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 胡秀荣)
对校外培训机构理性的治理思维,应该既抓供给侧治理,规范机构合法经营,又抓需求侧治理,引导家长对培训的需求
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提到当前存在的教育培训乱象,包括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烧钱”营销、恶性竞争、制造教育焦虑等,甚至有委员提出,彻底取缔校外培训机构。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谈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家长们一方面都希望孩子身心健康,有个幸福的童年;另一方面也唯恐孩子输在分数竞争的起跑线上。这些问题都属于社会性问题,不是教育部门单独可以解决的,需要社会各方面、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研究解决。”
而在此前的2月4日,教育部在官网上公布了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陈宝生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大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同时要把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目标是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
两会之后,引起校外培训机构与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是一份网传的“双减”内部文件,这份文件称,我国部分地区将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试点工作。虽然教育部对此回应称,规范校外培训及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是常态工作,国家和地方出台政策以官方渠道发布内容为准,谨防误传形成不确切信息,但是,“双减”被认为是大势所趋。简单来说,“双减”是寻求标本兼治的、新的治理培训机构乱象,整体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思路。推进“双减”,不但要规范培训经营,还必须强调学校教育履行更多职责,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然而,全部取缔校外培训机构的想法,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这忽视了家长对校外培训的现实需求。毋庸回避,校外培训机构确实存在刺激教育焦虑的问题,但是,培训机构却难以一禁了之。在家长存在对校外培训的需求情况下,如果取缔所有合法的进行中小学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必然转到地下搞作坊式经营,家长请私教盛行,那时乱象可能更严重。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理性的治理思维,应该既抓供给侧治理,规范机构合法经营;又抓需求侧治理,引导家长对培训的需求。
对于规范培训机构的经营,在笔者看来,应该建立完备的教育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实行预付费经营模式,而对于采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商业机构的监管,合适的方式是备案审查,即要求机构向监管部门备案培训师资、项目、内容、收费等重要经营信息。因为如果不实施备案审查,就很难治理培训机构的提前教育、虚假包装师资、违规收费问题。而实施教育备案审查制度,就要求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体系。不能追求通过强化前置审批来规范校外机构经营。一方面,提高准入门槛,会抬高培训机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培训价格;另一方面,一些无法获得合法资质的机构会转到地下经营,将游离在监管之外,制造培训乱象。
对于引导家长的校外培训需求,则要把准脉。当前,有三方面因素导致家长的校外培训需求旺盛。首先,2006年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来,我国一直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作为发展义务教育的首要任务,但各地义务教育不均衡情况依旧存在,上薄弱学校的学生家长希望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就会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其次,从2000年开始的学生减负,存在片面要求学校减少作业、减少考试,甚至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放学后必须离校的“一刀切”减负问题,无视学生在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之下,存在提高分数、名次的诉求,不少离开校园的学生,转身就被家长送进校外培训机构,学生的负担没有减轻,反而增加家长的教育培训支出与焦虑,让校外培训行业的产值高达几千亿。而更根本的原因则是,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进中高考改革,但是改革一直没有突破按学生考试科目总分录取的方式,基础教育存在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的问题。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以推进“四个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来破除“五唯”,这任重而道远。而在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依旧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以及要求学校履行更多教育职责。网传的“双减”文件提到要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初中可开展晚自习,可以用一个双休日来开展周末服务等措施,虽未被官方确认,但被舆论认为是“打到校外培训机构七寸”的措施。这就是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尽量满足家长的需求角度来进行治理。
当然,进行这样的治理也并不容易,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经费投入问题。没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教师就没有开展课后服务、周末服务的积极性,课后服务与周末服务也很难吸引家长选择让孩子参加。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学科培训市场产值达到8000亿元,那么,如果推进课后服务会让这一市场需求大幅萎缩,以笔者估算,政府投入至少也要4000亿元,这相当于100万亿元GDP的0.4%。简单来说,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必须有经费支出为保障,要提高教师的待遇,从而提高教师承担更多教育职责的积极性。如果能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0.5个百分点,将其全部用于提高基础教育教师待遇,每个教师的待遇可以提高约50%,部分地区可以成倍增长,那高质量的学校教育,包括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以及周末服务可以期待,“双减”落地的可能性就很大。也需要意识到,即便如此,校外培训机构还会存在。它的功能回归到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给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
这也是我国规范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学,避免基础教育阶段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体量过大,导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应有的思路。这需要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保障公共教育服务,并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等化。如果财政不加大投入,要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要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规模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是很难实现的,即便实现,也会出现民办普惠幼儿园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等问题。同时,要重新定位民办学校的功能,不再是补充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而是探索多元化办学,促进学校间办学的竞争,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