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胡华忠
(作者系复旦大学纪委副书记、复旦大学教育立法基地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 范丽君)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而高质效的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只有监督质效越来越高,监督工作才会越来越有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有效地发挥协调引领推动作用,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监督目的是监督的出发点、落脚点,关乎党的初心使命;监督原则是监督的根本遵循,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实现。把准监督目的、坚守监督原则是有效监督的灵魂,也是保证监督质效的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的正确目的方向是保证监督质效的首要前提,通过履行专责监督的职责使命,维护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权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推进建设一个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推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证党团结带领人民更好地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推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权力的正确运行,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要把准监督的根本目的方向,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做到监督更有力、保障更有效、执行更到位,推进工作更加完善、事业更好发展,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纪检监察机关要保证监督方向不偏离、实现监督的根本目的,需要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不忘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遵循监督规律、坚守监督原则。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我国最大的制度优势和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分析问题,是确保监督不偏离正确方向、提高监督质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实事求是是保持纪检监察工作定力、遵循规律和实际的基本要求;依法依纪依规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专业性、严肃性的基本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是保证监督质效的生命线和基本前提,也是纪检监察监督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基础。
三是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党立于不败之地永葆先进性的根本。监督依靠人民、监督为了人民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始终坚持的宗旨,是保证监督质效的根本价值导向,是检验监督成效的试金石,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价值根基。
四是坚持积极正面导向。从政治大局和治理体系看,监督和支持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监督是为了支持,是为正确履职、积极履职“撑腰”的过程。做得好要给予肯定,旗帜鲜明、坚定给予支持,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则要紧盯不放、及时纠偏;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积极正面导向。
监督目标是指监督谁、监督哪里、监督什么,关乎监督指向、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是指如何监督,关乎监督手段、方法、形式和监督成效。盯准监督目标、改进监督方式是有效监督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监督质效的核心。
纪检监察机关需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加强研究和思考,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心怀监督根本目的、坚守监督原则、遵循监督规律,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提升作为,主动监督、创新监督,既要紧盯监督目标、善于发现问题,又要改进监督方式、善于开展监督,在盯准监督目标中实施有效的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方式与监督目标相匹配,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盯准监督目标和改进监督方式是“一个问题的两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阶段性特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通过监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监督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保障重点工作推进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监督党员干部关键少数来撬动监督绝大多数,尤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担当作为;通过监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带动监督的有形全覆盖和有效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并向纵深发展,保障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盯准监督目标和改进监督方式也是“一个过程的两面”。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通过高质量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执纪执法问责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又要从信访、线索处置、查案办案研判中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来盯准监督目标,推进以案促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既要通过参加会议、加强干部谈话、主动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各类调研会商等制度机制,深入一线主动并善于发现问题,推进监督下沉、一线监督、靠前监督、监督落地,实施日常监督,又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聚焦普遍意义的重要问题和个案性的典型问题来进一步盯准监督目标,加强协调沟通,推进问题整改,提高监督成效,形成在发现问题盯准监督目标中改进监督方式,在深化监督方式改革中盯准监督重点,促进盯准监督目标与改进监督方式有机统一的良好局面。
监督要害是监督的统领性、引领性和基础性问题,关乎监督格局和目标能否有效实现;监督难题是历史和现实中需深层探索不易解决的重要问题,关乎监督的新突破新发展和新要求的实现。抓实监督要害、破解监督难题是提升监督质效的“牛鼻子”,也是提高监督质效的根本点。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回归本位要重点解决的新课题。纪检监察监督本质上就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也是新时代我们党在统揽“四个伟大”、协同推进“两个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提出并逐渐明晰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政治机关履职监督职责的首要监督,具有统领性、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其根本在于做到“两个维护”。要着力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个方面强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历史的,也是现实具体的,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内在规律,推进落实落细,防止政治监督的空化、虚化、泛化。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各类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政治监督贯穿到日常监督过程中,根据需要适时开展重点专项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
纪检监察机关需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加强研究和思考,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强化日常监督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落细落实基本职责要重点实现的新要求。随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监督机关,要更加强化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日常性、基础性、长期性,不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治“未病”的积极作为,进一步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在日常、贵在有恒的监督理念层层传导,转变观念,调整工作部署,推进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切实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常做长、做优做强,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问题变大、轻问题变重。强化主动研究问题、主动深入监督、主动沟通会商,提醒用好用足参加列席有关会议监督、检查抽查监督、调研督导监督等方式,坚持精准定位,盯准目标、把准切入点,深化监督、创新监督,用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成果,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的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的质效。
探索解决同级有效监督难题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深化改革要重点破解的必答题。《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这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中的难点、关键点,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政治生态的分析和精准政治画像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探索纪委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监督情况制度,建立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应对重大事件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情况制度,深化纪委书记与“一把手”常态化沟通机制和与同级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健全纪委对监督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并向同级党委提出报告的制度和提出建议的制度,建立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抄告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的制度进而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系列制度机制。
监督体系是指监督运行的综合系统支持和保障问题,关乎监督的组织体系的系统优势和组织保障作用的发挥;监督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直接关乎监督的能力水平和监督成效。完善监督体系、强健监督主体,是监督有效有力实施的根本保障,也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中央统筹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权力监督格局,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效全覆盖,构建起更加有效更高质量的内部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贯通的有效运行体系,实现纪检监察体系上下左右贯通、高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系对提升监督质效的组织优势、系统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监督政治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地位,要发挥协调引领推动保障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使监督体系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从而促进支持保障纪检监察监督的质效提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是其担负新时代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使命之必然要求,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解决“看清楚”的问题;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解决“想明白”的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执行力,解决“干到位”的问题,努力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程序;强化纪检监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把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养成长规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化水平,又要在实践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过硬的素质,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推进研究,在研究中推进工作,在学习交流中扩大视野,在参与实践中增长见识,在投入实战中锻炼能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