效益,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及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然而,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此外,虽然我国太阳能板和大规模电池等绿色能源技术研究取得显著成果,但天然气水合物、氢能、石墨烯等新能源技术尚不成熟,成为限制我国清洁能源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
清洁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缺乏全局性统筹规划。我国清洁能源总体呈现“贫穷地区丰富、中原地区贫乏”的特征。储量丰富区主要集中在经济落后的西北、西南地区,清洁能源资源分布不均。此外,由于过分强调清洁能源的规模开发,这些地区忽视了电网清洁能源发展与电网建设规划的协调,存在电网发展和清洁能源发展规划脱节的现象。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必须入网才能实现规模化开发,然而电网发展和清洁能源发展规划脱节,电网规划滞后,导致清洁能源消纳和输送受阻,“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从国家层面制定针对性的扶持和统筹协调政策以及可实施的配套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利用水平,促进清洁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清洁能源政策支撑体系和市场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清洁能源产业起步较晚,清洁能源发展产业化程度较低,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完善。主要体现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投入不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政策执行力度不到位;清洁能源政策关注点主要放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化,而新兴风能、潮汐能、核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相关政策略显不足;清洁能源发展涉及诸多部门,部门之间合作与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清洁能源开发和节能减排政策监管机制缺失,环境执法队伍及监管力量亟需加强。此外,由于清洁能源产业化程度不高,清洁能源消费市场还需要慢慢培育。
从“地域空间、产业基础、政策环境”三个方面科学合理布局清洁能源战略。我国各地清洁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各地区发展清洁能源不能超越其现实的基础条件,相关部门必须依据各地能源差异性及发展的均衡性,科学规划清洁能源发展的战略布局。此外,还应综合考虑到清洁能源产业市场基础、政策环境等,做出多维的总体规划和全面布局。具体来讲,从地域空间上,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相关部门布局清洁能源发展重点区域。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丰富的地区,重点发展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产业;西北、西南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降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本,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消费。从产业基础上,根据清洁能源技术成熟度和产业基础条件,相关部门确定清洁能源政策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扶持对象,给予财政或税收方面的优惠。从政策环境上,相关部门必须完善清洁能源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同时建立相应的清洁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和配套政策,保证政策的落地执行。
多措并举,提高清洁能源开发技术水平。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实施重点放在清洁能源技术的提高、清洁能源产业化与规模化上。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构建煤炭清洁开发利用体系,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来以煤为主,其地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不可动摇的,如果离开煤炭,我国的能源安全与经济发展根本无法实现。而煤炭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双碳”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必须加快煤炭制油、煤基多联产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发展清洁高效的煤炭开发利用体系。第二,提升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水平。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的稳步上升,为我国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要加快提升核电安全开发、风电和太阳能合理消纳、可再生能源随机间歇等方面的相关技术,实现核电发展安全,风电发展有序,太阳能发展多元化。此外,对潮汐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技术进步与应用推广,把握新能源发展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