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刘勇
众所周知,高职院校学生的实习期,是高职院校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阶段,是检验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有效途径。处于实习期的学生已经离开校园进陌生的实习环境,加上工作压力大、人际关系复杂等因素,导致他们在情感、纪律、思想等方面难以避免会有种种问题的产生,可以想象,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及时予以引导,势必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的就业,甚至影响学生的人生。因此,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学校应该重视和加强学生全方位的教育管理、重视和加强对实习期学生的管理是高职院校的责任与义务。
加强对高职院校实习期学生的管理,事关学生是否能圆满完成学业、事关学校是否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事关学校声誉、事关接收实习学生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无论是学生本人、家长,还是学校或接受实习学生的单位,都应高度重视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严格意义上兼有职业性与教育性。因此,接受实习学生的单位与学校都对实习期学生的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应该对实习期学生管理有强烈的意识,将实习期学生管理落在实处。如何管理好这些学生,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三者各自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是业内人士一直关心并思考的问题,本文将从责权划分的方面进行探讨。
顶岗实习学生的责任。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年份。
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应该负有以下一些责任:第一,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圆满完成实习任务。高职院校安排的顶岗实习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教学活动,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包括按时递交实习总结或实习报告。第二,自觉地接受实习单位与学校的联合管理。学生履行学生的职责,服从学校管理;实习生,理所当然应该履行一个实习生的职责,服从单位的管理。学生本人对自己高度负责,自主约束,无论对学校还是对实习单位的管理工作,都将是最大的帮助。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实习。并且学校鼓励学生选择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自联实习,定期向班主任报告实习情况,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学生家长应加强自联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顶岗实习学生的权利。一般来说,来自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学生拥有如下的权利:第一,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保护,包括拥有安全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劳动工具等。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应该确保实习学生有安全的劳动环境、有利的劳动条件、充足的劳动工具。第二,他们应该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包括在一般情况之下应该拥有自由支配周末、晚上等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非特殊情况,不可以随意占用实习学生的周末、晚上等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第三,他们付出的劳动应该得到回报,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是处于实习时期的顶岗实习学生,然而也应该有薪水。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不可以要求学生免费付出劳动。
顶岗实习单位的责任。从接收来自高职院校的实习学生来到单位的那一刻起,实习单位就应该肩负起对实习学生的管理,这种管理是一种对顶岗实习学生实施的劳动管理,这种管理应符合单位的制度。一般来说,接受实习学生的单位负有如下职责:第一,给前来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施专业培训或许技能培训,让学生的专业技能得以提升。这些学生已经在学校学习了系统的理论知识,专业培训从这时候正式开始。第二,给予实习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前来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有安全的劳动环境保障,为防范风险,实习单位应该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第三,给予顶岗实习的学生劳动报酬。顶岗实习的学生,这个阶段严格意义上兼有职业性与教育性,实习单位理应对他们的劳动付出提供薪水。第四,根据校方要求提供合适的岗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提供的岗位应该切合学生所学的专业或专业群要求,实习岗位从软件到硬件都要能符合劳动要求、有利于高职院校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顶岗实习单位的权利。接受来自高职院校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与高职院校联合管理实习学生,自然拥权利是:第一,依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前来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劳动管理,包括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第二,为弥补相应的社会成本与经营成本,实习单位应该拥有国家的税收减免与财政补贴。接受来自高职院校的学生来顶岗实习,属于履行社会职能性质,所以理应减免税收理应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
高职院校的责任。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时,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学校要选择与实习专业及人才培养目标关联度高、经营合法、管理规范、设施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应建立学生顶岗实习企业信息库,顶岗实习期的学生仍然属于在籍学生,学校有义务对这一阶段的学生进行科学管理。第一,订立顶岗实习学生制定管理制度。学校应该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并实施顶岗实习,对于顶岗实习要有实习考核与管理制度、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籍等具体实施方案。第二,因为顶岗实习的学生属于在籍学生,应该有实习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学校应安排专人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过程管理,包括监控全程、考核效果、记录过程等。学校是学生实习教学组织的第一责任主体,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实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明确就业指导部门、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二级学院等各部门在实习组织与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失职追责办法等,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实习基地开发和建设规划;负责实习经费的审批;监督实习经费的使用;每年至少一次深入实习基地调查研究;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学生实习的工作情况;专题研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学校除了应该将责任层层部署之外,还应该将责任予以落实,学校的各个部门,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实习期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否则学校对于实习期学生的管理工作职责将成为一纸空文,对于实习生管理工作毫无用处。
高职院校的权利。高职院校与实习单位联合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高职院校拥有以下权利:第一,选择学生即将前往的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高职学院有权利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群以及专业方向对实习单位进行遴选,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建立顶岗实习基地,选择顶岗实习岗位,这样有利于顶岗实习学生将在学校期间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当中,通过在顶岗实习环节接受专业培训与技能培训,快速适应岗位环境,快速掌握专业本领。第二,作为与实习单位联合管理实习学生的主体,应该获得实习单位给予顶岗实习的支持。学校可以根据实习工作需要,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专业技能过硬的员工兼职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自联实习学生,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学校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定期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不足20人的,学校应明确委托由实习单位进行管理,学校须安排专业老师或管理人员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电话沟通和现场巡视,建立实习档案,定期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高职院校培养可以为社会服务的人才,社会的发展需要人才保障,而人才的培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合力支持,人才工程属于合力工程。
综上所述,为规范和推进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使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确保学生实习的工作质量,加强高职院校实习期学生管理势在必行。学生本人、学校、实习单位应密切合作。学生实习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计划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内容、环节、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并定期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完成实习总结与考核评定工作。顶岗实习学生的责任是完成实习任务与接受实习安排,权利是劳动得到保护的同时,得到休息以及薪水;实习单位的责任是提供培训、提供安全保障、提供岗位与薪水,权利是对学生进行管理与获得国家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高职院校的责任是制度管理学生与专人指导学生,权利是选择实习单位(岗位)的认同时获得实习单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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