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宋薇,王雪双
农村、农业以及农民问题是现阶段和我国的国际民生密切相连的根本性问题,务必始终将处理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1]。乡村发展是现阶段我国实施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当下社会化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构成部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可以切实推动我国农村、农业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3]。近年来,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相继发布指导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指引,指出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是我党在十九大中明确提出的重要的决策部署。在2021年的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各地政府纷纷成立乡村振兴局,使乡村振兴得到全方位的推进,从而使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得到更快推进。
青海黄河上游地区具有水电资源丰富、水库移民安置村多等特点[4]。移民村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政策、将其落实到安稳致富进程中[5]关系到区域的产业发展与地区繁荣稳定。文章以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实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结合为出发点,探讨青海黄河上游移民村的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实现路径。
地处黄河上游的青海段龙羊峡一直到寺沟峡之间素有水电资源“富矿带”之称。对水电资源进行开发,肯定会产生各种移民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等众多层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迁得出、稳得住”仅仅是个良好的开端,“快发展、可致富”才是真实有效的出路。本文立足黄河上游部分青海段大量的水库移民多“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的实际,结合乡村振兴在移民安置区推进的形式进行探索,以新的视角探讨乡村振兴与移民安置政策合力推进移民安置区后续发展。
移民安置方式的划分形式多种多样,可按产业结构、迁移距离、集中化程度和政府及业主的参与程度等角度划分。青海在对水电站库区的相关移民进行安置的工作过程中,最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的切实生计问题,结合各个水电站以及各地区各自的具体情况,使用了以农业安置作为主导的开发性农业生产安置方式。农业安置的优点是不改变农村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其移民不存在因为职业变化而带来的诸多谋生问题,安置费用较低,符合风险最小、最大相似性和最大社会安全感等原则;其缺陷是没有融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大潮流,移民致富慢,易返贫。
截至当前,青海境内的各个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征地补偿协商方面、迁移安置方面以及安置区的各项基础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包括相关的遗留问题的处理也得到了有效推进,移民群众的基本都实现了真正的安居乐业,成绩可谓斐然,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移民安置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下述几点:
(1)早期已安置的部分安置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较为滞后,有的地区的水利设施不达标、生产无法得到有效发展,使得农民收入较低,大量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就业形式较为单一化。
(2)对于青海境内的黄河上游地区的少数民族聚集区来说,其本身的形成就具有较为浓厚的宗教文化特点,拥有非常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数量多、分布密;而少数民族对于宗教场所的重建,普遍有着较高的要求和规定,导致政府和业主之间在补偿款等相关事宜上产生较大的分歧。
(3)青浇境内黄河上游地区属于我国的半干旱区域,同时,该地区河谷与高山交错、农林和牧业交错,整个地貌较为分散化,各耕地地块的面积较小、植物群落稀疏且很难修复,非常容易出现水土流失情况。
(4)青海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而大多数电站又在青海的经济落后地区,加之有些早期建设的安置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发展较慢、居民思想较为保守、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影响了移民的脱贫致富。
面对青海省黄河上游移民安置主要挑战和现状,需要将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等地域特色加以整合利用,对项目批复和建设规划进行严格把控,建立长久规划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实施产业升级,真正在地区内实现可持续发展,使移民安稳致富。
移民搬迁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6]。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等各级部门扎实推进黄河上游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以改善民生和打造“百村万户移民小康新村”为目标,以水库移民脱贫攻坚、解决库区遗留问题为重点,对水库移民后期的相关扶持政策予以落实,使移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发挥了国土资源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保障作用[1]。
新经济环境下对于中小制造企业不单是机会,也有不少挑战,以往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中小企业应当意识到这些情况,同时积极应对,适应市场的演化,保持长远健康成长。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对移民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农村饮用水建设、文化教育、技术培训、公路交通、防汛引流、配电通信、制造研发、危房改建等项目的大力支持,夯实移民村发展根基;针对移民的安置工作,要对新的发展模式以及新的政策、机制等开展积极的探究和实践,将土地安置作为基础,并与新农村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进行结合,在安置补偿以及产业、社会保障、退休养老等安置层面开展不断地探索和变革;针对移民发展的产业项目,应给予大力的支持,出台贷款贴息政策等,支持移民利用贷款自主发展产业,为移民自主创业致富注入新活力。
充分利用移民后扶产业与乡村振兴支持,秉承发展为第一要义、从“输血”走向“造血”的模式,以“移民+”黏合区域全产业链,加快区域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进程。采用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重点培育休闲观光、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具有地方特点与基础的主导性产业,使地区的社会经济实力得到持续加强。
1.生态为先、因地制宜
考虑联动发展和区域协作一体化发展模式,应当把移民安置区所涉及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以多元移民文化为线索,山、水、林交接的包罗万象的独特自然景观及移民组团为节点,将特色民俗街区、自然山水旅游、人文历史有机串联起来,在此基础上发展以自然观光、休闲度假、民俗文化为特色的区域一体化旅游,统筹发展相近县区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地区旅游价值及库区移民发展格局,从而实现乡村振兴。
2.挖掘价值、产业升级
从挖掘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入手,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支持多形式的规械化生产经营,培育新型的生产经营主体,使地方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创建了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以及集约化的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重新认识移民安置地区的“核心价值”,找到发展乡村的新模式,全方位贯彻落实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协调的可持续性发展理念。
3.村民联合、共同致富
4.多渠道筹措财政支持
财政筹措方面除传统的移民后扶资金外,还需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利用国家政策支持争取财政补贴、进行公开招商引资,吸引多元资金流进入移民村带动区域产生发展。在乡村振兴的政策利好下,移民村可以借助的国家财政筹措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环境治理
大力支持和鼓励大规模式绿化活动的开展,切实支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深化天然林木的保护机制,对人员之间的变动、物价以及财力各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逐渐把集体、个人自愿终止的采伐活动纳入相应的补助范畴内,使天然商品林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改工作以及江、河、湖库的水系连通工作,并给予持续的资金支持,将各地区的实际改革状况与财政资金直接挂钩,以此切实提高地区的水利工程推进工作。
(2)农业产业项目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设施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数字农业试点项目、休闲农业项目、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项目、农村双创示范园区等,打造以农业为主,结合文化、旅游以及教育、体育、康养等项目的综合性休闲类观光园区或者康养基地、民宿等,以完善的设施以及多元化的功能打开地区旅游、康养新产业,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3)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实施再利用等行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和提档升级,建设具有生态循环机制的田园生产、经营体系,与此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在建管并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依照乡村振兴的部署以及具体的要求,掌握好乡村“美”的传承性以及价值性和综合性特点,以建设美和传承美、经营美为基本着手,促进美丽乡村的有效提升,将绿色经营作为主导,使其成为地区特色,把生态转换成为地区生产力。
(4)乡村人才和组织振兴
开展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实施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计划和农村新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实施综合改革集成试点、试验行动,逐步树立差异化扶持的政策导向。
本文从水电资源和移民安置等方面分析了青海省黄河上游移民村的特点,提出了移民安置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阐述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等各级部门在移民安置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分析了移民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重点探讨了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